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书桌后面放着一只索引卡盒,盒上饰有橙色和乳白色(维洛斯85,购于易贝[1])。盒子旁边摞着3本黑色小笔记本,内页上都是我随手记下的笔记、信笔乱画的涂鸦、潦草记下的灵感,还有些提示。我大概不会再去看这些内容了(就算看,多半看不懂当时写的是什么),可我还是把这些本子保存着。这些本子当然是鼹鼠皮(Moleskine)品牌的,除了鼹鼠皮,也没什么本子能让人有这么大反应了。这一点毋庸置疑。爱用鼹鼠皮笔记本的人对这个黑色的小笔记本有着近乎宗教信仰般的热忱。不过,也有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用这种本子的人很做作;全世界,不管在哪座城市,总有人坐在附庸风雅的咖啡馆里,用着这个招摇的本子,显得自己富有创造力似的。鼹鼠皮笔记本,苹果笔记本电脑,白咖啡。
每一本鼹鼠皮笔记本都内附一本小册子,详细交代品牌历史。鼹鼠皮是一本大名鼎鼎的笔记本的继承者,文森特·梵高(Vincent van Gogh)、巴勃罗·毕加索(Pablo Picasso)、厄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布鲁斯·查特文(Bruce Chatwin)都爱用这个品牌的笔记本。注意,这里用的词是“继承者”,梵高、毕加索、海明威和查特文用的并非鼹鼠皮笔记本,只是与之相似而已。
设计简约的黑色圆角矩形笔记本,有绑带,内附折叠式储物袋:完美无缺的无名之辈。
“鼹鼠皮”这个品牌名源自英国旅行作家布鲁斯·查特文的《歌之版图》(Songlines)。书里说得很清楚,他对巴黎老戏剧院街上“文具盒(Papeterie)”店里卖的“鼹鼠皮笔记本”情有独钟(这里的“鼹鼠皮”指的是笔记本的黑色油布封面)。查特文写道:“笔记本纸张呈矩形,绑带将环衬页固定得很妥帖。”
1986年,查特文要离开巴黎前往澳大利亚,临行前,他去了趟“文具盒”,想买点笔记本在旅途中用。店主告诉他,这种笔记本越来越难订到,之前的供货商已经很久没有给她回信了。1968年,有着亿万身家的实业家霍华德·休(Howard Hugh)听说巴斯金·罗彬斯冰淇淋要停产他最爱的香蕉坚果口味冰淇淋,便一下子买了1500升制作这种冰淇淋的原料(几天后,他又喜欢上了法式香草口味,他住的那家酒店——在他名下——只好把香蕉坚果冰淇淋送给顾客,用了一年多才送完)。无独有偶,听说心爱的笔记本濒临停产,查特文决定一次性买100本囤着。“一百本够我用一辈子了,”他在书中写道。可惜,他没有休斯那么好运,来迟了一步。那天下午,查特文返回“文具盒”看笔记本有没有到货。“我跟店主约了下午5点见面,去了之后,她告诉我说供应商已经去世了,供应商的继承人把作坊卖了。她摘下眼镜,以近乎哀悼的口吻说‘再也没有真正的鼹鼠皮了(Le vrai moleskine n'est plus)’”。再也没有真正的鼹鼠皮了。
远在查特文之前,甚至远在法国出现之前,人们就已有在碎纸片上记东西的习惯。纸还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人们用纸莎草纸。纸莎草学名为Cyperus papyrus,一般生长于浅水区,草茎呈三角棱柱状,高约4.5米,宽约0.6米。公元前3世纪左右,人们开始用纸莎草茎制造书写材料,因而称之为“纸莎草纸”。
老普林尼在《自然史》一书中介绍了埃及人制造纸莎草纸的工艺。首先,将草茎劈成片(“注意,每片宽度应大致相同”),然后将劈好的片放在事先“抹了尼罗河水”的平面上,“泥浆状的尼罗河水具有胶水的特性”。先纵向排放,裁去两端多余部分,然后再用草茎片横向穿插在刚才那层中。全部放完后,将其压制成一体,然后在日光下晾干。待其变成一个整体后,由好至次取用,直到用完为止。
连续几千年,纸莎草纸一直是最重要的书写材料,直到公元前190年。公元前190年的某一天,帕加马国王欧迈尼斯二世与埃及国王托密勒五世产生争端,于是埃及不再向帕加马出口纸莎草纸。老普林尼在书中写道:“正是在这段时期,人们发明了羊皮纸(parchment)。”事实上,早于当时几百年前,人们就已发明出羊皮纸,只是这一时期,羊皮纸制造工艺在帕加马得以改良。“羊皮纸”名称来源于帕加马的拉丁文名“pergamenum”。羊皮纸原材料取自动物的皮,最常见的是小牛皮、绵羊皮或山羊皮。动物皮取下后用石灰水清洗,除去毛发,然后置于木框中进行拉伸。残余毛发用刀除去即可,然后将皮留在木框中晾干。最好的羊皮纸使用小牛犊的皮制成,叫“犊皮纸”(vellum,取自表示小牛犊的拉丁文单词“vitulinum”)。
相比纸莎草纸,羊皮纸和犊皮纸优势多多。埃及气候干燥,在这种气候条件下,纸莎草纸相对耐用。可一旦到了稍微湿润些的地方,例如西欧那种气候,纸莎草纸很容易损坏。此外,纸莎草纸只有一面可供书写,而羊皮纸可双面书写,更加耐用——实际上,羊皮纸上的字可以洗掉,可反复使用的羊皮纸又叫“重写本”(palimpsest),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词汇palimpsestos,意为“重新擦干净”。羊皮纸,尤其是上好的犊皮纸,表面都比纸莎草纸光滑平整,在上面写出来的字更加精致,尤其是用羽毛笔写的时候。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反对普及羊皮纸——罗马内科医生克劳迪乌斯·盖伦(Claudius Galenus)估计就抱怨过羊皮纸表面光得发亮,伤眼。真是娇气——要是给他用您此刻正在看的这种纸张,这个可怜鬼肯定都要瞎了。不管怎样,羊皮纸还是不断普及,到4世纪中期,纸莎草纸的主导地位已经岌岌可危。
