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

01

何彩虹从不知道市中心医院还有这样奢侈的病房。冰箱、彩电、真皮沙发,设施齐全的卫生间;地毯、插花、讲究的油画;除了主卧、书房和客厅,还有随从及家属休息室。护士说在这里住一天,三千六百块。

早上八点,彩虹准时来到病房,陪苏东霖去楼下花园散步,若是晴天还会带他去街上走一走。若有更多空闲,彩虹会在病床边的桌子上批改作业、备课、看书、写教案。苏东霖独自躺在床上用电脑写程序,两人互不打扰。

最佳的病房,最佳的护理,最佳的营养,他恢复得很快。头几天肺部出过一些炎症,发了两次烧,打了几天点滴。一周之后,虽还打着绑带,他已能四处活动。

来看他的人川流不息,他自己的父母却被海外的一笔生意滞住了抽不出身来,只得委托老大东宇和莉莉代为照顾。东宇也忙,莉莉倒是总闲着,近日热衷于烘焙,参加了一个蛋糕学习班,每日必送一款新鲜甜点。

东霖爱甜食,房里散发着一股甜腻腻的奶香。

彩虹不禁得意地想,蛋糕再怎么好吃,焉能和自家妈妈煲的汤相比?在喝完彩虹送来的第N碗汤后,苏东霖心满意足地在床上伸了一个懒腰,回味鲈鱼、豆腐的香味,由衷赞叹:“彩虹,你做的汤真好喝。”

他一直想当然地认为这些汤是彩虹爱心的体现。

彩虹只得更正:“汤是我妈做的。”

苏东霖“哦”了一声,“哦”的后半截成了降调:“这至少说明你妈妈很喜欢我。”

“我想,”彩虹眨眨眼,“她喜欢的是你的钱。”

短暂的沉默。

苏东霖转脸过来幽幽地看她:“你呢?是不是觉得除了钱之外我还有很多吸引人的气质?比如聪明、有趣、开朗、随和——”

“这叫吸引人?”彩虹打断他,“我小学三年级,老师就给过这样的评语。”

他凝视她的脸,做深情倾听状:“不和你兜圈子,你究竟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你是我的朋友,我当然喜欢你。”

“我不是指的一般的朋友。”

“我和你就是一般的朋友。”

他坐直起来,笑容僵掉了:“一般的朋友?”

“你曾经喜欢过郭莉莉,为了你哥,放弃了。”

“这你也介意?”

“这说明你会为别的东西放弃你喜欢的女孩子。”

“世事不可两全。我们总得为一些东西放弃另一些东西,这有什么不对?”

“没什么不对。我只是讨厌那些把女人当作物品来交换的男人。小李飞刀为了兄弟放弃自己的爱人,还自以为很高尚,依我看他死一千遍都是活该的。”

不知为何又要提到《小李飞刀》。《小李飞刀》是他们认识之后的第一次严重争执。那时彩虹还是大三,就因为苏东霖说“007”和“小李飞刀”是他最喜欢的电影人物,顿时遭到彩虹一顿从头到脚体无完肤的批判。两人从录像厅出来,从门口一直吵到大街上。

从此,苏东霖再也不提小李飞刀,一提,彩虹绝对一跳三尺高。

旧事重提,果然不淡定,苏东霖眸中带怒:“又是小李飞刀!小李飞刀关我什么事?放弃莉莉是因为我不喜欢她,偏偏我哥喜欢,没什么让不让、交换不交换的。莉莉也是个有脑子的,你以为她甘心当物品给我换吗?”

“哈!苏东霖,你说你不喜欢郭莉莉?当年你是怎么追她的?要不要去查一下我替你写了多少封情书?”

说到这事儿彩虹更加生气。

东霖的情书——《此间的少年》的那个除外——全是央求彩虹代写的。作为中文系著名才女,代写情书曾是何彩虹大学时期最大的业余收入。收费贵,成功率高,终生保密。她曾帮过正在相恋的两方写情书,这头写,那头回,全是她一个人的手笔。到如今瓜熟蒂落、开花生子的小两口不仅过着幸福的生活,逢年过节还不忘记拉她去喝杯酒。彩虹的最大客户就是苏东霖:订货多、交钱快,高兴了还有小费。彩虹的服务也是上乘的,据其所需见机行事:如果追的女孩是英文系,就来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文系,她用毛笔写恭楷的骈体文;新闻系,她能把情书写成调查报告;音乐系,她将人家的小曲谱上动听的歌词。加上苏东霖的机灵诙谐、风流倜傥,自然是百发百中。

可惜苏二少对女孩子的兴趣从不持久,过不了几个月就会下新的订单。彩虹对此非常鄙视,倒不是有什么针对他的道德批判,而是觉得东霖在用钱拿她开涮。这样做的最大恶果是导致情书的成功率大幅下滑,客户们也抱怨颇多。其间有两个女孩雇用彩虹写情书给东霖,无论她如何天花乱坠,到了东霖那边便如泥牛入海,杳无踪影。而那两个女孩亦以未收到回信为由拒付工钱。彩虹只好得出这样的结论:苏东霖是计算机系的,萌点不在文字上。情书对他不管用,他却知道情书对女孩子很管用。

彩虹思潮翻涌,苏东霖大学时期的劣迹如电影般在脑海中回放。

瞧着她一脸的怨气,苏东霖笑了:“她长得好看,我是动过心。你何必为了她跟我纠缠不清?”

