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从家乡到故乡

互生

家乡是母腹把我交给世界,也把世界交给我的那个地方。她可能保存着我初来人世的诸多感受。在那个漫长生命开始的地方,我跟世界或许相互交代过什么。一个新生命来到世上,这世界有了一双重新打量她的眼睛,重新感受她的心灵,重新呼喊她的声音。在这新生孩子的眼睛里,世界也是新诞生的,说不上谁先谁后,谁接纳了谁。一个新生命的降生,也是这个世界的重新诞生。这是我们和世界的互生关系。

这个关系是从家乡开始的。

家乡在我睁开眼睛的一瞬间,几乎用整个世界迎接了我。家乡用它的空气、阳光雨露、风声鸟语,用它的白天黑夜、日月替换来迎候一个小小生命的到来。假如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的话,家乡在我出生的那一刻,已经全部地给了我。从此家乡一无所有。家乡再没有什么可以给我了。

而我,则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把自己还给家乡。

厚土

家乡住着我的父亲母亲、爷爷奶奶,住着和我一同长大、留有共同记忆的一代人,还住着那些他们看着我长大、我看着他们长老直到死去的那一代人。家乡是我祖先的墓地和我的出生地。在我之前,无数的先人死在家乡,埋在家乡。每个人的家乡都是个人的厚土,这个厚,是因为土中有我多少代的先人安睡其中,累积起的厚。

先人们沉睡土下,在时序替换的死死生生中,我的时间到了,我醒来,接着祖先断了的那一口气往下去喘。这一口气里,有祖先的体温、祖先的魂魄,有祖先代代传续到今天的精神。

所有的生活,都是这样延续来的。每个人的出生都不仅仅是一个单个生命的出生。我出生的一瞬间,所有死去的先人活过来,所有的死都往下延伸了生。我是这个世代传袭的生命链条的衔接者,这是多么重要啊。因为有我,祖先的生命在这里又往下传了一世,我再往下传,就叫代代相传。

这便是家乡。它在浑然不知中,已经给一个人注入了这么多的东西。长大以后,我会有机会,回过头来领受家乡给我的这一切。领受家乡的一事一物,领受家乡的生老病死和生生不息,领受从我开始、被我诞生出来的这个家乡,是如何地给了我生命的全部知觉和意义。

醒来

我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写的就是我自小生活的村庄。当时我刚过三十岁,辞去乡农机管理员的工作,孤身一人在乌鲁木齐打工。或许就在某一个黄昏,我突然回头,看见了落向我家乡的夕阳——我的家乡沙湾县在乌鲁木齐正西边,每当太阳从城市上空落下去的时候,我都知道它正落在我的家乡,那里的漫天晚霞,一定把所有的草木、庄稼、房屋和晚归的人们都染得一片金黄,就像我小时候看见的一样。

或许就是在这样的回望中,那个被我遗忘多年,让我度过童年、少年和青年时光的小村庄,被我想起来了。我把那么多的生活扔在了那里,竟然不知。那一瞬间,我似乎觉醒了,开始写那个村庄。仿佛从一场睡梦中醒来,看见了另外一个世界,如此强大、饱满、鲜活地存放在身边,那是我曾经的家乡,从记忆中回来了。那种状态如有天启,根本不用考虑从哪写起。家乡事物熟烂于心,我从什么地方去写,怎么开头,怎么结尾,都可以写成这个村庄,写尽村庄里的一切。

这样一篇一篇地写了近十年时间,从九十年代初写到九十年代末,我完成了《一个人的村庄》。

这是家乡在我的文字中的一次复活。她把我降生到世上,我把她书写成文字,传播四方。我用一本书创造了一个家乡。

先父

《一个人的村庄》写完之后,我已经三十六岁了。我一直想给我早年去世的父亲写一篇文章,可是一直无法完成。

先父在我八岁那年不在了,我忘记了他的长相,想不起一点有关他的往事。家里曾有过一张照片,母亲抱着我,先父站在旁边,一副瘦弱的文人相,后来这张唯一的照片也丢了,就这样一个没有一丝印象的父亲,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写。

每年清明节,我们都要去给父亲上坟,烧几张纸,临走前跪着磕个头,说父亲,我们来过了,求他给家人保佑平安。女儿逐渐长大时,我也经常带她去上坟,让女儿知道她有一个没见过面的爷爷,一个没有福气听她叫爷爷的爷爷。

怎样去写这样一个先父,一直梗结于心。先父是三十七岁时不在的,我也到了先父去世的年龄,突然就想,过了三十七岁这一年,我就比我父亲都大了。那时回想早年丧失的父亲,或许就像回想一个不在的兄弟。再往后,我越长越老,父亲的生命停留在三十七岁不走了。尤其到了四十岁这个阶段,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生命被悬浮在那儿,即将步入中年、老年,我不知道老是怎么回事。