当初,“文具盒”店停售鼹鼠皮笔记本,查特文颇为失落。十年后,鼹鼠皮又重生了。米兰一家小出版公司Modo&Modo决定让这个“传奇一样的笔记本”重获新生。鼹鼠皮的名字没有改,Modo&Modo希望保持其“纯正血统”,“复活一个出色的传统”。首批产量5000本,仅供给意大利的文具商。几年后,销售范围覆盖整个欧洲及美国。如今,鼹鼠皮已成为国际知名品牌。2006年,SG资本公司投资450万英镑收购Modo&Modo出版公司,“立志全面挖掘鼹鼠皮品牌的发展潜力”,2013年,该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价值已达4300万欧元。
曾经的“无名之辈”就这么成了国际名牌,鼹鼠皮的品牌指导方针和在线商标使用规则也同样出名。该公司官网指出,他们“很乐意”让“所有能从鼹鼠皮这个名字中找到归属感的人”使用这个商标名,可是他们不能让人随意使用“鼹鼠皮这个名字背后的故事和特性”,以及“伴随这个商标名多年的传统”,也就是说,“任何人想用其商标名都需要经过他们的严格审查”。该公司要求,任何人要想在线使用“鼹鼠皮这个名字或商标”,都必须直接向公司提出请求(我们会慎重考虑每个请求,并给出准确答复)。公司禁止人们将“鼹鼠皮”(MOLESKINE)商标用作“‘笔记本’、‘记事本’、‘日程本等非注册商标名称的代名词’。”
SG资本公司巧妙地借用“鼹鼠皮”这个名字,又扯上了背后说不清道不明的历史联系,这一市场营销策略十分成功,鼹鼠皮品牌在国际上声名大噪。同类文具品牌纷纷跟风,也想用同样的招数分一杯羹。因此,鼹鼠皮才坐立不安,不想让人用鼹鼠皮来代指“非注册商标名称”吧。不过,如果鼹鼠皮背后所谓的历史并不足信,那么它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该公司可能会说他们的鼹鼠皮笔记本品质优良,同类竞争产品难以与之相提并论,如其所称,“鼹鼠皮笔记本品质卓越,量身打造,独具质感,批量生产的笔记本难以超越。”
鼹鼠皮笔记本一直以来都深受文具控的青睐,但近来,英国推出“灯塔1917”(Leuchtturm 1917),鼹鼠皮的地位岌岌可危。从名字就可看出,灯塔笔记本公司成立于1917年,不过,直到2011年,卡罗琳·韦伯尔(Carolynne Wyper)和特雷西·肖特尼斯(Tracy Schotness)将这个品牌引入英国,灯塔笔记本才开始出现在英国市面上。
鼹鼠皮笔记本手工装订,采用无酸纸张,灯塔1917笔记本采用“防洇墨纸张”,这是其价格高出一般笔记本的理由吗?再说,高街上的文具商都生产出了自己的moleskine(小写m,区别于鼹鼠皮笔记本用的大写M)品牌笔记本。消费者对这些细节究竟有多敏感?当初,SG资本公司收购鼹鼠皮品牌时,发生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他们在笔记本包装上作了小小的改动,加了一句说明:
中国装订印刷。
这个出产地说明一出现,消费者纷纷认为鼹鼠皮的生产挪到了中国。实际上,从第一批鼹鼠皮笔记本开始,产地就一直是中国,只是没有在产品注明罢了。SG资本公司收购前后,鼹鼠皮笔记本都一个样。可在鼹鼠皮官网留言板和粉丝网上,有人开始指出,鼹鼠皮品质不如从前了,可哪里不如从前了呢?他们说不上来:
自从鼹鼠皮产地搬到中国之后……每一本都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好像封面感觉不一样了,好像装订没以前松了,味道闻起来好像有点怪什么的。
有些人无意之中做出了跟查特文一样的举动,想大量囤积“真正的”鼹鼠皮笔记本(一发现鼹鼠皮笔记本生产挪到了中国,我就赶紧去附近的博德斯书店,买了一些非中国产的鼹鼠皮笔记本囤着)。我们对笔记本质量的主观臆想是不是典型的安慰剂效应?就因为它是意大利工匠手工打造的,我们就认为它比所有同类品牌都好?而它变成在中国批量生产的笔记本,我们立刻就往坏处想?真是讽刺,人们觉得“中国制造”就意味着质量差,却忘了中国才是造纸术的发源地,造纸工艺领先世界好几百年。
如今,人们都认为造纸术由蔡伦发明。是,埃及人发明了纸莎草纸这种书写材料,“纸”(paper)一词也来源于此,可是此纸(纸莎草纸)非彼纸。生产纸莎草纸时,埃及人将植物交错叠放,压制成一张纸。而蔡伦造纸是将“纤维材料泡软,直到植物纤维完全散开”。
蔡伦是东汉汉和帝时期的一名太监。公元89年,蔡伦晋升,掌管武器研发事务。工作中,他发现有必要造出便宜的书写材料。据《后汉书·蔡伦传》(公元5世纪著)记载,“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汉和帝为此赏赐了他。公元114年,蔡伦封侯。公元105年,汉和帝驾崩,邓皇后临朝称制。公元121年,邓皇后逝世,汉和帝的侄子汉安帝执掌政权,为巩固朝政,将汉和帝的很多谋臣移出权力中心。面临囹圄之灾的蔡伦“乃沐浴整衣冠,饮药而死”。
