1.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译文】陈寔做太丘长官时,有个小吏谎称母亲有病请了假,事情败露后,陈寔就抓捕了他,命令手下杀掉他。主簿请求把他交给有关机构查究其其他犯罪事实,陈寔说:“他欺骗主上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罪大恶极。查究出的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些吗?”
2.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1],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2],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3]!”
【注释】
[1]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现代所说的富家)。
[2]发所:出事地点。在草:生孩子。草,产蓐。晋时分娩多用草垫在身下,也叫落草。
[3]“盗杀”句:意指母子相残,违逆天理人伦,要先处理,而杀人只是违反常理。
【译文】陈寔做太丘长官时,有盗贼劫财杀人,主管的官吏抓住了他。陈寔前往出事地点,半路上听说有一家人生了孩子却不准备养活他,就掉回车头去处理这件事。主簿说:“盗贼的罪大,应该先查办。”陈寔说:“强盗杀掉物主,哪能比得上骨肉相残的罪大!”
【评析】陈寔的处理办法,说明在他心目中儒家的人伦思想要重于法家的刑罚。这一做法在当时很得民心。他死后主动来参加吊丧者有三万人。
3.陈元方[1]年十一时,候袁公[2]。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3]?”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注释】
[1]陈元方:陈寔的儿子陈纪,前文已有注释,不赘述。
[2]袁公:未知指何人,一说指袁绍。
[3]何所履行:执行的是什么。
【译文】陈纪十一岁时去问候袁公。袁公问他:“你父亲在太丘县任职时,远远近近的人都称颂他,他都做了什么呢?”陈纪说:“老父在太丘时,用恩德安抚强者,用仁爱抚慰弱者,让他们随着自己的心意安居乐业,时间越久,他们就越尊敬我父亲。”袁公说:“我过去曾做过邺县县令,也是这么做事的。不知是你父亲效法的我,还是我效法的你父亲?”陈纪说:“周公、孔子生于不同的世代,但是他们的举止礼仪,相隔万里却完全一致;周公没有学习孔子,孔子也没有学习周公。”
4.贺太傅[1]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2],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之曰:“不可啼,杀吴儿。”于是至诸屯邸,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3]。陆抗时为江陵都督,故下请孙皓,然后得释[4]。
【注释】
[1]贺太傅:贺邵(227—275),字兴伯,会稽山阴人,名将贺齐之孙,三国时东吴后期重臣,官至中书令,任吴郡太守,后升任太子太傅。
[2]吴中:吴郡的政府机关在吴(即今苏州),也称吴中。强族:豪门大族。
[3]屯邸:庄园。检校:查核。逋(bū)亡:逃亡。战乱之时,赋役繁重,贫民多逃亡到士族众人中藏匿,给他们做苦工,官府也不敢查处。
[4]陆抗(226—274):字幼节,陆逊次子,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三国时孙吴后期名将。下:当时陆抗所在的江陵居上游,孙皓所在的建业居下游,故说“下”。孙皓:吴末帝孙皓(242—284),字元宗,幼名彭祖,又字皓宗。三国时吴国的亡国君主,公元280年晋兵攻陷建业,孙皓投降,吴亡。孙皓和陆抗有亲戚关系。
【译文】太子太傅贺邵任职吴郡太守,刚到任时足不出户。吴地的各个豪门世族都轻视他,竟然在官府大门上题了“会稽鸡,不能啼”的句子。贺邵听说后,特意出行,出门后回头看看,要来笔补足了句子,说:“不可啼,杀吴儿。”此后就到各大族的庄园,查核顾姓、陆姓家族役使官兵、窝藏逃亡人口的情况,把事情始末全部上报给朝廷,因此获罪的人很多。陆抗当时是江陵都督,是专门向孙皓求助了,才得以脱罪的。
