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细犬

人在虚弱的时候,连睡觉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更何况像是李沛这样的昏迷?

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沛迷迷糊糊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他现在只有一个感受,那就是累!

就像是单手握紧方向盘,开了一夜车似的,腰酸背痛、脑袋发蒙。

李沛挣扎的睁开眼睛,原本晴朗的天空,这时候已经泛起了橘色,显然是到了快要太阳落山的时候。

而在一旁,被命名为斯克雷格的鼠人,这时候依旧跪在地上,小眼睛一眨一眨,有着极为拟人的好奇感。

似乎在询问自己,主人你感觉哪里不好?

空荡的房间中,一个毛耸耸,像是人类的老鼠,这般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任谁看到,都会有些发毛。

对于人类而言,最可怕的玩具是什么?

是那些长着像人的玩偶,尤其是一比一仿造的时候,尤为吓人与惊惧。

就像是一些普通人看到斯克雷格的时候,第一映像本能会将其当做一个丑陋的人类,但仔细分辨却发现,对方长着如同老鼠一样的五官与皮毛,心理就会产生矛盾,强烈的心理冲突会导致紧张和害怕。

但李沛却不同,毕竟他清楚,这个看上去怪异的生物,是由自己一手创造出来的。

而最让李沛惊奇的是,不同于最初创造出来那副瘦弱的模样,这时候的斯克雷格看上去健壮了不少,不仅如此,在对方的头顶处,竟然还长出了一根三寸左右的银色尖角。

怀揣着疑惑,李沛翻开了长有眼睛的书籍。

只见原本空白的一栏中,已经变成了【姓名:斯克雷格】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能力的一栏中。

原本斯克罗格只有坚硬皮肤这一个能力,而这时候,在栏目的下一行,赫然又多出了一个鼠群召唤。

【能力:鼠群召唤(拥有王者之角,掌握召唤同类的能力,能够召唤1000米之内的同类进行短时间奴役)】

李沛发誓,在昏迷之前,斯克罗格没有这个银色尖角以及鼠群召唤,所有的一切发生在昏迷之后,也就是自己命名之后。

联想到自己忽然昏迷,然后苏醒过来,脑袋宛如被针扎的情况,李沛总结了一点,那便是完成赐名之后,自己创造出来的怪物,会发生一个二次异变,而作为代价,便是自己的体力。

这时候即便不用照镜子,但李沛依旧能够联想到,自己现在肯定是一副纵欲过度的虚弱模样。

如果有下一次,他一定要等到体力充沛的时候再进行赐名,要不然起一个名字,便双腿一蹬,一命呜呼,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不过,后面觉醒的能力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

奴役1000米之内的老鼠,除了战斗之外,自己还能抓捕几只打打牙祭。

“咦?自己怎么会有这般变态的念头?”

“咕噜噜……”

之前这具身体便无比虚弱,而重生之后,又因为起名耗费了大量的体力,这时候的李沛,完全就是游戏世界中的残血状态。

属于那种,被鸡轻轻一碰,就会口吐白沫的虚弱状态。

“啪嗒啪嗒……”

就在这时候,房子外面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而顺着声音听去,对方的目的地正是自己的屋内。

不同面对李沛时的乖巧,这一刻斯克雷格凶芒外露,哪里像是一只老鼠,简直如同猎豹一般,只等到那个拜访者开门的瞬间,便直接扑上去,咬断对方的喉咙。

而李沛心有所动,吸取宿主的记忆,他也清楚在这废土之中,他也有几位交好之人,任由斯克雷格行凶,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更何况,改造怪物是自己的底牌,财不可外露,李沛还不想早早暴露自己的底牌。

“想办法藏匿起来。”

想到这里,李沛当即开口说道,而听闻命令,斯克雷格不敢不从,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它窝在地上,身体发出咯吱咯吱的骤响,只是几秒功夫,竟然又变成了一个灰皮老鼠,除了宛如角质一般的头顶凸起物,对方和普通老鼠没有任何区别。

