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鬼运财

唐敖的故事讲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工作室里静悄悄的,除了平底烤锅里头的肉片还被油煎得发出滋滋的响声之外,一时之间竟然没有一个人出声。冯薇缩在椅子上,两条手臂环抱着自己的身子,看上去很害怕,苏童也听得全神贯注,一下子没有办法从故事里面完成抽离出来,王为倒是比较“动态”的一个人,他在自己的座位上,身子扭来扭去,伸手抓抓这里,抓抓那里,根本停不下来。

“你小子干嘛?身上长跳蚤啦?哟!你可真不讲卫生!”谷满仓一直也没耽误吃肉,一边吃一边看王为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的动,立刻略显夸张的往一旁挪了挪,故意用嫌弃的眼神看着王为,“你还是别吃了,赶紧洗澡去吧!”

“去你的吧,什么跳蚤啊,这年头谁要是身上能长跳蚤,那估计比大熊猫还稀奇呢!我还不是听老板那个故事听的!”王为一边说,一遍有一下没一下的挠着自己的胳膊,“听得我浑身上下觉得哪儿都痒痒,好像小虫儿爬一样!”

“瞧你那个大出息,这么假的故事都能把你吓成这样,一会儿我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故事,看你还不得吓得屁滚尿流。”谷满仓不屑的睨了他一眼。

“唐敖,那后来呢?后来小芳有没有被人发现?”冯薇被谷满仓和王为的插科打诨这么一搅合,方才的紧张感也略微缓和下来了一些,不过她的心里头还惦记着那个故事真正的结局呢,想要知道那个小芳的结局到底是怎么样的。

唐敖说:“小芳的尸体是过了好几天才被人发现的,阿健出差回来,到处找不到人,也联系不上小芳,觉得不放心,就去小芳家里敲门,怎么敲都没有人应门,他害怕了,就打电话报了警,警察带着锁匠到小芳家里,敲不开门,只好直接开门进去看看情况,开门一进去,所有人都傻了,卧室的地上横着一具尸体,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肉,感觉就好像是被什么动物给啃食过一样,尤其小芳的那一张脸,已经被啃得完全看不出原本的相貌了。最离奇的是,公安局把尸体带回去进行检查的时候,法医发现小芳的身体看起来,至少已经死了两三年了。”

冯薇打了个寒颤,慌忙摆摆手:“好了好了,你就当我什么都没问,别往下讲了,太吓人了这个!唐敖,你说这个不会是真事儿吧?”

“哦,这个啊,当然不是了。”唐敖笑着摇摇头:“我上大学的时候,班里的男生编出来,用来吓唬胆小的女同学的,我在一旁听了之后就记住了,刚才你们不是闹着要讲鬼故事么,这个正好就拿出来吓唬吓唬你们。”

“假的啊?!”王为却有点失望,“哎呀,假的那就没什么可刺激的了,就是以为有可能是真的,所以才觉得有点吓人,一说是假的,气氛一下子就破坏了!”

“你相信世界上会有那些灵异事件发生?”苏童试探着问,毕竟唐敖私下里帮人处理一些什么事情,她是很清楚的,王为和冯薇到底了解多少,或者能不能猜到一些,她也不知道,所以自然会觉得有一点好奇。

王为耸了耸肩:“为什么不信啊,这个世界上咱们不知道的东西多了,外星人,UFO,尼斯湖水怪,这些都有可能是真的,为什么不可能有鬼有妖精?”

说完之后,他用肩膀拱了拱在旁边还专心致志烤肉吃肉的谷满仓:“你不是说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要讲给我们听么?那就先别吃啦!讲讲嘛!”

“讲讲?”谷满仓一看“听众”的要求还挺强烈,也来了兴致,把筷子往唐敖手里一塞,拿了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行,那我就讲一讲,给你们听一听,我要给你们讲的呢,是一个鬼运财的故事。那个,唐敖,你再给我放点牛肉上去,加点儿洋葱,勤翻面儿,别烤糊了,等我讲完了正好吃啊。”

唐敖哭笑不得的当着他的面,夹了一筷子牛肉放在烤锅上摊开,又往上头撒了一些洋葱,谷满仓在旁边指手画脚的让他别忘了孜然和辣椒粉,直让王为急的在旁边威胁,谷满仓要是再不好好的开始讲故事,他就把谷满仓按在烤锅上头烤了吃,他这才眼馋的又看了滋滋作响的牛肉几眼,开始讲了起来。

这个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一个小镇上头,小镇地理位置比较偏,依山傍水,人口也不算很多,因为群山环绕,所以倒也隔绝了外面繁华世界的纷纷扰扰,这里的居民一直过着比较祥和安逸的日子,外面的灯红酒绿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外面的战火纷飞也没有烧到他们的衣襟儿,总体来说,日子过得很太平。

