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夫妻丢失了结婚证,应该怎么办?

家庭场景

王某和宋某是大学同学,二人于2011年相识恋爱,2014年大学毕业后,按照家乡的风俗在老家举办了婚礼,后在当地领取了结婚证。二人定居在A市,婚后的生活十分甜蜜,很少有吵架拌嘴的时候,结婚证更是被两人视若珍宝,存放在一个专门的小盒子里。2018年2月,王某由于工作调动,需要全家搬到B市居住。王某为此请来了搬家公司,将家中的物品全部搬运到B市的新家中。搬运结束后,宋某清点家中物品,发现存放结婚证的盒子不翼而飞,后与搬家公司联系,证实是其工作人员疏忽,将结婚证和盒子丢失。在向搬家公司索赔后,王某和宋某商量着去民政局询问一下补办结婚证的事情。

法律疑点

在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王某和宋某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王某和宋某应当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到他们当初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的证明一个人存在婚姻关系或者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最重要的证明,当事人对于结婚证、离婚证应当妥善保管。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不慎将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损,为了避免证件丢失给当事人生活带来不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证、离婚证,并规定了补办的程序。

在本案中,王某和宋某将结婚证遗失后,应当及时到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二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发现二人所述情况属实,会为二人补发结婚证。

条文链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人生启示

结婚和离婚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人生中的大事,而结婚证和离婚证是证明一个人存在婚姻关系或者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最佳证明,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出具结婚证或离婚证来证明其婚姻关系的状态,所以当事人务必妥善保管。当然,一旦发生遗失或者毁损情形,当事人也不要惊慌,可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