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顽危犯教育转化的主要方法

(一)分层转化

所谓分层转化,就是在对顽危犯实行分层的基础上,对其施以分级处遇、分层管理,开展个别教育,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矫正方法。

分层转化的着眼点在“分层”。分清了层,才好施以对策。在实践中,分层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危险性上分级;二是在原因上分类。在此基础上,实施矫正,促其转化。

在实施分层转化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选定目标。选好转化目标是转化顽危犯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及时发现顽危犯的思想、行为、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我们管教民警,深入仔细地观察每个顽危犯平时在学习、生活、劳动中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并通过谈心、个别教育,加上信息员的信息反馈,对顽危犯进行科学的分析、研判,准确判定顽危程度、表现方面等。这是我们转化顽危犯的基础工作之一,通过基础工作,正确选定矫正目标。

2.科学划定标准。科学划定顽危犯,是转化顽危犯,做好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前提。实际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类罪犯:一是重型犯;二是那些性格孤僻、内向,不善于表现和语言表达的罪犯。这类罪犯因不善于交流和沟通,与其他罪犯之间关系处理的也不是太好,什么事都闷在心里,不能及时宣泄自己的郁闷和情绪,最容易导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这类人员是狱内发生脱逃、自伤自残的主要对象;三是那些不认罪、不认错、不服管理教育、抗拒教育改造的难改造分子。这类人员一般思想比较顽固,对民警的管理教育呈明显的顶撞态势,这类人员需要严厉打击,是监狱日常管理教育中的麻烦制造者。

为了更细化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制定标准加以矫治。如有些监狱将顽危犯分为顽固犯、特别难改犯、危险犯三类,其中,危险犯的认定和顽固犯、特别难改犯认定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做法是:首先,由监区根据顽危犯界定标准,通过行为观察和量表测查,全面摸排,根据改造难易和危险程度,初步拟定为监狱级或监区级顽危犯并上报审查;其次,在监区上报顽危犯人数及名单后,由教育改造部门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组成若干小组,到监区开展顽危犯心理测查评估。对每一名监区初步认定的顽危犯,心理咨询师都要作认真细致的面谈,并运用心理测查量表(RW量表、COPA量表)及行为再观察进行评估,为监狱顽危犯的最终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3.及时组织力量。针对不同顽危犯的层次类别,监狱可将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分为不同层次和类别,分类分层施教。一环紧扣一环,环环相扣,层层落实,不断加强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的力量。

对一些重点顽危犯,还可以通过招投标,交与责任心和能力俱强的民警或小组承包,从而实现用最好的民警或单位对最危险的、最难改造的罪犯进行教育转化的力量优化配置。

4.制订矫正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防范措施是做好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

在经过分析、研判确定该罪犯为顽危犯后,监狱民警应分别对顽危犯进行个别教育、个别谈心、个别交流,从不同的层面深入了解该顽危犯的所思、所想、所虑、所忧,寻找出其思想、行为、心理发生变化的真实原因,同时要及时安排信息员从不同侧面了解,加以佐证,最后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和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并责任到人。

5.落实矫正措施。在贯彻落实教育转化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结合顽危犯的转化情况,及时对教育转化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以确保教育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6.考核检验。要定期对分层转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监控包夹措施,掌握罪犯思想动态,确保转化有序。对于矫正效果要组织验收,跟踪考核,以确保顽危犯的教育转化质量。

(二)专班攻坚

所谓专班攻坚,就是通过组织专班,强强联合,分析顽危犯改造现状、顽危成因,提出建议,群策群力,集中攻坚转化。在专班攻坚中,专班的组织可灵活掌握,可大可小,可高可低,随时变化应对。

在实施专班攻坚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摸排评估。对照顽危犯的认定标准,在全监范围对所有罪犯进行摸排。对监区提出顽危犯等级的认定,应由监区会同监狱管教职能部门,根据顽危犯的犯罪心理、认知和行为特点,以及人身危险性的量表反应进行评估,并结合现实改造表现确定。

