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要杀掉他——我心想。

或者说得更正确点,是我心想“我应该杀掉他”才对?

不,那个时候,我还是想杀掉他的。亲手干掉那家伙、想做掉那家伙——我明确地这么想。

这一点错不了。

当时的我绝对不像那些不负责任的评论家,考虑什么那种人该活还是该死的问题。那一瞬间,我的心中萌生出某个明确的意志,而它现在依然阵阵脉动、呼吸着。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心情。

直截了当地说,那是……杀意。

我心中怀着杀意,脚下仍不停歇地走着。

比方说——

如果只是希望某人从世上消失,这种想法我也有过好几次。那种人怎么不死掉算了?我也有过这种念头。若是想要疏远某人、不想再见到第二次这种程度的想法,应该是时不时就会浮现。

可是,不想见到一个人,跟希望一个人去死是不同的。

而希望一个人去死,跟要杀掉一个人也是不一样的。

从想要断绝关系、不想再有任何瓜葛的角度来看,或许都是一样的,但不想见到跟去死,认可的程度有差别;去死跟杀掉在主动性这点上,有着明确的不同。

那已经不是嫌恶或憎恨了。杀意这种冲动,或许是成立在超越怨怼、利害这类感情或道理之处。

纯然的恶意……

虽然我并不清楚恶意这样的形容是否适合。

爬上平缓宽广而煞风景的坡道,在十字路口向左拐,有股非常不满足的感觉。

不是因为建筑物稀疏的关系。

我居住的小镇,建筑物要更稀少。

这是个阴天,却炎热极了,也没有风。慵懒的阳光不知从何而来,炙烤着皮肤。由于这只是苟延残喘的夏季任意朝向四面八方折射,因此甚至无从遮挡。

令人烦躁。

就好像在没有出口的房间里仓皇乱窜,讨厌极了。头顶那片看不出是云雾还是天色的纯白色天空,换个角度来看,也像是一堵灰泥墙壁。

原来不是视野开阔就会心情舒畅的。

走了一会儿,我看见一块写着“松木茶房”的广告牌。

是约好的地点。

我在门口略略犹豫了一下。

我从来没有进过咖啡厅这类地方。

从玻璃门朝里头望去,一片幽暗。玻璃反射着屋外的景色,看不出屋内的模样。凝目细看,只看得见自己倒映的影子。

即使如此,也因为对路上的明亮感到不耐,我几乎是被吸引进去似的,踏入这间破败的店里。

约好的对象已经入座,正在等我。客人只有他一个。用不着等眼睛熟悉明暗,我就认出他来,他也看到我,轻轻举手。

瞬间,我一阵内疚。

因为直到刚才——不,就连现在这一瞬间,我都不断地陷在杀人这种不道德的妄想中……

刹那间,新绿的榻榻米香掠过鼻腔深处。店里没有榻榻米,所以这是错觉。怎么啦?约好的对象——石井问:

“你挡在门口,叫人家怎么做生意呀?虽然你后头也没看见客人,暂时不会妨碍店家吧。”

这声音我记得。

有点大舌头,但听起来很神经质,不友善。

确实是我的老同学石井宽尔。啊,几年不见了?我想到这假惺惺的台词,便把刚想到的对白就这样呆板地念出口来,走到石井对面。

这是家小店,座位也不多。

石井坐在窗边座位。微暗的店里似乎可以看见屋外的情况,所以刚才我窥看玻璃窗的时候,石井或许在近处看到了我的脸。

“大概十年没见了吧。”

石井僵硬地笑着说,“哎,坐吧。”一个姑娘手里捧着放了水杯的托盘,似乎正在等我落座。

我一坐下,姑娘立刻说,“欢迎光临。”端上水来,我有些不知所措。看看石井面前好像摆了一杯咖啡,所以我说,“给我一样的。”石井观察昆虫似的看着我,待女招待离去后说:

“最后一次见面是出征前吧。”

“我没有出征啊。”

我是说我——石井说:

“我记得你在征兵检查被刷下了吧?”

“对,我体检不合格。”

“你以前身体很差嘛。眼睛不好?”

