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古兰经》

形式

“Qurân”意为诵读或讲道,穆斯林有时用这一词汇来涵盖他们神圣经文的全部,有时则仅指其中某一章节。跟犹太-基督教的《圣经》一样,《古兰经》是日积月累形成的,而正统派更认为《古兰经》上的每一个字都是得自神的启示。与《圣经》不同,《古兰经》是一人的著作,是一本出自一人之手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穆罕默德最后23年的生命里,他口述了许多零星的启示,这些都记录在羊皮、牛皮、棕榈叶或骨片上,向礼拜的群众宣读,前面和后面的启示收藏在不同的容器中,并没有特别考虑要把它们按照逻辑排列或按照年代次序排列保存起来。先知生前并未搜集这些片断,但是有几个穆斯林,能把这些片断统统记在心里,作为活课本之用。633年,当许多这样的教徒死去,而又后继无人时,哈里发艾卜·伯克尔就命令穆罕默德的首席抄录员宰德·伊本·彻比特(Zaid Ibn Thabit)“搜寻《古兰经》经文,将其集中在一起”。传说,宰德从“枣树叶、白石片以及男人的记忆中去搜求”。根据宰德完成的原稿复制出数个抄本,但是因为缺少母音之故,对某些字的解释也就各异。而随着伊斯兰教势力的扩展,在不同的城镇也就出现不同的版本。为终止这一混乱局面,哈里发奥斯曼(Othman)命令宰德和其他三位库赖什学者修订原稿(651年)。正式的修订版复本被送至大马士革、库法和巴士拉等城市。自此,这一正本即保持绝对纯正,并被虔敬地珍藏起来。

这本经书的特性注定重复且凌乱。每一独立章节都有一个易懂的主旨——述说一条教义,口授一段祈祷,宣布一条法令,谴责一个敌人,指示一种程序,讲述一个故事,号召入伍、备战,有系统地陈述条约,呼吁钱财支援,整顿仪式、道德、工业、贸易或财政。我们不敢确定穆罕默德希望把这些片断汇集成册。许多片段是就某一人或针对某一时的一些评论,如无历史或传统注解,是很难全面了解的。除了忠诚的信徒以外,也没有人愿全部去了解。114章经文并非按照不明确的性质来排列,而是依长度的递减编排。因为早期的启示通常较短,因此《古兰经》可以说是一部倒叙的历史。麦地那时期那种平淡而偏重实际的章节置于卷首,麦加时期那种以诗体写作而偏重精神的章节则放于后面。因为《古兰经》的次序先后颠倒,阅读《古兰经》要从后面往前读。

除第一章外,《古兰经》是采用安拉神或天使加百利向穆罕默德、他的信徒或敌人传道的形式写的。这是希伯来的先知们所采用的形式,某些章节的确是《旧约》摩西五经所采用的体裁。穆罕默德体会到,除非使信徒们相信这些规范是安拉的意旨,此外没有什么道德规范可使他们信守不渝并奉为圭臬的。这种方式使全书看起来形式上非常宏伟壮观,几可与《旧约》的《以赛亚书》相抗衡。穆罕默德采用一种半诗半散文的文体,而且是不规则地押韵。麦加时期早期的章节,韵律洪亮而清晰,只有熟悉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教义的人才能了解其中精义。这是一本纯阿拉伯式的著作,富于生动的比喻,并充满着西洋韵味。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本最好也是最早的阿拉伯语散文作品。

教义

宗教与其他事物相比,是一种道德规范的形式。历史学家是不问神学的真实性的——凭什么来作真假判断呢?他们只追问在怎么样的社会和心理因素下产生这样的宗教;而又在怎样的状况下,这些教义能将兽性转为人性,使野蛮人变为文明人,使空虚的心灵达至充实的和平境界;究竟还有多少自由留给人类让其发展心智;它对历史的影响力究竟如何等。

