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脏骤停的处理

SCD的生存率很低,美国的数据显示其总生存率不超过5%。尽早进行心肺复苏(CPR)是抢救成功的关键,另有研究显示CPR还能有效地预测患者的长期生存率。心肺复苏包括初级心肺复苏(basic life support,BLS)和高级心肺复苏(advanced cardiovascular life support,ACSL)两个方面。
(一)初级心肺复苏(BLS)
1.判断患者是否发生心脏骤停,及时启动紧急救助系统(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EMS)
看到患者倒地,在确认环境安全情况下,迅速判断患者是否心脏骤停,主要步骤包括:拍双肩、叫双耳、10s内迅速感受颈动脉搏动,同时感受患者呼吸。如患者无反应,颈动脉搏动及呼吸消失,及时大声呼救或电话呼救,并要求携带AED,启动EMS。
2.心肺复苏之CDAB
C人工循环:
有效的胸外按压是心肺复苏成功的关键。一旦确认患者心脏骤停,立即启动胸外按压,使心脏和大血管血液产生流动,以维持心、脑等主要器官最低血液需要量。有效胸外按压是指按压频率100次/分以上,按压深度至少5cm,按压间歇需使胸廓充分回弹。具体按压部位位于胸骨中下1/3交界或两乳头连线与胸正中线交点。
D快速除颤:
早期快速除颤,可明显提升CPR成功率。一旦AED就位,立即准备除颤。除颤电极分别贴于心尖部和右锁骨下,AED可自动分析心律,一旦判定为可除颤心律可自动除颤。
A开放呼吸道:
使患者处于水平仰卧,解开颈部衣物纽扣,注意清除口腔异物,通过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
B口对口人工呼吸:
在保持患者仰头抬颏前提下,施救者用一手捏闭鼻孔(口唇),然后深吸一大口气,迅速用力向患者口(鼻)内吹气,然后放松鼻孔(口唇)。双人心肺复苏时候要求按压与通气比例为30∶2,即30次按压后2次人工呼吸,每次呼吸超过1s,每次须使胸部隆起。
按压通气5个循环(2分钟)后需重新评估患者意识状态,如意识状态未恢复,继续心肺复苏。如意识状态恢复,转入医疗机构后进入高级生命支持。
(二)高级心肺复苏
高级心肺复苏指在基础生命支持的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或技术建立有效的通气或血液循环。如气管插管建立有效通气,电复律维持稳定的血流动力学以及开放静脉通道给予血管活性药物等,并给予呼吸、血压、血氧等生命体征监测。
(三)2015年AHA心肺复苏指南所做的修订(图7-5)
图7-5 AHA心肺复苏指南(2015修订)
1.BLS方面
新指南中,将院内心脏骤停事件的心肺复苏独立出来。院内需设定专门的监控系统,一旦事件发生,多学科救助团队及时启动,更优、更快地实施心肺复苏。其具体流程包括检测和预防、识别和启动EMS系统、及时高质量CPR、快速除颤以及高级生命支持和心脏骤停后护理。而院外心脏骤停事件大致流程同2010年指南,但细节方面有所更改:强调通信工具的使用;再次强调有效胸外按压的重要性,要求按压应占整个CPR时间的60%以上,按压频率要求100~120次/分,按压深度要求5cm;通气方面,如果已经建立高级气道,通气频率可每次6s。另外,如考虑与阿片类中毒相关,旁观者可给予纳洛酮。
2.ACLS方面
(1)复苏操作方面,对于发生心脏骤停,且怀疑心脏骤停的病因可能可逆的选定患者,可以考虑以体外心肺复苏(ECPR)替代传统心肺复苏。ECPR一词是指在对心脏骤停患者进行复苏时,启动体外循环和氧合。ECPR涉及在大静脉或动脉(如股动静脉)中紧急置管。ECPR的目标是在治疗潜在的可逆病情时为心脏骤停患者提供支持。ECPR快速实施时,可以延长可用性,因为可以争取时间治疗潜在的可逆病症,或为传统CPR未能复苏的患者安排心脏移植。对于插管患者,20分钟CPR后CO 2波形检测呼气末CO 2(ETCO 2)仍低于10mmHg者,复苏的可能性很低,在结合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可考虑决定是否停止心肺复苏。
(2)抢救用药方面,联合使用升压素和肾上腺素相比使用标准剂量的肾上腺素在治疗心脏骤停时没有优势。而且给予升压素相对仅使用肾上腺素也没有优势。因此建议单用肾上腺素。对于心律不可电击治疗的心脏骤停患者,肾上腺素应更早给予。对于室颤/无脉室速导致的心脏骤停,在恢复自主循环后可考虑即刻或继续应用利多卡因和β受体阻滞剂,而对于其他心脏骤停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后不推荐常规使用利多卡因。
(3)复苏后管理方面,目标体温范围定在32~26℃,并至少持续24小时;24小时后积极预防发热也是合理的。但不推荐院外自助循环恢复后常规通过输液降温。在整个CPR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或平均动脉压<65mmHg),如出现低血压应迅速纠正。
(4)对于心源性心脏骤停且心电图有明确ST段抬高,应立即急诊冠脉造影;无ST段抬高,怀疑心源性心脏骤停患者急诊冠脉造影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