假如家里有一个老父亲,他在前面蹚路,我会知道自己五十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因为父亲在前面活着呢。我五十岁时,父亲七十多岁,那就是二十多年后的我自己。他带着我往老年走,你跟着他,一步一步地离开青年、中年,也往老年走,我会在他身上看见自己的老。

可是,我没有这样一个老父亲,四十岁以后的人生一片空茫,少了一个引领生命的人。

我一直在这样一个困惑中,不知该怎么去写这个父亲。

直到后来,我带着母亲回了趟甘肃老家,获得了一次“接近”父亲的机会,才完成了《先父》这篇文章。

后继

我们家是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从甘肃酒泉金塔县逃饥荒到新疆。父亲当时在金塔县一所学校当校长,母亲做教师,两人的月口粮三十多斤,家里还有奶奶和大哥,一家人实在吃不饱肚子,父亲便扔了工作,带着全家往新疆跑。那个饥荒我没有经历,我是在他们逃到新疆的第二年出生的。

那年我带母亲回甘肃老家。母亲逃荒到新疆四十年,第一次回老家。我们从父亲工作过的金塔县城,到他出生长大的山下村,在叔叔刘四德家落脚。我的一个奶奶还活着,住在叔叔家前面,是叔伯家的奶奶,八十多岁了,老人家拉着我的手说,你的模样和你父亲像,说你父亲是1961年阴历几月初几回过一次家,把家里东西都卖了,房子也卖了,说是要去新疆。奶奶说的日期全是阴历,她一直活在旧历年中。临走时奶奶给我一个绣花鞋垫,她亲手绣的,我还一直保留着。

叔叔便带我们去上祖坟。我们刘姓在当地是大家族,以前有祖坟,逐渐来的人太多了,去的人也多,去的人占来人的地方,土地不够用,村里重新分配土地,就把一些祖坟平掉种地了。

我们刘家的祖坟,我父亲这一支的,都迁到叔叔家的耕地中间。爷爷辈以上先人合到一座墓里,祖先归到一处,墓前有祖先灵位。剩下爷爷辈的、父亲辈的坟都单个有墓。

叔叔带着我走进坟地,说,这是归到一起的祖先灵位。我跪下,磕头,上香。说后面是你爷爷的坟,旁边是你二爷的,你二爷因为膝下无子,从另外一个兄弟那里过了一个儿子过来,顶了脚后跟。

顶脚后跟原来是这么回事。一个人膝下无子,会从自家兄弟那过继一个儿子来,待你百年后埋在地下,有人给你上坟扫墓,将来过继来的儿子去世,就头顶你的脚后跟埋在一起,这叫“后继有人”。

我这才知道后继有人的人不是活人,是顶脚后跟的那个土里的后人。

叔叔又指着我爷爷的坟说,你看,你爷爷就你父亲一个独子,逃荒到新疆,把命丢在新疆没回来,后面这个地方,还留着。

叔叔接着说,你父亲后面那块地就是留给你们的。

这句话一说,我的头突然轰地一下,空掉了。

觉得自己在外面跑那么多年,我父亲带着我们逃荒千里到新疆,父亲把命丢在了新疆,但是我爷爷后面的位置还给他留着。我在新疆出生,又在外求学,好像把甘肃酒泉那个家乡给忘掉了,那个家乡好似跟自己没有关系了。但是,祖坟上还有一个位置给我留着。当我过完此生,还有一段地下的生活。在地下的祖先还需要我,等着我去顶脚后跟,后继有人。

我们要走的时候,叔叔拉着我的手说,亮程,我是你最老的叔叔了,你的爷爷辈已经没人,叔字辈里面剩下的人也不多了,等你下次来,我不在家里就在地里。

我明白他说的是跟祖先埋在一起的那个地里,我叔叔说这些话的时候轻松自若,仿佛生和死没有界限,不在家里就在地里,只是挪了个地方。在我叔叔对死亡轻描淡写的聊天中,死亡是温暖的,死和生不是隔着一层土,只是隔着一层被他轻易捅破又瞬间糊住的窗户纸。

温暖

我原以为甘肃的那个老家,只是我母亲的家乡,是我死在新疆的父亲的家乡,它跟我没有关系,我是在新疆出生长大的。可是,当我站在叔叔家麦田中那块祖坟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它是我的家乡。

小时候见到坟头害怕,当我坐在老家祖坟地,坐在叔叔给我留下的那块空地上,竟觉得那么温暖,像回到一个悠远的家里。

我想,即使以后我离开世间,从那个村子里归入地下,跟祖先躺在一块,好像也不会失去什么,那样的归属就在自己家的田地中,坟头和村庄相望,亲人的说话声和喊叫声时时传来,脚步声在坟头上面来回走动,一年四季的收成堆在旁边,那样的离世,离得不远,就像搬了一次家。