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均认为,一个健全社会的第一要义乃是一个普遍道德的政府——甚至在邪说猖獗的时候,仍然相信某种仁慈的难以了解的睿智,能将这一世界引向一个公正而崇高的目标。这三种有助于形成中世纪思想的宗教,一致同意这一宇宙的最高智慧就是独一无二的上帝。基督教教义进一步说,这一上帝以三种不同的身位出现,犹太教及伊斯兰教则批驳伪装了的多神教,并且极力强调上帝的统一性和单一性。《古兰经》以完整的一个章节(第112章)来阐述此一主题,而为礼拜报时的穆斯林,每天也在10万座清真寺的尖塔上颂扬唯一真神的信念。

最重要的是,安拉神是地球上生命、生长及一切祝福的源泉。穆罕默德的真主安拉对他说:


你看见地面是不毛的;及至我向它降水的时候,它就活动、膨胀,并生出各种美丽的植物(《古兰经》第22章5节)。

让人类观察自己的食物;我倾下了水,丰富地倾下。我且剖开了地,细碎地剖开。我在那里生长籽粒、葡萄、金花菜、橄榄、枣树。繁茂的花园(第80章24—30节)……你们观看它的果实和它的成熟吧!此中对于有信仰的群众,确含有种种迹象(第6章100节,译按:原误。此处实应为第6章99节)。


安拉也是一位有权力的神,“真主建之诸天,而不用你们所能看见的支柱……制服日月使其各自运行到一个定期……他展开大地,并在大地上安置许多山岳和河流”(第13章23节)。著名的《王位颂》(Throne Verse)说:


安拉!除他以外,再无有主。他是永生的,自足而无其他。他不假寐不睡眠。诸天所有的,与地所有的都属于他。除经他允准以外,谁能向他求情呢?他知道他们以前以后的……包容天地,保护天地在他不觉疲乏。他是至高至大的(第2章255节)。


除权力和正义外,他有无比的慈悲。除了第9章以外,《古兰经》也像每一本正统伊斯兰教书籍一样,每一章都以一段严肃的前言(先念一声“真主啊!”)开始:“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穆罕默德虽然强调地狱的恐怖,却也不倦地对安拉无限的慈悲进行赞美。

安拉是全能的主宰,深知我们的隐秘。安拉深知过去、现在和未来,因为一切都是注定的。万事万物,甚至包括灵魂的最后去处,都是由神安排好了的。如奥古斯丁所描述的神一样,安拉不但可从永恒中得知谁将被救,而且“真主必使他所意欲者误入迷途,必使他所意欲者遵循正道”(第35章8节)。就像耶和华闭塞法老的心智一样,安拉对不信奉者说:“我确已将薄膜加在他们心上,以免他们了解经义,并且在他们的耳里造重听。如果你召他们于正道,那么,他们将永不遵循正道。”(第18章57节)这一段话——无疑是用来激励信仰的——对任何宗教而言都是一句苛刻的箴言。但是穆罕默德比奥古斯丁还要彻底地断言。据传阿里的《圣传》说:“我们和先知并坐着,他用一根棍子一面在地上写着,一面说道:‘无论在地狱或乐园,你们的命运都是由真主预先指定好的。'”这种对命运的信念使得宿命论成为伊斯兰教思想的特色。这种思想常被穆罕默德及其他领袖们用来在战场上鼓励士气,因为不管多么危险的时刻,也不论多么谨慎,都不能使命定死亡的时刻提前或延后。这种思想培养了穆斯林逆来顺受的庄严情操,但是它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以后几个世纪中,使阿拉伯的思想及生活具有了一种悲观的色彩。

《古兰经》中的超自然世界充满了天使、镇呢,还有一个魔王。天使是安拉神的秘书和使者,专门记述人们的善恶行为。镇呢是由火变成的,与天使不同,他们有吃喝玩乐的欲望、生老病死的痛苦。他们中有善的,善的能倾听,大部分是恶的,常引诱人类走入邪道。镇呢的领袖是易卜里斯(Iblis),他一度是天使,因拒绝对亚当表示顺从,而被罚入地狱。

