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买买买

“这是甚?”洛望着赵宸画出来的图形,一脸疑惑。

“这是锅,是厨具,可以蒸煮炖炒,比起鼎釜更方便。”赵宸一脸无语,你竟然连锅都不认识,这要是在现代社会,会被人笑死的。

“锅?”洛眼前一亮,击节赞赏:“采!采!采!”

一个锅而已,你用得着如此盛赞,喝采了。

“有此锅在,行军打仗就便利多了,釜器可以休矣。”洛一脸激动,道:“这是大功,我要给你请爵。”

锅也能请爵,这点赵宸还真没有想过,道:“大秦不是禁奢欲么,锅也能得爵?”

秦国提倡节敛,禁止奢华,就是秦王少有铺排之事,锅是为吃货准备的,和秦国的国策不符,赵宸就没有想过得爵这事。

“大秦是禁奢华,不准铺排,可这锅有利于行军打仗呀。你还年幼,未上过战场,不知战场艰难,将士们要想吃口热乎的,就得带着釜器,釜器沉重,携带不便。而这锅却是轻省,好带好用,对打仗非常有利,自然能得爵。”洛拍拍胸脯,道:“我上过战场,杀过山东士卒,自然知晓这意味着甚。”

这么一说,还真有道理,赵宸没理由把爵位朝外推,道:“那就有劳大人了。”

“这是我该做的。”洛当即写下文书,盖上官印,赵宸今天出来,收获三份文收了,可以得三次爵了。

当然,这需要一些时间去了,现在是不可能到手的。

“这锅不能用铁做,大秦的铁太少,只能用于农具,是以我用青锅来做。”洛很快就有了方案,道:“这需要些时间,过几日你来拿就是了,我不收你的钱。”

秦国禁奢华,提倡节俭,赵宸都做好大出血的准备了,没想到竟然不要钱,这是好事儿,没道理不收下。

既然洛如此有心,赵宸决定再利用一把他的好心,要把锅铲勺做出来,洛自然是一口答应。长柄木勺实在是不好用。

“走好。”洛满脸笑容,客客气气把赵宸送走。

离开铁市,赵宸带着弟弟妹妹,直奔市集而去,准备大采购。

市集和铁市官相邻,相距不远,很快就到了。市集同样占了一坊之地,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封闭起来,在大门口有一根旗杆,上面挂着一面旗帜,用籀文写着“市”字。

大门口有几个县卒在维持秩序,个个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仿佛在防贼似的。其实,他们就是在防贼,在秦国,抓贼就是立军功,相对来说,风险比上战场小了很多,谁个不想?

进出市集的人不少,进进出出,汇成一股小小的人流。进去两手空空,出来满载而归,有衣裳被褥,粮食菜刀瓦釜木勺木箸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无不应有尽有。

赵宇和赵萱脖子伸得老长,打量着进出的人群,眼珠子放光,一脸的艳慕,要是自己能拥有这些东西,那就太美妙了。

赵宸对这些东西倒不怎么放在心上,现代社会物资丰富,比这好百十倍的东西他见得不少,对他没什么吸引力。

三人进入市集,放眼一望,有不少店铺,有卖粮食的粮铺,有卖衣物的衣帽铺,有卖菜刀瓦釜的杂货铺,有卖肉的肉铺,日常用品都能买到。

赵宸眼前一亮,带着弟弟妹妹直奔衣帽铺,想要买新衣。家里穷,三兄弟身上的褐衣是补丁撂补丁,重重叠叠,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补丁,一眼望去,只见补丁不见衣裳。

上辈子生活在物资丰富的现代社会,赵宸还没有穿过有补丁的衣服,只要出现破损,需要打补丁,就换了。到了秦国,他终于穿上了补丁衣服,还是这么多补丁。

而且,补丁衣服也不多,就够换洗,所谓的换洗要穿上十天半月,习惯了现代社会天天换衣裳的节奏,早就想要换掉了。

衣帽铺的货物很齐全,几乎涵盖了当时秦人所有的衣帽履,褐衣锦衣,布履锦履,青巾黑帻,板冠皮弁等等。

掌柜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皮肤白净,满面红光,这是肉色,家境不差。头戴板冠,身着锦衣,足蹬锦履,这是有爵位在身的士。