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是蔡伦发明了造纸术。可是,2006年,中国甘肃出土了一些公元前8世纪左右的纸片,纸上写有文字。这些纸片的历史比蔡伦造纸早了整整八百多年。敦煌市博物馆馆长傅立诚称,这些纸片的制造工艺已“相当成熟”,表明这种材料在那时之前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尽管如此,傅立诚还是认为,不能以此抹杀蔡伦的功绩,蔡伦完善造纸术,使之系统科学化,确定了造纸的工艺,这一贡献是无与伦比的。
蔡伦到底是造纸术的原创者,还是仅仅完善了已存在几百年的造纸技术,这一点我们暂且按下不表。有了蔡伦造纸术,中国文化获益匪浅。纸张不仅仅可供书写,传递知识,还有很多别的用途:装饰艺术、企业管理与信贷、家居装饰以及卫生清洁(6世纪左右,卫生纸普及)。蔡伦造纸术的详细步骤我们无从知晓,但肯定包括煮软树皮或布料这一步。煮软后加水,用棒槌捣击,或者用研钵捣捶,制成纸浆。然后,把纸浆捞出来,平铺在篦席上过滤水分,形成纸膜,晾干。最后,用石头打磨晾干的纸面,使之光滑,便于书写。随着造纸工艺不断完善,人们直接用篦席从缸中捞出纸浆,不再用手去捞纸浆。不过,基本工序没什么变化。
随着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贸易往来增加,阿拉伯国家知道了纸的存在(“纸”在阿拉伯语中为“kāghid”,可能源自中文词“谷纸”,意为纸由谷树制成)。公元751年,中国在怛罗斯之战中败给阿拉伯,两个造纸工沦为战俘,为了自由,他们被迫交代了造纸工艺。这个故事也许不可全信,但不管怎样,怛罗斯之战后,撒马尔罕确实出现了造纸术。公元794年,第二家造纸厂建于巴格达。到9世纪,造纸工艺已经传到大马士革[2]和的黎波里[3],由此,造纸术逐渐传遍整个阿拉伯世界。10世纪,菲斯成为造纸中心,据传,造纸工艺也是从这里传到了欧洲。1150年,欧洲的第一家造纸厂诞生于西班牙克萨蒂瓦。由此看来,一位英国作家在法国买到了鼹鼠皮笔记本,在其停产后十分怀念,而一家意大利公司基于此生产出了同名笔记本,这些笔记本由中国制造会导致质量下降?这个想法未免有失偏颇吧。
我的鼹鼠皮笔记本上都是些信手写下的笔记涂鸦,当中有些内容,现在已经完全看不懂了。开头几页纸上,笔迹尚显犹豫慎重,似乎写的时候很紧张,考虑再三才下笔。新买的笔记本总是让人有点紧张,总要用一段时间才慢慢放松下来,才觉得写错了涂涂抹抹也没事。这能不能算鼹鼠皮价格偏高造成的弊端?鼹鼠皮笔记本越贵,你就越想用它记些比较特别的事情,好对得起这个价钱。牛津大学图书馆里还收藏着布鲁斯·查特文当年用的那些最原始的鼹鼠皮笔记本。那些笔记本里确实记着他的写作笔记,也有些《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文章,不过也有“伊丽莎白·查特文写的购物清单、家常杂务还有菜谱”。既然查特文可以用鼹鼠皮笔记本记购物清单,那我也可以在我的鼹鼠皮笔记本里写这些东西。没必要太拘谨。
既然鼹鼠皮笔记本太贵,用它我会紧张,我或许该另寻他物,用那种廉价的笔记本。亮黄色的希尔维恩备忘簿比素黑色的鼹鼠皮笔记本亲切得多。这种窄窄的笔记本纸质较差,跟鼹鼠皮完全是两个极端——廉价,用完即弃,订书针装订而非手工线装,随便哪个路边报亭或便民店里都有的卖。尽管如此,鼹鼠皮笔记本的品牌历史(多半虚构)是精心构思出来的,而希尔维恩品牌的历史故事却是真实存在的。
威廉·辛克莱(William Sinclair)1816年出生于约克郡奥特利镇,曾跟威廉·沃克(William Walker)一起做学徒,学习印刷和书籍装订,直到1837年,他在奥特利集镇附近的韦瑟比创业,可1854年又重回奥特利。奥特利集镇的印刷业欣欣向荣,1858年,沃夫德尔印刷机(最早的圆筒状印刷机之一)问世,奥特利的印刷业更是如日中天。1865年,威廉·辛克莱离世,两个儿子继承产业。就这样世代相传,到如今,已经传了六代。1901年,他们注册了希尔维恩商标,如今希尔维恩旗下产品不下三百多种。20世纪20年代,希尔维恩系列推出亮黄色备忘簿、收支簿和练习簿,至今仍在销售。
若非19世纪的造纸技术进步,根本不可能有辛克莱家族生产出的这种用完即弃的廉价笔记本。继蔡伦造纸术之后,造纸工艺几乎一直止步不前。13世纪,人们开始使用水磨作坊,大大减少了将造纸原料(通常为麻布或其他破布)制成纸浆所需的人力。可是,每造一张纸就需要用篦席捞一次浆,这项工作十分耗时——理查德·贺林(Richard Herring,不是那个喜剧演员)在其1855年出版的《纸张与造纸》(Paper and Papermaking)描述了一张“博物馆纸”(Antiquarian paper,尺寸为53英寸×31英寸的纸)是如何制成的:
造一张纸就需要非常多的纸浆,即使借助轮滑将模具抬出纸浆缸,也仍需要至少九个人才能抬出篦席。
造纸是项体力活,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实业家们对此有诸多不满,不断寻求办法,试图用机械代替人力。1790年,法国工程师路易斯-尼古拉斯·罗伯特(Louis-Nicolas Robert)来到法国埃松省的迪多造纸厂工作,发现造纸需要如此大的人力投入,很不满意,设法发明出一种机械来代替人力。
