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云执意不答这种无聊问话,他本来就是一个少言寡语的孩子。他坐在车前杠上,视野比较开阔,于是就抬眼看天空中一只蝙蝠飞过去的黑影,心里想着今天的作业要花多久时间才能够写完。
张启云一点儿都没有意识到,所有那周围的人都没有意识到,危险会在一转眼之后降临。一辆半新不旧的桑塔纳轿车以那样一种疯狂的、超极限的速度斜冲过来,动机呜呜地狂吼,整个车身颤抖着痉挛,出可怕的哗啦啦的震响,像一头电影里才有的超能量的宇宙怪兽一样,冲进路边漫不经心的人群之中,嘎嘎地辗过躯体和头颅,瞬间功夫造成三死两伤的结果。
张启云没有来得及看清楚血泊中父亲的模样,因为他自己刹那间被一双大手用劲地抱起来,甩了出去。他重重地摔在一个路边卖青菜的中年女人的身上,连带着把那个女人也撞翻在地之后,失去知觉。
他在最后一刹那的感受,是两肋之间被手掌抱住的温暖。那两团余热从此残留在他身体上,有时候像热水袋裹住般的舒适,有时候又像火炭烧灼的刺痛。
别扭的是,当他的身体倍感灼痛时,他无法诉说。说不出口,也无人会信。
张启云说了之后,别人就以为他的精神受了刺激,成了某种病症的患者,然后争先恐后地上前摸他的额头,翻他的眼皮,用一种古怪的神和语调围住他问长问短。
所以,葬礼上的张启云不声不响地把自己缩在人群的背后,从人腿的缝隙里看着那只在骨灰盒前抬摇头惊诧莫名的褐色爬虫,心里想着父亲睡在窄小黑暗的盒子里的感受,替父亲难过,却不能提供任何帮助。
坐在轮椅上的患痴呆症的奶奶已经被太阳晒得打起了瞌睡。她那个萎缩成了小马蜂窝一样的可怜的脑袋,完全弄不明白眼面前生了什么。她身上的一件灰黑色宽袖衬衣,是姑妈特意去批商场买来之后,蒙住她的眼睛强迫着套上去的。
“我要亮,我不要黑。”奶奶嘟囔着,用劲地扯她身上的衣服,想脱掉它。
姑妈按住她的手:“就黑一下子,黑过之后会亮的。听话,啊?”
之前奶奶只穿一种颜色的衣服:砖头一样闷闷的红色。除此之外,她宁可光着身子,也拒绝接受其它颜色。姑妈解释说,老太太一定把砖红的衣服当成房子了,她要躲在房子里才觉得安逸。
奶奶被叔叔抱上轮椅的时候也挣扎了一下。她撇着嘴巴,好像要哭一样地说:“我不上街。我不要去逛街。”她扭着身体,像小孩子一样任性。
做母亲的这个人已经不懂得死亡是什么了,所以跟她说不明白。她到了墓地,可是不知道这是她儿子的葬礼。
奶奶手上有一枚小小的翡翠戒指。打瞌睡的时候,她的那只皱成抹布的手安详地平放在膝盖上,阳光就在绿宝石上跳舞。反射出来的绿莹莹的光线甚至还溅上了她的鼻尖,看上去像挂了一只印度女人的鼻环,很滑稽。只不过老太太自己无动于衷,头低着睡成了一个酣甜的婴儿。
张启云清楚地记得,父亲赶在奶奶七十岁生日之前,从城市广场的珠宝柜台把这枚戒指买回来的时候,婶婶怪模怪样地皱着鼻子,哼哼着说:“都痴呆成这个样了,你就是给她买个夜明珠,只怕她也当块泥疙瘩。”
父亲没有理睬婶婶的话,他仔细地用热水给奶奶洗干净手,涂了护肤霜,然后把翡翠戒指慢慢地套上奶奶的无名指。他托着奶奶的手,举起来,让她自己看。张启云记得奶奶当时是笑了的。也许是因为胳肢窝里痒,或者别的原因,可是奶奶的确笑了。
“一颗豌豆。”她说。她的脑子里没有了翡翠的概念,可是却有豌豆,这很奇怪。
