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精讲+真题解析】讲义与视频课程【21小时高清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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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9 02:05:21
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大连市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概述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符合《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大财会[2011]530号)有关规定。户籍在连人员,须提供由大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原件;非大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2)在大连市工作的外来人员,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原件;(3)无工作单位的大连市院校毕业生,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在现场报名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原件。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户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会计人员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流程
为满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需求,大连市采取不预先设定考场、不限定考试报名人数的报考办法,考生报名交费成功后将由系统随机安排考试日期。
(一)报考时间
每季度考试一次,一般报考时间为1月、4月、7月和10月。
(二)报考方式及操作流程
考生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
包括网上注册、信息审核、考试交费、准考证打印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等待个人信息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高:200像素,宽:150像素),蓝底(其他颜色底无效),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小于30K)。
(2)信息审核。信息上传后,请于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个人选择的考试时间。考生根据提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时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考试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信息审核时,系统是按照考生上传信息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名。
(3)考试交费。考试交费可通过两种方式:①网上缴费:请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三个自然日内,点击“网上交费”链接,通过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支付考务费;②现场缴费。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报名点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已选择的考试时间。交费成功后,一概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后,即可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限截止至考试日零时。
2.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报名点现场报名。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注册、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现场交费,自行打印准考证。
会计服务中心报名点在现场报名及交费期间内的对外办公时间为8:30-16:30,中午及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每个季度报名完后,次月开始考试,考生可根据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自主上网选择。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
四、收费标准
根据大连市发改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0元。
五、考试内容、题型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大连会计网(www.kj.dl.gov.cn)下载。
(二)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
2.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分录、综合;
3.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多选、判断、会计软件实务操作。实务操作考试为用友财务软件U852版操作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系统管理、总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资、固定资产、应收应付账款。
(三)考试方式
三科均为无纸化考试。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考试成绩合格者,请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携相关证件到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大纲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会计市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四)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档案
六、其他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汇票
(二)本票
(三)支票
(四)信用卡
(五)汇兑
(六)托收承付
(七)委托收款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守法合规原则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
(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二)银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
(二)票据的种类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二)支票的种类
(三)支票的出票
(四)支票的付款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
(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
(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
五、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
5.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
6.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
(1)减税和免税
(2)起征点
(3)免征额
11.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2.增值税的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1.销项税额
2.销售额
3.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2.消费税的计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
2.消费税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2.销售量的确认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二)营业税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
2.营业税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不得扣除的项目
6.亏损弥补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2.代扣代缴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一)开业登记
(二)变更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注销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六)纳税人税种登记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三、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
(二)邮寄申报
(三)数据电文申报
(四)简易申报
(五)其他方式
四、税款征收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五)代扣代缴
(六)代收代缴
(七)委托征收
(八)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
2.税收强制执行
(二)法律责任
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没收财产
(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权
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
3.税务行政复议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二)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二)预算的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四)预算的调整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
(二)供应商
(三)采购代理机构
七、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
5.询价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2.集中汇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二)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
(一)指导功能
(二)评价功能
(三)教化功能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2.作用范围不同
3.表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的含义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二、诚实守信
(一)诚实守信的含义
(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三、廉洁自律
(一)廉洁自律的含义
(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四、客观公正
(一)客观公正的含义
(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依法办事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3.保持独立性
五、坚持准则
(一)坚持准则的含义
(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1.熟悉准则
2.遵循准则
3.坚持准则
六、提高技能
(一)提高技能的含义
(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七、参与管理
(一)参与管理的含义
(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强化服务
(一)强化服务的含义
(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1.强化服务意识
2.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三)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2.要提倡“慎独”精神
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