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货物列车中关门车编挂数量有何限制?

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由列检人员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与司机交接签认。

当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闸瓦压力低于《技规》相关条款规定的数值时,应将结果报告列车调度员(列检人员可通知车站值班员转告),由列车调度员发布列车限速运行的调度命令。

【注解】根据我国货车车辆的实际状态,为保证列车的制动效能,要求关门车数量不得超过现车总辆数6%。

列车需要的闸瓦压力与列车重量、运行速度及运行区段内的限制下坡道是直接相关的。如列车重量越大,速度越高,坡道越陡长,则所需要的闸瓦压力也越大,所以规定出列车按单位重量计算的闸瓦压力。该单位闸瓦压力应符合该区段内运行速度及限制下坡道的要求,低于《技规》相关条款条规定的数值时,由列车调度员下达列车限制运行的调度命令。

运行途中,临时产生关门车,导致关门车数量超过6%,无法及时填发制动效能通知书时,应按列车调度员指示,进行摘挂车处理。满足关门车编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