在这个镇子上头,有这么一个猎户,说是猎户,其实更应该说是一个懒汉,猎户的祖上祖祖辈辈都是种田的,家里面也的确有几亩薄田,指望着当地主,找一群佃户来靠吃租子过活,那纯粹是痴人说梦了,如果能够勤勤恳恳的耕作,养活一家老小吃吃喝喝,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可是偏偏猎户就是不想种田,他一没有家底,二没有手艺,当初被老爹送去学过几天木匠活,一不小心被锤子头砸伤了脚趾头,脚趾甲青黑了一片,打那以后木匠活儿他就说什么也不肯学了,成天游手好闲的到处玩儿,弄了一把猎枪,有事儿没事儿的上山打鸟,爬树套鸟蛋,偶尔运气好,还能弄回来一条大蛇来,正儿八经的打猎也从来没有试过。

真正开始打猎,是在他把自己的老爹给活活气死了之后差不多两三年的时候,因为他不肯踏踏实实的学手艺,又不肯勤勤恳恳的耕田种地伺候庄稼,爹娘的年纪都大了,活儿也干不动,娶回家来的媳妇又大着肚子,不可能夏天干活儿,于是猎户因为家里揭不开锅,居然私自做主,把家里头的田给卖掉了,他自认为卖了个好价钱,兴高采烈的到市集里头去,买了些米面,割了几斤肉,还买了两斤酒,哼着小曲儿就回了家,家里人还以为他在外面发了什么财,高高兴兴的吃了一顿好饭,吃晚饭之后才知道,原来那米面酒肉,都是猎户卖了自己家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田地换来的。

猎户的老爹气得一口气上不来,就倒下了,老爷子在炕上躺了好长时间,到最后也不知道究竟是病死的,还是饿死的。原因是猎户卖田换了钱之后,日子过得也是粗手大脚,一点精打细算都不懂得,结果那些钱支撑了不到一年,就撑不下去了,到后来家里面米缸面缸都空空的,连老鼠都跑光了,猎户的老婆和老娘到了秋天里,就去别人家收割完的田地里头去捡人家掉的麦子,不要的菜梆子之类,再靠猎户打回来几只鸟,掏了几颗鸟蛋,勉强糊口,邻居看他们一家老小怪可怜,偶尔这个接济一碗面,那个送他们一包米,但是久而久之,也嫌猎户只等着张嘴吃别人给的救济,却从来不思劳动,邻居也不愿意管他们了。

于是就这样,猎户终于成了猎户,在冬天,家里借不到粮食,又打不到鸟的时候,他只好壮着胆子到山里头去找一些走兽的踪迹,开始的时候,可以套住几只肥肥野兔子,后来慢慢的胆子大了一点,开始敢到山里更深的地方去,有一次也是运气好,居然看到一头野猪,獠牙卡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里头,于是就被他捡了便宜,几枪把野猪打死,拖到山下搬回了家,杀了野猪,把野猪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拿去跟邻居换了一些米面青菜,总算是挨过了这一冬。

就这么一晃过去了好多年,猎户家的日子可以说是一天不如一天,越来越难过,他敢进去去的山林里头,已经没有什么他打得动的走兽了,再往林子深出走,肯定有很多猛兽,但是就凭他自己,外加那一杆威力有限的小猎枪,真的遇到了猛兽,只有猛兽吃他的份,根本没有他打猎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这几年,他的老婆的肚皮实在是太不争气了,孩子是接二连三的生,一转眼,家里头都已经生够了五朵金花,却还是连一个能够继承门户的带把儿的都没有能够生出来,生不出儿子就得继续生,生还是小事儿,关键是已经生出来的这五个闺女可是要吃饭的啊,家里凭空又多了无张嘴,还都是一群只会吃饭,早晚要嫁到别人家里去的赔钱货,猎户简直懊恼极了。

这一天,家里终于还是揭不开锅了,猎户只好又背着猎枪进了山,他在林子里转来转去,连一只傻兔子都没有看到,这年月,人乱哄哄的闹来闹去的战火纷飞,就连山里头的动物也好像觉得不太平似的,都不知道躲在哪里了。

可是猎户已经没有选择了,如果他不能带回家一些猎物,就得全家一起挨饿,他也想让家里头生不出儿子的没出息婆娘出去赚些米面回来,可是婆娘哭骂着说,如果不是他当年卖掉了家里的几亩田,现在她好歹也可以去种田糊口,偏偏田被猎户卖掉了,现在她一个妇道人家,能出去干什么?正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要是他连老婆都养不活,那还生什么儿子,反正也没有什么家业能继承的。猎户被媳妇骂得哑口无言,只好憋着一肚子气进了山。

