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曲

我在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第二天上午我便从韦斯切斯特动身去那地区看看。五十六年来我一直没有回去过,所以什么也不记得了。我三岁时父母就搬离了布鲁克林,但我本能地觉得自己正在返回我们曾经居住过的社区,像一条受伤的狗一样爬回家,爬回我出生的地方。当地一个地产经纪人带我转了一圈,看了六七栋褐石公寓,傍晚时分终于在一座有花园的公寓租下有两个卧室的房子。该公寓坐落在第一街,离展望公园只有半条街远。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的邻居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干的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都没有孩子,所以这座楼总是比较安静,而我最渴望得到的就是安静,我可悲而又可笑一生的宁静终局。

那所在布朗克斯维尔的房子已经签约出售,等月底买卖双方交割手续办完,钱就不成问题了。前妻和我打算平分这笔售房收益,有四十万美元存入银行,就足以维持到我停止呼吸的那一天。

起初,我不知道如何安顿自己。我在中大西洋事故和人寿保险公司曼哈顿分公司的办公室与郊区城镇之间往返奔波了三十一年,而现在我不再工作,每天有太多的余裕时间。搬入这座公寓后大约一星期,我已婚的女儿雷切尔从新泽西州开车来看望我。她说,我应参与一些事情,为自己做一个计划。雷切尔这孩子不傻。她有芝加哥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在普林斯顿郊外一个大药厂当研究员。她很像她母亲以前那样,罕有一日说些别的事,却尽来些老生常谈——都是些充填当代智慧垃圾场的陈词滥调和陈旧思想。

我解释说,我大概不到年底就会死掉,根本没有想过什么劳什子计划。一瞬间,雷切尔似乎要哭,但她还是把眼泪眨了回去,竟说我是个残忍而自私的家伙。她又说,难怪“妈妈”最终要和我离婚,难怪她无法忍受了。跟像我这样的男人结婚肯定是一种无止境的折磨,是一个活地狱。一个活地狱。唉,可怜的雷切尔——她简直控制不住自己啊。我的独生女生活在这世间二十九年,可从没有讲出些富有新意的话,完完全全属于她自己的话。

是的,我承认,有时候在我身上是有某些令人讨厌的东西。但并非所有的时候——而且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在我快活的日子里,我像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友善和蔼而讨人喜欢。如果你对客户持敌视态度,就不可能像我这样成功地推销人寿保险,至少不可能推销漫长的三十年。你得有同情心。你得善于倾听。你得懂得如何吸引人。所有这些优点我都有,只多不少。我不否认我也有状态糟糕的时候,但人所共知,在家庭生活紧闭的门后潜伏着什么样的危险。家庭生活可能令所有相关者感到厌恶,尤其当你发现自己或许压根儿不配结婚时。我曾喜欢和伊迪丝做爱,但过了四五年,激情似乎自然消退了。从此,我就成了一个不够完美的丈夫。从雷切尔的话来看,作为家长,我也是不完美的。我不想说些与她的记忆相悖的话,然而事实是我以我自己的方式关爱她们俩,即使有时我发现自己坐怀于别的女人,我对这些风流韵事从不认真以待。离婚并非我的意愿。无论如何,我是打算和伊迪丝白头偕老的。是她要离婚的,但念及这些年来我所犯的过失和错误的程度,我真的不能埋怨她。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三十三年,走出家门分道扬镳之际,我们之间几乎不剩下任何东西了。

我告诉雷切尔,我的日子已屈指可数,但那不过是一时情急下对她咄咄逼人的劝告的回答,纯粹是夸大其词。其实我的肺癌有所缓解,肿瘤科大夫在我最近一次复查后说,我有理由持审慎乐观的态度。不过,我没相信他的话。癌症所引起的惊恐如此强烈,以致我仍然不相信有可能幸免于死。我已把自己交给死神,一旦肿瘤从我肺叶上切除,经受摧残体质的放疗和化疗的煎熬,一旦忍受阵阵恶心和眩晕之苦,失去头发,失去意志,失去工作,失去老婆,我难以想象如何生活下去。于是我来到布鲁克林。于是我无意识地回到了我的故事开篇之地。我已是快六十岁的人了,不知我的残年还有多久。或许还有二十年,或许只有几个月。不论医生对我的病情作何预测,要紧的是不要把任何事情视为命中注定。只要我活着,我就得思虑出一条重新开始生活的路子,即使我活不了多久,我也得做些事情,而不能光坐着等死。我的科学家女儿通常总是正确的,尽管我往往过于固执,不愿接受她的忠告。我得让自己忙碌起来。我得干些事情,不能老呆坐着。

