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建筑节能现状与发展

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正式开始,经过20年的艰苦探索与努力,我国的建筑节能在多个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一是建筑节能组织管理的不断规范化,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二是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建立;三是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不断升级,制定了一批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四是初步建立起一支懂建筑节能管理和技术的专业人才队伍;五是建筑节能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取得了一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居世界前列的技术;六是建筑节能相关产品得到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筑节能产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形成了门类丰富、整体配套、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产品体系。

一、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缓慢的原因

多年来,我国开展了相当规模的建筑节能工作,主要采取先易后难、先城市后农村、先新建后改建、先住宅后公建、从北向南逐步推进的策略。但是到目前为止,建筑节能仍然停留在大城市和试点、示范的层面上,尚未扩大到整体,且各地发展也很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节能开发建设成本高。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按照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测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要增加100元左右,从而提高了建筑产品的成本,多数人还不太容易接受。

(2)由于建筑节能高要增加一定的资金和各种资源投入,而建筑开发商追求的是以最小的投资换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全面实行建筑节能难度比较大。

(3)建筑节能结构从围护的结构、设计的角度、施工的角度、计算达到的系数等要比一般普通建筑复杂,所以很多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对此还不习惯。

(4)我国虽然已经开始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但一些地方政府考虑的是GDP在全国所占的位置,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甚至有个别的领导对建筑节能工作漠不关心,对开展建筑节能很不支持,从而导致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很不平衡。

(5)由于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刚刚起步,有很多地方是借鉴国外的做法、经验和材料,尤其是在建筑节能的建筑材料、工艺技术和节能评价方面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体系,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节能材料、工艺技术和评价体系尚不成熟。

(6)近年来,国家对建筑节能虽然越来越重视,先后颁布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等法令、规范和标准,但国家对建筑节能的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列入强制执行的范畴,只是某些地区刚开始采取强制执行工作,建筑节能在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大的气候。

(7)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缺乏对建筑节能的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对建筑节能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导致建筑节能的研究进展缓慢,对建筑节能的推广不利。

二、我国建筑节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建筑节能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节能意识薄弱 由于缺乏对建筑节能基本知识的了解,因此人们并未认识到建筑节能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建筑节能的意识还很薄弱。例如,人们在选购房屋时往往更注重建筑物的外观和内部构造,而忽视了建筑节能对于房屋舒适度和人性化的设计要求。只有强化消费者对建筑节能的需求,增强政府部门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建筑行业对建筑节能的知识普及,建筑节能工作才能够稳步推进,人们才能强化建筑节能意识,也才会真正享受到建筑节能带给人们的成果。

(2)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低 我国绝大部分建筑的能源系统还都依赖于不可再生的一次能源,而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还相当落后。目前,中国以水电、风能利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利用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还不够大,这主要是因为太阳能发电、风能等受天气影响大,并网技术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生产成本比较高,而生物质能的最大障碍则是资源缺乏,大规模发展不太现实。

(3)建筑节能技术落后,服务支持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在建筑围护结构、建筑设备关键节能技术以及建筑热环境控制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国外还有很大差距。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缺乏专业性的技术和服务支持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服务基础研究尚待深入。建筑物性能评价和能耗评价标准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4)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筑节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设计标准、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力等多个专业和自然科学、应用科学等。涉及的政府管理机构也包括建设、经济与信息化等多个职能部门。因此,与建筑节能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仍需进一步修整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节能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各环节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筑节能工作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大协调和监督力度,使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三、我国近期建筑节能的奋斗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完善发展理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深化改革,开拓前进,推动我国发展迈上新台阶。”

我国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建筑节能近期奋斗目标:“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行业科技支撑作用增强。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40%,新建建筑执行标准能效要求比‘十二五’期末提高2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北方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下降15%以上,城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稳步提升。部分地区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现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行业科技对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新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建立20个行业科技创新平台,中央地方协同、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行业科技支撑体系初步形成。”

具体在建筑节能方面,2010~2020年间,在全国范围内有步骤地实施节能率为65%的建筑节能标准,2015年后部分城市率先实施节能率为75%的建筑节能标准。2015年前供热体制改革在采暖地区全面完成,集中供热的建筑均按表计量收费。集中供热的供热厂、热力站和锅炉房设备及系统基本完成成技术改造,与建筑采暖系统技术改造相适应。

