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周期

PPP项目的典型周期包括开发、采购、建设和转交等程序(具体周期时间见表3-1)。政府采购方需先进行投资需求和项目采购策略分析,确定最终投资和采购方案。

表3-1 澳大利亚PPP项目周期各阶段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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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项目期的,其触发事由应事先约定。

1. 项目开发

(1)明确需求

政府部门根据本管辖范围内的开发需求,确定投资项目;同时,不同部门间加强协调沟通,寻求合作契机,以更好地整合服务。政府在决定投资计划和项目采购时,须考虑对政府问责性、公共健康卫生、使用者权益、可获得性(accessibility)及公众隐私等公共利益的影响。

(2)项目评估和采购策略分析

在对项目进行评估时,政府采购方需建立商业模型,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评估各项风险,制定项目的各项指标。

根据具体的项目模式确定项目采购方式是提供项目服务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衡量标准为物有所值评价。在筛选具体方式时需收集充分的数据,考虑目标、风险、项目特点、政府机构和市场的能力,参照类似案例和市场需求等对采购方案进行审核,最终确定项目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的总目标,设立PPP采购团队(具体结构见图3-1):项目主管(Project Director),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项目指导委员会(Project Steering Committee),指导项目开发,处理关键议题,同时负责项目建造、运营阶段的监督管理;[2]项目主管领导的项目特别小组(dedicated project teams),负责具体开发、执行PPP项目,主要由商业、财务、法律和技术专家组成。此外,典型的PPP项目还需配备外部成员,具体包括:外部审查人员(Probity Practitioner),主要由项目指导委员会指定的审计师或咨询师担任,以协助制定审查计划,保证项目的合规性;外联宣传团队,主要负责项目的舆论宣传,促进项目顺利开展,维护项目的公众形象,推广项目的价值阐释。PPP采购团队进行资源整合,负责项目从开发到采购结束主要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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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澳大利亚PPP项目开发阶段项目管理结构图

2. 项目采购

项目采购团队制定方案,提交政府批准后,进入项目采购阶段。为确保贯彻《国家PPP政策和指南》中的物有所值原则,项目采购过程中通常采用竞争方式,保证充分的透明。

(1)意向书(Expression of Interest,EOI)阶段

政府内部的采购小组起草意向书邀请文件,经政府批准后,发布邀请公告。意向书邀请文件中应包括项目的大致时间框架、评估标准等,并对接收到的意向书进行审核,列出竞争者清单(shortlist)。入选的竞争者不得少于三位。

(2)提案申请(Request for Proposal, RFP)阶段

经政府批准后,向入选的竞争者定向分发RFP文件。RFP文件中应包括项目背景、竞标程序、评估标准和要求的规格、产出参数、付费机制和履约要求等。

同时,确定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 Sector Comparator,PSC)(详见本章第74页“(五)物有所值评价”部分)。根据RFP文件中的具体要求,竞争者提交各自的申请方案。在准备申请方案过程中,政府可与竞争者进行单独对话,开展交互式研讨会,就概念澄清、内容反馈等方面进行再次确认,以提高申请方案的准确度和项目最终产出的质量。政府采购小组对接收到的申请方案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优胜竞争者(preferred bidder)或最优最终报价(best and final offer),[3]并提交政府批准。

(3)谈判阶段

政府采购部门建立谈判小组,由项目主管领导,设定谈判框架,就现有主要问题及项目协议条款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签订项目协议。为缩短谈判时限,谈判阶段不得引入新的问题,也不得对已确定的问题重新开启谈判。项目协议履行前,项目投资方需就资金问题协商完毕,尽快完成融资,在作出合同判授前降低融资无法到位的风险。

(4)协议管理和预算限制

PPP项目通常包括建设阶段、运营(服务供应)阶段和结束阶段。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正式确定管理义务,由前者监督项目执行过程及服务产出结果。

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澳大利亚大部分的PPP项目的会计处理均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下。除非属于纯使用者付费项目(如收费公路)或非预算机构(如国有企业)为政府合作方,否则PPP项目必须与各政府部门的预算和资产管理框架相协调,各政府确定资本预算分配,在项目启动前确定优先发展领域或优先发展项目。资本预算分配须确保所有潜在项目可以同等条件竞争有限的经费,项目开展形式不受既定预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