“是肺结核。现在已经好了,不过当时得住院治疗。战争的时候,我疏散到北陆那里。”

“投靠亲戚吗?真羡慕。”

“是去疗养院。”

在那里,没有半点人性的回忆。只记得黯淡的白墙,还有咯血的鲜红色。

躺在床上,我净是梦见城市在远方燃烧,认识的人接二连三被烧得焦烂的梦境。虽然那有一半不是梦,但梦中的街道全是晦暗的白,火焰则都是近黑的血色。

那段记忆让我体认到人毕竟只能用自己的尺度去衡量世界,大失所望。

不愿回想,我更加忧郁了。

“不提那些……”

我含了一口杯中的水,咽下之后回看石井。

好似熟悉,又感觉陌生。不是发型变了、老了这类与记忆之间的落差问题。

关系淡薄。

“听说……你成了这一带的警察署署长?你以前成绩就很好,真是出人头地了。”

完全相反——石井说:

“说是署长,阶级也只是警部[5]而已。说是警察署,也只是小地方的小警署。哎,因为是你我才坦白说,其实这调动算是一种惩罚啊。”

“惩罚?呃……”

其实我也没犯什么错啦——我还没问,石井就先回答了。

“你知道去年夏天,那边……”

石井指指窗外说:

“那个湖发生的命案吧?”

“你说那边那个湖,我跟这一带也不熟啊。”

“哎,就相模湖的命案啊。”

“哦……好像发生过轰动一时的分尸命案呢。听说凶手自杀……”

石井别有深意地笑了:

“那是史上最凶残的连环分尸杀人案。当时我没有直接负责那个案子,不过负责了相关事件的侦办,最后演变成嫌犯被东京警视厅抢走的结果。”

“警察也有地盘之争吗?可是警察这组织,只是因为这点事情就要做出惩处吗?”

“哎,比起军队,警察更接近企业嘛。我呢,尽管将来备受看好,却没能做出上司期望的业绩,所以暂时被调离总公司升迁的飞黄腾达之路,调去小分店当个分店长——简而言之就是这么回事。”

“不管是军队还是企业,我都不清楚。”

我……不谙世事。

这时咖啡送来了。石井说意外地好喝。香是香,但到底是喝不惯的东西,尝不出味道好坏。咖啡是纯粹的苦。

我没有喝,望着液体表面。

石井啜饮自己的咖啡。

“哎,总比在本部坐冷板凳要来得好,但这儿杂事太多,教人头疼。虽然因为警察法修正,我预定要被调回本部,不过这事一直没有决定下来。”

你好像很忙呢——我客套地说。怎么会脱口说出这么虚浮的话,我自己也不明白。

“嗯,去年相模湖的案子后,年底在逗子、年初在箱根,又连续出了几宗大案子。两边都是我负责的。调到这里之后,一直风平浪静。只是琐事多了点。”

石井像是谦逊也像自夸似的辩解了一番,然后回了段教人听了肉麻的应酬话。

“你才是,听说去年你在相模原美术展什么的得了奖,不是吗?真厉害。”

“不,那只是县级比赛,规模很小,而且也不是前几名,真的没什么。不过只要打出名气,作品就卖得出去,这个世界也是很势利的。”

“哪里都一样呢。不管是艺术家还是警察,都是半斤八两。哎,资本主义啦,管它势利还是忙碌,都是好事啊。那么你最近也在忙着创作,很忙喽?”

石井只有嘴唇泛着笑,神经质而嘲讽的感觉一如过往。

慢慢在画啦——我应道。

“不必谦虚啦。哎,我这人没教养,对艺术一窍不通,不过你的话,应该是不必汲汲营营于工作,真教人羡慕呢。”

石井愈笑愈深了。

石井自小就是个力争上游的人。因为太想出人头地,凡事都想做得比别人好,所以言行举止经常招来误解。虽然不惹人厌,但也无法与他建立起推心置腹的关系——是个让人这么感觉的人。

当然,本人并没有恶意。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出石井的眼神纯真无邪。但是脸颊上、表情上却有着乖戾之气。成绩虽好,但当不了领导者。虽有人脉,但没有人望。

就是这种人。

“你才是……”

你这么忙,还占用你的时间,真是过意不去呢——我说。

这不是社交辞令,九成是真心话。

这几天,我一直被心里头涌出的漆黑情感驱动着。说起来,石井只是蒙受池鱼之殃罢了。

石井将视线移动到窗外,露出和缓了几分的表情。

“不必介意,我偶尔也想要这样的时间啊。事实上警察没有休假。就算是休假日,基本上也要随传随到。到了管理层,又多了多余的工作,要开的会也不少。就算星期天离开署里半天,在咖啡厅喝杯咖啡,也不会遭天谴吧。”

“是这样吗?”

