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财政分权的成就与代价:地方政府激励的视角
- 马光荣
- 4425字
- 2020-08-29 21:31:29
4. 3 理论框架
4. 3. 1 改革前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政府保护政策的形成是有深刻的历史根源的。在经济转轨以前,中国实施的是内向型计划经济发展战略。面对国际上的政治孤立、对外经济贸易的限制和出于对战争的顾虑,中国在国内实施地区性的自给自足政策。而且,中国更多是采取经济集权的方式,资源由中央计划当局来统一配置,地方政府的经济权限很小。各省主要依靠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在中央的计划下维持发展,自力更生使得省份之间几乎没有贸易,仅存在人为计划安排下的低水平分工。中央计划当局不仅推出了很多违背当地比较优势的工业项目,而且出于备战需要还片面地追求各地工业部门(主要是重工业)的齐全性。[1]
这种以中央计划为主的地区间分工格局与林毅夫等(1994)所言的重工业赶超型战略违背了中国当时整体的比较优势,也违背了各个地区相对其他地区的比较优势,同样也造就了大量缺乏自生能力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必须依靠中央计划当局的各种显性和隐性补贴才能维持和发展,这在资源配置上表现出了低效率和低效益。而由于中央计划力量的强大和高度集权的经济结构,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经济发展没有太大的热情和动力,地方政府对这些国有企业也没有要保护的责任和激励。这些因素决定了,在经济转轨和开放以前,中国呈现的是一种“低地区专业化”和“低地方保护度”并存的格局。各地的专业化程度很低,这根源于中央计划当局不合理的资源调配方式。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保护行为却几乎不存在。
4. 3. 2 分权式改革与地方保护
1978年之后,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经济转轨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计划力量的逐步削弱,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逐步建立,市场驱动下的地区资源配置和分工逐步深化。与此同时,中国经济转轨的另一显著特征是中央向地方的分权。从图4-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初期,地方财政分权度很低。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中央不仅开始将很多国有企业的管理权和收益权下放到地方政府,还展开了一系列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1980年以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进入一个以“包干”为特征的体制。1982年,国务院决定除了三个直辖市之外,其余地方均实行形式各异的财政包干体制,实行所谓“分灶吃饭”。1988年的财政大包干体制进一步推进了财政分权的程度(张军,2007)。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地方政府支出在全部支出中的比重总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虽然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地方财政支出的分权度在经过几年的下降之后又上升并超过分税制改革前的水平。
中国的分权式改革被普遍认为是缔造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关键性制度安排(Lin和Liu,2000; Jin,Qian和Weingast,2005;张晏和龚六堂,2005)。在中国M形的经济结构下,分权化的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的经济激励,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会保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这形成了所谓的维持市场化的财政联邦主义。地方政府为吸引内外资促进本地经济增长而展开了“标尺竞争”。除了这种经济激励,中央政府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机制和拥有任命地方官员的政治上的绝对权威,则以政治激励的形式强化了这种政府竞争(周黎安,2007)。地方政府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激励使得其有动力发展本地经济。
但是,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在激励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竞争”并扮演着一只“援助之手”的角色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激励扭曲。中央政府无法有效地监督全国统一市场的运行,同时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地方政府手中仍然掌握着大量的经济、社会和政治资源,并且有能力直接干预市场来进行地方保护。中国的分权式改革激励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考虑,逆比较优势发展一些战略性产业,从而表现出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市场割据和地区非专业化的倾向。