“纠缠不清?”彩虹指着自己的脸,“我什么时候纠缠过你?”

“你每天送来一碗香喷喷的汤,我怀着感激和幸福的心情喝下去,一连喝了七天,现在你告诉我这汤不是你做的,我们只是一般的朋友。何彩虹,你何其残忍?”

她被这话噎住了,看着苏东霖怨怼的神态,喉咙哽了一下,嗫嚅:“我们是朋友,朋友是要讲真话的。难道你希望我骗你?”

“息事宁人的谎言胜过挑拨是非的真话,其实只要是你做的汤我都会喜欢喝。”

他的神态还算真诚,彩虹却越听越拧:“我真的不会做汤,我从来没做过汤,我和你一样只会喝汤。”

“心情不好?”他四下环顾,“我什么地方得罪你了?”

“是的,少爷,”彩虹将脑袋伸到他面前,一字一顿地说,“能不能请你停止给我发那些恶心的邮件?情书不是明信片,不可以这样乱发的。下次再看见这样的信,我就直接点叉,将你的账号当spam(垃圾邮件)滤掉。你觉得这样玩很有趣吗?你以为人家会喜欢你这些恶作剧?睁睁眼吧,苏少爷,我没钱,我也不爱钱,别在我身上重复这些无聊的把戏了。”

“呵呵呵……”苏东霖一脸惊悚,“何彩虹,别这么气势汹汹,我的心已经破碎了。”

他的表情带点夸张,语气还是戏谑的,彩虹气不打一处来。

“你的心才不会破碎呢,”她收拾自己的书包,“你只是破碎了两根肋骨。今天有课,我得去学校了。”

站起来要走,被他一把拉住:“呃——我忘了这两根肋骨是被人撞的了。是谁干的呢?嗯?记不起来了。我一定是被人撞傻了吧?”

“……”彩虹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过来扶我一下,为了讨好你喝了太多的汤,要去下洗手间。”

她只得将苏东霖从床上扶起来,他作势一把搂住她,大半个身子都挨在她身上。

“唉,不带你这么乘虚而入的……喂,你怎么啦?苏东霖!你别吓我!护士!护士!”

回学校的路上彩虹接到莉莉的电话,一开机就闻得朗朗笑声:“何彩虹,听说你把苏东霖气晕了?你可真不简单哪!在家里从来都是他气死老爹气死老娘的。下回拜托你干脆气死他,让我儿子独占苏家的财产,哈哈哈哈……”

彩虹听得一身冷汗,这是她认识的郭莉莉吗?笑得这么嚣张,这么歇斯底里,好像谁家阁楼里的疯女人。以前莉莉可不是这么笑的,总是无声地抿起嘴,绝不似如今这么夹枪带棒,话一出口就是《法制报》周末版的小标题。

十点钟她准时到系,带一批新生参观了图书馆,改了一门课的论文,帮资料室登记了一批新书,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在季篁的办公室里收拾完卷子,彩虹正待下班,忽然听见敲门声。

是系里的副书记赵铁诚。

“小何,你有季老师的联系电话吗?”他问。

“没有。”

“上次他说会去买个手机,买好了告诉我号码,我一忙就忘了问。明天上午九点学校有个紧急的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想让他务必参加一下。地点在逸夫苑二楼第三会议室。你能帮我通知一下吗?他应当就住在这附近。”

彩虹连忙说:“没问题,您有他的地址吗?”

赵铁诚递给她一个纸条:惠南路1789号,76栋东门301室。

惠南路哦。彩虹坐在车上想。惠南路离彩虹的家只有三站路,附近最出名的建筑是惠南区少年宫和千河体育馆。彩虹曾经在少年宫学过整一年的钢琴。看她进步快,李明珠一咬牙给她请了一位大学的音乐教师单独授课。夫妻俩为这奢侈的决定大吵了三天,李明珠不得不决定下班后另打零工以支付学钢琴昂贵的学费。

问题是,彩虹对钢琴没兴趣,或者说开始的那点兴趣被母亲疯狂的期望扼杀了。钢琴史成了她成长的血泪史,为了弹好肖邦和舒伯特的练习曲不知挨了多少揍。后来李明珠承诺钢琴过了十级就不再使用暴力,这话说完六个月,彩虹就以意想不到的速度从八级直接跳考十级,并顺利拿到证书,又乘胜追击地以学业太重为由停止了每天两个小时的练琴时间,她的生活才逃离苦海般地松了一口气。