数月后,他把自己的计划拿给厂主皮埃尔-弗朗索瓦·迪多(Pierre-Francois Didot)看,迪多坦言他的计划“不靠谱”,不过仍然鼓励他继续努力。罗伯特照着自己的设想做了一个机械样本,结果根本用不起来。尽管罗伯特出师不利,迪多还是很相信罗伯特。不过,迪多认为他的精力还是用在别处比较好,于是把他调到了别的岗位。随后六个月,罗伯特暂调去磨坊工作。虽然这段时间,迪多强行中断过罗伯特的实验,但最终还是鼓励他再试一次,还找来一些技术人员帮他。他们做了一个微缩版样本(“比鸟的器官大不了多少”),十分满意,于是制造出了一台大一点的样本,能够生产24英寸大的纸张(适用于裁成流行的哥伦比尔裁尺寸纸张)。罗伯特拿了两张给弗朗索瓦的儿子圣·莱热(Saint-Leger)看,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次日,圣·莱热就跟他一起去巴黎,为这项新发明申请了专利。
以前,一个线框只能制出一张纸,而罗伯特发明的机器自带连续网环。旋转圆筒将纸浆倒在网上,网环不断向前拖,水得以过滤,滴进下方水缸中。纸浆接着通过覆毡滚筒下,进一步挤压剩余水分,制造出滚筒等宽而“长度超长”的纸张。罗伯特记载道,“这个机器,儿童都会操作。”
迪多家族曾给予罗伯特鼓励与帮助,可他们最终还是闹翻了。罗伯特以2.5万旧法郎(相当于现在的4万英镑)的价格把专利卖给迪多家族,分期付款。可是,1801年,迪多家族逾期付款,罗伯特收回了自己的专利。法国大革命后,这个发明就没什么进展了。1799年,圣-莱热·迪多给约翰·甘布尔(John Gamble)写信,咨询这种机器在英国是否有发展空间。甘布尔联系了伦敦的文具商亨利·福德利尼尔(Henry Fourdrinier)和西利·福德利尼尔(Sealy Fourdrinier),他们对这个机器很感兴趣。在技师布莱恩·唐金(Bryan Donkin)的帮助下,他们改良了罗伯特的设计,制造出一款新机器。此后六年,亨利和西利投资6万英镑(相当于现在的580万英镑),跟唐金一起全面完善了这款机器。可惜,他们的专利申请出了问题,这款机器设计很快被人盗用抄袭,他们的一番心血全都付诸东流。
现代造纸机虽然在纸张干燥和打磨上与福德利尼尔造纸机不同,但基本工作原理相同。福德利尼尔造纸机生产出来的纸张虽然有脱水过程,但纸张切割后仍需悬挂晾干。而现在造纸机多了一道工序,纸张在滚筒上时会经过烘缸作烘干处理,烘干后的纸张经过两个压光滚筒,变得平整光滑,厚薄均匀。
人们在改进福德利尼尔造纸机时,并未改变纸浆,用的原料仍是破布。很快,破布就供不应求了。截至19世纪末,英国一年用于造纸的破布总量高达12万吨,其中四分之三依靠进口(主要从意大利和德国进口)。寻找新原料的任务迫在眉睫。
1801年,马赛厄斯·库普斯(Matthias Koops)写了一本书,书名非常“壮观”——《关于从远古时期到纸的发明期间用于记录事件、传播思想的材料的历史叙述》(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Substances Which Have Been Used to Describe Events, and to Convey Ideas from the Earliest Date to the Invention of Paper)。当时,大多数书籍用的仍是由破布纸浆制成的纸,而库普斯这本书用的纸是由稻草制成的。不过,书的最后几页纸用的原料不是稻草,库普斯在书末附录中注明:
下文用纸全由木材制成,本土出产,不含以前用于造纸的任何破布、废纸、树皮、稻草或其他植物材料;如有必要,可提供大量实证。
同年,库普斯为其“利用稻草、干草、蓟草、废麻布、各种木材及树皮制造,用于印刷及其他用途的纸”这一方法申请专利。根据库普斯的办法,需要先将木材刨成木屑,浸于石灰水中,加入结晶碳酸钠煮沸,然后洗涤混合物,再次煮沸。在最终制成纸张之前,用“常见的造纸步骤”挤压掉多余水分。库普斯还补充了一点,“有时候,先让材料发酵几天,加热,然后再制成纸浆,这样制纸浆更加容易。”尽管马赛厄斯·库普斯在造纸原料中列出了木材,但发现木材可用于造纸的人并不是他,甚至不是人类,而是黄蜂。
1719年,法国科学家瑞尼·瑞欧莫(René Antoine Ferchault de Réaumur)发现黄蜂筑巢所用材料与纸十分相近:
美国黄蜂能造出优良的纸张,跟人类造出的纸张一样;它们从居住地附近的树木中抽取纤维。它们教会我们,可以用植物纤维造纸,不需要用麻布或其他废布,好像在邀请我们也尝试一下,看看我们人类能否用特定木材制造出精美优质的纸张。如果我们能找到跟美国黄蜂造纸所用树木类似的木材,我们就可以造出更白的纸,因为这种材料本身非常白。将黄蜂用的那种纤维捣烂成浆糊,可以用来制造出非常出色的纸张。
瑞欧莫也指出,“我们造纸用的废布成本太高,而且造纸商也都清楚,这种原料越来越难找了”。瑞欧莫虽有以上发现,但也仅仅止步于此。