5.山公以器重朝望[1],年逾七十,犹知管时任。贵胜[2]年少若和、裴、王之徒,并共宗咏。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鞦,王济剔嬲[3]不得休。”或云潘尼[4]作之。
【注释】
[1]山公:山涛。朝望:在朝廷中有声望。
[2]贵胜:权贵。
[3]鞅:一头套在牛马颈部,一头掌握在驾驭者手里的皮带。鞦:同“鞧”,套车时拴在驾辕牲口屁股上的皮带子。剔嬲(niǎo):挑逗纠缠。
[4]潘尼:潘尼(约250—约311):字正叔,荥阳中牟人,西晋文学家。潘岳之侄,与潘岳俱以文章知名,并称“两潘”。
【译文】山涛备受朝廷器重,很有威望,年过七十,依旧担当重任。一些权贵子弟,如和峤、裴楷、王济等人都尊重敬仰他并一起给他歌功颂德。于是有人在阁道的柱子上题道:“阁道东边有大牛,和峤拉牛绳,裴楷拽后鞦,王济挑逗纠缠不得休。”也有人说这是潘尼干的。
6.贾充[1]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咨太傅郑冲[2]。冲曰:“皋陶[3]严明之旨,非仆暗懦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润。”冲乃粗下意。
【注释】
[1]贾充(217—282):字公闾,平阳郡襄陵县(今山西襄汾县)人,曹魏豫州刺史贾逵之子。晋武帝登位后任尚书仆射,与裴楷共定科令,制定律法。
[2]郑冲(?—274):字文和,荥阳开封人,三国曹魏末年至西晋初年大臣,知名儒学家。
[3]皋陶:舜时的法官,制定了法令。
【译文】贾充刚制定好法令,就和羊祜一起去向太傅郑冲征询意见。郑冲说:“制定法令需要严肃公正,不是我这种愚昧软弱的人所能探究的。”羊祜说:“圣上想要叫你稍加润色。”郑冲这才大概地说了自己的意见。
7.山司徒[1]前后选,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2],皆如其言。唯用陆亮[3],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注释】
[1]山司徒:即山涛。吏部是负责选拔任免官吏的,山涛曾两次担任选拔官员的职位。
[2]题目:品评。
[3]陆亮(生卒年不详):字长兴。贾充亲信。
【译文】山涛曾前后两次担任吏部官职选官,几乎考察遍了朝廷内外百官,一个人才也没有漏掉;凡是他品评过的人物,都名副其实。唯有陆亮是皇帝直接下诏选用的,山涛曾有过异议,为这事力争过,皇帝没有听从。不久之后陆亮因为受贿而被撤职。
【评析】山涛看人很准,选拔的人才都如他所说,他觉得不合适的人也都有事实证实了他的眼光。
8.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为秘书丞[1]。绍咨公出处[2],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3],而况人乎!”
【注释】
[1]秘书丞:秘书省的属官,掌管图书典籍。
[2]出处:出仕和退隐。嵇康是被晋文帝司马昭杀害的,而山涛却把他的儿子嵇绍推荐到晋武帝朝为官,嵇绍必然有所考虑。
[3]消息:生与灭,盛与衰。
【译文】嵇康被杀以后,山涛推荐嵇康的儿子嵇绍做秘书丞。嵇绍去和山涛商量出任不出任,山涛说:“我替您考虑很久了。天地间一年四季,也还有交替变化的时候,何况是人呢?”
【评析】嵇康是被晋文帝司马昭杀的,作为嵇康儿子的嵇绍去晋武帝那儿做官,必然是有所顾虑的,不过山涛劝解他,季节会变,皇帝也变了,情况不一样了。后来嵇绍对晋朝还很忠心。
9.王安期[1]为东海郡,小吏盗池中鱼,纲纪[2]推之。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3]。池鱼复何足惜!”
【注释】
[1]王安期:王承(约273—318),字安期,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人,王湛的儿子。累迁东海内史。
[2]纲纪:主簿(主管府中事务的官)。
[3]文王:周文王。囿(yòu):养禽兽的园子。共:共同使用。《孟子·梁惠王下》载,周文王有个方圆七十里的园囿,人们可以到那里去打柴、狩猎。
【译文】王承做东海郡内史时,有个小吏偷了池塘里养的鱼,主簿要追查这件事。王承说:“周文王的猎场,是和百姓共同使用的。几条池塘里的鱼又有什么好吝啬的呢?”
