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阴阳学说

一、概述

阴阳作为哲学范畴最早起源于《易经》。阴阳学说是关于自然界物质运动对立统一的学说。自然界中,无论是有生命的物体还是无生命的物体,都具有阴阳两个方面。也就是说,阴阳学说认为世界上所有物质不是具有“阳”的属性,就是具有“阴”的属性。也即“非阴即阳”。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宇宙的基本规律。应知于人亦如此(图1)。

图1 伏羲太极图

凡是剧烈运动着的、上升的、外向的、明亮的、温热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着的、下降的、内守的、晦暗的、寒冷的,都属于阴。以天地而言,天气轻清为阳,地气重浊为阴;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润下属阴,火性热而炎上属阳。以人体而言,则背为阳而腹为阴。以人体脏腑而言,则脏者为阴而腑者为阳。那么如果以静止的汽车和运动的汽车而言,则静止的汽车为阴,而运动的汽车为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