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作出的合理假设。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活动复杂多样,会计工作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但是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会计人员很难正确地作出肯定的判断和估计,从而无法作出适当的会计处理。因此需要先行设定一些基本前提,并在这些假设限定的情况下进行会计核算,包括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收集与加工等,都要以这些基本前提为依据。如果离开这些假设,就无法选择正确的核算方法,没有统一的计量标准,很难及时地将某个特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准确地体现出来。一般认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首先要明确其反映的对象是谁的经济活动(即区分自身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只有反映特定对象的经济活动才能予以确认,才能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实现本单位的会计目标。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所在主体的经济业务,不能超越范围核算和监督其他主体的经济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不是同一概念。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并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一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如企业的事业部;可以是单一企业,也可以是由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例1-1】 甲公司拥有乙和丙两个分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它们定期向甲公司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后由甲公司进行整理、汇总作为会计主体向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甲、乙、丙三个公司都是会计主体,但只有甲公司是法律主体。

二、持续经营

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通常可以持续进行,但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当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进行清算,或者经营活动中出现问题而破产清算时,将终止经营。为了正确使用会计核算方法,有必要对经营情况作出人为假设,即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计主体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既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只有在持续经营这一前提下,企业才能有长远打算,在会计上才能按照预计的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照收益期摊提各项跨期费用。否则,资产的评估、费用在受益期中的分配、负债的按期偿还以及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将无法确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企业都存在经营失败的风险,都有可能出现资不抵债而被迫宣告破产和进行法律上的改组。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所有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就不再适用,而应当采用破产清算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例1-2】 甲企业购入一台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8年,预计企业在将来会持续经营下去,该项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发挥作用,直到该机器设备使用寿命结束。因此,该项固定资产应该根据它购买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在使用寿命期内,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对历史成本进行摊销。

三、会计分期

为了及时考核持续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改善经营管理,有必要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若干较短的期间,即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生产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制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分期为会计核算确定了时间范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其中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称为会计中期。通过对会计期间的划分,据以结清账目、按期编制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地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

会计分期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的一个必要补充,它使会计能够及时地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并为帮助和促进会计主体有效经营和定期考核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了会计分期假设,产生了本期和非本期的区别,产生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以及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划分,产生了收入与费用配比等要求以及应收和应付等会计处理。只有正确划分会计期间,才能准确地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才能进行会计信息的对比。

在会计分期假设的前提下,会计期间通常是一年,称为会计年度。对于会计年度的起讫时间,各个国家的划分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采用公历年度,有的国家则另设起止时间,如英国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在我国,以公历年度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确定后,一般按日历确定会计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四、货币计量

要衡量不同单位的经营业绩,最直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以货币进行计量,因而货币计量成为会计基本假设。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我国,单位的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八条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之一,它要求对所有会计核算的对象采用同一种货币作为统一的尺度进行计量,并将会计主体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数据转化为按统一货币单位反映的会计信息。这一会计前提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意义:一是以货币作为会计的统一计量单位;二是作为会计计量单位的货币,其币值是稳定不变的。在现实生活中,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是普遍存在的,它们使货币的购买力发生变动,对币值产生影响,从而使单位货币所包含的价值随着现行价格的波动而变化。这时币值不变假设的缺陷就显露出来:资产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按照各国会计惯例,当币值波动不大或前后波动能抵消时,会计核算中仍认为币值是稳定的。但在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时,应采用特殊的方式加以处理。货币计量仍然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货币计量假设也有其局限性。许多经济活动如产品的质量、企业的发展前景、技术的提高、企业人事的变动,也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这些经济活动不能用货币来计量。因此,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对这些重要信息加以文字说明。

综上所述,会计假设虽然是人为确定的,但完全出于客观的需要,有充分的客观必然性,否则,会计核算工作就无法进行。这四项假设缺一不可,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假设明确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假设明确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会计分期假设是在会计主体和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对实际会计工作在时间上作更具体的划分,货币计量假设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必要手段。因此,这四项会计假设共同为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