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丝路小史:西进东出,不以山海为远(陆丝卷)
- 国家人文历史杂志
- 7202字
- 2021-04-07 18:19:05
中世纪的终结者 中国火器的传播
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外国用鸦片医病,中国却拿来当饭吃。同是一种东西,而中外用法之不同有如此,盖不但电气而已。
——《电的利弊》,鲁迅(署名何家干),1933年2月《申报·自由谈》
炼丹术的副产品
鲁迅先生写作这段话的本意,大约是要讽刺积贫积弱的封建中国在科技利用上的边缘化:祖先的发明却未能用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当时坚船利炮的西方殖民者“在东方架起几门大炮就可以征服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这与中国作为火药发明国的身份,当然是个巨大的反差。不过,火药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绝非仅仅用来做“爆竹敬神”而已,先人在发明火药之后,同样也是殚精竭虑地将其应用于军事领域,这才有了“火器”。
作为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其出现却与被视为封建迷信活动的中国传统炼丹术有莫大的关系。为了炼得长生不老的仙丹,炼丹家们往往苦心孤诣设计出各种药物组合(配伍),将几种甚至十几种矿物混合起来,加以火炼。三黄(雄黄、雌黄、硫黄)和硝石(硝酸钾)早在先秦就已为我国先民取得,并转化利用为医药,因此当西汉炼丹术肇兴之时,它们就都成为炼丹术药物中的重要成员,而它们正是爆燃反应中的主角。到了唐代以后,炼丹家们的丹釜中又出现了炭化的某种草木药,其本意其实是“伏火”,即是以火或火法来制伏药物固有的某些暴烈、不驯的性格,使之适用于炼制丹药和金银,或使炼制出的产品宜于服食。结果适得其反,“伏火”未成,造成失火,硝石、硫黄和木炭以一定比例混合后的粉状混合物会剧烈燃烧,用今天的黑火药爆炸时的化学反应方程式来表示,就是2KNO3+S+3C=K2S+N2↑+3CO2↑。公元808年,唐朝炼丹家清虚子在《太上圣祖金丹秘诀》中关于“伏火矾法”的记载,可能是世界上关于火药制造的最早的文字记载。
炼丹图,出自刘文泰主撰《本草品汇精要》清代精绘本,反映当时炼丹的工艺过程。《本草品汇精要》是明代唯一的官修本草,全书共四十二卷,分十部,定稿于弘治十八年。清康熙年间重新绘录。
炼丹术源于古时人们对长生不死的向往,人们认为金石之类的不朽之物能成就人的不死之身,故以金石炼丹。道教产生之后,炼丹术与其修炼方式相结合而日趋兴盛。火药,其实可看作炼丹术的“副产品”。
可以说,炼丹家们距离真正发明火药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但这最后的门槛却不曾迈过去。对炼丹家而言,其兴趣只在于不可能炼成的“不死仙丹”,而因“伏火”造成的爆燃只是需要极力避免的意外,他们只考虑如何抑制爆燃,完全没有生出设法扩大其爆燃作用并加以利用的念头。他们在著作中甚至谆谆告诫人们,在炼丹时要防止硝、硫、炭合炼时所造成的火灾。中唐以后成书的《真元妙道要略》就警告人们,硝石、生者(指没有伏过火的硝石)不可与三黄合烧,如果合在一起燃烧,就会有火灾发生(“立见祸事”)。
不过,由于炼丹活动与伏火试验不断进行,作为炼丹家们炼制丹药的副产品,硝、硫、炭三者合烧后易燃爆的特性,终于得以为有识之士所用。如同任何一项重大的科技成果都极有可能首先被用于军事一样,军事家从战争的需要出发,大胆地利用硝、硫、炭三种物质制成具有焚烧和杀伤作用的火器,用于实战。