初春时分,我搬进新居。开始几个星期我用很多时间逛我们的社区,有时在公园里散步很久,有时在后花园里种种花——那一小块地荒芜多年,垃圾狼藉。我的头发又长出来了,便到第七大道上的“公园坡[1]理发店”去理了发。在一个名叫“电影天堂”的店铺里,我租了录像带。我还常去“布赖特曼阁楼”,一家管理不善、把书堆得乱七八糟的旧书店,店主名叫哈里·布赖特曼,一个浮夸做作的同性恋者(后面还要谈他)。大多数早晨,我自己在家做早餐,但由于我不爱做饭,也缺乏烹调才华,所以往往在餐馆吃午饭和晚饭——总是独自一人,总是有一本书摊开在我面前,总是尽量缓慢地咀嚼我的饭菜,以便把用膳时间拖得越长越好。在附近地区试尝了好几家餐馆后,我固定在“宇宙小馆”用午餐。那里的饭菜充其量是二流的,但女侍者中有个可爱的波多黎各姑娘,名叫玛丽娜,我很快就炽热地爱上了她。她的年纪只有我的一半,已婚,也就是说风流事已无可能。她看上去是那么容光焕发,接待我的态度是那么温文尔雅,对我的不太好笑的玩笑那么容易发笑,以至于在她不来上班的日子里我真的非常想念她。从严格的人类学观点看,我发现,比起我先前接触的各地区的人,布鲁克林人是最愿意和陌生人说话的。他们会随意干涉别人的事情(老妇人会对年轻妈妈骂骂咧咧,因为她们没有让孩子们穿得足够暖和,过路人会一把抓住遛狗的人,埋怨他把牵狗的绳子拉得太紧);他们会像发狂的四岁孩子那样七嘴八舌地争论有争议的停车位问题;他们妙语连珠,俏皮话脱口而出,好似天性使然。一个周日早晨,我走进一家挤满了人的熟食店,店名很怪:快乐硬面包圈。我想要一个桂皮葡萄干硬面包圈,可这话在我嘴里给卡了一下,说出来就成了桂皮里根[2]。柜台后的那个年轻人泰然自若地回答我说:“对不起,我们没有那东西。你要不要裸麦粗面尼克松[3]?”油嘴一张。多厉害的一张油嘴,我差一点儿尿湿了内裤。

这次无意中的口误发生后,我终于冒出一个可能会得到雷切尔赞同的想法。或许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想法,但至少这是个事情,如果能像我打算的那样严格而认真地坚持做下去,我便会有一个我期待的项目,一个像小孩儿骑木马那样的小癖好,从而让我摆脱懒懒散散、昏昏沉沉的日常生活。这个项目虽然不怎么起眼,但我决定给它起一个壮观而有点儿夸大的标题——这是为了欺哄我自己,让我以为自己在从事一项重要的工作。我称之为《人类愚行大全》,我打算在此书中用尽可能简单、清晰的语言,把我作为人的漫长而曲折的一生中所犯的所有错误、所有失败、所有窘迫、所有蠢举、所有弱点和所有无聊行为通通写进去。当我想不出我自己的故事时,我可以把我认识的人的故事写下来,而当故事素材枯竭时,我可以采用历史事件,记下我的人类同伙在始自古代世界文明消失直至二十一世纪最初岁月的各时期所干下的蠢事。我想,这件事即使没有什么了不起,只用来消遣消遣也是好的。我不愿暴露我的精神状态,也不愿沉溺于阴郁的内心自省。那贯穿的语调应是轻松可笑的,我的唯一目的就是每天用尽可能多的时间来使自己保持快乐。

