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

1月14日 中共陕西省委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社教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抽调省级机关干部参加农村第二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该《意见》确定从省级机关、群众团体及其所属单位抽调2000名干部参加农村第二期社教运动。

2月20日至3月3日 中共陕西省在西安召开第16次常委(扩大)会议。省委常委参加,省委各部部长,省级有关单位和西安市委、各地委的负责人共45人列席。会上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关于加强相互学习,克服故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关于学习解放军,加强思想工作的指示;初步检查了在陕西地区党组织中存在的故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思想表现,讨论了彻底肃清高岗反党集团在陕西省地区的残余影响问题;讨论通过《关于组织全省高级干部学习马、恩、列、斯著作的决定》等文件。

3月3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建立政治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省级先设工交、农林、财贸、国防工业4个政治部,分别和省经委、农办、财办、国防工委合署办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汉中5个市和专区设工交、农林、财贸3个政治部。所需的政工干部,原则上由各级、各系统、各单位自行解决,领导干部由同级党委统一调配。要求:上边先搭架子,进行工作,国防工业系统、工交系统分别在3月、6月以前全部建立;财贸农林系统6月以前把省、专、县的政治部和部分基层单位指导建立配备起来,其余基层单位年底前全部建立配备起来。通知对培养干部,组织力量进行试办、组织领导也作了规定,指出制定建立政治工作机构具体计划、工作安排、训练干部配备、试办经验总结,分别由省委工交部、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办、省财办负责,由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协助进行。省工交政治部和国防工业政治部成立后,撤销省委工交部。成立农林政治部,负责国营农林企业政治工作。人民公社政治工作仍由各级党委负责,省委农村工作部继续保留。县以上人民委员会设财贸办公室和政治部。同日,省委发布《关于推广徐杨公社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决定》。

同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赵守一任中共政协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党组书记,杨玉亭任党组副书记。

3月16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成立中共陕西省森林工业管理局委员会,隶属省委领导。森工局分布在各地所属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由森工局党委和所在地、县(市)委双重领导,以当地党委领导为主。

3月19日 陕西省学习毛泽东著作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西安举行。

4月1日 中共陕西省委第21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省委“五反”案件审查小组,由省委常委刘子义任组长,在省委“五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5月19日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精神,对市镇建制作出如下规定:1.决定设立渭南县城关镇等74个镇,其中属县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在地的63个、工矿区的6个,车站、码头和农村较大集镇5个。2.镇的建制调整后,原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和委员的职务一律保留,随地区转移,待本届任期满后,再另行选举。3.镇以下一般不设街道办事处。

7月2日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汉中县,撤销汉中市的通知》。25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中共汉中市委改名为中共汉中县委。

7月6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建立省财贸政治部,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7月10日 中共陕西省委通知,中共中央4月3日决定:任命肖纯为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

7月29日 中共陕西省委通知,报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成立省委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指挥部,冯基平为负责人;成立省委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指挥部,章泽、肖纯为负责人;成立省委农林政治部。

7月22日至31日 中共陕西省委在西安召开四届二次(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各地(市)委、县(区)委正副书记,省级各厅、局和西安市各部门负责干部,省军区、军分区以及大型厂矿、大专院校负责干部,共657人。会议根据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副主席的指示,集中讨论了城乡社会主义革命和“反修防修”问题。会议要求省委和各级党组织要作出培养革命接班人的具体规划,在两三年内切实做出成绩。并提出,从省级到基层要自上而下地把政治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起来。政治工作机构的人员,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尽快配备起来。各级政治工作机构建立后,要建立经常的政治工作制度。省委首先选择合阳县,各地(市)委、县委各选择1个公社,进行建立政治工作机构的试点,然后推广。

8月8日 中共陕西省委通知,中共中央7月4日决定:任命冯基平为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

8月15日 中共陕西省委宣布成立农村、城市、思想战线社会主义教育(以下简称“社教”)运动3个指挥部。

9月4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成立省委工业交通政治部,与国防工委合署办公,撤销省委工交工作部。