唐末的904年,盘踞淮南的军阀杨行密军队渡江攻打豫章(今江西南昌),“发机飞火”烧毁城门,士卒随后冲入城去。但当时的人没有记述这个“飞火”究竟是何物事。100年后(1004年)的宋代人许洞在《虎钤经》解释“风助顺利为飞火”一句话时自注云:“飞火者,谓火炮、火箭之类也。”这里的“炮”是个后起字,原来中国只有抛石之“砲”,今天中国象棋还是如此,“炮”“砲”指的棋子相同。如果许洞所指的“飞火”与淮南军所用之物相同的话,“发机飞火”当指原始抛石机发射的火药球,那就意味着中国在9世纪末或10世纪初时已发明了真正的火药。但许洞所处时代与唐末毕竟相距一个世纪,何况“飞火”也有其他解释。唐初的《李卫公兵法》就有“门栈以泥厚涂之,备火。柴草之类贮积,泥厚涂之,防火箭、飞火”的记载。这里的“飞火”就是飞射或飞投之油脂、草艾类纵火物,与今天所说的火药丝毫不搭界了。
但无论如何,北宋天圣元年(1023年),朝廷在开封设置火药作坊,“火药”一词正式见诸史籍记载。到了庆历四年(1044年),在曾公亮、丁度历时四年奉诏撰修的中国第一部官修百科性兵书《武经总要》里,更是明确刊载了“火球火药方”“蒺藜火球火药方”“毒药烟球火药方”这三个世界上最早的火药配方。而且当时的人已经懂得在火药的三种基本成分(硝石、硫黄和木炭)的基础上,增减配方成分,制作出作用不同的火药兵器。“毒药烟球”爆炸后,球内毒剂发烟,起类似毒气弹的作用;“蒺藜火球”是利用爆炸的强大推力,把球内的铁蒺藜撒放开来,借以杀伤敌人;至于“火球”,则主要是爆炸后起燃烧作用。
初试啼声的宋元火器
宋代率先将火药用于军事,其火药生产已经非常专业。北宋时,当局便设立了“火药作”。到了战争更加频繁的南宋,这类机构的设立更是普遍。虽然丢失了故都开封这个火器制造的重镇,但南宋在火药制造和发展方面并没有受到阻碍。举凡军事重镇,譬如江南东路的建康府(今南京)、荆湖北路的江陵府(今荆州)等,皆设有这类生产工场。其用度十分浩大,根据《宋会要·食货》记载,为生产火药,宋神宗时,当局一次就“募商人于日本国市硫黄五十万斤”,“每十万斤为一纲”,自明州(今宁波)押送开封府。宋理宗时,江陵府“一月制造一二千只”铁火炮,产量也是十分惊人。
宋朝的火药兵器,大致可分为燃烧型、爆炸型和管形火器三类。其中前两类都是需要与抛射类的弓弩或抛石机相结合,利用它们抛射出去,直接烧伤敌人或爆炸打击敌人。而管形火器,就更接近现代火器了。在火器史上,管形火器的问世是一大进步,后世的枪炮即是由管形火器逐渐演变发展而成的。最早见于史书记载的管形火器,是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陈规守德安(今湖北安陆)时使用的长竹竿火枪,以竹为筒,内装火药,“皆用两人共持一条”,临阵点燃,喷射火焰,焚毁了敌人(一支流寇武装)的攻城器械“天桥”。这是史书上最早记载的管形喷射火器,它能使点燃的火药定向集中喷射火焰。一个世纪后的南宋开庆元年(1259年),寿春府(今安徽寿县)又进一步创制出最早的管形射击火器——突火枪,其“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这是人类第一次用化学能发射弹丸的成功尝试(但很难再装填进行二次攻击),为日后发明金属管形射击火器解决了重大的技术问题。
“降魔成道”图(局部)。唐代大型绢画,发现于敦煌藏经洞,现藏法国吉美国立亚洲艺术博物馆。画中可见持有“火枪”和类似“火球”之物的魔怪。
全画描绘的是佛陀降魔成道的故事。佛陀结跏趺坐在画面中央,头顶华盖,上方是三面八臂的降三世明王,四周有众魔怪向佛陀进攻阻止其成道。
各式各样的火器,已在宋军的装备中有了一席之地。《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北宋神宗时,为布防熙州、河州,宋廷一次就由开封府送去包括神臂火箭十万支、火药弓箭二万支、火药火炮箭二千支在内的大批火器,占所有弓弩箭的十分之一以上。到了南宋中后期,随着战事吃紧,火药兵器在兵器中所占比重更大。嘉定十四年(1221年),为抵御金军围攻,蕲州部署守城的兵器,单火药兵器就有“弩火药箭七千支,弓火药箭一万支,蒺藜火炮三千支,皮火炮二万支”,仅“火药箭”在总箭数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六分之一。蕲州并非当时头等的边防重镇,配备如此数量的火药兵器,足见此类兵器在宋军中的应用已相当广泛。
