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难治性癌痛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第一节 概述

癌痛是癌症患者的常见症状。据统计,早期就诊的癌症患者约25%伴有疼痛,治疗和稳定期患者约33%伴有疼痛,晚期癌症患者则高达60%~80%伴有疼痛,其中50%以上为中、重度疼痛。癌痛除了给患者带来躯体上的痛苦,还可造成认知、行为、情感等精神心理方面的改变,导致抑郁、焦虑甚至自杀倾向等,引起乏力、食欲下降、睡眠障碍、免疫力下降等全身情况的恶化,也会严重干扰放疗、化疗等抗癌治疗的顺利实施。大量的临床随机对照和前瞻性病例系列研究证实,癌痛得不到有效缓解,将会极大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存期和生活质量,给患者及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痛苦和经济负担,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存权利和尊严的社会问题,因此,癌痛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医疗机构乃至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早在1982年就成立了癌症疼痛治疗专家委员会,提出了三阶梯止痛疗法,即根据癌痛患者的疼痛程度,来选择不同的镇痛药物,并将其作为癌痛药物治疗的基本方法在全世界推广应用。轻度疼痛选择一阶梯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辅助镇痛药)、中度疼痛选择二阶梯药物(弱阿片类药物/+辅助镇痛药)、重度疼痛选择三阶梯药物(强阿片类药物/+辅助镇痛药物)。
近30年来,对癌痛发病机制的认识、镇痛药物的研发,以及新型镇痛方法的临床应用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欧美发达国家在三阶梯止痛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发展,制定了许多癌痛诊疗指南,如欧洲临床肿瘤学会《癌痛治疗指南》、欧洲姑息治疗学会《阿片类药物癌痛治疗指南》、《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临床实践指南:成人癌痛》等,这些指南也均在不断更新中,使癌痛的评估、诊断和治疗更为规范和更具临床可操作性,尤其是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指南成为世界各国医生用于癌痛治疗的经典参考。通过规范化的治疗,80%以上癌症患者的疼痛能够得到有效缓解,但仍有10%~20%患者的疼痛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习惯上将这部分癌症患者的疼痛称之为难治性癌痛或顽固性癌痛,其对医患的困扰超过其他疼痛的总和,成为医生、患者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也成为癌痛治疗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阻碍。
难治性癌痛之所以难治,原因来自多方面,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来自患者方面的原因,如恶性肿瘤的进展、对镇痛药物的抵抗等,如癌性神经病理性疼痛、癌性内脏痛、骨癌痛、爆发痛等,其形成机制复杂,常规治疗困难,其次患者依从性差,担心药物的不良反应。有研究显示,我国70%的癌痛患者疼痛治疗不足,而镇痛治疗不足的首要原因是担心镇痛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其比例高达49.6%,另一方面是来自医护人员自身的原因,医护人员对难治性癌痛的认识不足、评估不全面、治疗手段局限等。因此,难治性癌痛往往不是一个医生、单个专科就可以圆满解决的问题,需要多学科团队的协作。多学科团队诊疗模式在临床许多领域,尤其是疑难、急危重病例诊疗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难治性癌痛治疗领域依然处于雏形阶段,阻碍其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难治性癌痛涉及多学科,且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致认可的概念;其诊断和评估标准不统一;单一的药物治疗难以应付复杂的难治性癌痛问题;侵入性治疗方法需要推广,其干预的时机仍有争议等等。因此,迫切需要对难治性癌痛的诊疗进行规范,形成多学科认可的统一的定义、诊断标准和评估方法,规范难治性癌痛的诊疗流程,为多学科团队提供原则和指导,为难治性癌痛患者及时提供最佳的个体化诊疗。
综合以上因素,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Rehabilitation and Palliative Care,CRPC)难治性癌痛学组集中了国内来自肿瘤内科、疼痛科、放疗科、姑息医学科等20余名癌痛相关治疗领域的专家,采用调查表的形式,广泛征求了数千名从事临床癌痛防治工作的医护人员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在秦叔逵、于世英、王杰军、樊碧发等老一辈教授和学会领导的亲临指导下,于2017年8月在《中国肿瘤临床》公开发表了《难治性癌痛专家共识(2017 年版)》,以下简称《难治性癌痛共识》。
这必将对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发挥学科集体优势,促进我国难治性癌痛诊疗水平的整体提高起到划时代的意义。

(刘红军 陈映霞 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