因为憎恨钢琴,恨屋及乌,彩虹连少年宫也恨上了,以后无论那里有什么吸引人的活动都找理由回避。

1789号就在少年宫的西侧,一片和彩虹家一样陈旧的住宅区。由于它的存在对F市的面貌起着消极抹黑的作用,目前已划入城市整改的范围。临街的矮房全部拆除了,建了一排民族风格的商住楼,正好挡住里面的凌乱。下了汽车,找了足足二十分钟,彩虹才在高低相错的楼群里找到76栋。楼房是灰色的,乍一看新旧莫辨,可是厨房的排风扇说明了一切。很多人家还在用那种老式的排风扇,而不是先进的抽油烟机。所以每个窗台下都有一层黑黑的油垢。彩虹对这些油垢倒是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因为自己家里也是这样的。楼梯非常狭窄,扶手倒还干净,墙上凌乱地贴着“诚信搬家”“高速上网”之类的小广告。

她上了三楼,按了门铃,门开了,眼前出现了一个蓄着络腮胡须的年轻人。

到目前为止,除了爷爷,同龄人中彩虹从没见过男人蓄须,特别是在F市这种南方城市,蓄须的人很少。乍一瞧还以为是新疆人,她不禁多看了他一眼,继而低头瞄了瞄手中的纸条,地址肯定没错,于是说:“我找季篁,请问他住在这里吗?”

那人点点头,将门拉开一角:“请进。”

老式公寓的结构大同小异,客厅面积不大,很干净,水磨石的地面上摆着一个紫色沙发、一个玻璃茶几。

那人说:“季篁不在家,但他应当马上就回来了。请问你找他有急事吗?”

“对,有点事。”彩虹伸出手,“我是何彩虹,季篁的同事。”

那人点点头,和她握了握手:“沈非,我在英文系。我是季篁的室友,我们合租了这间公寓。”

“啊,”彩虹抬起眉头,“你是英文系的老师?”

沈非是个高个子,长脸,头发微微地打卷,他有着和季篁一样犀利的目光,给彩虹的第一印象有点像萨达姆。

“我今年刚分配过来。”

“那么说,是沈非博士?”

“对,我和季篁是朋友,以前就认识。”

沈非说得一口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普通话,令彩虹觉得很诧异:“你是北方人吗?”

“我是S市人。”

“哦,那可是大都市啊!”

“呵呵,住久了也不觉得。”

“那你搬到这里来习惯吗?”

“不太习惯。我本来不必搬来的,既然季篁喜欢这里,我就跟着来了。”

很怪哦。彩虹的心“噔”地一跳,听他的口气进F大学很容易,就好像去电影院看电影,买张票就进来了。沈非同学,你以为F大学是菜园子,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吗?多少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钻还钻不进来呢。

“你们是……嗯……很要好的朋友?”

“对。”他指着一个房间说,“对不起,我正在写论文,不能陪你多聊。不如你在他的房间里等他吧?他应当很快就回来了。”

“好的。”

“想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咖啡,谢谢。”

02

季篁的房间很小,但看上去不算小,因为里面几乎什么也没有,绿色的窗帘,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书架,一个衣橱。

床和桌子都很陈旧,大约是房主提供的。床上很干净,白色的床单,蓝色的被子,叠得很整齐。季篁是个爱干净的人,这一点彩虹在学校就观察到了。与他的几次短短的相遇,都会有擦桌子的镜头,以至于清洁工打扫时故意将他的办公室漏掉。那个所谓的书架竟是用砖和木头临时搭建的,几块砖架一条木板,又是几块砖,又架一条木板,如此往上四层。木板被漆成绿色,别有一番返璞归真的味道。空空的白墙壁上挂着一张全家福,一位脸色苍白的妇人拥着三个小男孩。全家四口,没一个脸上有笑容的。那妇人的眼光很温暖,很镇定。她应当是个漂亮而意志坚强的女人,看上去瘦得出奇,仿佛长期营养不良,两个颧骨高高地凸起来,衬得眼眶深深地陷下去,衣服披在身上,好像一个空空的架子。比起中文系那些学富五车的老教授,季篁的书不算多,也有几百本,有一半是英文原著。彩虹扫了几眼,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专业书,也不知他是从哪里弄来的。

彩虹在里面坐了五分钟,喝了半杯咖啡,沈非忽然进来说:“对不起,我忘了他今晚应当在体育馆上班,多半是下了班才会回来。”

“上班?”她不禁站起来。

“季篁是业余教练,一周有两个晚上在体育馆教瑜伽,一个初级班,一个中级班。”

瑜伽!Yoga!

彩虹的眼睛瞪得不能再大了:“真的?”

沈非看了看手表:“现在第一个班刚刚开始,你是愿意在这里等呢,还是愿意去体育馆找他?”

