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框架研究的命题基础和逻辑起点

不同范式、不同地区的框架研究对传播者角色的观点存在明显差异与冲突,使得澄清与整合成为当前框架研究亟须展开的工作。本书将“新闻框架是一种社会事实”作为命题基础,引申出澄清与整合工作的切入视野——架构与“被架构”,以及逻辑起点——主体,并由此确立了本书的核心问题和相关研究思路。

一、命题基础:新闻框架作为社会事实

通过上节对西方框架研究中不同范式文献的梳理,及对我国当前框架研究基本情况的概要描述,存在于不同范式、不同地区之间的研究空缺已经浮现出来。那就是:在新闻框架范畴中,传播者及其观念在社会系统中究竟担当何种角色?是批判范式中的被动受限者,建构主义范式中的建构参与者,还是认知范式中的强力影响者,抑或我国研究者期许的社会责任承担者,又或者还可能是上述角色的混合体?如果是混合体的话,是以怎样的方式混合而发挥作用的?这些角色之间在某些方面可以达成逻辑上的一致性,但差异甚至冲突性也十分明显,我们不可能对之无视。比如最简单的,从批判范式观点出发,就可以轻易地将“社会责任承担者”的身份想象解构掉。

为什么会存在这些差异和冲突?研究的空缺应怎样弥补?这两个问题密切相关,也亟须回答。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们已给出过若干非常重要的解答。如恩特曼(Robert M.Entman)指出:相关理论散落在不同研究领域,因为它们之间缺少通约性(interchange),在一个领域不被认可的假设在另一个领域却被广泛认可。架构(framing)就是这样一个分散的概念、破碎的范式(fractured paradigm)。他大力呼吁对架构研究进行理论澄清,规范基本概念,使架构作为一个“研究范式”发挥出强大的力量。(注:See R.M.Entman,“Framing:Toward Clarification of a Fractured Paradigm,”Journal of Communication,43,1993,pp.51-58.)里斯(Stephen D.Reese)认为:架构概念可帮助我们理解媒介在政治生活、公共生活中的作用,社会分析的架构研究视角为媒介研究提供了一个桥梁模式(bridging model),防止对传播过程的过于割裂。(注:See S.D.Reese,Prologue——Framing Public Life:A Bridging Model for Media Research,in From S.D.Reese,O.H.Gandy,Jr.&A.Grant(Eds.),Framing Public Life:Perspectives on Media and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Social World,Hillsdale,NJ,Lawrence Erlbaum,2001,pp.731.)言下之意是,不同的观点、研究方法在架构视角下是可以共存的。潘忠党认为:架构分析(framing analysis)是一个理论混沌的研究领域。其理论和方法上的开放多元很有益,但没能解决基本概念混乱的问题,理论的混沌与研究问题的杂乱直接相关。他以自己全面的梳理与澄清,指出众多问题指向的核心命题是“人们如何建构社会生活”。他提出将“思”、“言”、“行”相整合的理论取向(注:虽然潘忠党在文中没有特别加以明说,但联系上下文,“思”、“言”、“行”三者主要分别指主体认知,文本表达与效果,行动者建构、传播和接收话语的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行动)。),将架构看作这样一个过程:“在社会交往中,人们通过话语的途径,形成并交流对现象的认知,建构共享的话语环境,使得公共生活得以展开。”(注:潘忠党:《架构分析:一个亟需理论澄清的领域》,载《传播与社会学刊》(香港),2006(总1)。)因此,架构分析是有别于政治经济学和意识形态霸权等宏观社会理论,但是应用了这些理论,并以此发展“中层理论”的一个研究领域。

这些研究为我们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和观点。不过,上述观点更偏重于将架构分析作为一种理论视角和研究取向,及将架构作为一个社会过程,指出研究思路中现存的问题。本书认为,框架(frame)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是涂尔干(E.Durkheim,另译为迪尔凯姆)所言的“社会事实”。(注:按照涂尔干的界定,社会事实是“与物质之物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物”,包括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参见[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新闻框架(news frame)属于新闻认知观念,表现为思想或行为的方式,具有心理性质的一面,但它发生于社会公共领域,有其独特的表象、固有的规律。当然,以“框架”概念来描述这种社会事实,本身就代表了一种特定的视角和学术传统。如本书已指出的,新闻框架研究是涵括特定的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学术传统而形成的一个研究范畴。那么,前述传播者以其新闻框架参与社会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差异、冲突,也应该到新闻框架作为社会事实的本性中去探究原因。这就是本书的命题基础,及将主题词定为“新闻框架”而非“架构分析”的出发点。

