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性、遗传以及相关变异

习性的改变可以影响到遗传的效果,例如,植物由一种气候之中被移动到另一种气候里,它的花期就会出现一些变化。我们再来看看动物,动物们身体各部位是否常用或不用对于动物的遗传等有更显著的影响。比如我发现,家鸭的翅骨在其与全身骨骼的比重上,与野鸭的翅骨相比,是比较轻的,但是家鸭的腿骨在其与全身骨骼的比例上,却比野鸭的腿骨重出很多。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家养的鸭子比起自己野生的祖先来,要少飞很多路程,但是会多走许多的路。牛与山羊的乳房,在经常挤奶的部位就比不挤奶的部位发育得更好,并且,此种发育是具有遗传性质的。很多的家养动物,在有些地方耳朵都是下垂状的,于是就有人觉得,动物的耳朵下垂,是因为这些动物很少受重大的惊恐,导致耳朵的肌肉不被经常使用的缘故,这样的观点基本上是说得通的。

有很多的法则支配着变异,只是我们仅仅可以模模糊糊地理解其中的少数几条,在这里,我准备只谈一下相关变异。如果胚胎或者幼虫发生了重要的变异,那么,基本上就会引起成熟物种也跟着发生变异。在畸形生物身上,各个不同的部分之间的相关作用是十分奇妙的。关于这个现象,在小圣·提雷尔的伟大著作中记载了大量的相关案例。饲养者们都坚定地认为,狭长的四肢一定是常常伴随着一颗长长的头的。还有些相关的例子特别怪异,比如,全身的毛都是白色以及具有蓝眼睛的猫通常都耳聋,不过最近泰特先生说,这种情况只在雄猫中出现。物种身体的颜色与体制特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这点在许多的动植物里能找出不少显著的例子。

各种不相同的我们未知的或只是大体上稍微理解一点点的变异法则所引起的变异效应,是五花八门十分复杂的。对于一些古老的栽培植物,比如风信子、马铃薯还有大丽花等,是很有研究价值的。看到变种与亚变种之间在构造以及体制的无数点上一些相互间的轻微差异,确实能够让我们感到非常惊讶。生物的整体构造仿佛变成可塑的了,而且以很轻微的程度在偏离其亲代的体制。

各种不遗传的变异,于我们来说并不重要。但是,可以遗传的,构造上的变异,不管是轻微的,还是在生理上有十分重要价值的,其数量以及多样性是我们所无法估算计数的。卢卡斯博士的两大卷论文,对于这个问题有着详尽的记述。没有一个饲养者会怀疑遗传力的强大。“物生其类”是他们的基本信条。只有那些空谈理论的所谓大家,才会去毫无意义地怀疑这个原理。当任何构造上的偏差开始高频率地出现,而且在父代以及子代都出现了的时候,我们也无法证明这是因为同一种原因作用于两者而造成的结果。但是,有些构造变异十分罕见,因为多种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使得有些遗传变异不光出现在母体,也出现在子体中,对于这种非常偶然的意外,我们不得不将它的重现归因于遗传。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白化病、棘皮症还有多毛症等,出现在同一家庭中几个成员身上的现象。如果说那些奇异的、稀少的构造变异是属于遗传的,那么那些不太奇特的以及比较普通的变异,自然也可以被看作是属于遗传了。把各种性状的遗传看成是规律,将不遗传看作异常,应该说才是认识这整个问题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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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格尔号途径巴西费尔南多-迪诺罗尼亚,岛上的高峰对地质学研究很有价值。

支配遗传的诸法则,大多数是我们还不知道的。没有人可以说清楚同种的不同个体之间或者是异种个体之间相同的特性,为什么有时候可以遗传,有时候又无法遗传;为什么子代可以重现祖父或祖母的一些性状;甚至还可以重现更远祖先的性状。为什么有的特性可以从一种性别的物种身上,同时遗传给雄性和雌性两种性别的后代,而有时又会只遗传给一种性别的后代,不过,更多的时候,主要是遗传给同性的后代,虽然偶尔也会遗传给异性后代。雄性家畜的特性基本都只会遗传给雄性,或者很大一部分都遗传给雄性,这对于我们的研究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有一个更重要的规律,我认为是可以相信的,那就是,生物体生命中某一特定的时期突然出现某种性状,那么它的后代基本上也会在同一时期(或者提前一点)出现这种特性。在许多场合中,这样的情形十分准确,比如,牛角的遗传特性,只在它的后代快要成熟的时候才会出现。再看看我们所熟知的蚕的各种特性,也都是只在幼虫期或蛹期里出现。像那些可以遗传的疾病还有其他的一些遗传事实,让我相信这种有迹可循的规律,适用于更大的范围之内。遗传特性为什么会定期出现呢?虽然个中缘由我们还不太清楚,不过事实上这种趋势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也就是,这种现象在后代身上出现的时间,往往会与自己的父母或者是更远一点的祖辈首次出现的时间相同。我觉得,这个规律对解释胚胎学的法则是相当重要的。当然,这些观点主要是指遗传特性初次出现的情况,而不是指涉及作用于胚珠或雄性生殖质的最初原因。比如说,一只短角的母牛与一只长角的公牛交配后,它们的后代长出了长角,这虽然出现得比较晚,但明显是因为雄性生殖因素的作用而造成的。

接下来,我想提一下博物学家们时常论述的一个观点,那就是:我们的家养变种动物,在回归到野生环境以后,就会慢慢地又重现它们原始祖先的一些特性。因此也有人曾提出,不可以从家养物种的身上去推论自然环境中的物种。我曾竭尽力量去探索,这些人是根据哪些确定的事实而这样频繁地和大胆地得出那些论述,不过最后全以失败告终。要证明这个的可靠性的确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我可以很肯定地说,绝大部分遗传变异非常显著的家养变种在回到野生环境后是无法安然地生存下去的。在大多数环境里,我们无法知晓原始的祖先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我们也就无法准确地判断出所发生的返祖现象是否真的就接近完全。为了预防被杂交因素所影响,所以我们在研究时必须光把单独一个变种饲养在一个新的环境里。就算如此,我们所研究的这些个变种,有时候的确会重现其先辈的某些特征。如果能证明,当我们将家养变种安排在同一个条件下,而且是大群地饲养在一起,让它们进行自由杂交,通过相互混交来阻止构造上一切轻微的偏差。如果这样做它们还表现出强大的返祖倾向,也就是失去它们的获得性的话,面对这样的结果,我会赞同不可以从家养变种来推论自然界物种的任何问题。只可惜,有利于这种观点的证据,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点点。如果你想断言我们不能让我们的驾车马与赛跑马、长角牛同短角牛、鸡的多个品种、食用的多种蔬菜无数世代地繁殖下去,那将会违反一切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