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国民经济的恢复

(1949年10月至1952年12月)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建立。全国大陆的统一,财政经济情况的开始好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28年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到1949年秋季,摧毁了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国民党反动政权之后,即着手组织各民主党派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筹备和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全国性的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662位代表,包括全中国所有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这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它执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在会上致开幕词,他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毛泽东指出:“我们的革命工作还没有完结,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运动还在向前发展,我们还要继续努力。”他指出,“全国规模的经济建设工作业已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不仅能够战胜国内外反动派,而且能够在胜利之后建设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中国人民将以不屈不挠的努力,战胜一切困难,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会议听取了四项重要报告:林伯渠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的报告;谭平山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董必武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周恩来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代表们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结了中国革命的经验,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各方面的基本政策。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共同纲领》规定: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是“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人民政府扶助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的发展,并给予优待;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的积极性,同时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五种经济成分关系的方针是:“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此外,《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在新区实行土地改革等各项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政策,规定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使中国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等各项重要措施。

《共同纲领》一方面在法律上承认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领导地位,从而保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又巩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保证民主革命任务的彻底完成。《共同纲领》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以前,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它的任务是经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团结,去团结全国各民主阶级、各民族,共同努力,建立及巩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及富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的方法产生,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属于人民,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能够使广大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又便于对反动阶级实行有效的专政。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贺龙、李立三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会议还决定北京(把北平改为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并采用公元纪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9月30日上午胜利闭幕。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致闭幕词,他满怀信心地指出:“我们既然能够团结一致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一致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把我们的国家引导到繁荣昌盛的境地。”

9月30日下午,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代表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0月1日下午2时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正副主席和委员会委员在会上宣布就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会议一致决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首都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在庆祝典礼上亲手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光辉灿烂的新纪元的开端。它在中国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奴役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它使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变成独立的人民民主主义的新中国,使备受压迫和剥削的中国人民做了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新时代。

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继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之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政治中最重大的事件,具有伟大的世界意义。人民革命在占世界人口1/4的大国的胜利,改变了世界阶级力量的对比,也激励和鼓舞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

中国革命的胜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胜利。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成功地结合起来,形成了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指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它的经济基础包括五种经济成分,其中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主导和领导地位;作为上层建筑的主要部分的政权,是无产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领导地位,决定着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将获得最后的胜利。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毛泽东曾经指出:“这个社会的前身是封建主义的社会(近百年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它的后身是社会主义的社会。”注1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任务,就是使中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注2。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将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建设社会主义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直到共产主义的完全实现。

二、全国大陆的统一,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国内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国民党反动派还在以广州、重庆为中心的华南、西南地区和一些沿海岛屿上进行垂死挣扎。为了将人民解放战争进行到底,完成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人民解放军遵照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以摧枯拉朽之势,追歼残敌。1949年冬季开始,先后发动了湘粤、广西和西南等重大战役,歼灭了国民党反动派残留在大陆的几支主力部队。

林彪、罗荣桓率领的第四野战军主力和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第二野战军一部,于1949年9月进行了湘粤战役,以解放华南地区。当时国民党白崇禧部妄图以战略要地衡阳作为负隅顽抗的枢纽,将部队集中于湘、资两江之间的衡(阳)宝(庆)一线,妄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前进。我军兵分三路,直捣湘南、湘西和广东残敌巢穴。西路大军(第四野战军之第十三兵团)于10月2日攻克湘、桂、黔三省的门户芷江城,截断白崇禧主力西逃的退路;中路大军(第四野战军之第十二兵团),于10月3日将白崇禧的主力四个师一举歼灭于衡(阳)宝(庆)祁(阳)三角地带,衡阳、宝庆等城相继解放;东路大军(由第二野战军之第四兵团、第四野战军之第十五兵团及两广纵队等组成)于10月7日解放粤北门户曲江,14日解放了华南的最大城市广州。至10月底,湘粤战役胜利结束。

白崇禧部遭到致命打击后,龟缩到广西老巢。为了不给敌人以喘息之机,我军决定以第四野战军主力和第二野战军一部于11月初发起广西战役,11月22日解放桂林,12月4日解放南宁。我军越过十万大山于12月11日解放广西南部边防要地镇南关(今友谊关),至此广西全境解放。

第二野战军主力和总部直属的由贺龙、李井泉率领的华北野战军之第十八兵团及第一、第四野战军各一部,于11月初开始进行了西南战役。我军分路进军西南,以消灭大陆上最后一支敌军主力——胡宗南部和其他国民党残余部队。11月15日解放贵州省会贵阳,11月30日解放了重庆。在我胜利进军下,12月9日,国民党云南省主席卢汉、西康省主席刘文辉、西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邓锡侯、潘文华等宣布起义,云南、西康和平解放。12月下旬,我军对被包围于成都地区的胡宗南部40余万人发起总攻,歼灭胡宗南部,27日解放了成都。至12月底,国民党反动派残留在大陆的正规军事力量基本上被我消灭。

