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区沟通的媒介形态

“社区”(community)一词源于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在1887年出版的Gemeinschaft and Gesellschaft,英文本译为Community and Society,中文本译为《共同体与社会》《社区与社会》《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等。滕尼斯(1999)认为,“社区”是基于亲族血缘关系形成的联系和联合,在社区里,本质的(情感的)意志占据优势,个体的、个人的意志被感情的、共同的意志所抑制。本质上来说,社区是一种组织形式、联结纽带和结合原则(李海金,2009)。

20世纪30年代初,以费孝通为首的一批中国青年学者在翻译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克的著作时首次将“community”译作“社区”,并逐渐成为我国社会学研究的通用术语。此后,不少学者尝试为社区做出定义,如有学者指出社区包含共同情感联系、价值认同、共同地域空间、共同利益、一定人群等基本要素(张敦福,2008:184),也有研究者提出社区是建立在地域基础上、处于社会交往中、具有共同利益和认同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蔡禾,2005:4)。

社区传播作为一种嵌入日常生活的传播类型,是居民之间全方位的接触,从口头语言到群体交流以及网络讨论,几乎涵盖了人类传播行为的所有形式,而信息技术的进步也必然带来社区沟通中媒介形态的变迁。然而,无论通过哪种传播形式、借用哪种传播工具,社区媒介在当下的发展趋势都是越来越深入社区发展需求,渗透到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本章即对当下主要的社区沟通形式进行分析,呈现社区传播的多种媒介样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