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
孝,指的是子女对父母所应当尽到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尊敬、顺从、赡养、送终、守制等内容。在动物界中存在着“反哺”的现象,人类的孝在生物意义上来讲也是以这种“反哺”为基础的,但是人作为一种“道德动物”,这种“反哺”就具有了较之动物界的本能现象远为复杂的含义,并且升华为“孝”的概念。应当说,“孝”是全人类所共有的伦理行为,但是在中国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早在上古时期,孝的理念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就已经相当强烈。这种理念的产生,或与原始的宗教情感有关,先民们认为祖先的在天之灵可以福佑子孙,因而对祖先产生一种敬畏的心理。另外,在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中,家国同构,宗统与君统合二为一,孝与忠紧密相连,这也加重了中国人孝的意识。在孝的内容中,“慎终追远”是尤为重要的一条,语出《论语·学而第一》:“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其意为,慎重地办理父母的丧事,虔诚地祭祀远代的祖先,这样就可以令人民的品德归于忠厚。又如,孔子在解释孝的时候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表明了孝不仅在于父母的生前,而且亦重于父母的身后。由于对父母葬祭格外重视,所以古代有“守制”的规矩,也就是父母亡故之后要在家守丧三年,而不得从事嫁娶、为官、交游等活动。关于此点,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守丧的礼法尤其展现出中国人在对待孝这一问题上的独特性。
舜在历山耕种
舜是一个很孝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