【评析】王承这正是大人不记小人过,乱世之中,小吏偷鱼的原因多半是食物不足,他体恤他人的难处,故而死后很受人怀念与尊敬。
10.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1]一犯夜[2]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3]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注释】
[1]录:拘捕。
[2]犯夜:触犯了夜行禁令。按:《晋律》禁止夜间通行。
[3]宁越:战国时中牟人。相传他发愤读书,十五年后大有成就,被周威公聘为老师。
【译文】王承做东海郡内史时,差役抓回来一个犯了宵禁的人。王承问他:“你从哪里来?”那人回答说:“从老师家学习后回来,没发现天晚了。”王承说:“靠惩罚读书人来立威,恐怕不是治理的本质。”就派差役把他送回家了。
【评析】法律之外尚有人情,王承会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处理,很有人情味,也可见他对读书人的爱护和尊重。
11.成帝[1]在石头,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钟雅、右卫将军刘超[2]。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宥之。许柳[3]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4]不可违,并斩二人。
【注释】
[1]成帝:晋成帝司马衍(321—342),字世根,东晋的第三代皇帝,晋明帝之长子。公元327年苏峻起兵反晋,第二年攻陷建康,并把晋成帝迁到石头城。不久苏峻败死,其弟苏逸立为主。第三年正月,钟雅、刘超二人密谋把成帝救出,事情泄露,被苏逸所杀。二月苏逸即败死。
[2]任让:东晋乐安(今山东博兴)人。苏峻的参军、司马,后随苏峻作乱。钟雅:字彦胄,东晋长社(今河南长葛市东)人。苏峻之乱时,有人劝他抛下皇帝逃生,他拒绝了。刘超:字世逾,东晋琅琊(今山东临沂、青岛、诸城、日照一带)人。官义兴太守,右卫将军。
[3]许柳:苏峻造反时,豫州刺史祖约派许柳率兵与苏峻会合。苏峻攻陷建康后,任许柳为丹阳尹。后来兵败被杀。
[4]少主:指晋成帝司马衍。按:成帝即位时,年仅四岁,到这时也只七八岁。
【译文】晋成帝司马衍被迁到了石头城(今南京),叛军任让要在他面前杀掉侍中钟雅和右卫将军刘超。成帝哭着说:“把侍中还给我!”任让不听命令,还是斩了他们。叛乱平定后,因为和任让有故交,陶侃想赦免他。叛军许柳有个很优秀的儿子叫思妣,大臣们想保全他。要想保全思妣,就不得不为陶侃保全任让,于是就想一起赦免两个人。(大臣们)把这件事上奏给成帝,成帝说:“任让是杀我侍中的人,不能赦免!”大臣们认为不能违抗成帝命令,就把两个人都杀了。
【评析】东晋的皇帝基本没有实权,作为平定叛乱的大将,陶侃如果是王敦、桓温之流多半会保全故友,然而陶侃是以忠君爱国闻名的,最终还是没有违逆小皇帝的意愿。
12.王丞相拜扬州,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人人有说色[1]。唯有临海一客姓任及数胡人[2]为未洽。公因便还到过任边,云:“君出,临海便无复人。”任大喜说。因过胡人前,弹指云:“兰阇,兰阇[3]!”群胡同笑,四坐并欢。
【注释】
[1]沾接:款待。说色:悦色。
[2]胡人:此指胡僧,外国和尚。
[3]兰阇(shé):梵语的音译,是赞美之意。
【译文】王导出任扬州刺史,几百名来道贺的宾客都得到了款待,人人都面有悦色。只有临海郡一位任姓客人和几位外国和尚还没能融入气氛。王导便找机会来到任氏身边,对他说:“您出来了,临海就不再有人才了。”任氏听了,非常高兴。王导又到胡僧面前,弹着手指说:“兰阇,兰阇!”胡僧们都笑了,四周的人都很高兴。
【评析】王导待人处事周到体贴,可谓面面俱到。
13.陆太尉[1]诣王丞相咨事,过后辄翻异。王公怪其如此。后以问陆,陆曰:“公长民短[2],临时不知所言,既后觉其不可耳。”
【注释】
[1]陆太尉:陆玩(278—342),字士瑶,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曾任尚书左仆射、司空,死后追赠太尉。
[2]公长民短:您尊贵我卑微。
【译文】太尉陆玩到王导那里去请示,商量好了的事情,过后常常改变主意。王导奇怪他为何这么做。后来拿这事问他,陆玩回答:“公名高位尊,我职低卑微,临时不知该说什么,过后觉得那样办不可以啊。”
【评析】陆玩出于尊卑,明面上听取王导的意见,回头一想又觉得不太对,按照自己的方法做了,王导问起来也如实回答,可见王导主政下政治清明,不会搞一言堂,属下可以灵活处理。话虽如此,这多少有些阳奉阴违,王导也是脾气好。
14.丞相尝夏月至石头看庾公[1]。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简之。”庾公曰:“公之遗事,天下亦未以为允!”