“哎,而且这可是来会会我十年不见的老友呢。再说你也是县内知名的文化人士,没问题的。”

“这样啊。”

当然是啦——石井用刚才的那种表情笑道:

“倒是你……不是说有事想问我吗?”

“没错。”

所以我才会联络石井。

我是最近才知道小学[6]的同窗石井成了警察。我在报上见过他的名字好几次。我并不是刻意寻找,只是随意浏览的铅字中,石井宽尔这几个字看起来特别显眼而已。

对世事全无兴趣的我,完全不记得那是什么事件的报道,石井隶属的单位和阶级也都过目即忘。我只是觉得既然名字会登上报纸,他应该颇有地位才是。

询问之后,我得知原来他是津久井署的署长,有点惊讶。虽然据本人说,这并不算出人头地。

“你应该知道,我这人对世事非常生疏。我是众所公认的不知世事,所以对法律也一无所知。”

法律咨询啊?——石井擦了擦变得有点红的鼻尖说:

“这个嘛,我因为工作需要,也学过一点法律,不过我对民事不太清楚,没办法像检察官或是律师那么熟悉呢。”

“只是很基本的问题。”

无论是基本还是基础,我都完全不懂。

石井注意到我只是抓着杯子柄看着,问我不加砂糖吗?咖啡是要加糖的吗?我连这种事情都不懂。我平常只喝日本茶。

我问石井,他回说也没规定一定要放,所以我说不用了。

“比如说……”

我总算切入正题。

“……如果有个人死缠烂打,纠缠不休,警察可以逮捕他吗?”

“纠缠?”

石井露出古怪的表情。

“你被谁纠缠吗?”

“不是我。你也知道,我这人生性没办法和别人建立起可以发生冲突的深入交情。这个嘛……唔,你就当成比喻来听好了。”

石井露出奇妙的表情说好。

“你就当成被纠缠的是一名弱女子吧。”

“原来如此,纠缠妇女确实是犯罪行为……可是那是怎样的情况?有人一直盯着她,想要危害她吗?”

“不是,没有暴力纠纷。”

“那你说的死缠烂打是……”

“唔,就是死缠烂打。不管那姑娘去到哪里,他都会出现在那里,当然还会跟回家。”

“跟踪她吗?”

“不是偷偷摸摸地跟踪,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在后面。监视……或许这么形容比较正确吧。”

“哎呀,简直像偏执狂呢。那么那个纠缠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完全不认识的人吗?”

“并非不认识。不是朋友,但也不是完全陌生。见过面,但并没有特别的关系。然而即使拒绝跟他有瓜葛,他也会单方面地缠上来……”

等一下——石井打断我。

“你说的关系,指的是所谓男女之间的关系吗?还是……”

“唔,是一般意义的人际关系。”

“也就是说,简而言之,女方想要对他敬而远之吗?”

“当然应该要敬而远之吧。”

“女方讨厌他,是吧。那么是双方有过什么纠纷、误会,或是吵架决裂,虽然女方不原谅,他却要求破镜重圆……或者说强迫恢复交往,是这类情况吗?”

大致上说起来算是这样吗?

“这……”

不是警察能取缔的对象呢——石井说:

“站在警方的立场,只能劝他们好好相处吧。如果是吵架,就快点和好这样。”

“和好……”

打一开始就不是可以和好的关系。

“情况有点不一样呢。你可以当作……一开始就不是可以和好的关系吗?虽然见过面,但不是朋友。”

“怎么这么拐弯抹角的?”

石井稍微拉大嗓门,要求咖啡续杯。

“这很难解释。”

“唔,我看得出来好像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先等一下。用我的方式来解释看看吧。那是……比方说,只是在路上碰见过的非亲非故的陌生人,毫无预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厚脸皮地亲近女方,就算女方拒绝,他也无动于衷,继续纠缠,甚至就这样跟到住家来……是这样的情况吗?”

“嗯……”

唔,是吧——我回答。

虽然剧情没这么离奇,不过感觉相近。

“那样的话,唔,虽然脱离常轨,但如果闯进家里来的话,就是侵入民宅罪。只要报警,警察会立刻来帮忙抓人。”

“他……不会进家里去。”

“不会进去?可是也不离开吗?”

“不离开,一直在监视。”

“监视……在家门外吗?是偷窥吗?”