瑜伽馆外有人把守,彩虹央求了半天,守门人才说:“你在门外等着,下课了再找他。”

大门是玻璃的,高度隔音,里面是个四面镶着镜子的芭蕾舞练习厅。

季篁坐在前方的坐垫上,带领着三十几个学生练习调息。

他穿一件白色的紧身T恤,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瑜伽短裤,赤脚站在前方的垫子上开始了几个简单的普拉提动作,伸臂抬腿,像个杂技演员那样缓慢而稳定地将身体弯成各种形状。他的神情异常专注,不笑,也没有任何表情。彩虹不知不觉地凝神屏息,仿佛自己也是学生中的一员,随着他的指令做起了腹式呼吸。而她的目光不老实地停留在他结实的、被T恤紧紧包裹的胸肌上,想见那些紧绷的背肌在骨骼间滑动,修长的肢体海葵般伸屈,她甚至听见了筋腱拉动、关节作响的声音。

正看得面红耳赤、如痴如醉,突然有人在背后拍了她一下,彩虹闪电般地退后半步,回头一看,是个匆匆赶来的年轻女人,穿着紫色的瑜伽服,头上扎着一条红色的头带。

她不是很美丽,不过看上去生机勃勃。

“你是不是想报名参加这个班?”那人很热心地问。

她支支吾吾地“嗯”了一声。

“没戏,今年的全报满了。下一期的都满了。”那人神秘地说,“知道是为什么吗?”

彩虹迷惑地看着她:“为什么?”

“这个老师太hot(热辣)了。”

“Hot?”

“闭着眼,光听他的声音都会醉死,何况身材又这么棒。”她低声说,“我是媒体界混饭的,漂亮的男人见得多了,但臀部和腿像他这么漂亮的,一个也没有。”

彩虹的脸一阵绯红。

“这个瑜伽馆是女人集体意淫的场所。”她做了一个鬼脸,“难道你没发现学生都是女的,老师都是男的?我经常故意做错,让他手把手地纠正我。就这样……他会说:‘手抬高一点,腰要直,呼吸要慢……’”

彩虹失笑:“究竟是你们意淫他,还是他意淫你们?”

“集体意淫,互相意淫。”

那人大摇大摆地进去了。彩虹却被她的一席话吓得不敢再多看,默默地走到门外的小卖部买了一包花生慢慢地吃。

等了半个多小时,第一节课结束了。守在门外,她发现有很多学生不愿离开,都缠着季篁说话。等她探头探脑地继续观察时,第二节课开始了。她只得又等了一个小时,才等到了满头是汗的季篁。

“何老师?”他微微一怔。

“系里……赵书记托我给你带个口信,明天上午九点学校有个重要会议需要你参加,地点是逸夫苑……逸夫苑……天啊,我忘记是几楼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大概是二楼。”

他淡淡地说:“你怎么知道在这里找我?”

“书记给了我你的地址,你的室友说你在这里。”

“你来找我,就为这事?”

“嗯,对。”

“你告诉沈非一声不就可以了吗?”

“哦……对的,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真笨。”

“你在这里等了很久?”

“差不多……差不多两个小时。”

“刚才不是有课间休息吗?怎么不进来?”

“哦……我……饿了,去买东西吃了。”

他看着地面,然后抬起脸,似笑非笑地打量她,不继续理论了:“既然你已等了这么久,不如再等我几分钟吧,我去洗个澡,换件衣服,然后送你回家。”

“那个……喂……不必……”

人已经去了更衣室。

彩虹垂头丧气地咬嘴唇,一个劲儿地骂自己傻。她悄悄地对自己说,在还没有彻底变傻之前,应当赶紧溜掉。可是一闭眼,脑子里又满是那些普拉提的动作,每个动作都成了优美的定格,不知不觉,自己的身体也跟他做了一回慢镜头的意念体操。

等到头脑清醒,季篁已换了一身衣服,背着一个巨大的运动包走了出来。

他的身体笼罩着一团湿气,被门外的冷风一吹,散发着柠檬和橘子的气味。

是洗发水,还是水果香皂,抑或是洗洁精的味道?她想不出答案,专心地吸吮着。

“你是骑自行车来的吗?”她问。

“不,我是走着来的。你家在吉祥路,对吗?”

“对,不远,离这儿三站路。”她伸手到包里掏月票。

他忽然停步,问道:“你累吗?何老师。”

“不累。”其实她的腿早已站酸了。

“我们一起走回去好吗?”他凝视着她的脸,说,“走路可以锻炼身体。”

没钱打的啊?你刚才不是已经锻炼了两个小时了吗?彩虹窘了窘,只好同意。

他接过了她的双肩包,背在自己身上。

“嗨,不是这个方向。”她小声说。

“跟着我走,不会有错。”他很自信。

他们拐进了一条小巷。

住在这个城市二十多年,彩虹从没发现这里有条小巷。小巷走了一半,被一道矮墙挡住,没路了。

“你看,走错了吧?”

“没错。”

“这里有一道墙。”

“咱们爬过去。”

她吓了一跳,以为他在开玩笑,问道:“爬过去?我们又不是贼!”

“你有多少年没爬墙了?”

彩虹想了想:“十几年吧!”

