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及案例解读
- 全国普法办
- 1022字
- 2020-08-27 15:08:27
19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延伸解读 旅客规避入境卫生检疫被行政处罚
某国暴发霍乱,在该国经营餐馆的黄某便匆忙回国。在入境时由于要接受卫生检疫检查,黄某显得异常紧张,担心要是被查出感染霍乱会被拉去强制治疗,怕被人知道了以后影响餐馆的生意,便想找个机会混过去。检疫工作人员发现黄某心神不宁,便安慰他,这只是正常的检查,是为了防止传染病进入国内。谁知黄某听到这些竟破口大骂,说检疫人员污蔑他有病,拒不配合检查并试图从检疫室中冲出去,后来黄某被工作人员制止。经检查,黄某确已染上霍乱,所幸与他接触的国境卫生检疫人员及边防人员未被感染。该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及时将其送至医院采取隔离措施,并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境卫生检疫,是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为了防止传染病从国外传入或者从国内传出,依照卫生检疫的法律、法规,在国境口岸、关口对出入境人员以及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等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卫生监督,是指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和采样检验;卫生处理,是指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等卫生措施。出入境人员均应如实填写《出(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经过检疫检查、测量体温合格后方能放行。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除了接受行政处罚以外,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国境卫生检疫对内是行政执法活动,对外是维护主权的国家行为,但其最终目的是防止传染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因此,公民在出入境时都应当遵守国境卫生检疫的法律规定,服从国家有关部门对国境卫生检疫的管理,主动配合检疫和卫生监督,积极接受卫生处理,防止传染病传播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隐患,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传染病无小事,在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更应该配合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减少出行,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检测。发现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自觉接受隔离措施。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最终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