“也不算偷窥,只是一直待在家门口前,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只是待在屋子外啊。唔,就算是这样,也的确是可疑人物,如果报警,负责巡逻的警官应该会出动。这种人只要被警察上前盘问个一两句,马上……”

“警察会逮捕他吗?”

不能逮捕——石井说:

“光是可疑,警察无法逮捕。不过应该会盘问一下,如果对方有什么可疑的行动,就暂时拘留起来。”

“不会逮捕?”

“他又没有犯罪。”

“没有犯罪?可是那一家的人都怕死他了,这样还不算犯罪吗?”

“怕他?”

确实会很怕吧——石井说:

“是啊,可是只是站着而已……如果遭到恐吓,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他提出什么不当的要求,或是强迫对方做什么的话,虽然只是站在那里,也会造成心理上的压迫,所以确实相当于一种恐吓行为,可是……”

并非完全没有要求吧。

可是……

“没有具体要求,就不能算是恐吓吗?”

很难呢——石井歪头寻思说:

“没有更具体一点的事例,我也无法断言呢。不过如果那个人太古怪,就算什么也没做,还是可以把他抓起来的。”

“抓起来是指……?”

“请他去警署坐坐。”

“这种情况,他算是触犯了什么罪?”

都说了没有犯罪啊——石井说:

“他也没有暴力行为,对吧?那就类似于安置醉汉。喏,拘留所不是也叫虎笼[7]吗?那些睡死在路边,或是鬼吼鬼叫发飙的醉鬼,警方会请他们进拘留所里住上一晚。就跟这是一样的。”

“就算进了牢房……一天就可以出来了吗?”

“正确地说那并不是牢房,是拘留所。监狱跟拘留所不一样。在经法院审判确定有罪以前,都还不是罪人。”

“即使有人明确地蒙受损失吗?”

“对警方来说,所谓受害,是要写在报案单上的才算数。被偷了多少财物、玻璃被打破、东西被砸坏、挨打受伤、遭人施暴,警方接到民众提出这样的报案单,然后才会决定罪名是盗窃强盗欺诈勒索,还是器物损毁暴行伤害。然后送交检察单位,进入司法程序,做出判决,决定量刑。”

“即使是现行犯也一样吗?”

“那当然了。逮到明显是犯罪行为的现场时,当然会逮捕拘留,但我们警察的工作只到抓人而已。审判不是我们的工作。我们警察的工作,是预防犯罪,还有逮捕罪犯。”

“问题就在这里。防范犯罪于未然,也是警察的工作吧……”

“那当然了。”

“那……”

这时我总算含了口咖啡。

好苦。

“那不是就应该在犯罪发生之前事先预防吗?像是把感觉会犯罪的人……”

等一下——石井举手制止。

“就算你这么说,没有犯罪的人,警方是不能逮捕的。假设有个人企图杀人,并且付诸实行的话,即使失败没杀成,那也是杀人未遂。可是只是在心里盘算的话……”

只是盘算的话。

——是我。

“不能只是因为有犯罪意图就抓人。想要宰了谁的心情,任谁都会有。不能把它当成危险思想,而且事实上现在也没有思想犯这种东西了。思想的自由,现在反而是受到保障的。”

“那警方要怎么维持秩序?”

“要让民众即使心存恶念,也无法付诸实行……哎,就是盯着吧。不是盯着个人,而是盯着整个城市,整个社会。这就是咱们的工作。”

“依据社会正义吗?”

是依据法律——石井说,喝光了咖啡。

“每个警察应该都有自己的正义,不过每个人的正义都不同。同样地,对邪恶的定义也都不同。我们不能控制它,只能根据法律判断行为的可否。”

“原来如此。”

我认识的石井,是更狭隘的人。可是他看起来并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所以或许是十多年没见,他成长了。

道理我懂了,可是——

“那回到刚才的问题。没有偷窥浴室或厕所,没有偷窃或破坏物品,也没有任何加害行为的情况,只是不停地对人施加精神上的痛苦的情况,目前……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吗?”

“也不是完全没有,但凭我们警察很难判断呢。当然,只要提出抗议,警方会派人过去,也可以替受害人警告或说教个一两句。就像刚才说的,也能把人关进拘留所。可是顶多也就这样了。”

这样没个了结。如果警告说教就能奏效,根本用不着拜托警察,而且只是把人关上半天,根本没有意义。

不,或许反倒会造成反效果。

“那样……没什么意义。如果可以把他关进牢里姑且不论,但只是关个一晚上,完全解决不了问题。”

“是吗?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只要让他吃吃苦头,吸取教训,就会罢手了。”

“这样就会让他吸取教训吗?”