与此同时,尽管宋朝想方设法地防止火器落到与之对峙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手中,为此先后采取技术封锁与原料(硫黄、硝)垄断的办法,仍未能避免辽、西夏、金以及蒙古相继掌握火器技术。早在宋朝初年,辽人就想方设法谋取宋火药制造技术,得手后则于“燕京日阅火炮”。金军不但以宋军的火球为模式,创制了铁壳火球“铁火炮”,而且还创制了单兵使用的竹制飞火枪。至于元朝统治者,也从金人手里掌握了制作和使用火器的技术,更是在南宋发明的突火枪和火筒的基础上,在火药性能进一步改良的前提下,研制了世界上第一代金属管形火器——火铳。因此,尽管宋王朝在火器应用上赢得了先机,却并没能切实把握,火药的技术迅速扩散到了整个东亚世界,战争的面貌由此大变。
在蒙金战争中,双方均已大量使用火器。以激烈的汴京守卫战(1232年)为例,金军以牛皮作为屏障,自以为不能被攻破,结果蒙古军以火炮射之,致其燃烧而不可扑救。反过来,蒙古军用“牛皮洞”掩护士兵挖掘城墙,结果守城的金军用铁罐装上火药,号曰“震天雷”,点上引信后用铁索系着从城上垂下,到掘城处爆炸,声如雷震,杀伤范围可达半亩,牛皮洞和攻城士兵自然都被炸得粉碎。金军偶尔还以敢死之士出城突击,他们手持“飞火枪”,枪口装了火药,点火之后火药向前喷射十来步远,蒙古军无法抵御,只能逃散。也许是出于对“震天雷”及“飞火枪”的惧怕,蒙古军在围攻16昼夜后只得暂时解围而去。到了这年五月,金将蒲察官奴率精锐的忠孝军450人,编成“飞火枪”队,各持“飞火枪”一支,并带铁火罐,内藏火源,夜袭蒙古兵营,战胜近十倍的蒙古军,蒙古军纷纷逃溃,溺水死者凡3500余人,金取得最后一次对蒙作战的胜利。
丝绸之路上的火器传播
1234年,金终于在蒙宋合击下灭亡,接踵而至的是旷日持久的宋蒙(元)战争。在历时五年的襄阳保卫战中,南宋民军将领张顺、张贵率死士三千,战船百艘往援,就“各船置火枪、火炮、炽炭、巨斧、劲弩”。1277年,元军进攻静江(今广西桂林),宋军以火器守御三月之久,终于城破,娄钤辖(钤辖是军职,其名不知)仍率250名宋军坚守北门月城(瓮城)不降。元军攻城十余日,娄部因缺粮乏食,难以支持,便鸣角击鼓,引爆一具大铁火炮,集体殉国。该炮爆炸时“声如雷霆,震城土皆崩,烟气涨天外,兵多惊死者,火熄,入视之,灰烬无遗矣”。足见此时铁火炮的威力之大。在1279年的崖山,宋元的最后一战同样有火器参战,宋将张世杰率部以火炮迎敌,结果在元军火炮、火药弓弩的攻击下,七艘宋军战船被焚毁。
崖山之战过后,元朝统一中国并继续对外扩张,火药与火器的制造使用技术也被其传到东亚邻国。1280年,元朝以再度征讨日本为名在高丽设立征东行省,又从当地抽调步兵、水手25000人,并以火器装备高丽军队,从此朝鲜半岛开始掌握使用火器的技术。在此之前的1274年,在第一次“蒙古袭来”中,元军已在九州岛使用了火器,虽然在“神风”庇佑下,日军击退了在欧亚大陆横行无阻的蒙古大军,但是蒙古军队的进攻,特别是威力强猛的火药火器,使日本武士受到很大震动。元军的铁火炮一次就可以抛射出2~3个球形铁炮,盛有火药的铁罐爆炸后向日本武士飞去,爆炸之时“火光闪闪,声震如雷,使人肝胆俱裂,眼昏耳聋,茫然不知所措”。日本人经过同元军作战后,才知道世界上已经有人使用火器。此后,日本人想方设法通过高丽人学习中国的火药、火器制造技术。元朝当局得知后,下令严密防止把火药与火器制造秘术传授给日本人,并禁止沿海各地提炼硝石。由于元朝(和明朝)技术上的封锁在一段时间里取得了成效,直到16世纪,日本才开始制造火药与火器。
被称为“万人敌”的爆炸性火器,出自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佳兵第十五》。书中记其“作者不上十年”,《天工开物》初刊于崇祯十年,则“万人敌”应出现在天启末年至崇祯初年。