同日 中共陕西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和西北局兰州扩大会议要求,采取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办法,从全省抽调大批干部,参加在长安、延安、西乡3县和西安市阿房区开展的社教运动。

9月21日 中共陕西省委作出交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计划。确定列入交流范围的干部共321名,其中省级部、厅、局长42名,省级人民团体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党组成员23名,西安市委、各地委正副书记和专员(市长)49名,县委书记和县长207名。1965年1月20日,省委对交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了补充计划,确定把交流干部的范围和比例再放大一些,增加省级部、厅、局长和西安市正副部、局长,专署副专员及副县(市、区)长,使交流干部数增加到1094名。除特殊情况,实际列入交流范围的干部850名,占列入交流范围干部总数的77.6%。

9月21日至26日 陕西省人大二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长李启明作《深入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努力促进国民经济的新高涨》的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关于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林茵如为陕西省副省长;万建中、山秀珍等69人为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月25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重新部署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紧急通知》。全省确定4个点:1.西安市委和渭南、咸阳、宝鸡、商洛4个地委搞长安县。2.延安、榆林2个地委搞延安县。3.汉中、安康2个地委搞西乡县。4.西安、宝鸡、咸阳、铜川4个市委搞西安市阿房区。规定省、专、县、社党政机关和县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党、政、群团干部,统一按在职干部总数的30%抽调。省委确定章泽、舒同、李启明、肖纯、惠世恭、彭天琦、刘子义、傅子和8人去基层蹲点。

10月22日 中共陕西省委印发《关于培养革命接班人的规划(草案)》。规划提出,在培养革命接班人问题上,各级党委要做好以下工作:1.挑选优秀干部,重点进行考察,落实培养计划,加强培养工作;2.积极慎重地提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3.调整充实各级领导核心,充分发挥老干部传、帮、带的作用。指出各级领导班子的组成,要注意新生干部、知识分子干部和工农干部、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的搭配,经常补充一些年轻优秀干部。要求在3年内省级厅、局有1名40岁以下的领导干部,地(市)有1名35岁左右的地委或行署的领导干部;县(市)有1名30岁左右的正副书记或正副县长。为此,各级党委要建立三线名单,第一线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上级党委直接进行;二、三线干部的考察工作,由同级党委协助上级党委进行。要加强重点培养工作,经过培养和考察后,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到1965年底,各级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省级厅、局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降为49.7岁;地(市)委、专署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降为48岁;县(区)委和县(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降为42.7岁;乡级书记、乡长,平均年龄降为37岁。

10月31日 中共陕西省委批复,同意成立陕西省军区政治部国防工业工作部,主管在陕国防工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月14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撤销省委“五反”案件审查组,自15日起停止办公。审查组撤销后,一律按以往正常审批权限的批准手续办理。凡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可分别同各地(市)监委、人事部门和政法部门审查处理。开展社教的地区,凡省委管理的干部给予撤职以下的处分和县级部、局长以下人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逮捕法办的,以及省委管理的干部需要进行批判斗争、停职检查的,由社教工作团委员会审批,报省委备案。审批工作分别由省委各干部分管部协助省委办理。

11月16日 中共中央任命胡耀邦为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三书记,在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患病休养期间,代理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职务。

11月21日 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置省科学技术干部管理机构,即以省科委设立科学技术干部处,负责统一管理全省科技干部,建立名单,加强联系,拓宽用人渠道,促进科技人才迅速成长。

12月23日 中共陕西省委就加强地委、县(市)委集体领导问题发出通知。确定:留机关的地、县(市)委常委人数凡不足半数的,可选择一些较好的干部,固定参加常委办公会议,分配其承担常委所担负的领导工作。

年底 陕西省共建立基层党委3140个、党总支920个、党支部44344个。党员总数为512524人,其中男党员453156人、女党员59368人、少数民族党员1690人。党员占人口比例为2.44%。全省干部总数为185698人,其中妇女干部24954人、少数民族干部11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