我们没有像基督教那样建造一个天堂,但是,我们在家乡构筑了一方千秋万代的乡土,这乡土包含我们的前世今生,过去未来,这个能够安顿我们身体和心灵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家乡。

复活

从老家回来后,我找到了写先父的知觉。我从那个家乡的厚土中,把父亲找了回来,我也从祖先、爷爷到父亲那样一个家族血脉中,找到了我自己的位置。突然之间,觉得我可以跟父亲对话了,他活了过来。

《先父》的第一句就这样开始叙述:“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他住在我隔壁,夜里我听他打呼噜,费劲地喘气。看他弓腰推门进来,一脸皱纹,眼皮耷拉,张开剩下两颗牙齿的嘴,对我说一句话。我们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坐上席,我在他旁边,看着他颤巍巍伸出一只青筋暴露的手,已经抓不住什么,又抖抖地勉力去抓住。听他咳嗽,大声喘气——这就是数年之后的我自己。一个父亲,把全部的老年展示给儿子,一如我把整个童年、青年带回到他身边。可是,我没有这样一个父亲。”

一段一段地写,给早已不在的父亲去诉说。当我写完时,我把这个早年丧失的父亲从时间的尘埃中找了回来,同时我也找回来一个遗失的家乡。

家谱

家乡是跟我们血肉相连的那个地方。回到家乡,便知道自己是谁了。上有老下有小。往上有我叫爷爷的,往下有别人叫我爷爷的,我在中间。这就是一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找到这样一个位置,一个家族体系便构架了起来。

我在甘肃酒泉老家的叔叔家,看到了刘家家谱,小楷毛笔字写在一块大白布上。叔叔告诉我,这是我父亲抄写的。我第一次看见父亲写的字,端庄力道,每一笔都写了进去。

父亲抄写的刘氏家谱,自四百年前,祖先从山西大槐树迁入酒泉开始记起,顶头孤零零立着最早来到酒泉的那位祖先,他是一个人,一根独苗,但他下面跟了四个儿子,生命开始分叉,四个儿子又各自生出儿子,分叉出更多支脉。四百年里那位刘姓祖先的子孙,已经繁衍成一个庞大的根系。我看着写在那块白布上的家族谱系,那样的排列形式,就是一棵大树的繁茂根系。这个谱系里的所有名字代表的人,都在土里,都结束了地上的生活,回到这个家族的根部。而土之上对应的,该是这个巨大根系连接的一棵参天大树。那棵树的主干是在世的爷爷辈,枝杈是父亲辈,儿孙辈在繁茂的树梢上,继续分枝展叶。

我父亲抄写这份家谱时,二十来岁,是家族供养出的唯一懂文墨的秀才,他那时不会想到自己会在不久的饥馑年逃荒到新疆,颠沛流离,把命丢在异乡。但是,他一定知道自己在家谱中的位置。我在叔叔后来整理的装订成册的家谱中,看见了父亲的名字,他已经安稳地回到族谱了。

我也知道自己的名字迟早会被写在那里,跟在父亲的名字后面,这个不急,我走进族谱还有很远的路。但是,不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回到这册家谱里,回到刘氏家族的厚土根部。

归入

这是我们中国人的家乡,在土上有一生,在土下有千万世。厚土之下,先逝的人们,一代头顶着上一代的脚后跟,在后继有人地过一种永恒生活。

因为有他们在,我们地上的生活才踏实。在那样的家乡土地上,人生是如此厚实,连天接地,连古接今。生命从来不是我个人短短的七八十年或者百年,而是我祖先的千年、我的百年和后世的千年,世代相传。

有家乡的中国人,都会有这样的生命感觉,千秋万代都是我们的血脉。未出生之前,我已在祖先序列中,是家乡土地上的一粒尘土。待出生后,我是连接祖先和子孙的一个环节。

家乡让我把生死融为一体,因为有家乡,死亡变成了回家;因为有家乡,我可以坦然经过此世,去接受跟祖先归为一处的永世。

故乡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累累尘埃中,需要我们去找寻、认领。我四处奔波时,家乡也在流浪。年轻时,或许父母就是家乡。当他们归入祖先的厚土,我便成了自己和子孙的家乡。每个人都会接受家乡给他的所有,最终活成他自己的家乡。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家乡。身体之外,唯有黄土。心灵之外,皆是异乡。

家乡在土地上,在身体中。故乡在厚土里,在精神中。

我们都有一个土地上的家乡和心灵精神中的故乡。当那个能够找到名字、找到一条道路回去的地理意义上的家乡远去时,我们心中已经铸就出一个不会改变的故乡。

而那个故乡,便是我和这个世界的相互拥有。

2018.5.8

鲁迅文学院,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