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核算对象

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概括地说,会计的一般对象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一、企业的资金运动

企业所拥有的资金不是闲置不动的,而是随着物资流的变化而不断地运动、变化的。例如,制造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首先要用货币资金去购买材料物资,为生产过程做准备;生产产品时,再到仓库领取材料物资;生产出产品后,还要对外出售,售后还应收回已售产品的货款。这样,制造业企业的资金就陆续经过供应过程、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资金的形态也在发生变化,用货币购买材料物资的时候,货币资金转化为储备资金(材料物资等所占用的资金);车间生产产品领用材料物资时,储备资金又转化为生产资金(生产过程中各种在产品所占用的资金);将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验收到产成品库后,此时,生产资金又转化为产成品资金(待售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占用的资金,简称成品资金);将产成品出售又收回货币资金时,成品资金又转化为货币资金。我们把资金从货币形态开始,依次经过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最后又回到货币资金这一运动过程称为资金循环,周而复始的资金循环称为资金周转。制造业企业的资金是不断地循环与周转的。

上述资金循环与周转过程也可以划分为三个具体阶段,即:供应过程、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制造业企业的资金在供、产、销三个阶段不断地循环与周转,这些资金在空间序列上同时存在,在时间序列上依次继起。

上述制造业资金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与周转,就整个资金运动而言,还应包括资金的投入和资金的退出。资金的投入包括所有者的资金投入和债权人的资金投入。前者构成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后者形成了企业的债权人权益,即企业的负债。投入企业的资金一部分形成流动资产,另一部分形成企业的非流动资产,统称为资产。资金的退出包括按法定程序返回投资者的投资、偿还各项债务及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内容,这使一部分资金离开企业,游离于企业资金运动之外。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企业因资金的流入、循环与周转和资金的退出等经营活动而引起的各项资金的增减变化、各项成本费用的形成和支出、各项收入的取得以及损益的发生、实现和分配,共同构成了会计对象的内容。

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无论社会任何单位,都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任何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对象。因此,再生产过程不仅表现为物质运动,也表现为价值运动。之前已阐述会计主要以货币量度进行计量,所以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的对象。由于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由各个不同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构成的,因此它们的资金运动方式不同,具体对象也不相同。

资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从特定的角度看,资金必然有它具体的表现和存在的形式。企业资金的表现形式会计上统称为资产。从资金的另一个角度看,资金必然有其来源,从投资者或企业生产利润中形成,或是从银行借入。由于资产是企业资金的具体表现和存在形式,所以投资者对企业资产享有要求权,即权益。可见资产和权益是资金这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侧面。所以说,资金是资产、权益的货币表现。

企业的资金不是静止的,它随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周而复始地循环运动,股份制企业的资金运动可分为以下三个环节。

(1)资金进入企业 资金进入企业的过程是经营者吸收投资、发行股票或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过程,资金进入企业增加了企业资金的总量和权益、资产的总量。

(2)资金周转 企业经营者从投资者或债权人处得到经营资金,经过供应、生产、销售等生产过程,资金形态沿着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货币资金的轨道顺序依次转化,周而复始地不断循环。

① 供应过程是企业购买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生产准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资金由货币资金形态转化为储备资金形态。

② 生产过程是企业对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生产加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资金由储备资金开始转化为成品资金形态。

③ 销售过程是企业将商品销售出去,取得收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资金由成品资金形态转化为货币资金形态。企业资金取得的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便是企业的营业利润或营业亏损。企业将所得税除外,再给投资者分派股利,到此企业的经营资金便完成了一次循环。企业经营资金随着再生产过程的不断进行,依次改变着自己的形态。资金从始发点到复归点这种周而复始的不断循环称为资金周转。

(3)资金退出企业 资金退出企业是指由于偿还各种债务,企业将部分资金抽出不再参加周转而流出企业的这种行为。在股份制企业中,如用银行存款归还银行借款,偿还各种应付款、交纳各种税金和分派利润或股利等,会引起企业权益和资产同时减少。

以上经营资金的所有活动都是资金运动,它的运动过程如图1-1所示。

图1-1 资金运动过程

二、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严格定义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这六大会计要素又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和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其中,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包括收入、费用以及利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了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

