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改字出于谁手?

舒本的改文是谁写下的?

这要分作两部分来谈。

一部分改文是抄手[4]所写下的。他们抄缮时发现有抄错或抄漏的字词,遂即加以改正和弥补。但这仅仅占据极少的部分。他们的任务是抄书(依据底本誊录),而不是修改和润饰书中的字句。后者,对他们来说,是额外之事,亦非雇佣者所求。作为以抄书为谋生手段的他们,既没有时间,也不合算,去干那些得不偿失之类的事。

我们注意到,舒元炜序文中有如下的话:

于是摇毫掷简,口诵手批。

可知舒本的改文中无疑存在着全部是或绝大部分是舒元炜所批改的文字。

我们还注意到,舒本有一点和其他脂本(抄本)大不相同,就是:它在正文的每句文字之后加有句读的符号,这个符号是用小红圈钤印的。全书从头至尾都有这种符号。这表明,舒元炜所说的“摇毫掷简,口诵手批”,洵非虚言。因此,我认为,这种句读符号无疑是舒氏所钤加[5]

下面列举十三例,试作分析。

例1,舒本第9回,288/6:

原来这学中虽都是本族人口,与些亲戚的子弟,俗语说的好,一龙生九种,种种各别。未免人多了就有龙蛇混杂杂了下流人物在内。

这里接连出现了两个“杂”字。

为什么会出现两个接连的“杂”字呢?

有下列四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是,第一个“杂”是写作繁体的“雑”,第二个“杂”是写作异体的“”;同样是“杂”,却出于不同的写法。

二是,第一个“杂”(雜)是旁添的,写于“混”字的右下侧,而“混”字则处于此页第6行的末位;第二个“杂”()字是原文,处于此页第7行的首位。

三是,“雑”和“”,非同一人的笔迹。

四是,在旁添的那个“雜”字的右下侧钤有红色的圈印(句读的符号)。

例2,舒本第11回“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340/6:

秦氏拉着凤姐儿的手,强笑道:“这都是我无福,这样的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孩似的。婶,侄儿虽说年青,却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

“娘”,点去,旁改“子”;后又将旁改的“子”字圈去,旁添恢复符号(△)。这样做的原因是次行下文有“婶娘”二字。

此例可证,“子”字非抄手所改。

例3,舒本第14回,406/8:

这八个人单管监收祭礼,这八个人单管各处油腊蠋纸劄。

这里有两个错字。一是“蜡”错写为“腊”。二是“烛”错写为“蠋”。

“蠋”又涂改为“烛”(燭)。但这个涂改非出于抄手所为。因为下文(408/5)说:

说毕,又吩咐按数发给茶叶、灯油、蜡、鸡毛担帚、笤帚等物。

此处的“蠋”是原文,后又涂改为“烛”(燭)。如果第一次的涂改是抄手所为,则他不会再犯第二次的错误。

例4,舒本第16回,462/6:

贾琏遂问别后家中的诸事,又谢凤姐的操持劳碌。凤姐道:“我那里照管的这些事,见识又浅,口角又,心肠又直率,人家给个棒槌我就作针,脸又软,搁不住人给两句好话,心里就慈悲了,况且又没经过大事,胆子又小,太太略有些不自在,我就唬的连觉也睡不着……”

”点去,旁改“笨”。

”,己卯本、庚辰本、彼本同,甲戌本作“夯”,杨本作“拙”,戚本、梦本作“笨”。蒙本原作“”,旁改“笨”。

按:舒本的“”字乃抄手根据底本所写,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事后把它点去,再补写一个“笨”字在侧。从字迹来看,此“笨”字亦与抄手的笔迹不符。

我认为,此“笨”字系舒元炜所加。

例5,舒本第16回,478/4:

贾蓉在身后灯影下悄拉凤姐的衣襟,凤姐会意,因笑道:“你也太操心,难道大爷比咱们还不会用人,偏你又怕他不在行了。谁都是在行的?孩子们已长的这么大了,没吃猪也见过猪……”

“跑”点去,于右上侧添写“呢”字;后又将“呢”圈去,并于“跑”字右下侧添加恢复号(△)。

我认为,此与抄手无涉,而系舒元炜所为。

例6,舒本第17回,524/1-2:

宝玉道:“你也不用剪,我知道你也懒给我东西,我连这荷包奉还何如?”说着,掷向怀中便走。黛玉见如此,越发气起来,声咽气堵,又汪汪的滚下泪来,拿起荷包要剪。宝玉见他如此,忙回身抢住,笑道:“好妹妹,饶了罢。”黛玉将剪子一摔,拭泪说道:“不同好一阵歹一阵的,要恼就撂开手,这当了什么。”

“他”、“你”、“我”三字均被点去,“他”旁改“我”,“你”旁改“我”,“我”旁改“你”。

按:“你不同我”,彼本作“你不用与我”,其他脂本(己卯本、庚辰本、杨本、蒙本、戚本、梦本)作“你不用同我”。舒本遗落“用”字。

又按:“他”原指荷包,改为“我”,则是指宝玉自己;“好一阵歹一阵”的“你”原指宝玉,改为“我”,就变成指黛玉自己了。可知改文大谬,不合情理。

职业抄手奉命抄书,他的任务只是“依样画葫芦”,以意改字非彼辈所取,更何况是错改。因此,这有很大的可能是舒元炜这样身份的人士所改。

例7,舒本第19回,563/2-564/1:

宝玉见繁华热闹到如此不堪的田地,只落坐了一坐,便走开各处闲耍,先是进内去和尤氏、和丫环姬妾说笑了一回,便出二门来。尤氏等仍料他出来看戏,遂也不曾照管。贾珍、贾琏、薛蟠等只顾猜枚行令,百般作乐,也不理论。纵一时不见他在座,只道在里边去了,故也不问。至于跟宝玉小厮们,那年纪大些的,知宝玉这一来了,必是晚间才散,因此偷空也有会赌去的,也有往亲友家吃年茶的,更有或嫖或饮的,都私自散了,待晚间再来。那小都钻进戏房瞧热闹去了。

“厮”,先是点去,旁改“的”,后又将“的”字圈去,并于“厮”字右下侧添写恢复号(△)。因上文已有“小厮们”三字(563/7),故无必要更改。

我认为,这也是舒元炜之所为。

例8,舒本第21回,626/1:

恰至宝钗来在湘云身后,也笑道:“我劝你两个看宝玉弟分上,都丢开手罢。”黛玉道:“我不依,你们是一气的都弄我不成。”宝玉劝道:“谁敢弄你,你不打趣他,他焉敢说你?”

“亏”(虧),点去,先是旁改“戏”(戲),继而又点去“戏”字,并在“亏”字右上侧画恢复号(△)。

“戏”(戲),点去,旁改“亏”(虧)。

“亏弄”,其他脂本(庚辰本、彼本、蒙本、戚本、梦本)均作“戏弄”。

“戏弄”,其他脂本均同于舒本。

按:此改文出于舒元炜之手。

例9,舒本第22回,653/2:

且说史湘云住了两日,因要回去,贾母因说:“等过了你宝妹妹的生日,看了戏再回去。”湘云听了,只得又住下了。

“妹妹”,点去,旁改“姐姐”。

“妹妹”,其他脂本(庚辰本、彼本、杨本、蒙本、戚本、梦本)均作“姐姐”。

按:原文“妹妹”与改文“姐姐”非同一人所写,前者的笔体与上下文一样,墨色深而浓,后者墨色浅而淡。故知改文非出于抄手所写,疑是舒元炜所为。

例10,舒本第22回,677/5:

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化成灰

“化成”改为“已化”。“已”系旁添于“化”字之右上侧,“成”字点去。

“已化灰”,其他脂本均同。

按:旁边的“已”字,笔画细,而原文的“化成”二字笔画粗,显非同一人同时所写。

例11,舒本第26回,808/3:

冯紫英说,便立起身来,说道:“论理应该陪饮几杯才是,只是今儿有一件大大要紧事,回去还要见家父的面,实不敢领。”

“道”点去,旁改“听”。

“道说”,其他脂本(甲戌本、庚辰本、彼本、杨本、蒙本、戚本、梦本)均作“说道”。

按:舒本旁改的“听”字写作“聽”(右半边居中的“一”横无)。此旁改的“聽”字位于此页的第三行,而在此页的第一行有两句云:

咱们几个人吃酒唱的不乐,寻那个苦恼去。

其中那个“听”字的写法是:左半边写作“耳”。同一个“听”字,相距仅两行,而写法不同,显然出于两个不同的人的手笔。这就否定了那个旁改的“听”字是抄手所写的可能性了。

再举一个旁证。从字迹看,第27回和第26回这相邻的两回为同一个抄手所写。而在第27回822/3有云:

红玉、坠儿刚一推窗,只宝钗如此说着又往前赶,两个人都唬怔了。

其中那个“听”字的写法,正是左半边写作“耳”。这和第26回抄手808/1的抄手所写“听”字完全一模一样[6]

例12,舒本第31回,966/2:

宝钗在旁笑道:“姨娘不知道他穿的衣裳,还便爱穿别人的衣裳。可记的旧年三四月里,他在这里住着,把玉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及一瞧,倒像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他站在那椅子背后,哄的老太太只是叫:‘宝玉,你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眯了眼。’他只是笑,也不过去。后来大家掌不住笑了,老太太才知道了,说道:‘扮上男人好看了。’”

“元”,圈去,旁改“宝”。注意:旁改的“宝”写作繁体“寶”,中间那个“缶”写作“尔”。而恰恰在这一页第2行、第4行、第6行,以及次页的第5行,正文中都有那个包含“缶”在内的繁体“寶”字出现。这无可辩驳地证明了,966/4的改文“宝”(含“尔”在内的繁体“宝”)非此抄手所写。

例13,舒本第40回,1233/4:

凤姐儿一面说话,早命人取了一匹来了。贾母说:“可不是这个。先时原不过是糊屉,后来我们拿这做被、作帐子试试,也竟好。明儿就找出几匹来,拿银红的替他糊子。”

在“糊”字之下、“屉”字之上,旁添“窗”字。此旁添之“窗”字是个异体字,写作“窓”。不同的是,原文中的“窗”字则写作“窻”,同页第7行的“窻”字亦然。由此可见,原文的“窗”(窻)与改文的“窗”(窓),写法不同,非出同一人的笔下。原文为抄手所抄,改文则为舒元炜所加。

以上所举十三例,证明改文均非抄手所写。

因此,除了那位写序的、主持姚玉栋藏本《红楼梦》补录工作的、“摇毫掷简,口诵手批”的、施加红色句读符号的舒元炜之外,还能有谁呢?


[1] 本章引文均据影印本《舒元炜序本〈红楼梦〉》(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北京)。此处的“64/5—7”,意即第64页第5行至第7行,下同,不再另注。

[2] “××”,字迹不清。

[3]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6年),2277页、2282页。

[4] 我们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舒本正文的抄写者非是职业抄手。

[5] 我认为,舒氏所钤盖的句读符号,对我们今天标点《红楼梦》排印本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6] 第29回886/5、887/6同样出现了这个“耳字旁”的繁体“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