“哎,我是不想这样说,不过就算是民主主义的时代,国家权力还是有遏阻效果的。即使不必动手抓人或是警告,只是看到警徽或是制服,几乎所有的人就会怕个半死了。因为就跟你一样,很多人都误以为只要被警察抓去,马上就会被关进牢里。”

或许吧。不过——

“这种情况……这样的国家权威没有效果。除非在物理上拘禁他,把他从被害者身边隔离开来,否则我不认为他会罢手。但从你的话来看,没办法对他执行实刑,对吧?”

没办法——石井说:

“这很难构成案件。这种状况,就连逮捕……也是不可能的吧。没办法构成刑事案件,顶多是民事。”

“可以构成民事案件吗?”

“告他就行了,法院会帮你们判决。”

“可以告他吗?”

“不管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只要照手续来,都可以提诉吧。不过会不会被受理,就要看法院了。可是情节严重的话,法院也不能置之不理吧。”

“那……”

那会怎么样?我问。

提告,法院判决有罪的话,到时候会怎么样?对象会被收监吗?如果我们要求让他永远无法离开牢狱,法院会答应吗?

不,不会做出刑事处罚——石井回答:

“因为不是刑事案件,而是民事。有一部叫《民法》的法律,就是想要离婚、有人借钱不还、主张土地所有权,就连住家后面的狗很吵、邻家树枝挡到我家,什么事都可以争。虽然不犯法,但是妨碍到我了,所以要求改善,就是这类……”

“要求改善?要怎么改善?法院有什么强制力吗?”

“当然有了。这是基于法律做出来的判决,在法治国家是具有强制力的。”

“要怎么叫对方住手?”

“命令啊,法院会做出法院命令。”

“如果不听从命令会怎么样?”

“应该会听从吧。唔,如果对方无视判决,会更严重地警告……吧。要不然就会罚款,或是做出某些惩罚。”

“这……”

这种作为,能解决什么?

“如果不听从命令……就会被抓吗?就是……”

“有叫作强制执行的法令,用在查封之类的情况上。假设禁止对方继续纠缠,对方却不听从,这种情况很难把他带到警署或是逮捕。就算禁止他纠缠,也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他,或是把人绑起来。不过只要是正常人,应该都会听从法院的命令。”

“如果是正常人,根本不会因为这种事被告吧?”

我这么说,石井便困窘地蹙眉,接着不知为何微微地笑了。

“不,人这种生物呢,不管经过多少年都不会变,可是又是成天变个不停的。就算早上摆出无赖般的嚣张态度,也有可能到了傍晚就变得像头小羊般温驯软弱。尤其是爱耍流氓的家伙,更害怕权威。”

因为这个国家是法治国家——石井再次下了有点跳跃的结论。既然身为法治国家的国民,遵守法律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如果这么说,像我就完全不懂法律。因为不懂法律,当然也没有要遵守法律或是违反法律的意识。

我只是基于在这个不长不短的人生中通过经验学习到的规则判断善恶而已,要称它为伦理也太过于模糊,全是些日常性的事物。

即便如此,我从来没有被警察抓过,也没被人控告过。

但不懂法律的我在法治国家中能否算是一个善良的守法者,坦白说,我并不清楚。

我能够不受罚地一直生活到今天,绝对不是因为我具备自己是法治国家一分子的强烈自觉。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心中极其暧昧的善恶基准,碰巧和这个国家的法律互不抵触罢了。

不,能不能这么说都很可疑。

或许只是没有发现……或只是没有自觉而已,也许过去我犯了无数次法。如果就像石井说的,每个人的正义不尽相同,那么我的善,在法律上不一定就是对的。

我没有接到过法院的命令,所以无法断言,但如果接到国家机关下达的指示,我应该会几乎是无条件地遵从吧。

但那不是因为我是法治国家的一分子所以这样做,也不是伦理上认为应该这样做才做。我只是觉得遵从应该比较好,也想不到抗拒的理由,所以姑且照做罢了。如果我觉得命令对我有所损害,我也不晓得会不会遵从。如果有理由不遵从,应该就不会遵从了。

那么——

“我可以……再问个问题吗?”