后来,有些人尝试用不同材料造纸,也曾注意到瑞欧莫的发现,但最终只有库普斯真正把瑞欧莫提出的概念变成了现实。可惜,事实证明,这项实验也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库普斯及其投资人斥资4.5万英镑(相当于现在的280万英镑)建了一所大型造纸厂,工厂所在地即后来声名远扬的伦敦米尔班克。这个造纸厂成功地用稻草和其他材料造出了纸张,可还是没能收回成本,最终倒闭。1802年12月,工人联名写信给股东,告诉他们造纸厂关闭后,“大量纸张在缸房中慢慢腐烂,缸里的纸浆也在腐烂”,还说“我们应该感到欣慰,因为你们决定遣散我们只是我们运气不佳,而不是因为我们犯了错。”他们遭受如此待遇,信末签名却是“苦恼但依然无比顺从的雇工”,其隐忍令人钦佩。此后几十年,谁也没能成功地用木材造纸;几十年过后,一下出现了两个。
1821年,查尔斯·芬那提(Charles Fenerty)出生于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查尔斯家在加拿大林地有个木材厂,他从小就在锯木坊工作,帮工人在附近的森林里伐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加拿大出现大量造纸厂,而废布供应量持续减少。于是,19世纪40年代初,芬那提开始尝试用木纤维造纸。1844年,他给当地报社写了封信,信中附有他制造出的纸张样本:
信里附有一张“纸”,我想查明到底能否用“木头”造“纸”,这就是我的实验成果。事实证明,此事可行。先生们,我寄给你们的样纸就是个实证。这个样纸质地坚挺,纸色洁白。种种迹象表明,它跟用麻布、棉布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包装纸一样耐用;而它“实际上是用云杉木制成的”,将云杉木捣烂成纸浆,其他造纸步骤与之前无异。
当年,芬那提不过二十岁出头,极力说服加拿大各大造纸商采用他的发明,可是在他们眼里,芬那提不过是个年少轻狂的家伙。差不多同一时期,德国织布工弗里德里希·哥特罗布·凯勒(Friedrich Gottlob Keller)发明了碎木机,成功申请到专利。碎木机中的砂轮可将木块磨碎,变成木质纤维,制成木纸浆。为使纸张坚挺,凯勒用木纸浆造出的第一张纸中,含有40%的棉纤维,后来才成功制出纯木浆纸张。1846年,凯勒将专利卖给萨克森造纸商海因里希·弗尔特(Heinrich Voelter),弗尔特携手工程师约翰·马休斯·福伊特(Johann Matthaus Voith),大规模生产凯勒发明的碎木机,而凯勒没能从中获利。
很快,木制纸张全面取代呢纤维纸张,只有纸币例外。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采用棉纤维与亚麻纤维制成,不易破损,比木制纸张更加坚挺耐用”。这种纸币用纸由拥有“纸币印刷许可证”的专业造纸商供应。2013年,英格兰银行表示将用聚合材料生产纸币(从印有温斯顿·丘吉尔头像的5英镑纸币开始,将于2016年投入使用),这种纸币更加“干净、安全、耐用”,寿命是普通纸币的2.5倍。有些人觉得,这种纸币不仅仅寿命较长,还有别的特点。2013年,加拿大中央银行发行聚合材质制成的100美元纸币,据传这种纸币内嵌“经摩擦可散发香味”的嵌料,闻上去像加拿大举世闻名的枫糖浆。加拿大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可加拿大中央银行发言人告诉ABC新闻[4],“银行并未在纸币中添加任何气味。”对此,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神经学与神经外科学学院的玛丽莲·琼丝-戈特曼(Marilyn Jones-Gotman)认为,都是“嗅错觉”在捣鬼,人们认为自己闻到了一种味道,实际上那种味道并不存在。
凯勒的发明告诉世人,木纸浆是可以用来造纸的。一时间,人们纷纷寻求更高效的制浆法。用凯勒碎木机磨出的木纤维制纸浆,造出来的纸很容易破损,时间一长便会泛黄。问题在于,磨出来的纸浆中含有木质素,这是树木细胞壁中的一种化合物。既已找出问题根源,显然要对症下药,设法除去木纸浆中的木质素。经过化学处理,木质素被清除,纸张更加坚挺、坚韧耐用(不过,以前的旧报纸很多都发黄了,可见老式纸浆法并未完全被遗弃)。
1851年,人们开始尝试制造更加干净的纸张。赫特福德郡的休·布格斯(Hugh Burgess)和查理·瓦特(Charles Watt)在碎木条中添加烧碱,高压煮沸,制出纸浆(即“苏打制浆”),造出来的纸空前白净。可是,他们没能顺利推广苏打制浆法。19世纪60年代,美国费城发明家本杰明·C. 蒂尔曼(Benjamin C.Tilghman)在制浆时加入硫酸以使纸张更白,不过资金有限,未能进一步发展。真正成功凭借制浆盈利的是欧洲的卡尔·丹尼尔·艾克曼(Carl Daniel Ekman)和乔治·弗莱(George Fry)。1872年,艾克曼效仿蒂尔曼,在纸浆中加入重硫酸盐以及氧化镁。艾克曼是瑞典人,与乔治·弗莱合作后,才迁至英国居住。1874年,瑞典新建一家造纸厂,采用艾克曼-弗莱的方法制浆,从此这种纸浆法成为主流。直到20世纪40年代,德国化学家卡尔·F. 达尔(Carl F. Dahl)发明的硫酸盐纸浆法取而代之。这种制浆法采用硫酸钠材料,纸浆质量更优,制浆法的名称——Kraft是德国单词,意为“力量”。
化学制浆,机械生产,能够又快又好地生产出品质优良、坚固耐用、多种厚度的纸张。于是,人们开始考虑制定纸张的标准尺寸和厚度。在那之前,曾有过类似的尝试——博洛尼亚市立考古博物馆中陈列着一块石灰板,板上描述的估计是最早的标准纸张尺寸。这块板是1389年的古文物,上面刻着一段话:
此为博洛尼亚市纸张铸模,博洛尼亚市及周边地区所造棉纸尺寸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下面一段铭文列出了四组矩形尺寸,分别为“帝国”、“皇家”、“米凯因”[5]和“瑞克特”[6]。即使后来采用十进制,前两种尺寸也仍未被弃用(有微调),其中,“帝国”尺寸很有可能源自纸莎草纸手稿的常见尺寸。
中世纪后半期,造纸商开始给纸张添加水印,象征品质保障。当纸张在铸模上成型,他们便将设计好的铁丝压在纸上,印出水印。水印的用途很多,既是造纸商的标识,也能区分纸张尺寸,例如“大页纸”(foolscap)——13.5英寸×17英寸大小的纸张。“大页纸”这一名称源自水印“傻子的帽子”(fool's cap,原始图案是一顶帽子和一只铃铛,旧时的戏剧书和故事书用的纸上常见这种图案)。15世纪中期,这个水印传入英国,尽管后来水印图案变成了“大不列颠”[7]或狮子,名称还是一样——截至目前,就我所知,布莱恩·伊诺(Brian Eno)的歌里,只有这种纸的名字被提及过。
1786年,德国物理学家格奥尔格·克里斯托弗·利希滕贝格(Georg Christoph Lichtenberg)致信科学家约翰·贝克曼(Johann Beckmann),向他介绍自己给学生出的一道题。他让学生算出一种纸张尺寸,要求纸张对折后,长宽比例不变。为了说明白,利希滕贝格在信中附上了一张这种纸,他在信中说,“我已经算出这种比例,想要用剪刀照此尺寸剪出一张来,却惊喜地发现,我们已经在用这种尺寸的纸了,我现在就在这样的纸上写字呢。”利希滕贝格原本想把这个问题变成一道数学难题,却发现答案一直就在眼前:媒介即讯息。
利希滕贝格认为这一比例“令人愉悦,非常特别”,并询问道:“这一尺寸是什么时候被造纸商采纳并成为惯例的呢?这一尺寸从何而来,看起来不像是意外发现?”其实,利希滕贝格给学生出的这个难题并非他的原创,早在1787年,多罗西亚·施洛泽(Dorothea Schlozer)就已遇到并解决了这一问题。施洛泽是一位德国学者,也是德国大学五位精英女教师中的一员,她算出了正确答案(1755年,她拿这个问题去请教老师,没有得到答案)。
利希滕贝格这个问题的正解,这个神奇的比例,是1∶√2(约为1∶1.41)。将这种比例的纸张(平行于较短边)从中间剪开,可以得到两张纸,比例仍为1∶√2。如今我们使用的A系列纸张便符合这一尺寸规律(A3纸从中间剪开可以得到两张A4纸)。而这一规律竟可追溯至一千多年前(博洛尼亚市立考古博物馆那块石灰板上列出的四种尺寸中,有两种完全符合这一规律)。
一战后,德国的沃特·波尔斯曼(Walter Porstman)博士提出了更加全面、系统的尺寸制度。波尔斯曼1886年出生于吉尔斯多夫(Geyersdorf),大学时专攻数学与物理专业。1917年,波尔斯曼首次发表关于标准化的论文,引起了德国标准化协会会长[8]沃德玛·海尔密希(Waldemar Hellmich)的注意。随后几年,波尔斯曼进一步细化标准。1922年,德国标准协会采纳这一纸张标准,编号DIN476。1924年,比利时也采用这一标准,紧接着,世界各国纷纷效法。截至1960年,共有25个国家使用这一标准,到1975年底,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列为国际标准,编号ISO216。
ISO216详细阐述了A系列纸张的折算公制。最大的A0纸张面积为1平方米,尺寸是841毫米×1189毫米(符合利希滕贝格提出的比例)。将A0大小的纸张平行于短边对折裁开,得到两张A1大小的纸张,依此类推:
ISO216对B系列纸张(主要用于印刷)尺寸也作了详细说明。1976年,国际标准组织出台ISO269,详细说明了用于信封的C系列纸张尺寸——一个C4大小的信封可以装进一张展开的A4纸,依此类推。
1840年,邮政服务进行改革,改革之前,人们寄信根本不用信封,因为邮费是按用纸数量计算的,一个信封按一张纸计费。为了省钱,人们都用邮简,邮简反面写完内容后折叠密封即可,不需要信封。1837年,社会改革家罗兰·希尔(Rowland Hill)出版了一本手册——《邮局改革的重要性与可行性》(Post Office Reformation: Its Importance and Practicability),提议改革邮政服务。希尔建议简化整个邮政服务体系,大幅降低邮费,不再按用纸数量计费,而按照重量计费。最重要的是,希尔提议,不论收件地址在哪,同一地区价格一致,且由寄信人付费(以往都是由收信人付费)。1840年,希尔的提议得到采纳,邮局推出两种预付费方法——买邮票,或者用邮资邮简或邮资信封。
艺术家威廉·马尔雷迪(William Mulready)接受委托,为邮资邮简及邮资信封设计图案。希尔原以为这些邮资邮简和邮资信封会比邮票更流行,可是,这些印着不列颠和雄狮图案的邮资邮简和邮资信封华丽过头,才推出几天就遭受嘲讽。在日记中,希尔记录了自己的担忧,可能得“用一些新的邮票来代替马尔雷迪的设计”,因为“人们对这种美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厌恶”。马尔迪雷设计的邮简和信封很快就停用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凸饰的信封,图案是威廉·怀恩(William Wyon)设计的维多利亚女王头像。怀恩设计的这种信封只卖一便士,迅速收到追捧。不过,还是无法撼动邮票的地位,毕竟邮票好用得多。