2.明确攻坚任务。在对顽危犯进行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针对顽危犯的监控防范措施和教育矫治方案。在方案中,还要对顽危犯的改造表现、思想状况、管理控制、教育转化和应对措施等情况,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根据实际转化情况及时调整矫治方案。

3.成立工作专班。一般的做法是在监狱、监区分别成立攻坚小组,尽量吸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参加。顽危犯的攻坚专班分为监狱级和监区级两类。监狱级挂牌攻坚顽危犯,由监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管教科室领导(成员)、监区领导、承包民警和心理咨询师,组成攻坚小组,集体攻坚。监区级挂牌攻坚顽危犯,由监区领导担任组长,由管教干事、承包民警和心理咨询师,组成攻坚小组,集体攻坚。

监狱级攻坚转化领导小组领导全狱教育转化攻坚工作,并且负责监狱级挂牌顽危犯的具体转化攻坚方案和工作的实施。监区级攻坚小组主要对监区的顽危犯教育转化工作进行日常攻关和提出意见,及时研究,实施转化。

4.制订攻坚方案。监狱可将监狱级、监区级集体攻坚小组的职责具体化,各司其职,避免在教育转化过程中相互推诿,便于监督、检查、考核等。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攻坚专班潜心制订攻坚方案。

5.实施重点攻坚。通过两级专班攻坚,最终形成监狱领导挂牌督导攻坚,科室、监区、分监区民警广泛参与攻坚的局面,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转化攻坚模式,营造一种全员参与教育攻坚转化的改造氛围。

6.注意设置考验期。即顽危犯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攻坚,再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期,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符合撤销标准的,再依程序撤销。考验期内又发生重大违规违纪受到行政处罚的,则不能撤销其顽危犯。

总之,要落实专班攻坚,确保攻坚有力;规范转化标准,确保攻坚有序;加强动态分析,确保攻坚有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攻坚有度。

(三)管教结合

所谓管教结合,就是把管理和教育的手段、方式方法结合起来,针对危顽犯的“症结”,找准突破口,促进其转化。管和教是教育改造工作的互相渗透、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两者的关系处理的好坏,对教育改造效果影响很大。

只管不教,只教不管,都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在顽危犯的教育改造中,只有管教结合,共同使力,才能促其转化。

在管教结合方法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因人施管,因人施教,增强管教攻坚的针对性。针对每个顽危犯家庭、生活、身体、思想等情况,根据各自不同的思想“症结”,制订有针对性的管教方案。

2.循序渐进,张弛有度,把握管教攻坚的阶段性。管教攻坚不能急于求成,只能一步一步来。要针对顽危犯的思想“症结”,找准突破口。

3.耐心细致,稳步渗透,重视管教合力攻坚的实效性。管教工作围绕“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个总目标,既要强化分层递进教育,又要润物细无声,与管理结合起来,稳步渗透,只有这样,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4.有理有据,依法依规,提高管教攻坚的科学性。在管教转化过程中,要增强管教攻坚的说服力、渗透力,就必须有理有据,依法依规组织进行。

5.管教兼施,突出管教攻坚的兼容性。教育是改造人的主要手段,管理手段也丝毫不能放松。无论是转化制度的订立,还是总体工作的部署,一切有关教育转化工作的思路和举措,都以强化对顽危犯的教育为立足点,坚定地唱响教育改造这个主旋律。同时加强管理,培养自律,提升素质。只有标本兼治,才能帮助顽危犯走出人生挫折的阴影,树立正确的改造心态,从而达到减少重新犯罪的目的。

(四)集体会诊

所谓集体会诊,即针对罪犯群体或个体中发生的各类排斥改造行为,请监狱教育管理专家会诊的方式,确定其反改造成因,提出矫正方案,将其教育转化的矫正形式。

对顽危犯进行“集体会诊”,重点是找出顽危成因、程度、表现方面等,制订矫治方案,“对症下药”,辨证施治,达到有效转化的目的,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其中,制订科学合理、结合实际和易于操作的方案是顽危犯转化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

