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 郑伟宏
- 6745字
- 2020-07-09 17:49:13
第三节 货币市场工具
考情分析:与前两节相同,本节也是考查的重点小节,且本节介绍的几种常见的货币市场工具都包含众多考点,其中,对短期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以及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出题的频率尤其高,考生应加强重视。
学习建议:本节考点较多,内容繁杂,建议运用通过对比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定义、特点及相关规定等,进行记忆,避免张冠李戴。
一、货币市场工具的概念(★★★)
货币市场工具一般指短期的(1年之内)、具有高流动性的低风险证券,具体包括定期存款、银行回购协议、中央银行票据、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国债等。
二、货币市场工具的特点(★★★)
(1)货币市场工具的本金安全性高,风险较低。
(2)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高。
(3)货币市场工具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
(4)货币市场工具均是债务契约。
(5)货币市场工具采用大宗交易,主要由机构投资者参与,个人投资者很少有机会参与买卖。
三、货币市场工具的功能(★★)
在金融市场中,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发挥着以下功能。
(1)货币市场工具交易形成的短期利率在整个市场的利率体系中充当了基准利率,为市场上其余证券利率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是判断市场上银根松紧程度的重要指标。
(2)货币市场工具为商业银行管理流动性以及企业融通短期资金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四、常用的货币市场工具(★★)
在我国,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银行间短期资金(同业拆借)、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下就几种常见的货币市场工具进行详细论述。
回购协议是指资金需求方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的交易行为。实质上,回购协议是一种证券抵押贷款,抵押品以国债为主。关于回购协议的具体内容,如表3-10所示。
表3-10 回购协议
定期存款指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是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对投资者来说,定期存款具有金额、期限选择余地大,流动性好,利息收益较稳定等特点。
定期存款一般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等期限,且一般情况下,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名师点拨
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用于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本金的短期债务凭证。中央银行票据的前身为中央银行融资券,2002年9月真正的中央银行票据出现。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每周二、周四分别发行1年期和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确定价格的方式采用利率招标和数量招标。流通在市场上的中央银行票据的期限还包括3个月、6个月和远期票据,其中以1年期以下的央票为主。
中央银行票据的特征包括以下两点。
(1)参与主体只有中央人民银行及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
(2)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与商业银行进行票据的交易改变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数量,从而影响整个市场的货币供给水平。
Ⅲ.经过特许的金融机构
Ⅳ.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
A.Ⅰ、Ⅱ、Ⅲ、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Ⅲ、Ⅳ
【解析】本题考查中央银行票据的特点。中央银行票据的特点之一是:参与主体只有中央人民银行及经过特许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故本题选B。
【答案】B
中央银行票据分为普通央行票据和专项央行票据两种。
(1)普通央行票据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中使用的票据。
(2)专项央行票据主要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发行本身并不会改变市场上基础货币的供给水平。
中期票据是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的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10年以下,我国的中期票据的期限通常为3年或者5年。
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规定如表3-11所示。
表3-11 中期票据的发行
中期票据的优点有以下几点。
(1)节约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2)中期票据帮助企业更加灵活地管理资产负债表。
(3)弥补企业直接融资中等期限(1~10年)产品的空缺。
短期政府债券,是指由一国的政府部门发行并承担到期偿付本息责任的,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债务凭证。短期政府债券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仅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政府债券;广义的短期政府证券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还包括地方政府及政府代理机构所发行的证券。本章就狭义的短期政府债券展开讲解。
短期政府债券以贴现的形式发行,为无息票债券,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证券的购买价和证券票面价值的差额。短期政府债券投资收益根据拍卖竞价决定。
短期政府债券主要有3个特点。
(1)由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作保证,违约风险小。
(2)流动性强,交易成本和价格风险极低。
(3)利息免税。我国国库券的利息收益免征所得税。
中国的短期融资券是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短期债务工具。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交易品种有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
短期融资券由商业银行承销并采用无担保的方式发行(信用发行),通过市场招标确定发行利率。发行者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投资者则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短期流动性。
对我国来说,截至2011年,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总量超过了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之和。2010年年底,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宣布正式启动超短期融资券业务(SCP)。
(1)商业票据的概念。
商业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票据指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狭义的商业票据仅指商业本票。我国《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管理办法》中对商业票据的定义为:商业票据指发行主体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所发行的期限为2天至270天的、可流通转让的债务工具。
(2)商业票据的发行。
商业票据采用贴现发行的方式,货币市场利率越高,贴现率越高;发行主体资信越好,贴现率越低。其发行包括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大多数资信好的公司采用直接发行方式。