《天工开物》记载:“敌攻城时,燃灼引信,抛掷城下。火力出腾,八面旋转。旋向内时,则城墙抵住,不伤我兵;旋向外时,则敌人马皆无幸。此为守城第一器。”
火器在另一个方向上的传播对世界历史显得更为重要,这就是连接中国与地中海世界的(陆上及海上)丝绸之路。中东、北非本来就出产硫黄,但是那里的人不知道使用硝,有关硝的知识是从中国传去的。8世纪时,中国的炼丹术沿着丝绸之路传入阿拉伯世界。对阿拉伯国家而言,硝是中国的特产,以至于硝刚刚进入阿拉伯国家时,被阿拉伯人称为“中国雪”,被波斯人称为“中国盐”。因为硝颜色如雪,味咸如盐。
起初,硝在阿拉伯国家与在中国一样,用于医药和炼丹术。将硝用于燃爆的技术则是由中国东南沿海经过海上丝绸之路传入中东的。因为当时南宋的帆船装备自卫火器,往返于阿拉伯半岛的亚丁和泉州之间;阿拉伯侨民分布在泉州和杭州等地,他们是传播新发明最好的中介。根据阿拉伯文献的记载,埃及阿尤布王朝的国务大臣奥姆莱主持了伊斯兰国家第一次将硝用于配制火药、制造火器的试验。
令阿拉伯人进一步接触到火药的是蒙古军的第三次西征,忽必烈的弟弟旭烈兀在1252年率领12万大军出征西亚,在他的大军里就有一支由汉人组成的炮手、弩手、火焰喷射手千人队。旭烈兀的第一个目标是猖獗达二百年之久的恐怖主义集团——“只问目的,不择手段,滥用匕首,把暗杀变成一种艺术”的阿萨辛派,在金庸的《倚天屠龙记》以及著名游戏《刺客信条》中,我们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个可怕教派的据点设在里海南岸厄尔布尔士山脉中,这里山势陡峭,高峰连绵,海拔多在3000米以上。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勒内·格鲁塞评价道:“在十二世纪曾经费尽了塞尔柱王朝算端们的一切努力,使算端国和哈里发教廷为之震慑。”但阿萨辛派无法阻止拥有火器的蒙古大军。穆斯林史家记载,蒙军所用的火器称为“Vases sernplis naphte”,即火药罐或罐装火药,与“震天雷”属同一类爆炸性火器。在其猛烈攻击下,1256年阿萨辛派终于被旭烈兀彻底铲除,“这是蒙古人对于当时的治安和文明带来的一种极大的贡献”。两年后,蒙古军又在炮石、火药箭等各种火器的帮助下攻克巴格达,随后便在阿拔斯王朝的废墟上建立了蒙古人的伊利汗国。
随着伊利汗国的建立,各种火器也传入阿拉伯国家。从哈桑·拉曼在1285年到1295年间写作的《马术和军械》里可以得知,不但火药源于中国,就连烟火、火器也是从中国传入的。中国的火箭和火枪成为阿拉伯国家最早的火器。在《马术和军械》中,有一种“契丹火枪”,枪头叫作“契丹火箭”,这是采用金朝“飞火枪”的方法,而用火箭作为燃烧体制作的。14世纪初期的另一本阿拉伯兵书《为安拉而战》记载有用于陆地作战的火枪和水战中的火箭,都叫“契丹火箭”。这是在一根长形契丹火箭上装上长而尖的箭头,在战斗中,将火箭发射向敌船,“箭头嵌入船板,便延烧以致无法扑救”。14世纪,埃及马穆鲁克的军队开始把中国竹制的管形射击火器突火枪发展为木质管形射击火器“马达发”(Madfa),使火器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中世纪的终结者
随后,阿拉伯国家又成为火药和火器传入欧洲的媒介。虽然早在1240年,蒙古人在西征时就将火器广泛用于欧洲战场,但是当时处在中世纪的欧洲人尚无力仿制这些武器,他们只是将这些能喷火并且发出巨响的火器当作“魔法”。直到13世纪下半期,欧洲的知识分子才从阿拉伯文的书籍里获得火药知识。又过了半个世纪,14世纪上半期,欧洲人终于在与阿拉伯人的战争中获得了火器。确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学者弗朗西斯·培根所说:“任何一个帝国、教派或名人的力量,都无法比这些发明更能支配和影响人类生活。”