“客官,你要买甚?”掌柜脸上堆起笑容。

“褐衣怎卖?”赵宸问道,锦衣虽好,但是太贵,赵宸虽然有钱了,要花用的地方不少,得省着点。

“客官,是你穿,还是他人穿?”掌柜问道。

“我和弟弟妹妹穿。”赵宸回答。

“你和你弟穿中衣,四十六钱一件,你妹妹穿小衣,三十六钱一件。”掌柜报价。

这价格不便宜,赵宸道:“这么贵?”

“这还贵?这是官价。”掌柜摇头,很不赞同赵宸的话,道:“大褐衣用麻十八斤,值六十钱。中褐衣用麻十四斤,值四十六钱。小褐衣,用麻十一斤,值三十六钱。”

“每人五件。”再贵也得买,赵宸豪气的道。

赵萱很不情愿,道:“大兄,我不要,这要好多钱的呢。”

“大兄,我也不要,你买就好。”赵宇死死拽着褡裢,不松手,太心疼钱了。

“你们穿过新衣么?”赵宸摸摸赵宇的头,又揉揉赵萱的小脑袋。

这话戳中他们的痛处了,低下了头颅。

赵宸心底柔软处一抽搐,这个时代的孩子真可怜,吃不饱不说,连件新衣都没有。要是在现代社会,小孩子的衣衫可多了,想要臭美的话,可以挑过来选,挑过去选,一直到选到满意为止。

要是已有的不满意,没关系,再去买就是了。市面上,那么多好看的衣衫,总有让你满意的。

“买了。”赵宸右手一挥,大气不凡。

“大兄,用不着买这么多的。”赵萱特别不情愿,道:“五件穿不完呢。”

“谁说穿不完?”赵宸细数起来,道:“以后,你们每日都要换干净衣裳穿,知道么?”

“每日都换?”这个时代,穷人家十天半月能换一次就不错,那是不得不换,因为衣服都穿馊了,发臭了,再不换,自己就要被熏出毛病了。每日都换,那属于天方夜谭。

赵宇和赵萱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味来。

“照这样算,还不够呢。”赵宸很清楚,以战国时代的生活水平,每天一换,五套不够换,因为这是手工洗衣,衣服积水多,要晾干需要好几天,要是遇到阴天下雨天,五套真心不够换。

“大兄,太多了,两件吧,我多洗洗就是了。”赵萱为了省钱,把洗衣服的活儿揽到自己身上了。

那没用的,不在于你能洗多洗少,而是在于不能晾干。

现代社会,洗衣机一开,今天洗明天就能穿,要是在夏天,今天洗今天就能穿。战国时代,没这便利条件,只能在件数上下功夫。

最终,在赵宸的坚持,每人五件新衣,用去640钱,差点没把赵宇和赵萱心疼死。

前面有间肉铺,赵宸的眼珠子立即就绿了,舔了舔嘴唇,加快脚步,来到肉店前,问道:“肉价几多?”

“三十钱一斤。”肉铺掌柜红光满面,有点偏胖,青巾束发,身着锦衣,足蹬锦履,这是一个没有爵位,却有钱,家境不错的主,一脸肉色。

“这么贵?”赵宸被吓了一大跳。

三十钱,是一石粟谷的价钱了,这非常贵。而且,秦朝的一斤,只相当于现在的半斤,这不是贵,是贵得离谱。

掌柜的摊摊手,道:“商君变法,‘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一直就是这价,从未变过。”

商君认为战国大争之世,粮食还不够人吃,哪能用来酿酒喂猪,所以,商君就出歪招,把酒肉的价格提高到十倍,看你还吃不吃得起。

“商君,我恨你!”赵宸这个大吃货,从来没有这一刻这么恨商君了。

要是商君敢出现在他眼前,他一定会好好质问商君,吃货和你有仇吗?

Ps:这几天有事,只能一更,就晚上7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