我把我的项目称作“大全”,其实它根本不是一本书。我是在编一部相当于札记的东西,一些互不相关的逸闻趣事的大杂烩,用的是一些黄色标准拍纸簿、活页纸、信封背面以及垃圾邮件中信用卡和家居装潢贷款的申请表格等,每写完一则,就把它扔进一个纸板箱。这些疯狂行为没有什么章法可言。有些纸条至多几行字,还有一批,尤其是那些记下我喜爱的首音互换和荒唐用词错误例子的,往往只有一个句子。比如中学三年级时,有一次把烤的干酪汉堡包说成了冷冻的油脂汉堡包[4],或者婚姻生活中某次剧烈的争吵,对伊迪丝无意中说过一句颇为深奥、有些神秘的话:我相信的时候,就会看到。每次坐下写作,我总先闭上眼睛,让思想朝它选择的方向飘游。强迫自己用这种方式松弛下来,我设法从遥远的往昔挖掘出了相当数量的素材,在此之前,我以为这些材料都已丧失殆尽。上六年级时,有那么一回(且引用这样一个记起的例子),在一节地理课上一个寂静无声的时刻,一个名叫达德利·富兰克林的男孩突然放了一个长长的有如小号尖声的响屁。当然,我们都笑了起来(对一屋子十一岁的孩子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气流的声音更可笑)。这本来只是有点儿尴尬的小事,结果却越出这一范畴,上升到经典地位,成了奇耻大辱编年史上不朽的杰作——无辜的达德利因为来了个道歉而铸成了致命大错。“原谅我。”他说,低头望着课桌,脸色发红,最后他的双颊红得像一辆刚喷过漆的消防车。人永远不应该当众承认自己放屁。这是不成文的法律,是美国礼仪中最为严格的一条。屁并非来自谁和来自何处,它们是匿名的散发,属于整个团体,即使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可指向肇事者,其唯一明智的做法就是否认。然而,不明事理的达德利太老实了,不会那样做,而他始终没有得到大家的原谅。从那天以后,大家都叫他“原谅我富兰克林”,这个外号一直跟着他直至中学毕业。

这些故事看来可冠以几个不同的标题,在我把这个项目做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放弃了只用一个纸板箱的做法,而用上多箱分类的办法,这样便可以用更有条理的方式保存我已做完的东西。有一箱专存词语错误,另一箱是自然灾害,还有失败的想法,还有社交场合的失礼,等等。渐渐地,我对记录日常生活中滑稽可笑的情景产生了特殊兴趣。不仅记下了那些年头里我不知多少次动不动就碰脚趾撞脑袋,多少次一弯腰系鞋带眼镜就从衬衫口袋里掉出来(紧接着更有失体面的是身体往前一冲,把眼镜踩碎在脚底下),而且要选出那些自童年最早岁月起我在不同时期所犯的极其罕有的愚昧可笑的错误。比如1952年参加劳工节野餐,正张嘴打哈欠时一只蜜蜂乘机飞进我嘴里,我又惊恐又恶心,竟忘了吐出去,而是一口咽了。又比如更扫兴的,七年前一次出差,准备登机时我把登机牌捏在大拇指和中指之间,不料后面有人推挤,我没能捏住它,眼看着它从手里滑落,掉进舷梯和机槛之间的狭缝。那是狭缝中最窄之缝,最多不超过十六分之一英寸,甚至更窄——然后,令我万分惊讶的是,它恰如其分地滑过那简直不可能通过的空间,掉在了二十英尺下的停机坪上。