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符合要素的定义。有关经济业务确认为一项要素,首先必须符合该要素的定义。

② 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这里的“很可能”表示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的可能性在50%以上。

③ 有关的价值以及流入或流出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能可靠计量,确认就没有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资产确认条件为: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①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与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上述会计对象是指一般对象,在资金运动过程中资金所体现的各种形态,用会计的术语进行分类称为具体对象。它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下面结合分析股份制企业的资金运动,进一步了解会计的六个要素。

1.资产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它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①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企业的资产只限于经济资源,非经济资源不是企业的资产。一个企业的经济资源,可以是货币的,也可以是非货币的;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它必须有益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服务能力和贡献能力(如厂房、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原材料等。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资源都是企业的资产,如水资源等就不是资产)。②作为企业的经济资源必须为企业现在所拥有或控制。拥有就是指所有权归企业,而控制是指企业未取得所有权,但可由企业支配使用。一项经济资源是否属于企业的资产,通常要看其所有权是否属于该企业,但企业是否拥有控制经济资源的所有权,不是确认资产的绝对标准。那些为企业所实际控制,能够自主地动用其从事经营活动,谋求经济利益,承担相应经济风险的经济资源,虽然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仍可将其列为企业的资产。例如,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③作为资产的经济资源,必须具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服务潜力。企业现在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通过对它的有效使用,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效益,才属于企业的资产,这是资产的一个重要属性。例如,资产可以当作一种购买力来使用,如现金、银行存款;可以出售而转变为货币资产或某种债权,如存货;可以为企业提供服务或效用,如厂房、机器设备等。如果一项经济资源不能提供未来的经济效益,它就不能再列作资产,而应作为费用或损失处理。例如,无法销售出去的存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④作为资产的经济资源必须能够用货币来计量其价值。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特征,如果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一项经济资源不能用货币计量,它就不能列作企业的资产。例如,人力资源。

资产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类别。

2.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它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①以法律、有关制度条例或合同契约的承诺为依据。负债实质上是企业在一定期间之后必须偿还的经济债务,其偿还期限或具体金额在它们发生或成立之时就已由合同、法规所规定与制约,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②以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为依据。一项经济业务如果能够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即该项经济业务具有其经济实质。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该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由企业承担支付的合同或契约尚未正式执行,即从法律形式上尚未完备,但企业对这项负债应以确认。例如,企业签订承租专用设备合同,即使企业不使用这项设备,也不能取消合同所规定的债务。③以负债金额能否用货币确切的计量或合理估计为依据。负债通常有一个可确定到期偿付的金额,或者虽无确切金额但有一个合理的估计数。反之,如金额无法确定或估计,就不是会计上的负债。④负债有确切的收款人和偿付日期,或者收款人和偿付日期可以合理地估计确定。如果无法确定或合理估计收款人和偿付日期,就不是会计上的负债。

负债按其偿还期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在数量上所有者权益等于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金额,即企业净资产的数量。它的基本特征是所有者权益与企业特定的具体资产并无直接关系,而不与企业特定的具体的资产发生相对应的关系。例如,一定数额的所有者权益并不代表相应数额的货币资产或者存货。所有者权益只是在整体上、在抽象意义上与企业资产保持数量关系。

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不同可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4.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通过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济业务而实现的营业收入。收入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经营所得的收入,不包括非经营原因所得的收入,如投资所得营业外收入。收入会引起货币的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确认收入已经发生和实现,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①以销售时点为标志来确认收入,即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提供作为确认收入的标准;②以已收到货款为标准来确认收入的实现;③以生产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即以生产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来确认收入。收入按其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5.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也就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减少的资产或增加的负债。费用的基本特征是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因此费用一定要与收入配比才能确定,不是为取得收入而形成的各类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均不属于费用的范围。费用按其归属不同可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6.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成果。它主要是根据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而确定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滑。利润往往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重要参考。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的经营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反映的是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企业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之间的区别,以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利润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1)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其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成果。营业利润是由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或减)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投资净损益计算得出的。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产生的各种经营成果的总额,它包括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利润和非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利润。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利润即营业利润;非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利润是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3)净利润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即税后利润。净利润是广义收入与广义费用相对比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