(3)商业票据的特点。
商业票据主要有以下3方面的特点:①利率较低,通常比银行优惠利率低,比同期国债利率高;②面额较大;③只有一级市场,没有明确的二级市场。
提示
(1)银行承兑汇票的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票据的一种,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银行承兑汇票的功能。
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功能是方便商业交易活动,减少了因售货方对购货方信用不了解而产生的不信任。
(3)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主要体现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业务上,在我国全部票据业务中占比超过90%。
①承兑业务由银行提供,其本质是由银行将其信用出借给企业,因此企业必须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②贴现业务是持票人或收款人有资金需求时,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扣除贴现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本质上就是向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一般票据的贴现期不超过6个月,贴现期从贴现日起计算至票据到期日。贴现银行可在到期日时凭该票据向承兑行收取票款。
③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进行转贴现和再贴现。关于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具体含义,如表3-12所示。
表3-12 转贴现和再贴现
提示
(1)同业拆借的概念。
同业拆借起源于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同业拆借的期限一般较短,最短的是隔夜拆借,最长的接近一年。
(2)同业拆借的对象。
目前,同业拆借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还包括商业银行的同业存款、证券交易商及政府拥有的活期存款。
(3)同业拆借利率。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是国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是衡量全球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指标。
2007年1月4日,衡量我国市场上短期流动性水平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式运行。在我国债券定价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同业拆借市场上交易活跃的品种有1天(隔夜)、7天、14天、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同业拆借的利息是按日结算的。
(4)拆息率。
拆息率根据剔除该品种每天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数得到,并于每天上午11:30对外发布。各个品种的拆息率每天都会调整,灵敏度极高。
(5)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属于银行间市场(并不是有形的交易市场),整个交易过程通过中央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实现。
英国伦敦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同业拆借市场之一,交易的货币包括欧洲美元、英镑及其他欧洲货币;美国的联邦资金市场是美国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6)同业拆借的交易主体及各自同业拆借的意义。
交易主体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交易过程涉及资金的拆入方(借方)和拆出方(贷方)。
同业拆借既可以通过交易商完成,也可以由双方直接联系完成交易。市场中的交易商有两类,一类是专门从事货币市场各子市场交易中介业务的交易商,另一类是由一些大银行组成的兼营交易商。
对不同的主体,同业拆借活动有不同的意义,具体如表3-13所示。
表3-13 同业拆借的交易主体及各自同业拆借的意义
(1)同业存单的概念和交易主体。
同业存单是同业存款的替代性产品,目前仍处在试点初期,指的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目前,同业存单已经成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重要短期融资工具。
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包括信托公司)。
(2)同业存单的发行。
我国同业存单的利率参考同期限SHIBOR,发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主要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浮动利率的同业存单以SHIBOR为基准,发行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同时,存款类金融机构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
(1)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定义。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指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期限和一定利率的,且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的金融工具。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产生与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Q条例”中禁止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的规定有关。
(2)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一级市场。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一级市场即发行市场,发行人多为大银行。发行时按面额平价发行,票面利率取决于银行的信用级别、存单期限、存单面额、存单的供求关系、货币市场其他子市场的利率水平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存单发行的形式有两类:①批发式发行,即发行银行将发行数量、面值大小、利率、发行日期、期限等信息预先公布,供投资者自行认购;②零售式发行,即为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不定时发行,利率、罚息方式也与投资者协商后确定。
(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二级市场。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二级市场一般采取做市商制度。二级市场流动性的大小取决于做市商的数量。做市商的主要功能有两个:①以自有资金买入存单后再零售给投资者获取资本利得;②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充足的二级市场。
名师点拨
(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与定期存款的比较。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与银行定期存款相比,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具体内容如表3-14所示。
表3-14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与定期存款的比较
(5)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风险。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风险两类,分别是:①市场风险,指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上立即变现或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变现;②信用风险,指发行存单的银行在期满时无法偿付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