【注释】
[1]庾公:此处指庾冰(296—344),字季坚,颍川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东晋大臣、将领,中书令庾亮之弟。王导死后以中书监身份在内朝掌权,亦促成晋成帝传位给弟弟晋康帝,以巩固庾氏势力。
【译文】某一年夏天,王导曾到石头城探望庾冰。庾冰正在处理公事,王导说:“天气热,可以稍为简略一些。”庾冰说:“如果您留下些公事不办,天下人也未必认为妥当!”
15.丞相末年,略不复省事,正封箓诺之[1]。自叹曰:“人言我愦愦[2],后人当思此愦愦。”
【注释】
[1]封箓:文书,指奏章、公文、簿籍等。诺:画诺,签字。
[2]愦愦:糊涂,昏乱。
【译文】王导到了晚年,几乎不再处理政事,只是在文件上签字画诺(表示同意)。他自己感叹说:“别人都说我是老糊涂了,以后的人应该会怀念我的这种糊涂啊。”
【评析】王导晚年的执政颇有无为而治的风格,尽量调和各种矛盾,让东晋王朝国泰民安。后人怀念的,还真是这种平静中的不简单。
16.陶公[1]性俭厉,勤于事。作荆州时,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2],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3],积之如山。后桓宣武[4]伐蜀,装船,悉以作钉。又云:尝发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仍当足,乃超两阶[5]用之。
【注释】
[1]陶公:陶侃。
[2]正会:正月初一皇帝朝会群臣,接受朝贺的礼仪。
[3]厚头:指毛竹锯剩下来的根。
[4]桓宣武:桓温。因溯江而上伐蜀,灭亡成汉政权而名动天下,又三次出兵北伐,战功累累。
[5]两阶:两个等级。晋代把官阶分为九个等级,叫作九品。
【译文】陶侃性情俭朴严厉,做事勤快认真。他担任荆州刺史时,命令船官们把锯木时产生的木屑都收集起来,不论多少都要。大家都不理解其中的深意。之后,正月初一要朝拜皇帝参加正会时,正值连绵大雪后放晴,正堂前除掉了积雪,地上依然湿漉漉的,于是就用木屑把地铺满,走路就没有任何妨碍了。官府使用的竹子,都让官员把剩下的竹头收存起来,堆积如山。后来桓温讨伐成汉时要组装战船,这些竹头就都用来做了钉子。还听说:陶侃曾经征调管辖地的竹篙,有一个官员把竹子连根砍下,就用根部当作竹篙的铁足,陶侃就给他连升两级。
【评析】这三个小故事足以表现陶侃在细节上的重视和做事的深谋远虑,而且作为一个节俭的官员,他也喜欢提拔同样节俭会办事的下属。节俭在骄奢淫逸的魏晋官场,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17.何骠骑作会稽,虞存弟謇作郡主簿[1],以何见客劳损,欲白断常客,使家人节量择可通者。作白事[2]成,以见存。存时为何上佐[3],正与謇共食,语云:“白事甚好,待我食毕作教。”食竟,取笔题白事后云:“若得门庭长[4]如郭林宗[5]者,当如所白。汝何处得此人?”謇于是止。
【注释】
