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及财产的案件,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是否可以裁定解除保全

此处的“第三方”并不是诉讼中的第三人,而是指除了保全财产裁定中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了保全财产的裁定,被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而第三人愿意为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又将如何处理。一般地,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解除保全。司法解释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财产保全,这样规定的目的也是给被申请人更大的空间能够用替代性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财产利益,只要能够实现这一目的,方式和手段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能够保障财产保全中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就可以使用。综合以上分析,涉及财产的案件,除了被申请人之外,第三方愿意为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也可以裁定解除保全。当然,人民法院对于是否能够解除保全需要根据被申请人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