《古兰经》的伦理观,跟《新约》大致相同,建立在死后善恶因果报应上。“今生不过是娱乐,无聊的谈话及彼此间的夸耀而已”(第57章20节),只有死亡这一件事是确定的。有些阿拉伯人认为,死是万事的结束,因此他们嘲笑所谓来世之说“不过是前人的故事罢了”(第23章83节);但是《古兰经》却保证肉体和灵魂的复活(第75章34节)。复活并非立刻应验,死者必须安息至审判的日子(Judgment Day)。也正因为他们是睡着的,复活在他们看来是立即到来的。唯有安拉才知道什么时候会复活,但是在复活前一定有征兆。接近复活的日子——一定是宗教信仰废弛,道德观念低下,混乱,充满暴乱不安,烽烟四起,而有智慧的人祈求自己死亡。最后的信号是三声喇叭长鸣。当第一声喇叭声响起的时候,日月星辰毁坠,天空混沌一片,山丘、建筑夷为平地,海水干涸燃烧(第20章102节以下)。当第二声喇叭声响起的时候,一切生命——天使、镇呢及人——都毁灭,只有几位特别受神恩宠的留下。40年后,司音乐的天使伊斯拉非(Israfel)吹起第三声喇叭,尸体便从坟墓中爬起来,再与灵魂结合。神从云端冉冉而降,天使们捧着记载着人在世间的功过、思想的册籍陪伴着。好事及坏事一同摆在天平上衡量,每一个人都用这种方法受审判。接受神启示的先知们就在那时斥责拒绝福音的人,并且为信徒们说情。好人和坏人一起通过叹息(al-Sirat)桥,该桥——比发纤细,比剑锋利——悬吊在地狱谷上,坏人及非信徒将堕入深渊,好人则平安地通过该桥,进入天堂——并非由于他们的功勋,而是主的慈悲。《古兰经》就像基督教基本主义者(译按:以绝对相信《圣经》之记载为基督教信仰之基本,而排斥进化论者)一样,关心正当的信仰甚于善良的功业;里边提到不信穆罕默德的要打入地狱不下数百次(如第3章10节、63节、131节;第4章56节、115节;第7章41节;第8章50节;第9章63节等)。罪因程度、种类不同而分开,因此地狱分成七层,每一层有一定的刑罚。有火烧热蒸和冷水浸泡,最轻微的处罚是穿上烧红的铁鞋子走路。对醉鬼的处罚是喝滚烫开水及秽物(第56章40节以下)。也许但丁可从《古兰经》中看见他的一部分幻想。

穆罕默德对天国的描绘跟地狱一样生动。那些善良的信仰者,及那些在战争中为安拉神献身的人都进入天国,穷人比富人早到500年。乐园在七重天之中或在其上。这是一个壮观的花园,流水淙淙,林荫蔽天。受神祝福的人们,在那里身穿锦绣,佩戴珍珠宝石,安详舒适地躺卧在睡椅上,为美少年们服侍着,吃着顺手摘下的果子。那里有流着牛奶、蜂蜜和酒的河流。那些被拯救的人,从银光闪闪的杯子里啜饮香浓醇酒(在地球上是禁止的),而没有酩酊大醉的苦楚。由于安拉神的慈悲,在天国的宴会里,听不到妄谈;取而代之的是一群“未经男人或镇呢碰触过……美如珊瑚及红风信子石,酥胸细腻高耸,眼睛像受到保护的卵一样清亮纯净的处女”,她们身涂香料,不被俗世卑污的烦恼所苦。每一位受祝福的男人,将会得到72位美人作为赏赐,她们终生年轻貌美,没有生老病死的痛苦。因为虔诚的女信徒也将进入乐园,当然会引起一些困惑,但是习惯于多妻制度的男人,这些困难是不难克服的。在这种感受上的欢悦中,穆罕默德另加了些精神的激励:一些被拯救者,常喜欢吟诵《古兰经》,他们都感受到凝视安拉面孔时的那种狂喜。“他们全都返老还童,不会变得老迈。”

伦理

在《古兰经》里,就像在犹太法典里一样,道德和法律是未分化的。世俗的一切均包含在宗教里,每一戒律都是神的旨意。《古兰经》不仅包括礼仪、卫生、结婚、离婚,对待孩童、奴隶及动物的准则,也包括商业、政治、利息、债务、契约、遗嘱、工业、金融、犯罪、刑罚、战争与和平等规则。