前山既然没有什么收获,那就只能去后山转一转了。猎户一想到空手而归就必须要饿肚子,也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于是提着枪,把胆子挂在了腰带上似的,战战兢兢的翻过一道山岭,往后面更深的林子和更高的山里走了过去。

人一入了林子,就没有了方向感,猎户原本在前面的小矮山上的时候,还勉强可以分辨一下东西南北,到了后面陌生的大林子里,参天大树遮天蔽日,下面黑的好像要入夜了一样,猎户找了半天,也没见到什么飞禽走兽的踪迹,眼见着光线越来越暗,再不出去就天黑了,他琢磨着要出山,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走不出去了。

这山里头的树,好像都是双生子似的,每一棵都长得一模一样,又不成排,又不成行,乱糟糟的一大片,猎户跌跌撞撞的走了半天,也找不到出去的方向,一直到天彻底黑了下去,林子里两眼一抹黑,伸手不见五指,他也累得走不动了,于是摩挲着找了一个被风的小坡,趴在地上想要凑合一宿,到了第二天,天亮了,自己再想办法找到路出山。

猎户的确是太累了,趴下之后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很快的,他就做起了一个梦。他梦见一个白脸的男人,穿着一身绫罗,把自己从地上给搀扶了起来,问他为什么谁在自己家门口,这么晚为什么不回家去。猎户说自己迷了路,被困在了林子里,所以回不去家。白脸男人说那好办,你跟我到我家里去凑合一宿吧,我还算家境殷实,遇到你也算是有缘分,可以好酒好肉的招待你。

猎户一听,那敢情好,于是就兴高采烈的跟着白脸男人回了家,回家之后,那个白脸男人果然叫人来给猎户切了一大碗酱牛肉,抄了两个青菜,烫了一壶酒,热腾腾的白米饭,大馒头,管够的给他端上来,猎户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了,也顾不上客气,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看他吃成这样,白脸男人在一旁开口和他攀谈起来,问猎户说,我看你也是一副相貌堂堂,明明应该是衣食不愁的过舒坦日子的面相,怎么落得如此狼狈呢?猎户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好吃懒做,不肯踏踏实实的种田务农,卖了祖上留下来的田地才会落得这样的境地,只好叹说是因为自己时运不济的缘故。

白脸男人一听便说,这有什么,你想发财,你想穿金戴银,吃香喝辣,这都没有什么难的,既然遇到了,就是缘分,这件事我可以帮你。

猎户一听这话,大喜过望,立刻筷子一扔,跪倒在地,纳头就拜,口里面一声一声的唤着恩人恩人,白脸男人叫人把他扶起来,重新落了座,这才又说,忙是可以帮的,但是不能白帮,想要求财,总是要付出代价,天上也不会平白无故的就往下掉真金白银,如果猎户想要一世荣华,那就得拿出交换的条件来。

猎户一想到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心就已经开了花,根本没有什么思考能力,连忙唯唯诺诺的应着,生怕白脸男人又改了主意。

白脸男人看他这么恳切,便说,我会给你你想要的荣华富贵,但是作为代价,我给你一定的好处之后,我就要带走你的一个孩子。

猎户的脑袋嗡嗡的响,眼睛里仿佛已经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金银珠宝,耳边都是银钱哗哗作响的声音,白脸男人说的话,他听到了,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本来想要得到好处,就总要有所回报的,看这人家境不俗,将来真的把自己家里那几个小赔钱货带走,又能带去哪里呢,大不了是嫁给谁家做小老婆,反正以他现在的家境,几个女儿都快要饿死了,与其早早饿死,还不如嫁个有钱大老爷当个姨太太,也算是穿金戴银,荣华富贵了。

于是他点点头,大声的表示,绝对没有问题!

白脸男人满意的点点头,又差人拿了纸笔,刷刷刷的写了一封契约书出来,然后指了指那张白纸,让猎户画押,猎户稍微犹豫了一下,旁边的人却已经拉过他的手,用指甲在他的大拇指上划了一下,登时就出来了一个小口子,血也涌了出来。

猎户吃痛,眼见着手指被按在了契约书上头,同时,他也呼得一下醒了过来,发现已经天光大亮,自己的拇指隐隐作痛,端到眼前一看,拇指上头赫然一道口子,上面的血还没有干涸呢。

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还是睡在林子里,周围是一片乱坟岗,自己背后倚靠着的,是一处很大的坟,坟前头立着一块石碑,上面的字都因为经年累月被风雨侵蚀掉了,看不到写着什么,整个墓碑上,就只有一块血淋淋的手印按在那里,看上去还是湿润的,没有来得及变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