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是中国传统的基本价值规范之一。“义”的本义是指合宜的行为表现,而这种合宜的判断标准是社会公认的准则,“义”的繁体字为“義”,在造字上含有群我关系的因素,也就是说令自己的言行符合群体的规范要求者乃称为“义”。概而言之,“义”体现着一种超乎个人利益之上的道德范畴。孔子曾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并且有“义然后取”、“见得思义”、“见义勇为”等关于“义”的行为要求,孔子是将“义”作为自身去就取舍的准则来看待的,如有所取,必当符合义的要求而后可;若有所去,亦当首先思考是否符合义的标准。孟子发扬了孔子的义的思想,言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由此人们常将“舍生取义”与“杀身成仁”相并述,“仁”、“义”二字也成为儒家思想的标志,作为中国传统的核心价值理念,传承千年,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