“那就爬吧,我看看你还会不会。”他抱着胳膊看着她。

彩虹石化了。她想说,季老师,我是一个成熟的青年女教师,道德的典范,学生的楷模,这意味着我不是崂山道士,不会玩这种城市嬉皮的玩意儿。

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别人,她改了主意:“我会啊。季老师,你蹲下来,让我踩着你。”

他真的蹲了下来,她真的抱住了他的脑袋,并且脱掉旅游鞋,双脚无情地踩在他的肩膀上。

身手敏捷地翻过了墙,她发现季篁很快也翻了过来,样子很潇洒,像跨栏运动员那样,手指在墙头上撑了撑,就跳了过去。

拍掉身上的灰尘,她发现前面又是一道墙,很高的墙,要想通过它,只能去爬旁边的一棵树。这次彩虹连问都没问,抱着光溜溜的树干爬上去,翻过墙,抓住垂下的树枝跳下来。

看着季篁紧跟而下,这情形让她想起了蜘蛛侠。

她乐了,咯咯一通乱笑,忽然说:“知道吗?这个城市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结构,结构,到处都是结构!我们的脑子成了水泥,已经被商品房结构了。”

季篁两手一摊:“所以我们要翻墙,要爬树。”

彩虹点头:“这是一个解构的过程,城市建构了生活,建构了空间,建构了我们的欲望和想象,却不可以建构我们的行动。”

季篁在黑暗中眨眨眼:“对。”

“城市不能规定我们什么。”彩虹指着远处的立交桥,慷慨激昂,“这条路,一定要这样走吗?这里一定要有个商场吗?上面非得有个天桥吗?早上一定是九点以前才供应早餐吗?我们需要被城市如此理性地安排吗?我怀念小时候夏天睡大马路看露天电影的日子!”

“何老师,你好像有点激动……”

墙外是一条大街。他们埋头往前疾走,越过公园,跨过草坪,在大厦中横穿,信笔在城市的地图上涂鸦。

这令彩虹产生了一种“荒园游侠”般的幻觉:没有遵从地图游览的城市是荒凉而孤独的,像一个被人遗忘的老妇。破败的门庭,幽闭的小径,凌乱的垃圾,无所事事的小贩……不知不觉,他们进入了一个中学的操场,站在环形的跑道上。

上弦月挂在天空,远处的山影,波动的霓彩,夜色渐渐迷失。

彩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头顶的星光了。她忽然想起那句话: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倘若也有学生来问她,她将如何回答?她静静地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不过,她很快就原谅了自己。

这是个太不实际的问题,这是个虚无缥缈的问题。生活在这样的城市,忙乱而庸碌,没人有时间思考这个,不是吗?

假如奥斯特洛夫斯基没有全身瘫痪,俄罗斯也没有漫长寒冷的冬天,假如他就住在繁华的F市,日日为交通和地价烦恼,他还能写出那段振聋发聩的句子吗?

在黑暗中,她看了看季篁的脸。季篁问道:“何老师,你累了吗?”

“不累,”她说,“我家就在操场后面。”

顿了顿,她又说:“别叫我何老师了,叫我彩虹吧。”

他将她一直送到家门口,末了,凝视着她的脸,忽然说:“彩虹,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

说完话,他停了一下,观察她的反应。彩虹的脑子“嗡”了一声,心里说,季老师,这话让我如何回答你?——“不,我们不应当经常在一起。”——对一个第一次见面就替你解围又大方地和你分享办公室的人,这个回答岂不是太不礼貌了?

作为中文系的才女,彩虹第一次对语言产生了困惑,第一次对一个句子的真正含义捉摸不透。

目送着他的背影,彩虹悄悄地想,“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说:“你有电话号码吗?”彩虹觉得能明白他的意思。如果他说:“你周末有空看电影吗?”彩虹觉得这个意思也很清楚。“我们应当经常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站在门廊外,彩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回味刚才和季篁在一起的两个小时。她觉得季篁的肩膀踩着很舒服,他的脑袋湿漉漉的,头发细软,滑得抓不住,但能摸出头骨的形状:鸡蛋那样完美,岩石那样坚硬。他没有多余的动作,像个起跑运动员那样四肢抓地,用自己的脊背顶起她。她一只脚踩着他的肩,一只脚踩着他的腰,柔韧的脊椎向下坠了坠,又弹性十足地顶上来,她甚至感觉得到椎间一节一节的凸起。尽管如此,彩虹也没有达到能够翻越的高度,不得不对他说:“还差一点,抬起头来!”他顺从地仰起了脑袋,让她的脚踩着自己的头顶翻了过去。

虽然手还没有碰过他,彩虹的脚已将这个男人的大部分身躯踩了个遍。所以彩虹对季篁的第一感觉不是从眼,不是从口,而是从脚开始的。这一点具有颠覆意义。一个人的眼睛可以骗自己,话也可说错,可是脚不会踩不踏实的地方。

情绪饱满的彩虹噔噔噔地上了楼,却在自家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夏丰,好友韩清的丈夫。

