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三方支付的创新机制

支付宝的推出

2004年12月,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向众多中国网民推出了支付宝(Alipay),这也圆满地解决了此前国内互联网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从而推动了此后中国电子商务的爆棚式发展。正是基于支付宝的成功,马云在2005年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中最早提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概念。此后,这一概念以及支持这一概念的支付宝的运作经验,开始风靡全国的电子商务领域,并直接推动了全球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

得益于支付宝的成功,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早已经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一面旗帜,而马云更是被众多中国网民誉为中国的乔布斯,淘宝和支付宝也成为马云手中堪比iPod和iPhone的两大终极法宝。

至于支付宝的运作流程,想必不用作者多说了。在网购已经极度普及的今天,特别是对于很多年轻朋友而言,没有过网购经历,特别是没有过在淘宝上购物经历的并不太多。对于曾经亲自体验过淘宝购物的很多朋友而言,支付宝似乎是一个容易被忽视却又永远无法被漠视的伟大的发明。

今天在淘宝上选购商品时,我们可以用我们存入支付宝账户或者余额宝账户里的自有资金,或者使用关联在支付宝上的某张借记卡或者信用卡中的资金进行支付。只是支付的资金并不是直接划拨给卖家,而是冻结在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当买家完成支付后,支付宝将于第一时间通知卖家发货。而买家收到货后再向支付宝确认付款,由支付宝完成对卖家的付款交易。

支付宝中的信用机制

传统的网络购物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买卖双方都难以方便、节约地确定交易对手的信誉状况,都担心对手的违约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这一问题也导致电子商务市场难以得到壮大和发展。

在传统的经济交易乃至网络购物模式中,每一个参与市场交易的交易者都必须自己承担调查了解交易对手的信誉水平的责任。在人性本恶的基本假定下,交易者总是担心自己由于遭遇经济欺诈而面临损失。可是,如果每一笔交易都得聘请私家侦探去调查了解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这样的附加成本是一般的交易者所根本无法承担的。

对于当面钱货两清的面对面交易而言,完全可以在交易的同时进行钱货的检查与复核工作,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调查交易对手信誉的成本。然而,网络交易的基本特质就在于交易双方在地理位置上是分隔的,如果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而选择网络交易、当面交割,又完全违背了网络交易的便捷、自由的基本特性。

支付宝的伟大就在于,它充当一个任何交易者都足可信赖的交易中介而参与到网络交易中,由它扮演交易资金结算的中间人。而当马云创造性地设计出支付宝之后,每一个参与网络购物的经济主体所面对的交易对手,已经不再是其他经济主体,而是统一面对着支付宝。其他市场主体的信誉对于经济交易已经不再重要,只要所有参与电子商务的经济主体都信得过支付宝,愿意把钱先存放在支付宝中,并由它负担最终的付款责任,那么买卖双方都可以放心地进行交易了。买方知道,自己付款后,如果卖家没有发货,或者货不对路,自己完全可以向支付宝索回货款,也就不会遭受损失。而卖家也同样知道,只要自己按合同约定发了货,就可以向支付宝索要货款,哪怕买家要抵赖,企图要回货款,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赖账也是无法得逞的。

支付宝背后的巨大收益

对于马云来说,他的聪明之处不仅仅在于通过设计出支付宝,消除了在淘宝上进行购物活动的交易者对于交易对手的信誉的顾虑,而且获得了很多至关重要的好处。通过设计出支付宝,马云开始掌握了所有在淘宝上购物,甚至后来所有利用支付宝平台从事网络支付活动的结算渠道。这可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我们可以想象,在网络商业领域,商品与服务的供应方和需求方是两个极为重要的团体。在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早期,由于不能有效地消除它们之间的信用征信的成本,导致这两个团体被严格地分隔开了,从而限制了它们之间的合理的经济往来和经济活动。支付宝的出现就好像在这两个团体之间修建了一条道路,从此,商品和劳务都可以从这条康庄大道上顺利通过。

要想富,先修路。当大量经济交易都通过支付宝这条大路进行结算之后,掌握支付宝这条道路的运营权的马云当然也就能赚得盆满钵盈了。当然,免费、共享的互联网思想很难接受像征收过路费这样的简单的收费模式,但是拥有巨大物流规模的高速公司的马云也完全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收益。可能大家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在支付宝的支持下,淘宝迅速壮大以后,马云从众多淘宝卖家处获得的各项管理费收益。其实,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每天沉淀在支付宝中的巨额资金的收益。