进一步来看,新闻框架和其架构过程,可视为同一事项的两面。黄旦对此有清晰的论述:“‘界限’和‘架构’,犹如画框的‘隔离’和‘氛围’作用一样,是无法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一个主内,针对人的认识结构而言;一个主外,以信息交换和互动为意向。前者为后者设置了大致的边界范围,后者又会引领前者如何取舍景象。”(注:黄旦:《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235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涂尔干曾说:“一切比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注:[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2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新闻框架的本性,形成于其架构的过程。

从社会构成来看,新闻活动的形成、发展,源于人类的信息需要。学者杨保军由此出发,经由历史的、逻辑的分析得出结论:新闻事实是新闻的本体,新闻是新闻本体的呈现。“人们传收中的新闻,是现象化的新闻,是主体呈现出来的符号化产物,经过了各种力量的中介化,是再现与建构的共同结果。”(注:杨保军:《新闻理论研究引论》,3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以“中介”为基点,我们可从逻辑上将架构过程一分为二:架构(framing)与“被架构”(framed)。架构,指新闻活动者以其认知框架建构新闻文本、新闻话语的过程;“被架构”,指新闻活动者的框架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新闻行业理念、新闻事实等各种宏观、中观、微观因素的制约下形成。学者赵毅衡曾在叙事学研究中指出:“不仅叙述文本是被叙述者叙述出来的,叙述者自己,也是被叙述出来的……在叙述中,说者先要被说,然后才能说。”(注: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1~2页,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13。)置换一下,我们可以说:“不仅文本框架是被架构者架构出来的,架构者自己,也是被架构出来的……在新闻传播中,新闻传播者先要被架构,然后才能形成框架。”架构与“被架构”,可视为新闻话语建构过程中的种种矛盾与张力的根源,是“结构与能动”核心矛盾在主体认识元传播层面的具体体现。现存新闻框架中传播者角色的差异、冲突和研究空缺,理应放在“架构与‘被架构’”的关系视野中加以深入探究。

二、主体:新闻框架的逻辑起点

对于新闻框架的本性及其架构过程的探究,可以有不同的立足点。本书拟立足于“主体”(subject),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是理论逻辑的考虑。在哲学认识论层面,主体是新闻框架作为社会事实的逻辑起点的:没有框架(架构),何来文本与现实建构?没有认识(认知),何来框架?没有主体,何来认识?——主体和主体性是新闻框架的存在根源。从学术传统来讲,在概念命名者戈夫曼那里,框架概念涉及多重内涵:(1)转换。框架是人们将社会真实转换为主观认知的重要凭据。(2)理解与分析。人们借由框架来理解、分析外在世界层出不穷的事件。(3)沟通与交流。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经由框架的分享而实现,意味着框架也是交流传播的平台。归根结底,这些内涵聚焦的是参与社会建构的主体认知。(注:参见肖伟:《论欧文·戈夫曼的框架思想》,载《国际新闻界》,2010(12)。)以主体为立足点来研究新闻框架,应是把握住了研究对象的本质与根源的。

另一方面是历史与现实逻辑的考虑。主体性与公民社会、公共性一起,被视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史上关于社会哲学/政治哲学方面的重要观念。(注:参见张法:《主体性、公民社会、公共性——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史上的三个重要观念》,载《社会科学》,2010(6)。)李泽厚在1979年出版的《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中,将subject由“主观”转变为“主体”,成为哲学界的启蒙声音。“它要求变革和超越长期以来以‘客观性’为中心的哲学话语,破除外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权威对人的支配,为‘人’的主体性地位提供辩护。”(注:刘金萍:《主体形而上学批判与马克思哲学“主体性”思想》,序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进程中,主体性的呼唤与中国现代性建构的迫切要求紧密相关。张法认为,主体性概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现代性关联的个人主体、“自我”和“自由”两大西方观念均有关联。“中国的改革开放,既努力与世界现代性的主要指标接轨,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向,正是在这两者的微妙平衡中,上述三方面与主体性的关联才迸出多样性的言说。”(注:张法:《主体性、公民社会、公共性——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史上的三个重要观念》,载《社会科学》,2010(6)。)虽然关于主体性的讨论尚未取得共识,但主体性确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主题。关注新闻活动主体尤其是传播主体的主体性,是中国新闻改革和建构现代中国媒介社会中的重大课题。基于前文所述,立足“主体”来研究新闻框架具有特定的现实针对性。