彩虹很喜欢夏丰,韩清与夏丰是一对绝配。

夏丰并非美男,但模样清秀,很有书生气,和女孩子们在一起时总是自称“小生”,写封情书落款也是“夏生”,就好像《莺莺传》里的“张生”一样。他和韩清都是彩虹大学的同班同学,来自河南农村,是当年中文系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写得一手好字,会作古诗,在才华方面和彩虹齐名。初到大学的夏丰说话还带着一股子浓重的河南口音,半年之后已能说一口纯粹得好像播音员那样的普通话。毕业后分到省委机关报报社广告部,工作了半年就和彩虹同寝室的闺密兼夏丰的铁杆粉丝韩清结婚了。

在寝室人的眼里,夏丰是理想的丈夫。在大学谈恋爱的两年里,他一天两趟地替韩清提水,风雪不误,雷打不动。此外,还替韩清去食堂买饭,帮她刷碗,包揽了寝室里的各项重活。每次大扫除他都主动请缨帮寝室的女生们拖地、搬书、拆除窗外的马蜂窝。韩清的父母是南宁市重点中学的老师,一个教高中,一个教初中,家道殷实,温良守礼。大一报到后不久,彩虹便碰上了F市百年罕遇的秋老虎,整个城市热得好像要被蒸发掉,许多学生都中了暑。韩清因为暂住彩虹家里,夜夜吹空调得以幸免。那时她与彩虹都是新生,虽然分在一个寝室,彼此还不是很熟,因为彩虹慷慨地邀她避暑,韩清对彩虹的好感顿时增加了十倍。加之避暑期间她得了重感冒,天天喝李明珠炖的鸡汤,对彩虹妈也产生了依恋之心。此后每年寒假回校,必要给李明珠带十个自家包的大粽子,韩清的母亲还亲自打电话来拜年感谢明珠的照应,夫妇俩来F市探女也提了重礼登门拜访。两家就这样往来上了。

成家之后的夏丰与韩清在离报社不远的一栋高楼租了间公寓,两年之后又凑钱买了个小小的一居室。他们很快有了一个男孩,取名夏都,小名“多多”。毕业后韩清本有去广西电视台一个热门节目当编辑的机会,那是她梦寐以求的工作,差点签了合同,却因夏丰先一步在报社找到工作而放弃了。接下来,她的运气越来越差,高不成低不就,夏丰要求她的工作地点最好在以机关报社为圆心、直径五公里范围内。韩清找来找去找不到,最后委委屈屈地进了F大学图书馆“民国时期资料室”。那是份工资低的闲差,却好歹让她的户口留在了F市。尽管如此,彩虹从未听韩清说过夏丰的不是。同学们问她为什么肯屈就,她总是淡淡一笑,说:“家庭是最重要的,夏丰的工作也忙,早出晚归,吃不上一碗热饭,我还是以他为主吧。”

彩虹认识的女同学中,结了婚的不在少数,一有聚会就成了“老公批斗会”。人人都说自己所嫁非人,若不是为了这个家早把那“没出息的”“不体贴的”“没好性儿的”“喝酒抽烟好赌的”“炒股炒亏生意做砸”的老公给休了。只有韩清不说话,在一旁默默地饮茶。末了悄悄地对彩虹说:“骂老公不就等于骂自己吗?老公再不成气候不也是你挑的吗?”一语惊醒梦中人,彩虹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所以在众人眼里,韩清和夏丰一直是美满婚姻的典范。

“夏丰?”彩虹愣了愣,“有事找我?怎么不进门?”

“嗯——”夏丰板着脸说,“韩清在里面。”

彩虹狐疑地看着他:“韩清在里面?那多多呢?”

“多多也在里面。”

说话间果然传来孩子的哭声。

彩虹连忙问:“出什么事了?你们吵架了?”

“一点小事,她生气了,就跑你们家来了。”

彩虹倒抽了一口凉气。因为韩清性情柔顺体贴人意,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做事向来是委屈自己成全别人,想让她这样的人生气还真不容易。

她掏出钥匙开了门:“进来再说吧。”

门一开,迎面一股阴风,沙发上坐着李明珠,穿着件高领毛衣,正拿着竹针织毛衣。

彩虹忙说:“妈,我回来了。”

“嗯,吃饭了吗?灶台上有热好的饭。”李明珠将一卷毛线挽起来,扔进脚边的竹篮里,脸也是绷着的,看了一眼夏丰,不打招呼,也不说话。

“妈,夏丰来了。韩清呢?”

从茶几上端起一杯茶,李明珠浅浅啜了一口,“呸”的一声,将口中的一片茶叶吐到地上:“闺女,你去吃饭,夏先生我来招待。”

那话不冷不热,不硬不软,却字正腔圆,带着一股无形的压力。来者不善,守者也不善。彩虹的心“咯噔”一跳,嗅到了战火的硝烟。

“夏先生请坐。”李明珠指着对面的一把椅子,“韩清这孩子和我们家彩虹也有六七年的交情了,老一辈人互相都认识。这孩子我一见就喜欢,一直当她是我的闺女。”

“李阿姨……”

“我的闺女今天让人给打了,脸上斗大一个巴掌印,腿还让人踹了一下,瘀着一大块血。”李明珠双眼一瞪,凛然生出冷光,“多多也到了懂事的年纪,你当着他的面打他的母亲,是示范他将来应当这样对待女人吗?”

