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民主法治精神举要
- 汪习根 汪火良 武小川
- 890字
- 2020-08-30 03:22:08
第一章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党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牢固基础。
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民主法治,体现了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发展不仅是经济意义上的,同时也涵盖政治、文化、民主法治和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全方位的发展。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治建设为重要目标和保障,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