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海科技人才发展前瞻与展望

40年来,上海科技人才发展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从更广义的创新活动视角来看,还存在诸多与创新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科技人才数量、质量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相适应,科技人才引进流动渠道有待畅通,科技人才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政策体系有待健全,政策协调配套有待加强以及人才服务方式有待创新等。

当前,科技人才是上海增强创新策源能力的第一资源。上海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对外开放,坚持在创新实践中识别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让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因上海的创新文化而集聚,让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因上海的创新文化而成功;让上海成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进入通道畅、工作条件好、生活环境优的一方沃土。

(一)强化人才支撑创新策源能力

围绕全球创新策源地建设,上海应着力加强从事科学创新活动的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科创中心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将取得实效,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将全面提升,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作用。到2035年,上海要建成富有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将明显增强。瞄准以上发展目标,以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为主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上海应围绕“谁来创新”“动力哪里来”“成果如何用”等根本性问题,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人才是科技创新发展,也是上海科创中心发展的核心资源。此外,上海还应围绕人才的集聚、培养、流动、评价和激励等环节,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全方位扶持,给科研人员松绑,使其进一步解放思想,释放更大的活力和动力。

(二)提升科技人才发展治理水平

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创新发展之路并非是事先计划和设计的,而是市场选择和政府引导共同作用的结果。未来上海科技人才工作要处理好创新系统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机制,从而破除制约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科技人才发展治理水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多元主体参与人才开发的联合机制;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明确政府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监督服务的主要功能定位,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

(三)完善科技人才政策及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上海应加快制定尊重科技活动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上海实际、符合相关利益关系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快人才发展法治进程,加快人才流动、人才安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形成用法律保护人才、聚集人才、激励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涉及创新成果转化交易市场、人才高端服务业、海外人才机构管理等需求型的政策应从方向性、思路性的内容加快落地为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措施。上海应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科技人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培育高水平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加快科技人才区域一体化发展

新时期,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第一,长三角作为先行发展区,要加快落实新发展理念,为全国高质量发展做出榜样;第二,长三角作为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地区,要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出标准和示范;第三,长三角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要率先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在这方面要做标兵。

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强化科技人才工作一体化是重要内容。长三角地区的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长三角科技人才合作与流动,推动长三角科技管理人才交流挂职,鼓励长三角区域内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使用,建立固定的科技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共建长三角全球科技人才专家数据库,实现资源在区内共享共建;协同拓展科技智力资源的引进方式和渠道,强化科技人才工作的后续跟踪服务,建立科技专家资源开发合作机制,推进长三角科技专家的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有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做支撑,上海一定能实现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