夏丰的脸色很僵硬,但努力保持着礼貌:“李阿姨,这是我的家事,请让我来解决好吗?”

“解决?你不是用暴力解决了吗?”李明珠冷笑,“夏丰,你出门到大街上访一访,随便拉住个女人问一问,如果她愿意嫁给你,我家韩清带着儿子净身出户,不愁找不着一个好男人做你儿子的新爹。——敢打老婆,我呸!你以为你生活在旧社会,有三妻四妾呢!”

“阿姨,这事儿——她也有问题,不能全怪我。”夏丰的脸隐隐泛红,头上青筋直跳。

“当然不能全怪你。你一个大男人肩膀上不肯挑担子,请我们怪也怪不到你头上!你以为怪人很容易吗?那也要你值得怪,经得起怪不是?有老婆肯怪你是你的福气。现在你嫌她挣钱少了,当初她若去了电视台,如今也是个人物了吧?犯得着受你这口气吗?这女人一日三餐地伺候你,马不停蹄地扫地、洗衣、买菜、做饭,这不是劳动吗?如果不让她干,你雇个钟点工一个月也要一千块吧?她钱挣得不少,只不过有一半是无偿的,你个无耻的资本家,活生生地享用着你老婆的剩余价值。而你挣的那些钱——哦,我的天——都是有大用途的:养家、糊口、干事业!你是时代的先锋、战斗的英雄,独独被老婆拖了后腿。同样是付出,你得的是荣誉,她落的是埋怨。我算明白了,原来老婆生来就是补充你的,哪儿缺了就往哪儿塞。要留大城市,塞她进资料室;嫌托儿费贵,让她病休一年带娃;买房不够钱,让她一天干两份工。早上五点起床做好你的早饭,累死累活地回来却发现你早已到家,跷着大腿看报纸,厨房里茶凉灶冷,儿子又脏又臭,等着人帮他洗澡。夏丰,我问你,你爷爷瘫了六年,最后不幸去世,你知道遗传的力量有多大吗?”

“……”

“你以为现在你年轻力壮不靠谁,就可以这样对待你老婆?风水年年换,明年到你家。等到你年老瘫痪,躺在床上,需要人一把屎一把尿地伺候你时,人家会不会直接将你扔进臭水沟呢?”

“李阿姨,请您不要再说了!”

“呵,你怕听了?知道李阿姨最恨的是什么吗?你个牛魔王怎么到现在才现原形啊?你们这些农村人为了娶到城市的姑娘,怎样卑微低贱讨好人的事都做得出!彩虹还一个劲儿地夸你好,夸你体贴、老实、文质彬彬,我李明珠看你第一眼就知道那不过是奴颜媚骨,一旦得势,翻脸不认人是迟早的事儿。今儿你也别指望你老婆会跟你回家,我让韩清在这里住着。你回去好好反省,再不拿出个人样儿来,这里是工厂重地,会打架的小青年多的是,看我不找人揍断你的腿!”

夏丰气呼呼地甩门而去,大门“咣当”一声巨响,震得墙壁都抖了一抖。

彩虹小心翼翼地扒了一口饭,进里屋看着一脸青紫抱着被子啜泣的韩清,轻轻地说:“你饿吗?吃点东西吧。”

她擦了擦眼泪,看着腿上睡熟的儿子,说道:“不饿,我过一会儿就回去。”

“回去?”彩虹怔了怔,“在这种时候?”

“夏丰从小妈死得早,爸爸好酒赌博,天天揍他,后妈对他也刻薄,他……他挺可怜的。你不知道,我跟他恋爱那会儿,他身上穿着一条薄薄的毛裤还是七年前他亲妈手织的,毛都快脱光了也不舍得换,我陪他去看他妈妈的墓,他没哭我都哭了。这么多年他对我都是和颜悦色的,我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生气。”

彩虹两眼望天:“喂,你有没有搞错?是他打了你,你还替他说好话?”

“我只是告诉他我不想在资料室待了,天天整理旧报纸填卡片,那日子真磨人啊,是个活人也给磨死了。我想考研,然后找个好点的工作。他听了就不干了,说我只顾自己不顾这个家。现在房贷这么重,读书不挣钱还花钱,不如多打几份工。我说这钱不让他出,我去求我自己的爸妈。他一听火更大了,说我仗势欺人,嫌贫爱富,还对我爸妈破口大骂。”

“破口大骂?你爸妈哪点得罪他了?”

“我们这房子首付是十八万,夏丰指望我爸妈能支持一下,把他们多年攒的老本拿出来垫上,打电话过去探口气,我爸听了半天不表态。我们只好分头找亲友借钱,背了一身的债。其实大部分钱也是我借来的,我堂兄帮我垫了将近一半。他不领情,还说我结婚时家里给的嫁妆太少,不把他这个女婿当回事儿。”

彩虹直听得心里一阵发凉:“不把他当回事儿?结婚时他家里一分钱也没出吧?用的都是你们俩自己的积蓄和你爸妈给的钱吧?这么一大活人都嫁给他了,还叫不当一回事儿吗?”

