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当书稿一篇一篇的整理完毕,已是初夏。随手翻动厚厚的书稿,心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我们又在实践“学术至上,追求卓越”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步。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国的社会立法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第一次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国务院制定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并修改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通过的法律、法规,不仅极大地完善了我国的社会法法律制度,而且还为我国社会法学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本期《社会法评论》共分“宪法学与社会法学的学术对话专题”、“社会法理论”、“劳动合同法专题”、“社会保障法学”、“台湾法研究”、“域外法学”、“学术综述”等七个栏目,共计二十二篇文章。

“宪法学与社会法学的学术对话专题”栏目收录了出席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宪法学与社会法学的学术对话——宪法与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的五位学者的文章。莫纪宏教授的《论对社会权的宪法保护》一文,在对中外学者关于社会权的概念和性质的论述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突破以国家和政府责任为前提的狭义社会权——社会保障权的范围,认为社会权是个人享有完全社会化、有效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的资格和条件保障权,该基本权利不仅以国家和政府履行积极的保障责任作为权利实现的重要条件,也以整个社会的努力作为权利实现的社会基础,是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互动的产物,属于现代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必须加以保护的基本权利。进而对于社会权宪法保护、我国社会权的宪法保护现状以及社会权宪法保护的新发展进行了详尽的论述。王广辉教授的《社会国家与社会权》一文,从社会权产生的历史分析来揭示社会国家和社会权的互动关系,其认为社会国家所承担的对社会基本权的保障责任,从根本上讲不是要否认传统的自由基本权,而是要克服其形式平等之下所掩盖的实质上的不平等,使个人人性尊严实现的物质基础得到保障。郑贤君教授的《试论社会宪法》一文,则是对社会宪法的识别、产生、规范内容和形式以及实施等展开了深入的论述。马岭教授在《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一文中,在对弱势群体的范围和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于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以及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进行了类型化的分析。杨飞博士的《试论劳动宪法》则对劳动宪法的法渊源地位、内容、效力及劳动宪法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论述,并且最后对于我国劳动宪法进行了必要的反思和重构。

“社会法理论”栏目共收录了五篇文章。赵红梅教授的《第三法域——社会法学说之“革命”意义——兼观点评析》一文分别对“社会法为第三法域”学说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观点予以评析,并重点对第三法域——社会法学说所具有的“革命”意义进行了论述。王广彬教授《关于社会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一文对社会法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体系构成等社会法的基本问题作出了研究。扈春海博士的《社会法的界定论》一文主要从实定法的角度对于社会法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认为社会法是调整在国家保障自然人基本生活权利过程中发生的具有国家给付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唐政秋教授、李健处长《和谐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法范畴和体系探究——兼谈社会法的立法》一文主要是从社会法的概念、范畴、体系的论述出发,基于我国的法律体系的构建,拟定了社会法的体系。而张翀的《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我国部门社会法的转型》则从价值理念上论述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我国部门社会法的转型,即从群体到社会、从干预到自治以及从平等到和谐。

2007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对于新法的审视和探讨对于我们理解和适用新法都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合同法专题”栏目共收录三篇文章,谢德成教授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以及立法技术两个方面宏观论述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特色。刘诚教授则从微观视角深入地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制度设计。范围博士则是利用法学方法论深入地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的体系性漏洞及其弥补。

“社会保障法学”栏目共收录三篇文章。余少祥教授《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正当性论纲——一个原理角度的评述》一文,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伦理学四个角度论述了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正当性。朱勋克博士的《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之评估及发展思路》一文,主要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特点、社会运行效果等问题进行论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孙虹教授、李新艳女士的《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合同的区别》则从慈善合同的社会公益性出发,对其与赠与合同进行了区分。

“台湾法研究”栏目共收录了我国台湾地区三位学者的文章。焦兴铠研究员的《台湾就业歧视评议制度之现况及实施检讨评析》一文,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就业歧视的现状、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用实证研究的方式对台湾地区各县市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组成以及台湾地区就业歧视评议制度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从近期、中期以及远期三个层次提出了改进建议。刘士豪教授的《台湾劳资争议协调与调解制度之初探》对台湾地区的劳资争议协调与调解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古桢彦博士的《中国台湾地区和澳大利亚劳资争议仲裁制度比较研究》则对我国台湾地区和澳大利亚的劳资争议仲裁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了完善台湾地区劳资争议仲裁法制的建议。我国2007年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台湾地区学者所作的研究,对于大陆学者展开对禁止就业歧视法律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制度的研究颇有借鉴意义。

“域外法学”栏目共收录了两篇文章。其中郑爱青教授翻译了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法学院Thé rè se Aubert-Monpeyssen教授的文章《法国法官与社会基本权利》,对于法国法官在具体的司法审判中对于社会基本权利的落实以及部分的抵制进行了介绍。此外,竺效博士翻译的Ian Cook教授的《英国公共住房政策和立法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利物浦为中心的案例分析》介绍了英国的公共住房政策及其立法,并且从中为我国的公共住房的实践提供了相应的建议。

最后,邓娟博士将参与“宪法学与社会法学的学术对话——宪法与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的学者的观点进行整理,撰写了较为详细的会议综述,以供学界参考。

法律是一门行动的艺术,当此卷《社会法评论》即将交付出版之时,我们的法律制度以及理论研究却已经前进了。因此,期待此卷《社会法评论》能成为您了解我国社会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一个历史片断的窗口,我们也希望,透过此卷《社会法评论》的冉冉墨香,您能感受到我国社会法学理研究和实践的新气象,一如初夏的清晨,窗外的明媚阳光!

林嘉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