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第三项证据
——徐嗣曾购置《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的时间
徐嗣曾是什么时候购置《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的呢?
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个时间的下限。
第一,这个时间必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甲寅七月十五日之前。周春记载此事的时间是“甲寅中元日”,而中元节乃七月十五日。
第二,这个时间必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这个年份之前。在这一年(庚戌)秋季,杨畹耕始将此事告知周春。
第三,这个时间必在徐嗣曾任福建巡抚之时,即:始于乾隆五十年(1785)[13],直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十一月卒于任。
第四,这个时间必在“监临省试”期间。周春所说的“省试”,即指在省城举行的乡试。
他逝世之时,正是《红楼梦》程甲本印行的前一年。因此,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就是:在徐嗣曾生前,他不可能看到程甲本!他也不可能购置程甲本!
据周春说,杨芬(畹耕)告诉他:
雁隅(徐嗣曾)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
可知徐嗣曾在“监临”福建乡试期间携带《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入闱”[14]。
那么,徐嗣曾有可能是在哪一年的乡试期间携带《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入闱”的呢?
按清代科举考试规定,乡试须于子年、午年、卯年、酉年之八月初十至十五日举行。
而在徐嗣曾任福建巡抚期间共举行过三次乡试。如下:
第一次:乾隆五十一年丙午(1786)八月
第二次: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八月
第三次: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八月
其中,第一次乡试是在丙午年,第三次乡试是在己酉年,这都是处于正常的年份。
但第二次乡试却比较特殊,是在戊申年。
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这里有个特殊的情况。乾隆五十五年适逢清高宗八十大寿,遂特定五十四年乡试为“恩科”,并将原定的五十四年乡试提前至五十三年举行。
因此,在徐嗣曾任福建巡抚期间,只有下列三个年份,他才可能有将《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携带入闱”的机会:
而这三个年份均在《红楼梦》程甲本印行的年份(乾隆五十六年)之前。
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条件下,徐嗣曾才可能将他购买到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携带入闱”。
什么条件呢?
这个条件就是:在《红楼梦》程甲本印行(乾隆五十六年)之前,社会上就已经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出售和流传了。
因此,这是第三项证据。
它证明:在程甲本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排印、出版之前,社会上已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流传,有人在出售,有人(如徐嗣曾)在购买。此乃周春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七月十五日(“中元日”)之前所发生的事。
如果不能证明杨芬、周春是“客里空”,那么,我们不得不接受他们二人所指出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