“他的工作也不如意,明明想做编辑,却被派去搞广告。这一行拿的是绩效工资,需要人脉,竞争很激烈。他在大学里混得顺风顺水,到了单位却被同事们瞧不起,回到家里就喝酒生闷气。多多生了之后晚上睡不好,半夜老是吵,他就冲着几个月大的儿子吼。唉……”

彩虹看着韩清乌黑的眼眶,问道:“瞧你眼睛都给打得充血了,我送你去医院看一看吧?”

“不用了,我还得回去。”韩清咬了咬牙抱着孩子站起来,腿还是一跛一跛的,“多多晚上老爱哭,太影响你们休息了。我回去好好地和他说一说,不就是不让考研吗?我不考就是了,为了这个家,也没什么。我已经牺牲了那么久,也不在乎多牺牲一点。”

彩虹一把将她拉住:“不行,你好歹在这里住一晚。刚才我妈没头没脑地将他骂了一顿,估计他更生气了,让他反思一晚上,消消火儿,明早你再回去。我爸上夜班,我妈和我都睡得沉,没事的。”

韩清终究还是带着多多走了。彩虹送她到楼下,给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叮嘱她有事记得往这边打电话。其实最近一两年她和韩清见面也少,因为有了孩子,也没老人帮忙,她几乎寸步不离地守在家里。今天见到她,不独神情懊丧,眼眶两旁起了不少黑斑。明明年纪比彩虹还小几个月,看样子倒是大了十岁,腰粗体肥,行动迟缓,一副十足的妈妈相。

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彩虹看见妈妈仍在沙发上织毛衣,想起她刚才的一番话,不禁想责备:“妈,您刚才的话也太刺耳了,夏丰毕竟是韩清的丈夫,您好歹得给他留点面子。”

“这种男人还用给他面子?要是他是我的女婿,我就给他两耳刮子。”李明珠啐了一口,“怎么样,你老娘我火眼金睛吧?当初我是怎么劝你们来着?这种凤凰男不能嫁,门不当户不对,习惯价值观都不一样。幸好他妈妈死得早,不然还有婆媳问题,将来够她受的。我说了多少,你们听进去没有?”

彩虹不吭声了。

李明珠又对了。当时韩清与夏丰谈恋爱,彩虹也热心地当了无数回电灯泡,回到家里把夏丰那叫一个夸啊,只差夸他不是天神了。夏丰第一次来彩虹家时就老老实实地向李明珠诉说了自己苦难的家世:母亲早逝、父亲凶暴、后妈刻薄,彩虹听得差点掉泪,明珠却半点不动声色,回头就说这孩子会装可怜,博得女人同情。李明珠最讨厌男人装可怜,所谓英雄不谈出处,强盗莫问来路。这夏丰太有心眼,太会打动女人,韩清不是他的对手。她在电话中向韩清的父母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对这门婚事很不看好。韩清的父母听了自然不愿意,只是鞭长莫及,后来夏丰去南宁见了他们一面,父母见韩清用情已深,一副不嫁他毋宁死的模样,就松了口。

彩虹默默地去厨房给自己添了一碗红豆汤,李明珠忽然问道:“今晚你去哪儿了?”

“系里来了位新老师,没有联系电话,有个重要会议,书记托我找找他,带个话儿。”

“你快些准备一下,等会儿苏东霖有事要来接你。”

彩虹吓了一跳:“什么?苏东霖?”

“他给你手机打电话,你没接,电话打到家里来了。”

“哦,今天有课,要见学生,手机静音了。”

“他问你九点半以前会不会回来,我说会。”

彩虹连忙看表,九点二十五,便发起了牢骚:“什么事啊,早上不是见了嘛,晚上又要见,这人有病啊!我给他回个电话,明天再说吧。”

李明珠忍不住吼出了声:“你快点去收拾!记得换个胸罩!把那件紫色的长毛衣穿上,夜光下显得贵气。易求千金宝,难得有情郎!——这人又有千金又有情,你加紧点,好不好?”

彩虹下楼之前又被明珠抓住:“回来,你的头发……得弄一下!”

说罢,冲到洗手间拿了一瓶摩丝,哧哧几下,将她的头喷成了奶油蛋糕,手在上面抓来抓去。

彩虹痛得乱叫:“妈,别抓了,您会弄吗?头发又不要紧!”

“不要紧?”明珠将她的脑袋一拧,拧到自己眼前,认真地说,“女人身上最要紧的地方就是头发!”

“哈哈哈哈……”彩虹差点笑岔气。

明珠被笑得一脸铁青,指着彩虹卧室里挂着的一幅《维纳斯的诞生》:“我说的话你总不信,嫌你妈没眼光是不?看见那幅画了吗?我问你,维纳斯的身上有什么?”

“有什么?”彩虹说,“什么也没有。”

“错!维纳斯一丝不挂,却有一头金丝。知道吗?在艺术家眼里,女人可以没有胳膊,没有衣服,但没有头发,那是万万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