而斯克雷格速度也快,下一秒,便宛如闪电,一下子钻入沙发底下,藏匿了起来。

“这样也行?”李沛有些惊讶。

不等李沛仔细观察,没有上锁的大门便被一把推开,紧接着,一个只有一米五,宛如豆芽一般的假小子便钻了进来。

对方十六七的模样,五官不错,但因为长久风吹日晒,肤色有些焦黄,但看上去更加健康一些,不同于富人区那些千金小姐,光滑顺溜的长发,对方则戴着一顶不知道从哪里淘来,有些破洞的贝雷帽戴在头上。

对方嘴上还叼着一根稻草,小小的身子,居高临下望着瘫坐在沙发上的李沛,然后呸的一下,将稻草吐在地上,噘着嘴说道:“小爷我过来看看你死了没有,嗯看样子不错,快死了。”

细犬。

在这贫民窟中,人人都有别名,不单单是为了有个名号,让人不敢轻视,更因为自爆身份的时候,像什么独狼、狂蟒、下山虎听上去比本名更有气势。

小姑娘也算是贫民窟的老江湖,妈是娼妓,父亲不知,早早便在这废土上打拼,算得上拾荒大军中有算得上名号的一员“大将”。

细犬这贬义更甚的外号,是她给自己起的,她跟李沛说过,自己个子小,又是女孩力量不足,相比战士们战斗,她更愿意像是一条灵活的狗,能够快速的翻找食物以及逃跑。

至于大名,你能指望一个娼妓有什么文化,数不清的嫖客中随便挑了一个姓,姓姜名一,简简单单,就叫姜一。

娼妓也算是正当职业,毕竟和捡垃圾的一样,靠身体吃饭。

只不过,娼妓的染病的风险更高一些,对方早早离世,姜一也成为了一条流浪犬,在这废土上独自生活。

双方父母早逝,年龄又相仿,如果说姜一真是一条狗,那么李沛也相差不多,两人在末世中抱团取暖,算是为数不多能够交心的朋友。

姜一大大咧咧,或许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让她更愿意将自己打扮成一个男孩,而不是芳龄正茂的少女。

但姜一毕竟有着少女细腻的心思,看到李沛一天没有出家门,便在夕阳快要落下的时候,进来看看对方到底如何。

彼此往常就是这般交流,但姜一哪里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真的没有撑过虚弱,早在昨天夜晚便撒手人寰,这时候坐在沙发上的,则是一个融合了李沛灵魂的陌生人。

或许是感觉空气中有些沉闷,姜一皱了皱眉头:“怎么就跟失了魂似的。”

没有埋怨、没有羞辱,更多的还是关心。

李沛反应过来,用衣服盖住一旁打开的古怪书籍,然后说道:“只是有些累了。”

姜一朝前走了几步,看着李沛由里到外透出的虚弱,语气不由放缓了一些:“不就是东西被人截胡了吗?至于成这样吗?好了好了,下次有机会,小爷我帮你找回场子就好了。”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

往往下层欺压同伴的时候要更胜一筹,李沛本体的死便和姜一口中的恩怨有些关联。

李沛出门捡垃圾,收寻到一些好货,却被一群赖小半路截胡,彼此发生一些口角,被按在地上暴揍了一顿,独自悲悲戚戚回到家中,不甘、怨愤再加上力不如人,导致越想越气,越气越恼,以至于半夜心肌梗塞,撒手人寰。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这废土之中,所有人信奉的便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过去如何,李沛不想深究,这时候他只想好好钻研古怪书籍,他清楚,这才是自己活命的根本。

至于那些与自己有些摩擦的小混混,如果彼此没有交集,自然是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但如果真的有一天欺负在自己头上。

适者生存。

这四个字摆在那里。

到时候,谁被谁压在身下,那便看各自的本事吧。

记忆融合,难免会出现一些副作用,那便是一些闲聊,都能让李沛陷入一些沉思之中。

姜一在旁边看得直皱眉头,只觉得自己这个“青梅竹马”是有些毛病。

“吧唧。”