嘴巴里实在太苦,我从砂糖罐里捏起一颗方糖丢进咖啡里。

溅出一滴黑色的水滴。

用汤匙搅拌,抽出汤匙后……

一滴黑液滴落水中。

“杀人的人,会被判处死刑吗?”

“什么?”

石井睁着小小的眼睛,停下动作半晌。

“我是说,对于杀人罪的刑罚是死刑吗?”

我再一次问。

石井再次伸手擦擦鼻头,结果变得更红,有点像小时候的脸。

“真突兀呢。不,没那回事。”

“没那回事?”

不会判死刑啦——石井再擦了一次鼻头说:

“不会那么容易就做出极刑判决的。”

“是这样吗?”

可是——

“可是杀人……不是最不应该做的事吗?”

“不只是杀人,世上有一堆不应该做的事。就算是微罪或轻罪,犯罪就是犯罪,不行的事就是不行。”

“可是……”

是杀人呢!——说完后,我把视线从石井的脸移开,转向窗外。

三个工人模样的男子扛着十字镐,从右往左走去。

“人命不是任何事物都难以取代的尊贵事物吗?杀人就是夺走别人的生命。剥夺别人性命的人,不是必须以死来偿还吗?”

那样太野蛮了——石井说。

“野蛮吗……?”

我问,石井的表情变得更严肃了。

“有谁……被杀了吗?”

还没有。

——我还没有动手。

“杀人命案,真的很让人难受。尤其是在向家属问案时,就算是为了破案需要,也让人心痛。失去家人或朋友的悲伤,哎,旁人是不可能体会的,所以也有很多人会想要对凶手报仇。可是报仇说穿了,说得难听点,只是泄愤罢了。”

因为就算杀了凶手,死人也不会复生——石井说:

“听起来或许很冷酷,可这是现实。杀人的确是重罪,但叫杀人犯统统去死,这就太草率了。那岂不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了吗?人类跟社会都不是那么单纯的吧?”

所以我才说野蛮——石井说。

“也就是说……”

杀人并不是值得判处死刑的大罪吗?——我问。

“不,不是这样的。这个问题对一介警察署长来说太沉重了。唔……这个比喻或许不太好,不过东条英机[8]被处死了。”

“他不是因为负起发动战争的责任而被处死的吗?”

“当然是这样,可是所谓战犯,是当事人在战争中的行为被视为犯罪而受到审判,并被判决有罪的人吧?既然受到审判,被判有罪,那么即使是战争中的行为,也一样是犯罪。也就是他做了不该做的事,然后被判了死刑。”

是因为战争打输了吧——我说。

“当然是因为战败了才会遭到审判,但追根究底,也可以说他是因为不当剥夺人命的罪状而被判死刑。但是反过来说,虽然有很多战犯,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被判了死刑,也有些人只是坐牢而已。”

“那……”

是数量的问题吗?

“意思是只杀一个人,算不上什么大罪吗?”

不是那样——石井的表情暗了下来。

“不是数量问题。不管是扒窃还是随地便溺,犯罪就是犯罪。当然杀人罪比这些严重多了,是重罪。可是因为是重罪,就要把犯人杀掉,这太粗暴了,我是这个意思。而且同样是杀人,也有许多种情况。有过失致死,也有伤害致死。有时候还会加上绑架纵火等罪名,但也有意外的情况,对吧?我是说,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统统判死刑。”

“什么样的杀人……”

才会被判死刑?——我问。

“这个嘛……完全没有酌情量刑余地的计划性谋杀,下手时并非心神丧失状态,犯后也完全不见反省的情况——不,就算是这样,还是得看情况吧,嗯,难说呢。”

这没办法一概而论啊——石井软弱地说。

“或许有参酌过去判例的某种程度的指南,不过还是要看案子本身的情况吧。平均没有意义,也不可能平均。而且如果是模范囚犯,也可以假释,不一定要服满判决的刑期。虽然是有个标准……大概是十年左右吧。这很难说呢。”

“十年就能出来了吗?”

原来……就这样吗?

“不,也有缓刑的情况,而且过失致死的情况,刑期会短得多。”

“过失的情况会变短……是吗?”

“是啊。或者说,动机跟反省程度的影响更大吧。出于逼不得已的苦衷而犯下的罪,跟利欲熏心犯下的罪,还有出于好玩心态所犯的罪,判的刑期当然必须不同。深自忏悔、深切反省的人,跟完全不知悔改的人,当然也不能相提并论。”

“需要一个妥当的理由,是吗?”