[1]何骠骑:何充。前有注释。虞存:字道长,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曾任卫军长史、尚书吏部郎。虞謇(jiǎn):字道存,虞存之弟。官至郡功曹。
[2]白事:陈述意见的呈文,报告。
[3]上佐:高级僚属。
[4]门庭长:门亭长,负责传达、接待的官员。
[5]郭林宗:郭泰,字林宗,擅长品评人物。见《德行》第三则注①。
【译文】骠骑将军何充做会稽内史时,虞存的弟弟虞謇担任会稽主簿,他觉得何充见客太多劳累身心,就想禀告何充,不再见一般的客人,让手下的人酌量选择可以交往的再通报。他写好了呈文,带着去见了虞存。虞存当时担任何充的高级僚属,正跟虞謇一起吃饭,说:“呈文写得很好,等我吃完饭了再做批示。”吃过饭,他拿起笔在呈文后写道:“如果能得到像郭泰那样善于识人的门亭长,就可以按照呈文说的办。你从哪儿可以找到这样的人呢!”虞謇就放弃了。
【评析】识人的能力,在政治之中尤为重要,然而人哪是那么容易鉴别的呢?
18.王、刘与林公[1]共看何骠骑,骠骑看文书,不顾之。王谓何曰:“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2],那得方低头看此邪?”何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诸人以为佳。
【注释】
[1]王、刘:王濛、刘惔。都是当时有名的清谈家。林公:支道林和尚,也是善谈老庄的。
[2]玄言:也称玄谈或清谈,崇尚虚无,专谈玄理。
【译文】王濛、刘惔和支道林一起去看望骠骑将军何充,何充正在看公文,没有理他们。王濛对何充说:“我今天特意跟林公一起来看你,就是希望你能放下公务,跟我们谈论一下玄学,你怎么还是低着头一直看这些东西呢?”何充说:“我不看这些东西,你们怎么能够存身?”大家都觉得他说得很好。
【评析】何充这样的实干派政治家,估计打心底里是看不起这些清谈名士的。
19.桓公在荆州,全欲以德被江、汉[1],耻以威刑肃物。令史受杖,正从朱衣上过[2]。桓式[3]年少,从外来,云:“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意讥不著。桓公云:“我犹患其重。”
【注释】
[1]江、汉:长江、汉水一带,指荆州一带地区。
[2]令史:官名,掌管文书。朱衣:红色官服。
[3]桓式(生卒年不详):即桓歆,字叔道,小字武。桓温第三子,官至尚书。
【译文】桓温在荆州做刺史的时候,想完全用恩德来治理江汉一带,耻于使用严刑来整肃。有一次,一位令史接受杖刑,木杖只从他身穿的红衣上擦过而已。桓温的儿子桓式还很年轻,从外面进来,说:“我刚才从官署门口路过,看见令史受杖刑,棍子高高举起能碰到天上的云脚,落下时只轻轻擦过了地面。”意思是讥讽这杖子压根没碰到人。桓温说:“(就这样)我还担心打得太重了呢。”
【评析】桓温对待下属很有恩德,所以打仗也好,做官也好,很能收买人心。
20.简文为相,事动经年,然后得过。桓公甚患其迟,常加劝勉。太宗曰:“一日万机,那得速!”
【译文】简文帝司马昱做丞相的时候,随便一件事都得花一年的时间才能批复下来。桓温很为这种迟慢的效率担心,经常劝勉他。司马昱说:“每一天都有成千上万件事,哪里快得起来!”