根据支付宝的运作流程,当买家在淘宝上选定货物、完成结算之后,钱款是先打入支付宝的,而只有等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支付宝才会把这笔货款交付给卖家。而无论是卖家的发货,还是货物在途的物流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这也意味着每一笔淘宝的交易款项通常至少都得在支付宝的账户中沉积2~3天。

截至2012年12月,支付宝的注册账户已经超过8亿,日交易额峰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日交易笔数达到1亿零580万笔。2013年的“双11”天猫购物狂欢节,支付宝的成交额更是创造了350.19亿元的新纪录。而仅仅2014年上半年,阿里巴巴半年的总营业额就已经接近10000亿元的天文数字。可以想象,如此巨额的资金沉积在支付宝中,可以为马云创造多大的经济价值。且不说其他,光是按当前余额宝的收益水平,每天支付宝节约的利息支付就达数百万元之巨。这样巨额的资金,对于任何一个企业甚至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而言,都是无法忽视的力量。

特别是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像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体系已经不再满足于充当网络购物的信用保证的中介的角色,像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网络理财投资、在线支付等其他功能也开始逐渐被消费者所接受,它所创造的市场价值更是在以无法想象的速度持续膨胀。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马云的支付宝之后,国内的其他电子商务巨头也纷纷模仿支付宝建立起了多个网络购物资金结算体系,但是无论腾讯的财付通,抑或京东商城的在线快捷支付,都无法与最早进入网购第三方结算体系的支付宝相媲美,这恰恰反映了支付宝利用它的先入为主的先发优势,巩固并发展了它在国内第三方支付领域的领导地位。但是,众多第三方结算体系的建立,更为中国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乃至此后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了极为坚实的基础。

移动支付的兴起

可能很多人难以想象,计算机在刚刚研制的时候,足足需要三个大房间来容纳其庞大的身躯。得益于苹果和IBM的创新思维,计算机从当初只能应用于军事领域的庞然大物,开始以个人计算机(PC)的角色,进入寻常百姓人家。更没有人想到的是,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以来,仅仅二十多年,计算机和互联网已经从只有极少数专业人士才有可能接受到的高精尖端科技,转变为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

新世纪以来,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我们每一个人手中的手机早已变为一台台功能极为强大的计算机。借助于3G甚至4G网络的建设,现代的我们已经可以利用我们手中的智能手机,执行几乎所有台式计算机可以执行的任务。通过手机通信网络,我们可以阅读新闻、处理文件、进行邮件沟通、在线聊天,通过一个个设计精妙的APP程序,我们可以从事很多娱乐活动,或者获得众多的在线网络信息服务。借助于无线通信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也渴望利用手机从事更多的经济活动,以此摆脱对于传统的PC硬件的约束,而移动支付恰恰是手机移动互联技术发展的重要领域。

在传统的经济交易中,我们往往需要携带大量现金或者银行卡,通过当面交易或者金融体系统一结算交易完成资金的结算,交易过程烦琐,而且通常会受到地理位置或者硬件设施的极大限制。而移动互联技术的成熟,使得人们可以使用一些移动终端,摆脱地理与硬件设施的限制,便捷地实现无接触的电子支付,不但方便了我们的支付活动,而且极大地降低了资金结算的成本。

2007年,美国的Square公司最早开始了移动支付的尝试,通过手机APP、Email、手机信用卡读卡器等多种途径尝试利用手机进行资金的结算与支付,最早揭开了移动支付的面纱。短短几年时间,移动支付之风也刮入中国,以拉卡拉为代表的手机刷卡技术,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青睐。

移动支付的中国模式

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移动支付在中国的兴起也同样伴随着激烈的对市场的门派之争。2009年中国移动最早研发了2.4GHz技术标准,此后,中国银联又推出了13.56MHz技术标准。为了争取更多的消费者支持,两种技术标准之间展开了激烈的市场争夺。这也推动了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12月正式发布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对中国的移动支付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

2014年以来,伴随着快的打车和滴滴打车两大打车软件的市场补贴之争,对于手机移动支付市场氛围的普及和移动支付客户的追求的争夺也进入白热化。在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巨头的烧钱大战背后,更是一场移动支付市场的激烈争夺。利用手机APP进行在线资金结算与支付也蔚然成风,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初见端倪。

尽管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与移动支付的技术原理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然而,二者都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开发与应用的基础之上。无论是众多互联网巨头在第三方支付话语权领域的厮杀,还是对于移动支付体系的争夺,都反映了它们对于互联网技术未来的开发和应用的提前预判,移动支付也由此成为未来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