邮政改革后,邮费锐减,马尔迪雷设计的邮资邮简和邮资信封又不受欢迎,人们亟需批量生产的廉价信封(改革前,每年的信件流通量只有2600万件,截至1850年,流通量上涨至34700万件,其中30000万件用了信封)。以往,人们将矩形纸张裁成菱形“模板”,造成极大浪费。1844年,伦敦文具商乔治·威尔逊(George Wilson)的设计“改良了信封制作方式”,获得专利。按照他的设计,信封模板变成矩形,可以节约许多纸。次年,罗兰·希尔的兄弟埃德温和造纸商沃伦·德拉鲁(Warren de la Rue)合作,发明了一款机器并获得专利。这种机器不仅可用于切割信封模板,还能自动将模板折成信封(以往,人们需要用锡板手工折信封)。
渐渐地,信封款式和形状越来越丰富,功用各不相同:开口在短边的“口袋”信封,开口在长边的“钱夹”信封,传统的菱形“礼仪信封”,偏矩形的“手册”信封,“票券”信封,“侧缝”信封,“公告”信封。种类着实繁多,难以细数。传统的“礼仪信封”采用菱形信封模板,这种信封有个好处:只要密封信封口的尖角即可。不过,引进阿拉伯胶后,自黏信封的密封就不成问题了。1855年,一位礼仪作家指出,虽然火漆十分优雅,但在“自黏信封”出现后,“就不再必不可少了”(他还告诫人们,不要用尺寸过小的信封。他说,“别把太大的信纸或太多信纸塞进小信封里,那样很没品位,就好像把一只肥硕的手塞进过小的手套,笨拙难看”)。阿拉伯胶需要变湿才有黏性,可以用舌头舔,也可以用滚筒沾水把它弄湿。这可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
《宋飞传》里《结婚请柬》这一集中,乔治说服未婚妻苏珊买杂货店里最便宜的那种结婚请柬,店员说他们要的那种请柬因为胶水有问题,已经停产好几年了,不过算乔治运气好,他们店里还剩几箱存货。于是,乔治把舔信封的活交给了苏珊(舔胶水的感觉太恶心了,她说:“呸,烂透了!”)。舔完那些信封,苏珊就昏倒了,立刻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医生委婉地把这个消息告知乔治,问他苏珊是不是接触了什么“廉价胶水”,因为在她血液中发现了“一种有毒的胶水,常用于极其廉价的信封”。乔治告诉医生,苏珊一直在舔信封,他们差不多要请200位宾客,所以买廉价信封,情有可原?
不过,这种事情在现实中会发生吗?信封上的胶水对人体有害吗?2000年,互联网上盛传一个故事:
如果你习惯舔信封上的胶水……看完下文后,你绝不会再这么做了!
加利福尼亚邮局有位女职员。有一天,她直接用舌头去舔湿信封上的胶水,因为没有海绵块,结果舌面划开一道伤口。一周后,舌头发肿,她便去看医生,可医生没发现有何异常。又过了几天,她的舌头肿得更厉害了,而且异常疼痛,连东西都吃不下。她又去了一趟医院,要求医生做点什么。医生给她的舌头照了X光片,发现舌头里有肿块,便为她安排了一场小手术。
切开肿块后,一条活蟑螂爬了出来。原来,信封封条上有些蟑螂卵,口腔内唾液温暖湿润,于是这些卵在她舌头内部孵化了。
这是真实故事,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曾做过报道。
斯诺普斯网站已经彻底揭穿了这个故事的虚假面目,可是,它跟其他的城市神话一样,依然流传甚广。
虽然这个故事不足信,但不等于信封对人体无害。1895年,《纽约时报》报道了S. 费切海默(S.Fichheimer)的死讯,称他死于“血液中毒,因为他舔信封时割伤了舌头”。信封确实能致死,不过不常见——所以放心睡吧,不要做噩梦。
ISO216纸张尺寸标准如此便利,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了这个标准,可美国却一直拒不接受。这个国家始终不愿意完全接受公制,格兰帕·辛普森(Grampa Simpson)曾叫苦不迭:“公制是魔鬼的工具!我的车改装了40次才装好我想要的那种油桶。”是出于害怕还是仅仅出于惰性?我们无从知晓。不过,美国如此坚决的抵制还是显得有点不正常。对此,美国中情局(CIA)出版的《世界概况》解释道:
如今,世上只剩三个国家——缅甸、利比里亚和美国——尚未采用国际单位制(SI,或公制)作为计重测量标准。1866年,美国法律中已经明确可以采用公制,尽管如此,美国仍然在使用由英国法定标准系统改编而来的美国习惯计量制,公制的推广收效甚微。美国是唯一一个在商业事务和传统活动中不采用公制的工业国家,不过,在科学、医药、政府以及不少行业中,公制正慢慢被接纳。
抓紧点啊,各位。
ISO216标准的长处如此鲜明,可美国拒绝接受,说明美国仍在使用基于英寸的计量制度,最常见的是“信纸”(letter,8.5英寸×11英寸规格),除此之外,美国人还用“法律文件纸”(legal,8.5英寸×14英寸规格)、“小报”(tabloid,11英寸×17英寸规格)。美国使用的“8.5英寸×11英寸”规格起源并不明确(实际源于欧洲),可能是从荷兰造纸商17世纪引进的纸框改变而来的,这个纸框尺寸达17英寸×44英寸,人一次能够到的最大面积不过如此吧。美国的“letter”尺寸正是这个纸框尺寸的四分之一。
