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年1月11日 法释〔2006〕1号)

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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