这些仅仅是例子。在起初两个月内,我写了不少这样的故事,虽然我尽力采用轻松愉快的笔调,却发现这不总是可以做到的。人人都容易产生黯淡心情。我承认,我自己就有很多被阵阵袭来的孤独感和伤感击倒的时候。我一生工作的大量时间都花在与死亡相关的生意上。也许我听了太多的悲惨故事,以至于在我自己情绪低落的时候,往往就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来。想起那些年头我拜访过的所有人,想起我推销的所有保险契约,想起我与客户们交谈时私下与闻的所有恐惧和绝望。最后,我为我的大杂烩又增加了一个纸板箱,贴上一条标签:残酷的命运。我首先放进去的是一个名叫乔纳斯·韦恩伯格的男子的故事。1976年,我推销给他价值百万的普通人寿保险,这在当年是个极高的数额。记得他当时刚庆贺了六十岁生日。他是哥伦比亚大学长老会医院的内科大夫,他说的英语略带德语口音。卖人寿保险可不是一件冷漠无情的事,在和客户进行艰巨而复杂的谈判时,一个好的经纪人必须善于控制自己。死亡的前景必然会使人沉浸于严肃思考,卖保险的工作一部分固然只是为了赚钱,但也与最重大的形而上学问题相关。生活的目的是什么?我会再活多少年?我死后该怎样保护我心爱的人?韦恩伯格大夫由于职业性质,对人类生命之脆弱、对从生存簿上勾销名字之轻易有着敏锐的感觉。我们在他中央公园西区的公寓楼会面。当我从正反两方面谈到各种适合于他的保险时,他开始回忆他的往昔。他告诉我,他1916年生于柏林,父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死,他由当演员的母亲抚养成人。母亲是一个极度独立、有时甚至桀骜不驯的女人,从未流露过丝毫再婚的意愿。即使我没有太仔细地分析他的谈论,我也相信他在暗示一个事实,即他母亲更喜欢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在魏玛共和国的混乱年代里,她很可能公开张扬过她的性取向。与倔强任性的弗洛·韦恩伯格相反,小乔纳斯是一个安静而书生气的孩子,他功课出色,向往当一个科学家或医生。他十七岁那年希特勒攫取了政权,他母亲在几个月内做好了让他离开德国的准备。他父亲的亲戚住在纽约,他们同意收留他。1934年春天,他离开德国。他母亲虽然敏锐地感觉到身在第三帝国的非雅利安人迫在眉睫的危险,其感觉也已经得到证实,自己却固执地拒绝了出国的机会。她对儿子说,她的家族当德国人已有数百年之久,如果她听凭某个微不足道的暴君把她放逐出去,那她就该入地狱。不论有多大的艰难险阻,她决心挺住。

由于某种奇迹,她挺住了。韦恩伯格叙述的细节不多(有可能他自己从未听到过完整的故事),但他母亲显然在各个关键时刻都得到一批非犹太人的帮助,1938年或1939年,她设法弄到一套假身份证。她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容貌——对一个擅长扮演各种古怪角色的女演员来说,这并非难事——她还用基督徒的新名字为自己在汉堡郊外一个小镇找到一份工作,为一家干货店当簿记员,把自己假扮成一个穿着过时、戴眼镜的金发女人。1945年大战结束时,她已有十一年没见过儿子了。那时乔纳斯·韦恩伯格已快三十岁,是一个在贝尔维尤医院实习期满的合格医生,得知母亲挺过了这场战争,他便开始为她办理到美国来看他的各种手续。

每件事情都安排得具体入微。飞机将在某时某刻降落,将在某号门停机,乔纳斯·韦恩伯格将前往迎接母亲。然而,就在他快动身去机场的时候,医院通知要他做一个紧急手术。他能有什么选择?他是医生,尽管他急于在阔别多年后重见母亲,但他首先要负责的是他的病人。立即实行新方案。他给航空公司打电话,请他们派一个代表在他母亲抵达纽约时给她解释一下,告诉她说,他在最后一分钟被叫去动手术,所以她得自己叫一辆出租车送她到曼哈顿。钥匙给她留在公寓楼的看门人那里,她得自己上楼,在家里等他。弗洛·韦恩伯格照他的话做,很快叫到了出租车。那司机开得很快,在通往城里的路上开了十分钟后,他的方向盘失去控制,车头撞上另一辆汽车,司机及其乘客均严重受伤。

那时,韦恩伯格大夫已在医院准备做手术。那手术只做了一个小时多一点儿。做完之后,这个年轻医生洗了手,换上自己的衣服,急忙走出更衣室。他回家心切,渴望着姗姗来迟的母子团聚。就在他走进大厅的时候,他看见有个新病人被推进手术室。

这个病人就是乔纳斯·韦恩伯格的母亲。这个医生告诉我说,她没有恢复意识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