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火羊阵

将近拂晓的时候,凤阳城外,一只小小的队伍正走在路上。

队伍里共五个人,十只羊。

“咩——”

一路响着羊叫声。

白文选穿着一件破旧油腻的老羊皮袄,挥着鞭子,驱赶山羊的动作非常熟练。他对身后的谭天保说:“不瞒你说,我在造反之前,在陕北当了十年的放羊娃,跟羊比跟人熟络得多。”

谭天保带着三梆子和另外两个“火器营”士兵,也身穿破羊皮袍,拿着羊鞭子,帮着白文选赶羊。

三梆子身后还背着一个大酒葫芦,一走起来里面的白酒“哗啦啦”响。这是放羊人的标准装备,野外天寒风大,喝口烧酒可以驱寒。

人羊混杂的小队伍,迎着寒风走向凤阳城。

他们奉了张献忠的命令,要悄悄潜入凤阳城。任务是——在大部队攻城的时候,为外面的队伍做内应。

相当于“潜伏特务”。

……

他们走到城门了。

清晨,城门刚刚开启,守城的士兵在检查过往行人。

因为最近义军闹腾得太厉害,所以检查也比较严格,除了搜身,还要仔细查验“路引牙牌”,也就是古代的身份证。

那时候也有身份证?

当然有,而且比现代的身份证还详细,虽然不带照片,但是“路引”上却写得清楚,比如说:张三,凤阳城太平乡小王庄十二里人,长相细瘦,尖下颊,下巴上有一颗黑痣,高六尽五寸,生于天启三年卯月,曾经因为偷邻居的黑山羊被罚过二斗高粱……下面盖着里正的防伪朱砂印章。

怎么样,一目了然吧?

士兵们查验了白文选等人的路引牙牌,疑惑地上下打量这几个人。

“你们不是本地人?”

“回军爷,我们是黄河边上来的,放羊人么,四海为家。”白文选笑嘻嘻地朝士兵们点头哈腰。

一个士兵从谭天保肩上背的黑粗布褡裢里掏出个一尺来长的,木头柄,铁管的物件,翻来覆去看了一阵,没看明白,问:“这是什么?”

“回军爷,这是赶羊用的铁拐子,生小羊的时候也用得着。”

实际上这是手铳。

另一个士兵在黑褡链里抓起一把黑色的粉末状物,也是疑惑不解,谭天保解释道:“这是油豆饲料,专门喂小羊羔用的。”

其实这是黑火药。

守城门的士兵似懂非懂,可能在他的印象里,这些东西实在不能算是武器,因此不太感兴趣,又扔回到谭天保的褡裢里。

人羊混杂的队伍,顺利进入城内。

……

白文选迅速带着谭天保等人察看了凤阳城内的地形。

凤阳本是一座小城,但却因为是皇帝的老家而蜚声海内,被称为“中都”,历经几代明朝皇帝修缮,光城墙就有三道,防卫颇严密,城内有两万士兵把守,主将名叫朱国正。

白文选对于偷袭、放火之类的勾当,比放羊还要熟练,他勘察一番之后,很快就制定了战斗计划,选定了距离知府府衙不远的街道,作为战斗发起点。

谭天保吃了一惊,“白将军,你没搞错吧,这是府衙,戒备森严呀。”

“嘿嘿,打仗这事儿,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府衙又怎么样?说不定还能把知府给逮着。”

谭天保感到不可理解,这个人——胆子只怕比倭瓜大。

“可是……白将军,咱们只有五个人呀。”

“呵呵,不是还有十只羊吗?”

“……”

无语。

……

次日拂晓。

凤阳城内城外,起雾了,

浓雾把天地间遮得一片昏暗,十步以外就看不见身影。这给义军攻城创造了极大的便利。

张献忠手下的士兵,一队队抬着云梯,拿着盾牌,重重包围了凤阳城,令他们兴奋的是——好几万大军的行动,竟然丝毫没有被凤阳城的守军发觉。

大雾,掩盖了一切。

当攻城部队象厉鬼一样从白雾中钻出来,悄无声息地冲到城下时,这才引起一阵慌乱,城墙上的守军,大惊失色,仓促迎战。

“咚咚咚咚——”

战鼓声紧急响起来,城头上一片混乱,士兵们在奔跑,在呼叫,在调整部署……战斗一开始就陷入被动。

负责守城的指挥官甚至还没睡醒,拽着棉袄从哨堡里跑出来,声嘶力竭地大叫:“快……报告朱将军,有贼攻城……全体上城,赶紧搬运弓弩——”

一片慌乱。

义军一队队冲到城下,跨过结冰的护城河,把云梯架在城墙上,开始举着盾牌向上攀登。

“嗖嗖嗖——”羽前在空中飞舞。

喊杀声在城墙各处响起来,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

城里,几个潜伏的“特务”——白文选等人,已经开始行动了。

大雾,给他们的活动也带来极大帮助。

十只山羊身上,都绑上了柴捆,然后把柴禾点燃,山羊自然惊叫着乱跑,满街筒子乱窜。

烟火在山羊身上冒起来,和白雾混在一起,愈发显得奇怪,街上的“火羊”成为一道怪异的风景,有的山羊撞到老百姓的柴垛之类易燃物,立刻引起火灾。

这时候,城里正接到城墙上的报警,士兵们在朱国正的指挥下,纷纷朝各个方向增援,山羊带来的混乱,把他们给搞蒙了。

怎么回事?

街上都是着火的山羊?

有的士兵去追赶山羊,但是羊这东西非常灵活,着了火受了惊吓,跑得更快,你想抓住它,非常不容易,反而越追越远。

“火羊阵”把城里搅得一片混乱。

谭天保和三梆子等人,也没闲着,他们在四处点火。

街头有的是现成的柴堆,冬天,天高物燥,点燃起来,须臾间就能燃起熊熊大火。

更热闹的是——三梆子等人把浇酒泼在柴垛上,或是洒上一把黑火药,那火势就更加猛烈,往往几秒钟内就能使火光冲天。

烟火四起。

火势一起,城里更乱。

此时,在一个烟雾笼罩的墙角里——有一头大虫要发威了。

白文选!

他那副平时笑嘻嘻的面容收了起来。

象一只雄狮,露出了巨齿獠牙的真面目。

他伸手拿过酒葫芦,嘴对嘴,“咕嘟嘟……”喝了一通,那眼珠子就有些发红了,抹了一把嘴把子,高声叫道:“天保,”

“在,”

“咱们去捉知府。”

“……好,”

谭天保硬着头皮答应着,心里头觉得——这个命令荒唐而怪异,捉知府……现在自己手里连把刀子都没有,白文选拎着一根从柴堆上抽出来的木棒子,就这样去捉知府?

知府里的守卫,都是死人吗?

白文选这家伙……大概真是喝醉了,已经不能用胆大包天来形容他了,简直就跟个疯子差不多。

不过,现在街上一片大乱,到处都是提着武器乱跑的士兵,更加危险,你也没什么更好的选择。

不假思索,谭天保跟着白文选一溜烟地冲向知府的府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