当时的伊比利亚半岛,是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两大势力争夺的焦点。自从8世纪摩尔人入侵以来,基督徒的“收复失地运动”已经断断续续地进行了数个世纪。摩尔人在1325年、1326年、1331年进攻西班牙的基督教政权时,都使用了“马达发”等火器。在战争中落到基督徒手里的“马达发”随即被欧洲人仿制成欧洲最早的手持枪(handgun),又称火门枪(cannon lock),最后发展成火绳枪。不过,这些早期的单兵火器命中率低、射程短、射击速率慢,而且使用起来极不灵便。其威力其实逊于欧洲人原有的冷兵器,如果火绳枪的理论杀伤指数为10的话,十字弓就是33,而著名的英格兰长弓可以达到36。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法国直到1566年才淘汰了十字弓,而留恋长弓带来的一次次辉煌胜利的英格兰,则至1596年才正式将火枪作为步兵武器。虽然火枪的使用比较简便,步兵经过短时间的训练便可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和长弓),就需要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练习,而要真正精通则需数年时间的刻苦训练;但更重要的是,“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1350年左右,德国出现了铜锡合金的火炮,射程可以达到数百米。欧洲第一场由火炮发挥关键作用的战争发生在低地国家(欧洲西部沿海地区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的统称),是1382年5月的佛兰德尔手工业市民反对封建领主佛兰德尔伯爵的战斗。火药和大炮的出现摧毁了贵族赖以保持其独立地位的中世纪城堡,因为这些火炮“造价昂贵,只有自由城市和拥有巨大税收来源的君主才能获得”,而火器的发展,又成为市民阶级同封建贵族斗争的武器。恩格斯认为:“火器一开始就是城市和以城市为依靠的新兴君主政体反对封建贵族的武器。以前一直攻不破的贵族城堡的石墙抵挡不住市民的大炮;市民的枪弹射穿了骑士的盔甲。贵族的统治跟身穿铠甲的贵族骑兵队同归于尽了。”
到下一个世纪,1453年的春天,奥斯曼军队在围攻千年古都君士坦丁堡时祭出了“恐怖而非凡的怪兽”——乌尔班大炮。该炮长达17英尺(约合5.18米),重17吨,炮筒厚达8英寸(约合20厘米),口径则宽达30英寸(约合76.2厘米),炮筒内足以容纳一位成人;所用花岗岩炮弹重达1500磅(约680公斤),是那个时代威力最大的火器。“有时炮弹摧毁了整段的城墙,有时是城墙的一部分,有时是一座塔楼或一段胸墙——没有哪座城墙足够坚固,可以抵御这样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虽然这门巨炮过度使用后在4月20日炸膛,但在一个多月后的5月29日,土耳其炮兵的另一门重炮仍炸开了君士坦丁堡的城门。奥斯曼士兵蜂拥而入,守军的抵抗崩溃了,星月旗从此飘扬在拜占庭的上空。这座曾经无数次抵御了异族入侵的伟大城市,最终屈服于新兴的火器。正是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宣告了中世纪的结束。
被称为“君士坦丁堡的终结者”的乌尔班大炮。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第七代苏丹穆罕默德二世率军围攻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使用了这一“恐怖而非凡的怪兽”。
乌尔班大炮由匈牙利籍火炮设计师乌尔班设计铸造,他曾为拜占庭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效力,后“跳槽”至拜占庭的死敌奥斯曼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