从名称即可看出,8.5英寸×14英寸大小的“法律文件纸”是法律从业人员常用纸张。1884年,马萨诸塞州一家造纸厂的员工托马斯·霍利(Thomas Holly)收集碎纸片,绑定起来,做成廉价拍纸簿。对他而言,荷兰造纸商两百多年前界定的最大尺寸纸张毫无意义,随便多大的纸他都拿来用,每张纸都还比上一张大3英寸。他还成立了美国纸本纸张公司(AMPAD,American Pad & Paper Company),专卖这种拍纸簿。后来,文具商威廉·博克米勒(William Bockmiller)联系他,提出一个特别要求。博克米勒有位顾客是法官,每次买了空白纸张的拍纸簿,回去都要自行画线,他希望能买到印有平行线的拍纸簿,页面边缘要留有空白,以便添加注释。于是,霍利着手生产这种拍纸簿,也就有了现在的“法用拍纸簿(legal pad)”。传统的法用拍纸簿纸张皆呈黄色,原因不详。有人认为,最初的拍纸簿混合了不同厂家的纸,颜色不均匀,为了统一颜色,一律染成了黄色。还有人认为用黄色是为了便于区分文件类型。不管怎样,这个颜色再也没变过,有些人认为黄色纸张没有纯白纸张那么伤眼。
虽然霍利对法定拍纸簿的发展贡献突出,但是,1903年11月,新闻报道开始曝光该公司内部的金融违规问题:
周六,长期任公司董事长兼财务主管的托马斯·W.霍利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具体挪用金额数目尚不明确,可能是3.5万美元。
霍利应该是发行了虚假证券,并从中牟利。几天后,据《洛厄尔太阳报》报道,他可能逃到了加拿大:
美国纸本纸张公司财务主管托马斯·W. 霍利目前行踪不明,据其好友暗示,他目前在加拿大,想知道政府将以什么名义来逮捕他。
据说,他所有的人寿保险中都有关于自杀的条款,这将给他及其家人带来好处。他带走了一份保险金高达3万美元的保险,他有预感,早晚会用得上。一旦他遇到问题,这份保险可以维持其家人日后的生活。
虽然我们熟悉的美式黄色“法用拍纸簿”由霍利推出,但是最早卖印有平行线格子的拍纸簿的并不是他。1770年,伦敦的约翰·泰特洛(John Tetlow)发明了一台能“生产印有平行线格的音乐用纸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纸张”的机器,获得专利。7年后,约瑟夫·费希尔(Joseph Fisher)为其“通用机器”申请专利,这台机器可以生产“带有辅助书写或绘画的格子的纸张”,包括方格纸。大部分人觉得,有平行线格和方格就够用了,可有些人觉得不够。这些人只好去买Writersblok的点状格纹纸张,或是西班牙平面设计师杰米·纳尔瓦埃斯(Jamie Narvaez)设计的夸德尔诺牌笔记本。夸德尔诺系列笔记本包括:
每套四本,除传统的线格和方格外,还有新图案。虽然仍然作笔记本用,但也可以看作画册。欢迎使用者发挥想象,尝试着用它绘画或书写,让我们重新把注意力放回本子本身。
法用拍纸簿,例如霍利生产的那种,大多在顶部进行装订。每张纸上方都有一排细密的穿孔,便于撕下来用。除此之外,笔记本装订方式还有很多:希尔韦恩记事本用的是订书针;鼹鼠皮笔记本则是手工线装;黑与红笔记本都是精装本;还有线圈装的便笺簿。我发现这种便笺簿很容易引起困惑,顶部用的是线圈,所以翻页记笔记非常方便,快速潦草记下之后立刻就可以翻过去,可是,我常常忘了该往上翻页还是往下翻页,就那么愣住了。如果用的是那种左右翻页的笔记本,我想找某个匆匆记下的笔记时,至少还能想起来记在了左边还是右边。可是用这种本子,我根本不知去哪找,到处都是笔记。这种本子需要配备“搜索”功能。
现在,笔记软件应用越来越流行了,例如苹果手机上可以安装的Note或印象笔记(Evernote),这样一来,“定位信息”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你可以在不同设备上同步笔记,搜索十分便捷,用笔在纸制本上做笔记显得越来越落伍。可是,这两种记笔记方式并非水火不容。鼹鼠皮推出的印象笔记智能笔记本尝试结合这种方式——既有实物书写的触觉快感,也能享受云计算和在线搜索带来的便利。在笔记本上写完笔记后,用户可以给笔记添加相应主题的“智能标签”(家庭、工作、旅行、操作、同意、拒绝),然后用扫描摄像头拍下当前笔记。笔迹可辨认度越高,以后搜索就越容易。不过,我的字迹,软件估计无法识别,因为连我自己都看得一头雾水。如今,我们越来越依赖高科技产品,打字水平越来越高,可代价却是我们写字越来越难看。
不过,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要想机器能辨识我们的字迹,我们就要多多练字。多练手写字——电脑需要你这么做。
注释:
[1]易贝:即eBay,又译作亿贝。——译者注。
[2]大马士革:叙利亚首都。
[3]的黎波里:利比亚首都和最大城市。
[4]ABC新闻:美国广播公司所播新闻节目总称。
[5]米凯因:mecane音译。
[6]瑞克特:recute音译。
[7]大不列颠:Britannia,作为英国象征的一名女子,头戴钢盔,手持盾牌和三叉戟。
[8]德国标准化协会:Standardisation Committee of German Industry,德国标准协会(DIN)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