1950年春,人民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了海南岛、舟山群岛等岛屿。10月,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以第十八军及云南军区一部,在西北军区骑兵支队的配合下开始了向西藏的进军,10月19日,消灭了反动藏军约十个代本(团),解放了通往西藏的战略重镇,藏东政治、经济中心的昌都,打开了进军西藏的咽喉要道。1951年4月下旬,以李维汉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举行会谈,经过多次谈判,5月23日,双方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0月,人民解放军根据协议规定进驻拉萨,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至此,除台湾及其附近岛屿和香港、澳门外,实现了全国各地区各民族空前未有的大统一和大团结。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中央人民政府在新解放地区建立各级地方政权。新解放地区实行军事管制制度,组成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接管城市和农村,发动人民群众肃清残余敌人,镇压反革命活动,安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事业。

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溃败时,留下了一批土匪和特务人员。人民解放军经过1950年至1953年的长期剿匪作战,取得了歼灭匪特武装200余万人的重大胜利。在城市,人民公安机关在广大人民协助下侦破了大批特务组织,逮捕了大批特务分子,对国民党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进行了登记,取缔了反动会道门。在农村,发动广大农民进行反霸斗争,打倒了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这次会议还通过了任命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饶漱石、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分别担任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会后,地方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由各地人民政府召开,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参加政权建设。

中国是一个由50多个民族组成的大国,汉族人口众多,占全国人口90%以上,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地大物博,占全国土地50%~60%。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中央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实行了民族的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政策。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一方面可以保证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以共同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少数民族在国内的平等地位,实现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聚居区域内部事务的权利。新中国成立以后,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各民族杂居区相继实行了区域自治,到1950年1月,内蒙古、新疆均已相继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

全国大陆的统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结束了我国长期分裂和混乱的局面,实现了全国各地区(除台湾等岛屿以外)各族人民空前的大团结和大统一。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

三、国营经济的建立。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和物价的稳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的财政经济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困难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掠夺和长期战争的影响,使得国民经济十分落后,并遭到严重的破坏。蒋介石国民党留下来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工业破产、农业凋敝、交通阻塞、经济混乱、通货膨胀、投机盛行、失业现象严重,城乡劳动人民生活极端困苦。另一方面,由于解放战争还在进行,军需费用浩大,人民政府又包下了数百万国民党军政人员,同时还必须有重点地投资恢复生产和交通,救济失业人员和灾民,因此财政支出大大增加。由于财政上的不统一和收支机关之间的脱节现象(支出大部分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公粮和税收大多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中央人民政府不得不暂时依靠增发钞票来弥补巨额的财政赤字。其结果固然解决了支援解放战争和重点恢复生产的需要,但又不免引起通货膨胀和由此而来的物价波动。再加上投机资本乘机捣乱,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全国物价发生了四次大幅度上涨。

在这种情况下,帝国主义者曾经预言新中国将被这些困难所压倒,国内资产阶级也怀疑共产党和工人阶级领导经济建设的能力。党和人民政府采取了坚定而有效的措施来克服财政经济困难。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我们是“有困难的,有办法的,有希望的”注3

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和人民政府通过政权的力量,在解放后的城市里很快就没收了官僚资本企业。解放前夕,由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陈果夫四大家族所把持的官僚资本占全国工业资本的2/3左右,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到1949年底,国家没收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达2858个。1950年初,人民政府又进一步清理了隐藏在一般企业中的官僚资本股份和其他应没收的财产,从而彻底剥夺了官僚资产阶级的资本,摧毁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人民政府还废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了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海关,管制了对外贸易,实行了外汇管理。1950年12月28日鉴于美国政府已宣告管制我国在美国的公私财产,加剧对我国的敌视破坏活动,政务院发布了《关于管制美国在华财产冻结美国在华存款的命令》,决定管制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在华的一切财产,冻结一切美国公私存款。此后,对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华企业,人民政府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管制、征购、征用、代管等措施,把1000多家外国垄断资本企业陆续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收回帝国主义在华企业,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到1949年底,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已占34.7%,国营经济已经拥有全国电力产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生铁产量的92%、钢产量的97%、棉纱产量的53%,同时还掌握着几乎全部铁路和大部分现代化交通运输事业,控制着大部分银行业和对外贸易。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成为我国克服财政经济困难,恢复国民经济,进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基础。

党和人民政府还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措施来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扭转财政经济严重困难的局面。