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在新闻框架论的哲学根基——社会建构论中,现代主客思维有时会遭遇到严重的合法性危机。有学者认为,社会建构论以“建构本体”超越“物质本体”或“精神本体”,以社会建构认识论超越主客符合论,以“关系的人”超越“本质的人”,实现了对主客思维的全面解构。(注:参见杨莉萍:《社会建构论心理学》,307页,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那么,在新闻框架建构中,与客体相对的“主体”是否已经被全面消解,而无立足之地?本书对此问题给予明确否认。“面对人的现实存在及其意义,主体和主体性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人们可以肯定或否定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条件下的主体性的存在,但不能说人的主体性问题不存在。”(注:郭湛:《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修订版)》,19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而且,社会建构论是个松散、驳杂的体系,对于主体问题的观点本身就存在很大分歧。

怎样看待与新闻框架相关联的传播者的主体性,正是本书需要深入探讨的。不过,我们在此即可确定指出:它绝非主体形而上学视野中与客体两极对立的主体(否则不会存在“框架”),也绝非极端虚无主义视野中被消解的主体(否则不会存在“新闻”这种对客体的反映产物)。它应该是马克思哲学中所说的“现实的个人”那种主体(注:参见刘金萍:《主体形而上学批判与马克思哲学“主体性”思想》,19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也即具有历史性、实践性和社会性的主体。新闻“是再现与建构的共同结果”(注:杨保军:《新闻理论研究引论》,3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这应是我们从主体角度探讨新闻框架时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这样,作为存在实体的传播主体,其新闻框架的形成既涉及主客关系(传播主体与新闻事实、新闻文本),又涉及主体间关系(传播主体与其他新闻活动主体)。传播主体的主体性,应是传播者的“本性及其实现的理想状态”(注:郭湛:《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修订版)》,6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这就既涉及“是什么”的事实问题层面,又涉及“应该是什么”的价值问题层面。对这两个领域及其中不同方面、层面相关问题的探讨,应是从主体角度研究新闻框架的主要内容。以主体性哲学为方法论,对已有框架研究成果进行澄清和整合,应是必要而有效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进路。

不过,要在一部著述中完成所有这些相关研究,在主客观条件上都还存在极大的局限和困难:中国新闻改革的实践刚刚拉开序幕,正处于渐次展开的变动之中;已有框架研究成果尚未提供丰厚坚实的理论基础;笔者本人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尚不足以全面把握;著述的容量也难以悉数容纳……综合衡量各种因素,本书对传播主体新闻框架的研究,将集中于事实问题:将“传播主体”作为实体层面的分析单元,以“架构与‘被架构’”为核心关注,讨论(1)传播主体外显在新闻文本中的观念框架究竟是什么?(2)该框架经由何种机制建构而成?这也意味着主体性哲学是本书隐含的方法论视角,“传播主体的新闻框架”(news frame of communicating subject)不是先天的、不变的,而是需要具体分析的。这一视角有别于以传播过程和新闻生产为视角观照的“媒介框架”(media frame)概念,为行文便利起见,本书用词会常常使用“媒介框架”、“新闻框架”或更简化的“框架”,但始终是以主体性视角加以观照的。

三、学脉:回归新闻本位

论题确定后,有必要再度将之放在中国新闻理论研究的整体学术脉络中,进一步明确本书的研究目的、效用和研究路径。“框架”概念在中国未存在时,新闻理论是用什么来解释这种模式思维的?框架概念在理论研究中发端、发展,动力为何?在当下研究“传播主体的新闻框架”,承接的是一条怎样的学术脉络?

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新闻理论著述(包括专著、教材及期刊)的检索,可以发现虽然“框架”术语出现得很晚,但一直存在对相关现象的描述和分析,蕴含着丰富的新闻框架思想,也映射出传播者角色的社会变迁。

甘惜分先生在1982年出版的《新闻理论基础》一书中,将新闻定义为“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注: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5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这里的“评述”是指在选择事实和解释事实时的政治倾向,是“无形的意见”,它的目的是影响舆论,让事实说话,是极为有力的新闻手段。这一概念的描述与“框架”极为相近,强调了新闻建构的隐蔽特征。但书中所指的建构主体是“无产阶级的新闻事业”,建构活动的目的是反映阶级舆论、影响阶级舆论、组织阶级舆论。因此,这一观点描述的媒体,是与领导集团阶级立场高度一致的政治建构者。复旦大学新闻系1985年出版的《新闻学概论》提出,受众对新闻的接收是有选择性的,媒体改变读者的观点主要通过潜移默化,“对一些重大的事件,各家大众新闻传播工具显示出不同的立场、观点”。这其中对社会成员的共同建构有所提及,但强调最多的仍然是新闻事业的政治指导性。