具体地说,在分权式改革的同时,随着计划力量的逐步削弱,价格信号的自发力量开始倾向于按照各地的比较优势来配置资源,原先不符合某地区比较优势的产业项目,在市场价格的力量下若没有地方政府的保护,将因缺乏自生能力而被淘汰。如果在企业没有下放给地方政府的条件下推行市场化改革,那么企业的软预算约束补贴的最终责任方就是中央政府。但是,在企业下放以及分权激励下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会开始选择保护这些本应被市场所淘汰的本地产业。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会使这种倾向更加严重。因此,市场化改革和分权化改革使得改革前那种地区间不按比较优势和自身特点配置资源的方式延续了下来。在早期市场机制不完善和短缺经济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的保护主要是显性的保护和分割形式,最主要的表现则是限制资源和原材料流到外地。[2]而随着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地方政府对本地产业的保护开始以软的隐性行为为主。这包括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外地产品流入,为生产同类产品的本地企业创造垄断的市场空间;干预司法体系,偏袒本地的企业;默许、纵容本地的企业甚至和它们合谋,绕过国家的产业和土地政策,给予低价的土地,上马赶超项目;凭借行政力量影响银行系统,为当地企业融通资金等(李善同等,2004)。
不仅如此,分权激励下的地方政府为了在GDP竞赛中占据上风,一方面保护其原先缺乏自生能力的产业,另一方面则开始了新一轮的重复建设大战。地方政府的重复建设直接导致了地区间的产业同构现象,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本地“大而全”的工业体系,越来越多不符合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得以建立起来。在改革初期,政府尚没有大规模退出微观市场时,这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财政力量亲自投资建设一些战略性工业项目。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地方政府则开始扶持本地非国有资本兴建各类产业项目,并对这些项目给予各种优惠措施。
因此我们认为,分权程度越高的地区,其地方政府越有激励为了GDP竞争而保护本地市场。同时,分权程度越高,地方政府拥有的财政和经济实力越雄厚,政府对本地经济的直接干预能力越强,因而其实施地方保护的能力也就越强。一个地区的地方政府越是倾向于地方保护,该地区经济结构的自给自足和封闭性越严重,于是这个地区的专业化程度也就越低。相反,一个地区的政府越是融入全国市场,则越能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来参与国内分工,规模效应和产业集聚使得该地区的专业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我们预期财政分权对地区专业化有着负面的影响。
4. 3. 3 模型的假设
根据以上部分的阐述,在Li等(2004)的模型基础上,提出了一个解释中国财政分权和经济开放双重因素影响下地方保护程度决定的简单模型。
考虑一个国家,其内部只有两个地区:甲地区和乙地区。两个地区分别只有一个生产同样产品的A公司和B公司。这两家国内公司具有不同的生产成本,A公司的边际成本保持恒定为c(c> 0),B公司的边际成本为0,因此B公司在生产该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在没有贸易壁垒的情形下,A公司和B公司销售到彼此地区的贸易成本(包括交通成本)假定为0。此外,还存在一个国外的F公司,在初期F公司的产品会出口到甲地区和乙地区,F公司的边际生产成本也为0。假定A公司、B公司和F公司在甲地区和乙地区会分别定价。
以下以甲地区为例建立模型。假设甲地区的需求函数p(Q)= a- Q,Q是该地区对此产品的总需求量。用q A、q B和q F分别表示A公司、B公司、F公司在甲地区的销售量。
因为B公司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为了保护本地的A公司,假设甲地区对B公司设置贸易壁垒,B公司的贸易成本增加为m,甲地区政府为设置贸易壁垒也需要付出成本αm(0<α< 1)。但是甲地区政府无法对进口产品采取市场分割行为,F公司的产品仅面临着关税和贸易成本(包括交通成本),假定为n,且对于某一特定地区而言,n为外生。n的大小取决于甲地区的经济开放度,经济开放度越高,n越小。假定财政分权度为d,它的含义是,A企业的利润所得税中归地方政府所有的比例为d,上缴中央的比例为1- d。
本章分两期来考察这个问题,甲地区政府在第一期期初选择在未来两期内的地区间贸易壁垒m。在第一期,A公司、B公司和F公司在甲地区将进行古诺寡头博弈来选择各自的产量。第二期甲地区依然会实施地区间贸易壁垒m,但此时国外的F公司不是将自己的产品出口到甲地区,而是直接到甲地区进行投资,其投资后的产量依赖于在第一期本地区除A公司之外的市场容量(即第一期B公司和F公司的总销售量)和甲地区的开放度(影响FDI投资的成本)。
在第一期,当地方政府设置地区间贸易壁垒m时,A公司、B公司、F公司的利润分别是
根据古诺寡头竞争模型,由其一阶条件,求出三家公司的均衡产量分别为
均衡条件下的利润分别是
在第二期,F公司将会到甲地区进行直接投资,F公司投资后的产量是其中ε是对外开放度,假定 f是F公司生产该产品的单位成本,假定为常数,且满足对于函数g的形式,本章做简单化处理,即假定
在给定F公司产量的情况下,A公司和B公司进行博弈,其利润函数分别变为
同样,由其各自的一阶条件求出A和B在第二期的均衡产量分别为
再假定贴现因子为β,地方政府的两期总净收益为
令可求得
为了使m*是极大值点,还必须满足其二阶导数小于0,即
又因为0<n<f,则n须满足:
在n满足(4.1)式的条件下,地方政府会选择实施地区间的保护壁垒m*,使得地方政府的净收益R最大,由此得到命题1如下。
进一步求m*关于n的导数,得出当n满足(4.1)式时,总是成立。因此,可以得出,地区开放度越高(即n越小),地区间保护壁垒越低(即m越小),即得到命题2如下:
另外地区分权度越高(即t越高),地方政府越有激励去保护本地市场。由此可得出命题3如下:
当时,继续对求其关于n的偏导数,得出可以得出,开放和分权对地方政府的保护行为存在交互影响,开放会弱化分权对地方政府实施保护行为的激励扭曲,即命题4:
当n不满足(4. 1)式时,即当时,不满足二阶条件,此时m*= 0,可得到命题5如下:
注释
[1]20世纪60年代出于对越战升级和中苏关系恶化的忧虑,计划当局开始注重地方经济的自给自足,一个典型的例子则是“三线建设”。三线地区,是1964—1978年那个特殊年代,由中国的国境线依其战略地位的重要性(即受外敌侵袭的可能性)向内地收缩,画三道线形成的地区。用今天的区域概念来说,三线地区基本上就是除新疆、西藏、内蒙古以外的中国中西部内地(陈东林,2003)。
[2]改革初期最为著名的市场分割当属各种类型的“煤炭大战”、“棉花大战”、“蚕茧大战”和设卡收费等。
[3]在此,还可考虑F公司在本地的技术外溢使得A公司的边际成本降低,即第二期时A公司的成本变为本章的证明显示,若考虑技术外溢,本模型的结论保持不变。正文中为简化起见,没有考虑技术外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