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话原则

首先我们必须强调一点,我们今天研究古代的东西,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有一个辉煌的古代,热衷于把古董拿出来向世界炫耀一番,像阿Q那样说,“我们先前比你们阔多了”。正确的态度是我们应把古代学者们创造的精神文化财富,视为一份珍贵的遗产,并把这份遗产进行转化,使它能为我们今天所用。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的序言中说:“虽然作者是以古代作为出发点来写作,但是,他的写作毕竟不是古代,而是在现代并且为了现代而写作的,从而在他研究鬼怪的原始本质时,就不会丢掉现代的鬼怪。”[1]他的话说得很对。任何时代的学术研究,单纯的为古而古,都是没有用的。实际上,我们古代的文论家在进行写作的时候,虽然也利用了前代人的材料,但他们理论的现实针对性是很强的,如刘勰的《文心雕龙》大量运用先秦以来的思想资源,但他全书却针对南朝宋、齐时代的浮文弱植、绮丽诡诞的文风,书中所提出的许多观点也是与古人的对话,其中对儒、道两家思想的融合改造,对《周易》的转化运用,对佛学思想的吸纳,更是十分突出。由此可见,对话原则是学术研究的必然,不是谁提出来的。古今对话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把古人作为一个主体,(古人已死,但我们要通过历史优先的研究,使其思想变活)并十分地尊重他们,不要用今人的思想随意曲解他们;今人也作为一个对话的主体,以现代的学术视野与古人的文论思想进行交流、沟通、碰撞,既不是把今人的思想融汇到古人的思想中去,也不是让古人穿上现代的服装,而是在这反复的交流、沟通、碰撞中,实现古今的融合,引发出新的思想与结论,使文艺理论新形态的建设能在古今交汇中逐步完成。我认为中西对话、古今对话是实现新形态的文艺理论建设的基本途径。我不太同意用“转换”这个词,我喜欢用“转化”这个词。古文论不可能“转换”成现代文论,但古代文论可以融化、转化到现代形态的文论中来。就是说,对于古代文论的研究,不是单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现实的文论建设之一个方面,因此揭示古代文论的现代意义是古今对话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