在进行集体会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找准病因,“对症下药”。在“会诊”过程中,各监狱要紧密结合顽危犯改造的客观实际,全面分析顽危犯的主要犯罪根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思想上缺少哪些“政治营养”?行为上有哪些问题,病根在哪里,一人一策,“对症下药”,制订详细的转化“治疗”方案。

2.广纳善言,问诊行家。在“会诊”过程中,广纳各个方面专家、行家、一线民警,参与问诊。听取意见,综合判断。

3.依序办理,不走过场。在“会诊”过程中,确保程序完整。一是监区要通过查阅罪犯档案,个别谈话,秘密力量情况反映和平时观察,完成原始情报搜集,汇报顽危犯的基本情况;二是监狱、教育科和监区要对顽危犯的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分析,完成“会诊”,弄清“病因”;三是制订相关转化“治疗”方案;四是对监区实施方案情况进行效果测评,及时对方案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完善;五是方案确定后,交监区具体实施。监区采取一定形式,成立转化攻坚小组,具体落实到人。

总之,方案越合理,转化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五)考核奖惩

所谓考核奖惩,就是通过对实施激励惩罚措施,达到考核目标。考核奖惩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对接受改造的顽危犯实施的奖惩;二是对矫治主体实施的激励措施。

对顽危犯来说,将其日常改造纳入改造质量评估工作体系,明确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受到什么样的奖励、违反规定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理,在为民警教育转化顽危犯提供可操作性工具的同时,强化顽危犯的自律意识,形成警囚良性互动,增强教育转化实效。对民警来说,通过考核奖惩,以此调动民警做好顽危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进行考核奖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制定一项科学激励政策是转化顽危犯的动力。科学激励政策可以让顽危犯在希望中改造。顽危犯在改造中其实最关心的就是希望早日回归社会。所以,要重视发挥正面激励在教育改造中的杠杆作用,充分运用政策的、法律的、行政的、物质的、社会的、亲情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使顽危犯服刑改造过程变为有盼头的过程,在全程激励中,推动罪犯改恶向善,在激励的同时,兼施人文关怀。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与顽危犯正常需要相适应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的运用实施,来缓解罪犯的正当需求,确保顽危犯的安全需求,调适顽危犯的娱乐需求,方便顽危犯的求知需求,引导顽危犯的归属需求,为实施教育转化搭建平台和创造载体。对于其合法权益,要始终站在提高监狱法治水平和国际人权斗争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罪犯权利和公民权利一样神圣,依法保障罪犯权利和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同等重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狱法》,多渠道、全方位地保障顽危犯的合法权益,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可信度和感染力,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改造。

2.建立健全基层民警个别矫治奖励机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矫治主体民警,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个别矫治能手,尤其是对挂牌攻坚的个别矫治能手,加大奖励力度,努力营造教育出安全、教育出效益、教育出人才的浓厚氛围,激励越来越多的基层民警,投身教育改造工作的主战场,形成人人关心教育改造工作,个个都会做教育转化工作的局面。

3.注重验收督导,强化考核,落实惩罚。在进行考核奖惩中,一是要加强督导促落实。监狱要成立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攻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验收,具体包括对各包转小组的教育档案、教育谈话记录、转化进程、教育转化措施落实情况、阶段转化情况进行督导和验收,跟进目标,反馈情况,督促抓紧落实,确保各小组顺利完成教育转化攻坚任务;二是要强化考核促成效。把教育转化攻坚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季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调动民警做好攻坚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季度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对在顽危犯攻坚转化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民警,在评先评优、培训学习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单位和个人考核处理和通报批评;三是要奖罚分明促改造。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顽危犯改造上有明显进步的,当奖则奖,给予一些人性化关怀;反之,当罚则罚,大力打击违规抗拒改造,不思悔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