20世纪90年代的教材中,童兵在《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2000年出版)中引入传播学理论模式来观照新闻现象,将新闻定义为“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认为传播者不能加入外来的成分,作为第一把关人和实际操作者的新闻传播者,他的新闻选择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李良荣的《新闻学导论》(1999年出版)将新闻定义为信息,认为提供信息是新闻媒介的首要功能。信息运用具有多角度性,但客观性报道要求记者在事实选择中不带偏见,把意见和事实分开。这两本书的观点非常相近,强调新闻的信息功能和再现特征,体现了新闻思想从政治领域向新闻本位的回归。同时新闻的建构特征被弱化,虽然也有对舆论引导和新闻选择的论述,但与其再现观难以调和,因此间接否认了框架的存在。

2000年前后,“图式”、“框架”、“主体”等概念正式进入新闻理论著作。杨保军在《新闻事实论》(2001年出版)中,明确区分了“新闻事实世界”与“新闻符号世界”,认为二者经由心理世界得到统一。在《新闻理论教程》(2005年出版)中,专节讲述新闻传播的主体机制,将“新闻选择图式”概念与“框架”概念等同使用,指出图式具有求真功能、判断评价功能,优化图式的核心在于及时发现既有图式的不足和缺陷,使所选图式适应新的传播实际。刘建明在《当代新闻学原理》(2003年出版)和《新闻学前沿:新闻学关注的11个焦点》(2005年出版)中,集中讨论了新闻叙事框架,认为新闻真实是记者的认识和客观事实的统一,框架体现了记者独特的叙事意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受众对新闻叙事结构的认识和接收。陈力丹在《新闻理论十讲》(2008年出版)中结合新闻框架来讨论客观性理念,认为框架的存在使客观的职业理念受到自然而无形的影响,因此新闻的纯粹客观是做不到的,但是客观性原则作为新闻的职业理论,应该追求。这些论著直接应用图式、框架概念,承认新闻兼有再现与建构特性,且均强调新闻再现是建构的基础,将二者在某种程度上统一起来。不过,这些著述关注的传播主体相对集中于个体层面,媒体组织层面的论述尚且有限。

总体来看,三十余年来我国新闻研究中与“框架”现象相关的理论思想,呈现出从政治建构论到新闻反映论、再到建构再现统一论的演进轨迹,表现出理论研究逐步回归新闻学本体的趋势,也映照出职业传播者在社会变迁中能动性的不断增强。框架概念从无到有的过程,正契合了这种新闻理论研究的整体演进轨迹。

结合学术脉络可见,有几个方面的着重点应该在本书研究中得到加强。一是关注媒体组织的能动性,对其框架建构展开研究;二是架构与“被架构”之间的关系问题仍需着意解答;三是对已有框架研究和框架思想进行理论整合,在已有分散观点的基础上尝试总结出较为系统的框架认识论。

在此,一个有必要说明的问题是:本书将“新闻框架”区分为社会层次、媒体层次及个体层次,无疑扩展了框架的外延,尤其是宏观层面。新闻框架/架构学说属于中层理论,是当前学界人士的共识。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如下疑问:中层理论与宏观理解能否兼容?

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出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的统一理论,而是指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注:[美]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59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它介于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之间,它的抽象结合在允许进行经验检验的命题之中。在媒体层次上理解框架,将框架视为媒体及社会成员认知及处理新闻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将架构理解为不同社会角色运用框架进行话语交流、共同建构社会现实的途径,此类研究的特征与中层理论的范围最为吻合。但这并不等同于中层理论一定要将宏观层次排斥出对新闻框架的理解。塔奇曼的“新闻是框架”是宏观理解的典范,她在此层次上,以长达十年的经验研究为基础,抽象并论证了“新闻是建构的现实”、“新闻是知识”的命题。反之,仅仅将框架理解局限于媒体及个体层次时,很可能会使研究者忽视了媒介框架与更广阔的政治议题、社会权力之间的关系。

当然,多层次的理解也会带来问题,即框架概念可能被泛化。需要承认,这对学术研究是有一定负面影响的,学者们批评新闻框架研究领域的混沌现状,与不同学者对框架的理解层次不统一是直接相关的。但承接新闻理论的学术发展脉络,以及结合本书的研究背景,作为研究范畴的“新闻框架”是被用作特定视角,来考察主体观念在新闻活动中的作用的,因此必须兼顾多个理解层面。从这一意义来说,本书中框架概念被某种程度地泛化,无可避免,虽然本书一再强调,对新闻框架的核心理解是基于媒体层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