穆罕默德不轻视商业,他习惯于商业事务。据说,他在麦地那当权的那段日子,就从事过整批买进,零售卖出的买卖,毫不犹豫地牟利,有时他做拍卖员的工作。他精于商业术语,赞成穆斯林在俗世取得成就,提示天国对信仰不坚的人来说就像一场交易。对不诚实的商人他用打入地狱相威胁,斥责垄断和“囤积谷类,待价而沽”的投机者,吩咐雇主“在劳动者汗滴未干以前即发放工资”。他禁止利息。没有一位改革者比他更积极地运用富人的税金来帮助穷人。每一篇遗嘱皆要注明留些财物给穷人,如果人未留遗嘱就死去,则他的固定继承人就得拿出一部分作为慈善之用。与同时代的其他宗教一样,他承认奴隶制度是自然法则,但他尽量将他们的负担和痛苦减至最低。

同样地,他改善阿拉伯妇女的地位,但承认她们的从属性。当发现男人们因情欲受束缚而发出愤怒的讥讽,他就用神父般的口吻说,女人是男人致命的祸根,她们中的大部分都要进入地狱。因此他制定的《舍拉法典》禁止女人成为统治者。他允许女人进入寺院,但认为“家庭对她们更为适合”。然而当她们来听道时,他对她们相当和蔼,即使她们随身带了尚未断奶的孩子。有这样一则极耐人寻味的圣传:如他听到孩子的哭声,他立即缩短布道,以免她感到不便。他结束了阿拉伯杀婴的传统。在法律和经济上,他使女子在合法的控诉和财政的独立上与男子完全平等,她可追求任何合法的职位,保留其所得,继承财产,立遗嘱处理属于自己的财物。他革除了阿拉伯视女人为财产,而父死子继的陋习。女人继承的遗产是男人的一半,而且不得违反女人的遗嘱而处理其财产。从《古兰经》的一节开始提到设立帘幕的规定:“住在自己家里,不要炫耀装饰。”但此处是强调衣着要朴实无华,有一篇圣传引述先知对女人说的话:“当你需要什么时,你可以外出。”他要求跟随者和他太太们说话时要隔着帘子。除这些限制外,我们看到他那个时候及稍后一个世纪,伊斯兰教妇女行动很自由,而且并未戴面纱。

有些道德标准因气候而定:阿拉伯的热带性气候可能使人早熟,因此在这种热浪逼人的气候中,允许男人的某些权利是必需的。伊斯兰教法律严禁婚姻以外的勾引,故规定男人可以多妻。婚前的禁欲是甚为严格的(第24章33节)。因此斋戒制度被用作一种辅助手段。不管双方家长同意与否,当事人的意愿是必要前提,这种合约跟其他的证件一并封存在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里。穆斯林可与犹太女人或基督徒妇女结婚,但是严禁与崇拜偶像——即非基督教的多神教教徒——的妇女结婚。跟犹太教一样,独身是有罪的,结婚是一种义务,并且使主愉悦。穆罕默德用多妻制度来平衡两性间死亡率较大的差异,延长母性抚育子女的时间,以弥补热带气候造成的生殖能力的早衰,但是他规定妻子的数目不得超过四人,而他自己则不受限制。他严禁蓄妾,但又宁可保留此一制度,也不允许穆斯林和多神教的妇女结婚。

既然男人被给予了如此多的泄欲机会,因此《古兰经》规定犯通奸罪者双方各处一百鞭笞。跟犹太法典一样,《古兰经》规定,不论基于何种理由,男人有和妻子离异的权利,女人与男人离异时则必须归还聘礼。虽然穆罕默德承认在信仰伊斯兰教之前,男人有休妻自由,但穆罕默德并不鼓励离婚。他说,没有一件事比离婚更使主不快的了,仲裁人应由“男女双方亲属中各指定一人”,而且必须尽量使双方重归于好。一个月中,必须连续宣告三次才能使离婚合法化,而且为慎重起见,规定离婚之女子再婚而又离异后,离婚夫妇始可再结合。女人行经期间,丈夫不许与妻子接近,而且不得视其妻为不洁。但再行同居前,妻子须行洁净礼。女人是男人的耕地,生育子女是男人的义务。女人应承认男人有最高的智慧及权威:她必须服从丈夫,如她反抗,他应“罚她分床就寝,并鞭笞她”。

