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顽危犯教育转化与循证矫正的理论与实践
- 田新民 段晓东 刘重兴 何选才
- 318字
- 2020-08-27 15:40:33
五、犯群控制
对顽危犯可以利用犯群进行控制,并根据其危险性质、危险程度的不同,分别采用秘密控制、公开控制或秘密力量控制的方法。
(一)秘密控制
即包夹制度,指监区或分监区安排两名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每天与一名顽危犯共同生活、劳动、学习,并对其全面监督、控制的制度。在包夹过程中,要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帮助其转变思想认识,按时向民警汇报情况。
(二)公开控制
对具有自杀、行凶或脱逃等现实危险的顽危犯,为防止其实施危险行为,安排专人对其公开控制。
(三)秘密力量控制
针对还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需要进一步获取违法犯罪证据的顽危犯,利用服刑人员作为秘密力量对其进行秘密的监督。秘密力量只使用代号、编号,民警与秘密力量单线联系,严禁秘密力量间发生横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