人民政府首先运用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权机关和国营经济的力量,通过加强金融管理,积聚主要商品物资俟机抛售以平抑物价和加强市场管理等办法,不断打击不法资本家扰乱市场、破坏金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投机活动。这是一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争夺市场领导权的斗争。1949年5月,上海等大城市相继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就同投机资本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为了打击当时最猖獗的金银外币投机活动,人民政府明令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查封了金银投机的大本营——上海证券交易所,逮捕法办了操纵市场的金融投机奸商200余人,基本上制止了金银外币的投机活动。随后人民政府又组织了几次平抑物价的斗争,打击了囤积粮食、纱布等重要物资以哄抬物价的投机资本家。如在1949年10月的物价涨风中,华北的粮食投机商和上海纱布投机商带头,将物价哄抬了一倍以上。中央人民政府迅速调集粮棉等大量物资,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后投入市场,使投机资本家措手不及,从而平息了持续50天的物价涨风,给资产阶级不法投机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

为了根本扭转财政经济困难的局面,1950年2月13日至25日,中央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国财政会议。会议在陈云主持下,作出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3月3日政务院颁布了这个决定。同日,党中央又向各级党委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以保证政务院决定的贯彻实施。这个决定的基本内容是: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全国的财政收支、物资调度、现金管理。统一财政收支的管理,使国家财政收入中主要部分统归国库,集中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以便争取财政收支平衡。统一全国的物资调度,使国家所有的重要物资,如粮食、纱布、工业器材,从分散状态中集中起来,以便调剂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和对投机资本作有效的斗争。统一国家的现金管理,是把所有属于政府的但是分散在各个企业、机关、部队的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以减少社会上的货币流通数量,增加国家能够使用的现金。这三种统一的结果,避免了财力物力的分散和浪费,达到了集中使用的目的,对扭转财政经济困难,平衡财政收支,稳定金融物价起了重大作用。

同时,国家还采取了核实编制、清理仓库、控制资金投放、整顿税收等具体措施。从1950年开始,加强了征收工商税和农业税的工作,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增加国家收入,减少货币流通量。全国人民也以踊跃地缴公粮、纳税款、买公债的爱国行动热烈支持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和政府大部分工作人员继续过着艰苦的供给制生活,以节约政府财政支出。

为了战胜投机资本,同时也为了在财政收支平衡实现以后,维持金融物价的稳定,人民政府还在城市积极建立和恢复国营工业,建立和发展国营商业;在农村建立和发展供销合作社,加强工农业产品的收购、调运工作,掌握主要的农业产品,保证市场的物资供应。

这样,到1950年4月,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实现了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国家财政收支很快接近平衡,金融物价趋于稳定,结束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造成的长期的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的动荡局面。这表明我国财政经济状况已经开始好转,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已经确立。这是新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经济秩序和改造国民经济的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的开端,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继军事上和政治上取得伟大胜利之后,在经济战线上取得的一个伟大胜利。

四、国际形势和我国在外交战线上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整个国际形势的发展对我国是有利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和亚洲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国家;亚、非、拉地区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掠夺、奴役,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波澜壮阔地向前发展;世界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扩军备战、争取和平的斗争声势浩大。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动摇了帝国主义的殖民制度,推动世界人民革命运动进一步高涨起来。

美帝国主义并不甘心它在中国的失败,对新中国采取敌视、颠覆的政策,在经济上实行封锁、禁运;在政治上采取不承认主义;在军事上对我国大陆实行军事封锁和包围。同时它还积极策动在台湾的蒋介石集团及其残留在大陆的反革命势力,对大陆进行捣乱破坏,妄图把刚刚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扼杀在摇篮之中。

新中国成立时,就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我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方针是:“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确定我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凡与台湾国民党集团断绝外交并对我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我国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并建立外交关系。我国政府还多次发表声明,坚决否认并要求取消台湾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郑重向世界宣告,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根据上述原则,我国与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还与一部分民族独立国家和少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到1950年10月,已经有25个国家承认我国,其中有17个国家与我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此外,我国还同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了贸易关系,增进了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

1949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访问了苏联,会见了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195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率领代表团到达莫斯科。中苏两国领导人讨论了与两国有关的重要政治和经济问题,并于2月14日在莫斯科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时还签订了《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和《中苏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上述条约和协定的签订,对于保障中苏两国的安全,建立中苏两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中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粉碎帝国主义孤立和颠覆新中国的阴谋,推动全世界人民争取和平民主、反对战争和压迫的伟大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革命的胜利得到全世界人民的热烈同情和支持,新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我国的朋友遍于全世界。帝国主义采用孤立、封锁、包围、颠覆新中国的政策,并不能阻止新中国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