也就是说。

如果有理由的话……

“只要法官认定犯人有足够的理由杀人,就可以减少罪责了吗?”

也不是那样——石井说:

“无论任何情况,都没有理由可以杀人。不论理由有多充分,人都不可以杀人。这一点是绝不能扭曲的。可是即使如此,还是会发生杀人案。所以问题只是要怎么去处理已经发生的杀人案而已。理由是无关的,有关的只有情状。”

“哪里不同?”

不是都一样吗?

“当然不同了。不论是为了贯彻思想或是主义主张而杀人,还是报复杀人,杀人就是杀人。出于什么理由而杀人并不是问题。不管理由怎么冠冕堂皇,私刑都是被禁止的。审判的是法律,人不可以审判人。不只是杀人,暴力或监禁也不行。不管对方怎么坏,如果打人,打人的一方就会被抓。”

“因为……是法治国家吗?”

“没错。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立下的规则。”

——社会秩序吗?

我望着黑色液体的表面。

“那么……影响量刑的情状又是什么?”

这个嘛——石井沉思了一下。

“如果不杀人,自己就会被杀——这种正当防卫的状况,或是精神被逼到濒临崩溃,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为社会所容许……这一类吧。”

“精神被逼到濒临崩溃的意思是……?”

“譬如说在日常生活中遭受到虐待——不只是肉体方面的暴力而已,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虐待在内。”

“精神被逼到濒临崩溃……这不是更难判断吗?”

“所以才需要进行公正缜密的审判啊。”

很难的啦——石井的表情放松下来。

“我们只要抓到人就结束了,但司法的工作接下来才要开始。哎,徒刑这刑罚,主要目的在于让犯罪的人更生,重回社会,所以说是赎罪,也不是为了让被害者家属复仇而让人坐牢的。”

“原来如此。”

我空洞地应声。

所谓更生重回社会,我不是很懂。

我似乎根本不了解社会这个概念。

我的外面有世界,世界当中有我。对我而言,除我之外都只是世界的一部分,亦即对我而言,世界就只是除我之外的事物,对我来说,认识到我和我之外的就只有我一个人,亦即从只有我认识到世界的这个意义来看,我和世界是对等的存在。

只是如此而已。因此——

若说我和世界之间还存在着社会这种无用的事物,我实在无法理解这有什么意义。

所以罪人必须监禁起来的意义,对我来说其实也是无所谓的。

即使如此——

石井的话还是让我有所斩获。

所谓的法律,是只适用于那个社会的条款,是仅用来维持所谓的社会秩序的东西。换言之——

跟我……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不……

“那么,如果有个第三者不忍心看到当事人被逼到精神濒临崩溃,动手杀人,这种情况也适用于那个……酌情量刑什么的吗?”

“什么?”

石井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

“不,我懂了。我要请教另一个问题,石井,那个杀人罪……会失效吗?”

“失效?”

你是说时效吗?——石井反问。

“那叫作时效吗?”

“唔,犯罪之后十五年整——如果办理了时效延长,或是凶手逃到国外,那另当别论——凶手没有落网,经过十五年的话,就不能逮捕,也不能送交检方了。”

“只要逃上十五年,罪就消失了吗?”

“唔,在法律上。”

“这样啊。”

我一口气喝完剩下的咖啡。

被捕也是十年。

没有被捕则是十五年。

只要这些时间,那个叫社会的玩意儿似乎就会赦免罪愆了。

我把杯子放回碟子上,石井又用一种别具深意的口气强调“完全只是法律上”。

“什么意思?”

“就算不会受罚,如果曝光,世间还是不会放过罪人的。”

“世间……跟社会不一样吗?”

法律上无罪,就等同于在社会上也获得赦免吧,可是石井却说社会跟世间不同。

“所谓世间,是社会的影子。社会上没有实体的东西,都存在于世间。世间里呢,有的没的全都不负责任地龙蛇杂处。谎言、毁谤、同情、过度评价、言不由衷的吹捧,什么都有。世间无法用法律来控制,世间是由好奇心构成的。它的基准不是伦理也不是法律。”

“好奇心?”