就在这时候,李沛眼前忽然多出了两块东西,他伸手接住,却是宛如猪皮冻一般,一个完整,一个半块的胶装食物。

这个食物还有一个名字,那便是蟑螂果冻。

主材料是蟑螂碾碎,然后加入些许杂草粉末,经过晾晒切块,贫民窟按照人头,每日可领取一块。

虽然恶心,但能活命。

李沛是真饿了,记忆的影响,让他对于食物没有一点抵触,相反,腹中的饥饿让他变成了一头野兽,抓起这一块半胶体,三下五除二,便吞入到了肚子里面。

食物填满了肚子。

李沛的脸色也恢复了一些。

姜一将一切看在眼中,只觉得李沛那狼吞虎咽的模样,竟然莫名有些好看。

“呸,长得比小姑娘还白,真给男人丢脸。”

姜一撇撇嘴,看到李沛无碍,转身便朝门外走去,而这时候李沛才反应过来,贫民窟每日每人只提供一块,自己吃了一块半,那姜一岂不是……

李沛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见姜一摇晃着手中小半块胶体,头也不回说道:“小角色才吃这种玩意儿,小爷我是吃肉的!”

说罢,对方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偌大的房间,徒留李沛以及一双隐藏在黑暗中的双眸盯着大门,一动不动……

…………………………

贫民窟中。

这里没有柏油马路,人们生活在黄土之上,到处都是一股难闻的气味。

不少娼妓在招揽客人,一个临时搭建的木屋,成为了那些女人挣钱的场所。

还有一些沿路叫卖的小贩,走近一看,竟然一个个宛如拳头大小的蟑螂,相比起碾磨成果冻的胶体,不少人更喜欢咀嚼蟑螂,这样能更直接享受食物的美味。

姜一走近看了看,想要趁着对方不备,伸手抓一只出来,但眼疾手快的小贩急忙用胳膊将姜一弹开,并且骂骂咧咧,宛如客店撵狗一般。

姜一也不羞愧,反而呸的一声在地上唾了一口,然后晃着身子朝远处走去。

没走几步,她忽然闻到了一股肉香味,转头一看,却看见一些二十左右的青年架起火,在火焰上方,赫然挂着一只兔子,只不过,那兔子却有两颗脑袋,看上去古怪且诡异。

这里势力纵横,不少人聚在一起组建帮派,这个便是名为豺狼帮的聚集点,看样子,对方今天出去又有了新的收获。

摆动食物的一名青年看到了姜一,这时候站了起来,语气轻佻说道:“细犬过来给我摇个尾巴,要是够舒服,爷就分你一截兔腿怎么样?”

姜一撇撇嘴:“回去让你妈给你摇吧。”

“艹!我特么撕烂你这张臭嘴!”不等青年发飙,细犬便发动本领,一溜烟的功夫便逃之夭夭,只剩下了身后不断咒骂,扬言总有一天会让姜一后悔之类的话。

姜一回到了自己的家,这是母亲留给她仅有的财富。

不同于李沛,姜一门上还有一把铁锁,她关上门,然后再将里面反锁,一锁两用,十分具有仪式感。

姜一来到角落的货架上,将自己捡来了一枚铁钉放在上面,货架三层,上面皆是她日常收集的小小财富。

如果李沛来到这里,只觉得这是一些无用的垃圾,但这些对于姜一却有不一样的意义,每一样都有纪念价值。

毕竟,这是她在这废土上,唯一的爱好。

看到几年的捡拾,货架上已经堆满东西,在外面令人“闻风丧胆”的细犬姜一会心的笑了笑,她坐在破旧的床边,掏出那块只剩下了一小半的蟑螂果冻。

“鸟肉比较柴、羊肉比膻,嗯,还是兔子肉比较好吃,小爷我喜欢吃兔子……”

姜一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嘴角扬起一丝笑容:“李沛,小爷我没骗你吧?我有肉吃!”

说罢,她狠狠咬了一口,裹着兔子味道的蟑螂晚餐,真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