【评析】桓温乃豪爽男子,做事雷厉风行,很不喜欢司马昱这种办事风格,不过当时也拿他没办法,后来势力强大后直接废了皇帝让司马昱当傀儡皇帝,活活把司马昱憋得抑郁而死,出了他这口心头恶气。
21.山遐去东阳,王长史就简文索东阳[1],云:“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静致治。”
【注释】
[1]山遐:字彦林,生卒年不详,山涛之孙,山简之子。任东阳郡太守,处事严厉,多用刑杀,郡境肃然。后来死在任上。王长史:王濛。
【译文】山遐离开东阳太守职位后,左长史王濛到简文帝那里要求出任东阳太守,说道:“凭借前任严厉的措施,我自然可以用宽和的、清静无为的办法使得社会安定。”
22.殷浩始作扬州[1],刘尹行,日小欲晚,便使左右取襥。人问其故,答曰:“刺史严,不敢夜行。”
【注释】
[1]殷浩与桓温素来不合,曾隐居十年不出仕。后司马昱为和桓温抗衡,开始有意栽培殷浩,令其参与朝政。
【译文】殷浩刚担任扬州刺史时,有一天刘惔到外地去,太阳刚刚要落下,天刚晚一点,就让随从拿出来被褥准备住下。别人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刺史严厉,我不敢在夜里赶路。”
【评析】前文说过,晋朝有宵禁,刘惔怕殷浩新官上任三把火。
23.谢公[1]时,兵厮逋亡,多近窜南塘下诸舫中。或欲求一时搜索,谢公不许。云:“若不容置此辈,何以为京都!”
【注释】
[1]谢公:谢安。
【译文】谢安辅政时,兵员差役时常逃亡,大多就近躲藏在秦淮河南塘下的船里。有人请求谢安同时搜索所有船只,谢安不答应。他说:“如果不能宽恕这种人,又怎么能算是好京城?”
24.王大为吏部郎,尝作选草[1];临当奏,王僧弥[2]来,聊出示之。僧弥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王大甚以为佳,更写即奏。
【注释】
[1]王大:王忱。吏部郎:官名,尚书省内分科主事的长官。选草:拟举荐授官人员的名单初稿。
[2]王僧弥:王珉(351—388),字季琰,小字僧弥,山东琅琊(今山东临沂市)人,是王珣的弟弟,曾任散骑郎、黄门侍郎。
【译文】王忱做吏部郎时,曾起草过一份推荐官员的名单。就要上奏时,王珉来了,王忱就随便拿出来给他看看。王珉趁着这个机会按自己的意思替换了近一半人选,王忱觉得改得很不错,就重新誊写了一份上奏了。
25.王东亭与张冠军[1]善。王既作吴郡,人问小令[2]曰:“东亭作郡,风政何似?”答曰:“不知治化何如,唯与张祖希情好日隆耳。”
【注释】
[1]张冠军:即张玄之。
[2]小令:即王珉,他是王珣的弟弟。
【译文】东亭侯王珣和冠军将军张玄之关系很好。王珣做了吴郡太守以后,有人问中书令王珉:“东亭做了太守,民风和政绩怎样啊?”王珉回答说:“不知道治理和教化得怎样,只知道他跟张玄之的感情一天比一天深厚了。”
【评析】这个回答很高明,别人问自己的哥哥,直接赞美不太妥当,于是借哥哥和名望很高的张玄之关系越来越好来说明自己的哥哥治理得不错,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26.殷仲堪当之荆州[1],王东亭[2]问曰:“德以居全为称,仁以不害物为名[3]之任,未为不仁。”
【注释】
[1]殷仲堪曾任荆州刺史,镇江陵。
[2]王东亭:即王珣。
[3]司寇:掌管刑狱的官。孔子曾任鲁国司寇。
【译文】殷仲堪正要到荆州去就任刺史之职,王珣问他:“德行完备称为德,不害人叫作仁。现在你要去治理中部地区,处在有生杀大权的职位上,这和你原来的操守恐怕不符合吧?”殷仲堪回答:“帝舜时的法官皋陶制定了刑法,不算不贤德;孔子担任了司寇的职责,也不算不仁爱。”
【评析】仁德与法律本身并不冲突,仁德用于安抚民心,法律用于震慑犯罪,关键还是要看官员如何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能走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