那一天,距车祸的生,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吧。父亲像是算好了自己会有如此劫难,要给他的老母亲留下一个念想。
婶婶是葬礼上最活跃的人。她穿着一双白底黑面的帆布鞋,在通往墓地的小路上轻快地跑来跑去,搀扶这个,招呼那个,耳朵上两个圆圆的金耳环甩动得像要飞起来,脸上的笑容可以称得上快乐。
真的,她应该快乐。父亲死了,十岁的张启云快要离开这个城市跟他母亲走了,留下来的房子毫无疑问由她来处理。这是一个天大的实惠。
家人聚集的时候,婶婶站在父亲的遗像面前,不容置疑地地对大家宣布:“长子不在,我们就要来照顾老娘了,这任务不轻,就算有房子做补偿,也未必抵得辛苦。是不是啊?”她把头转过去,用眼色示意叔叔,希望自己的丈夫站出来附合一句。
当时叔叔闷坐在一旁抽烟,死活都没有开口。他反感她这么说话,可是又不敢公开制止她。叔叔一直都害怕婶婶,害怕她的伶牙利齿,她咯咯的肆无忌惮的笑声,她那根尖尖的伸出去戳到他脑门上的食指。从恋爱的时候男人就怕女人,怕了漫长的十年,还会一直怕下去。
所以,葬礼上叔叔的表情跟婶婶迥然不同:婶婶是快乐的,叔叔是悲哀的。手足同胞的悲哀,牵心连肺的悲哀。
张启云原本不叫“张启云”,他的本名叫孙候,跟父亲一个姓,父亲从小喊他“猴儿”,姑妈姑夫叔叔婶婶都跟着这么喊他。
父亲葬礼的前一天,母亲下了火车,走进这个家门。她第一次听见亲戚们叫这个名字时,就皱起眉头问:“谁叫猴儿?”得知这个乳名是父亲叫出来的,她嘴唇抿了抿,大概是想要说什么,看在一群悲哀的亲戚的面子上,最终没有说。
过了一会儿,她把张启云叫到旁边去,很客气地征求他的意见:“猴儿这个名字不好,太滑稽了,以后你的同学会笑话你。改了吧,好不好?”
张启云心里紧张,完全没有了自主意识,只是点头。
母亲独自寻思着:“叫什么名字好呢?嗯?以后你就跟我姓吧,就叫张启云吧,小名就叫弟弟,嗯,弟弟就是男孩的意思,简单明了,又不别扭。”
可是孙候自己有点别扭,母亲的决定在短时间内改变了所有人对他的称呼,此后的几天中,孙候满耳听到的都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弟弟。这使他觉得自己忽然成了全世界人民的弟弟――不是奶奶的孙子,母亲的儿子,姑妈的侄子,小表妹的哥哥,而是一个让他倍感屈辱的称谓:弟弟。
到他将来长大成人,结婚生子,胡须斑白,他永远改变不了这个可笑的名字。他一生一世都是全世界人民的弟弟。母亲为什么没有替他考虑考虑?
她如此匆忙又不负责任地把这个称呼掷给了他,就好像一张板凳的腿断了,主人不高兴麻烦木匠,随手抓一根树棍折了折,拿一颗钉子敲进榫洞里,巴掌拍了拍,说,就这样吧。
张启云决定抗议。这个少言寡语的孩子,他以拒绝吃饭来表明自己对这个名字的态度。
全家人不知何故,围着他惊慌失措,问长问短。张启云紧抿着嘴唇,就是不说话,一句不说。
最后还是母亲走过来,盛一碗饭,夹两筷子菜,轻轻地往张启云面前一推。张启云的防线一下子崩溃了。溃不成军地崩溃。他偷看着母亲的脸,忽然觉得自己好饿,从来没有这样饿过。他低下头,狼吞虎咽地扒下一碗饭,然后自己去洗干净了这只碗。
绝食抗议没有起任何作用。甚至谁都不知道他是因为名字而绝食。
姑妈小声地对叔叔说:“可怜的孩子,他怕她。”
这个“她”,当然指的是张启云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