大中城市基本完成既有高耗能建筑和热环境差建筑的节能改造。小城市完成既有高耗能建筑和热环境差建筑改造任务的50%,农村建筑广泛开展节能改造。累计建成太阳能建筑1.5×108m2,其中采用光伏发电的5.0×106m2,并累计建成利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2.0×107m2。 

至2020年,累计节能量新建建筑15.1×108tce(tce为吨标准煤),既有建筑5.7×108tce,共计节能20.8×108tce,其中包括节电3.2×1012kW·h,削减空调高峰用电负荷8.0×107kW;累计减排二氧化碳:新建建筑40.2×108t,既有建筑15.2×108t,共计减排二氧化碳55.4×108t。

尽快建立健全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编制出覆盖全国范围的配套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运行和检测标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建筑材料、设备及系统标准,用于新建和改造居住和公共建筑,包括采暖、空调、照明、热水及家用电器等能耗在内。所有建筑节能标准得到全面实施。

四、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对策

建筑能耗是指消耗在建筑中的采暖、空调、降温、电气、照明、炊事、热水供应等方面的能源量。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我国建筑能耗的总量逐年上升,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已从20世纪70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来的27.45%。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建筑能耗一般占全国总能耗的33%左右。以此推断,相关部门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我国建筑耗能比重最终还将上升至35%左右。如此庞大的建筑耗能比重,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软肋。我国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以适应这种能源危机的局面。

(1)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转变职能,把建筑节能列入国家决策层的重要议程,首先各级政府要把建筑节能提高到实施资源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其次要把建筑节能作为实施公共服务、强化资源战略管理和加强环境建设的重要职能来对待;第三由政府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试点小区,通过示范工程以点带面,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动建筑节能的一种有效工作方法。

(2)组建建筑节能、设计研究领导机构,加快对建筑节能研究、设计、建设的步伐,是建筑节能决策者、规划者、设计者与建设者的共同职责和明智选择。政府应将节能工作放在能源战略的首要地位,把推动建筑节能的运作摆上议事日程,把建筑节能作为城市生态环保的一项措施来抓。建议各地应以建设局、房管局为主组建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当地建筑节能的研究、设计、建设、规划制订实施推广建筑节能的目标措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设立当地建筑节能的办事机构——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当地建筑节能的研究、设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的管理工作。只有组织机构落实了,才能使建筑节能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3)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加强监督管理。为了加快节能建设和使建筑节能有序发展, 应编制建筑节能的规划和实施计划等。在新建住宅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使建筑能耗满足规定的标准要求,通过行政立法,把推广建筑节能从一种号召性行为转变为一种强制性行为,以全面启动全国建筑节能工作,并加强落实和监督管理。对老的住宅可调整、完善和改造的,也应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进行改造。只有采取强化节能的措施和提高效能的政策,走“能源消耗最少,环境污染最小”的发展道路,才能形成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为今后城市建设更长远的循环发展奠定基础。

(4)注重产学研,加快对建筑节能的研究和设计工作。要把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建材及先进适用成套技术的研究、生产和推广应用,摆上“产学研”单位的重要议程。要加强学科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积极开展组织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攻关工作。组织科研机构、建筑设计、高等院校、环境保护、新建材开发的专家和生产厂家积极开展对建筑节能的研究、设计、攻关工作。

(5)制定经济扶持政策,加大对建筑节能资金的投入。在建筑节能的研究、设计、开发和建设,对新技术、新建材的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没有资金只是纸上谈兵。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想方设法筹措开发建筑节能的资金,要制定经济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例如可减少土地出让金收益,或减少营业税等,不断研究探索建筑节能的发展基金,采取多元化筹措建筑节能资金的办法,加大对建 筑节能资金的投入,为加快促进建筑节能提供资金保障。

(6)积极推广和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对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抗风性、抗变形性、环保、隔声、防污、保温、隔热的特殊建筑节能材料要大力推广使用。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产品,经常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展示推广会。使建筑节能材料通用化、配套化、系统化。要开展建筑节能设计大赛,重奖建筑节能设计人才。

(7)大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和节约能源的重要意义。在各种自然环境下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由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对建筑节能的外墙保温及外门窗保温等已提出要求,要广泛宣传“设计标准”,落实监督实施“设计标准”,把建筑节能当作一项战略决策的大事来抓。 

我国是能源稀缺国家,节能是我国的一项战略决策,建筑节能是住宅建设发展的方向。 世界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只有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才是可持续循环发展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