“是啊。好玩不好玩、特别不特别,就是这些。因为这些极端个人而低俗的理由,事实会被夸大,或是遭到忽视。听好了,像我,到现在还有人以为我是因为协助分尸命案的凶手逃亡才被降级的。我刚才也说过了,我负责的是预告绑架案那边——详情我不能说,不过我跟主线的调查没有关系,却被人这么误会。”

石井的语尾变得粗鲁,愤愤不平。

“与其说是冤枉,倒不如说无凭无据,根本是空穴来风,却被传得煞有介事。这就是世间。不管你再怎么否定、辩解,都会被说成在撒谎。就算你亮出证据,也会被说成是捏造的,根本无从订正。因为世间这玩意儿是没有实体的。所谓大众呢,并不是个人。乌合之众没有意志和思想,也没有主张。世上没有叫作大众的谁。就算你要对抗,也找不到对象。跟个人不一样,对于世间,法律是不通用的。”

石井好像被自己的话激怒了,他可能积怨颇深吧。

“所以呢,世间做出的制裁,比法院做出的裁罚更加恶性。杀了人,逃了十五年,总算躲到了无罪——这种事情如果曝光,世间不可能轻易放过。根本不必想过日子了。”

不……

没有那种事。

如果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咀嚼石井的说明,所谓世间,似乎是我与我以外的联结点——与我个人直接相关的他者的总称。那么我的世间非常狭隘,顶多是我的延长而已。

再说——

“如果没有曝光的话,会怎么样?”

不可能会怎么样。

“就算是这样……”

还是会有罪恶感吧——石井说:

“就算逃过法网,瞒过世间之人,还是骗不了自己吧。自己杀了人这事,自己是最清楚的。自己心中的罪恶感就算想要消除,也不是消除得了的。难道不是吗?”

“罪恶感吗……?”

重点在这里吗?

这里说的罪恶,指的并不是违背现行法律的行为吧。既然自己心中的罪恶感,那么应该是根据我从日常经验中得到的、暧昧而缺乏根据的善恶基准的罪恶才对。

那样的话——

跟社会或是世间都无关。

这是世界与我的问题。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石井蹙眉问。

他是担心我吧。

“你是被卷进了什么麻烦吗?你突然联络我,我就觉得奇怪了。”

“没什么事啦。”

“那是怎样?那个纠缠妇女的家伙,以前杀过人吗?那样的话,就算是已经过了时效的往事,最好还是报一下警。我刚才也说过了,视情况,也可以办理时效延长……”

不是。

不是的——我说:

“我不是一开始就声明了吗?全是假设的状况,我只是忽然感到好奇而已。我这个人不知世事,没有家人,也没有什么会碰面的朋友,就算是一点疑问,也没法自己一个人解决。我碰巧在报上得知你这个老友成了警察,所以才会想请教一下,解开长年来的疑问罢了。”

没错。

这是假设。

那起命案……

还没有发生。

石井讶异地眯起眼睛,然后伸手拿起跟西装一起搁在旁边的旧眼镜盒。

他细细地打量着我。

我没有回看他,注视着留在杯底的黑色水滴。石井打开眼镜盒,取出银框眼镜,开始拿布擦拭。

“真的吗……?”

“真的。我周遭一直风平浪静,什么事也没有。数十年如一日啊。你知道的,我仓的老家在疏散的时候烧掉了,不过战后我住在家父留下来的别墅。那一带很安静。”

“是在大矶,对吧?”

“对,大矶。再怎么说都是吉田茂[9]邸附近,治安不差,景色也很美。”

没错。

我的人生没有起伏。

去年、前年、大前年,我都看着同样的风景,同样地起居,同样平静地生活。当然,今年也是如此。如果我不做什么,什么事也不会发生,那样的话,从今往后也会一直如此吧。

平静的生活。

没错,过去如此,未来也将如此。只是宛如清流般静谧流过的时光流水中,唯有那一滴凝结的漆黑水滴,在一瞬间驱策着我。

因为什么事也不会发生,所以我反而更会胡思乱想了——我说。

当我注意到的时候,入店时嗅到的蔺草香完全消失了。是咖啡香的缘故吗?不,本来就没有那种味道。

石井戴上眼镜,然后再次看我。

“如果碰上什么问题,最好去附近的派出所说一声。如果不好跟警官商量,就找我说吧。咱们从小就认识了,不必客气。”

谢谢,我说。

他不是个坏人,他是真心为我担心吧。明明我们没什么交情。

可是我并没有看石井,浮现在我脑中的影像是……

宇都木实菜。

——杀了他吧。

我再一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