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鱼论战 僖公二十二年
左传
【题解】
齐桓公死后,楚、宋争霸。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年)夏,宋襄公发兵攻打依附于楚国的郑国;楚国为援救郑国,便攻打宋国。十一月,两国在泓水交战。战争开始,宋国本处于有利地位。如果宋襄公听从子鱼的劝告,利用有利时机对楚军发动攻击,便可以取胜。但宋襄公在“不鼓不成列”“不重伤,不擒二毛”的思想指导下,一再坐失战机,致使宋国遭受失败,宋襄公本人也受伤而死。
本文重点在记述子鱼的军事思想,但宋襄公的教训,给人印象尤深。毛泽东同志曾批评宋襄公这种在战争中与敌人讲“仁义”的行动,是一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论持久战》一文)。
楚人伐宋以救郑[1]。宋公将战[2]。大司马固谏曰[3]:“天之弃商久矣[4],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5]。”弗听。
及楚人战于泓[6]。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7],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8]。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9],不禽二毛[10]。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11],不鼓不成列[12]。”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13],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耈[14],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15];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16],金鼓以声气也[17]。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18]。”
【注释】
[1]楚人伐宋以救郑:宋襄公为了和楚成王争霸,于鲁僖公二十二年夏季,出兵攻打当时依附于楚国的郑国,楚国为援救郑国,便出兵攻打宋国。
[2]宋公:指宋襄公,前650年至前637年在位。
[3]大司马:官名,掌管军政。当时宋襄公的庶兄子鱼任此职。
[4]天之弃商久矣:宋国是商朝的后裔。从公元前11世纪商朝灭亡到宋襄公时,中间经历四百多年。古人认为一个国家和部族的兴衰是由天意决定的。
[5]也已:句末语气词连用,表示一种直陈、肯定的语气。
[6]泓(Hónɡ):水名,故道在今河南柘(Zhè)城西北。
[7]陈(zhèn):通“阵”。军队作战时摆开阵势,这里用作动词。
[8]门官:古时保卫国君的近卫军官,平时守门,战时跟随国君。
[9]重(chónɡ)伤:对已经受伤的人再加伤害。
[10]禽:通“擒”。二毛:指头发花白的人。
[11]亡国之余:宋国君主是商王的后裔,而商朝早已在公元前11世纪就灭亡了,所以宋襄公这样说。
[12]鼓:这里用作动词,鸣鼓进攻的意思。古代打仗,击鼓表示进攻。
[13]勍(qínɡ):强劲有力。
[14]胡耈(ɡǒu):年老的人。
[15]如:不如,下句“如”用法同。
[16]三军:春秋时大国一般设置三军,称为中军、左军和右军。这里泛指军队。
[17]金鼓:古时作战用鼓声来鼓舞士气,表示进击;鸣金表示收兵。
[18]儳(chán):混乱。
【译文】
楚国攻打宋国,其目的在援救郑国。宋襄公打算迎战。大司马坚决地谏阻说:“老天抛弃商已经很久了,您打算复兴它,这种违背天意的罪过是不能赦免的啊。”但宋襄公不听。
宋国人和楚国人在泓水交战。当宋国人已经摆好了阵势,而楚国人还没有完全渡过河的时候,司马说:“对方兵多,我方兵少,趁着他们还没有完全渡过河的时候,请下令攻击他们。”宋襄公说:“不可以。”当楚国军队已经全部渡过了河,但还没有摆成阵势时,司马又把请求下令进击的话告诉宋襄公。宋襄公还是说:“不可以。”等楚国人已经布完了阵势,宋国人才发动攻击,结果宋军大败,宋襄公伤了大腿,门官被歼灭。
国人都责备宋襄公。襄公说:“君子对已经受了伤的人,就不再伤害他;也不俘虏那些老人。古代打仗,不攻击处于险阻狭隘地方的敌人。我虽然是亡了国的商朝的后裔,但仍然不攻击还没有摆好阵势的军队。”子鱼说:“您不懂得战争。强大的敌人因处于狭隘的地方而不能列阵,这正是上天在帮助我们。乘敌人处于险阻的地方而攻击他们,不是很好吗?这样还担心不能取胜呢。况且现在那些强劲有力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虽然碰上的是老年人,能俘获的也要把他们抓过来,对于那些头发花白的人还有什么顾忌呢?使将士知道什么是耻辱,教给他们怎样打仗,目的就在多杀敌人。对于那些受伤未死的敌人,为什么不可以再杀伤他们?如果是不忍心再杀伤他们,那就不如一开始就别杀伤他们;如果是不忍心杀伤头发花白的敌人,那就不如屈服。凡是军队,都要选择有利的时机而行动,鸣金击鼓是为了鼓舞士气的。乘敌人处于险阻狭窄的地方时,我们发动攻击,完全是可以的。我们的声势盛大,斗志昂扬,乘敌人处于混乱的状态,而击鼓进攻,也完全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