在阿拉伯或其他地区,女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她们的言词、温柔及妩媚所散发出来的能力并不相称。以后的哈里发欧麦尔,曾因其妻出言不敬而怒斥她。她却对他说,这正是他的女儿及穆罕默德的妻子们对安拉神的先知所用的口气。他立刻去告诫哈夫莎及穆罕默德的其他妻子们,她们却告诉他少管闲事,因此他只得垂头丧气地回去了。听说此事,穆罕默德大笑不已。他跟其他穆斯林一样,也常和妻子们争论,但他依然喜爱她们,更用适当的感受来谈及女人。据说他曾说:“世上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一位德行好的女人。”在《古兰经》里,他曾两度提醒信徒们记住母亲怀孕时的痛苦,生育时的痛苦,抚育两三年的痛苦。因此他说:“乐园就在母亲的脚边。”

宗教与国家

道德家的第一课题,就是要使合作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然后才关注合作无间的这一整体或集团之大小。完善的道德观,在于求得每一分子和最大整体之间的最大合作——即与宇宙本体、生命本质、秩序或者神之间的合作。从此点出发,宗教与道德是合而为一的。但是道德直接源于习惯,也是一种间接的强制,因此它只有在拥有强制力的团体内始能发展合作。故所有实际的道德亦即是团体的道德。

穆罕默德的道德虽超越了他所隶属的部落,可是却限于他所创设的信徒集团之中。自他在麦加获胜以后,他限制而非完全禁止部落之间的掠夺。同时,他把一个新的团结意识,一个更广阔的合作与效忠的范围传给整个阿拉伯,包括所有的穆斯林在内。因此《古兰经》里说“唯众信徒是弟兄”(第49章10节)。部落中强烈的阶级、种族之区分,就在信仰相同的基点上逐渐减少。“如果一位黑奴被指定来领导你们,虽然他的头颅像晒干的葡萄,但是你们仍应听从他。”这就是使零散地分处各地的人民结合成整体的崇高理想。而这也正是基督教精神和伊斯兰教精神所共有的光荣。

这两种宗教,在无限的博爱中,却存在着对不信教者严酷的敌视。“不要把犹太人和基督徒当作朋友……如果你们的父兄不愿接受信仰的话,也不要选择他们做朋友。”(第5章51节、55节;第9章23节)穆罕默德对这一原则的阐释比较温和。“不要把暴乱带到宗教里。如果他们接受伊斯兰教,他们已得到指引;如果他们掉头而去,那么就得要好好地开导他们。”“让不信教者休息一下,然后再和颜悦色地开导一番。”(第36章17节)对待不肯和平接受信仰的阿拉伯人,穆罕默德就以安拉神的名义开启战端。自从与库赖什人燃起战火,而休战的圣月过去之后,无论在何处遇到的非信徒敌人均被杀。“如果那些偶像崇拜者要求你们保护,就保护他们吧,也许他们从此肯接受安拉神的道……如果他们肯悔改,他们就会接受信仰”(接受伊斯兰教),“那么,就开放他们的道路”。(第9章56节)“不要屠杀年老而不能战斗的人,也不要屠杀妇女、孩童。”每一个有战斗能力的男性穆斯林都要参加此一圣战。“瞧!安拉神爱护那些为他赴战的人……我借安拉神之名宣誓……勇往直前,不论晨昏,为宗教而勇敢赴战,较世上任何一切都要高尚。的确,站立在战斗行列里的每一个人,要比在家里做60年的祈祷还要有价值。”这些训诫并非都在激人赴战。“向那些阻碍你接近安拉神的人宣战,但是不要一开始就采取敌对态度。安拉神不喜欢侵略者。”(第2章90节)穆罕默德接受了他那时代基督教国家的战争法,他因非穆斯林的库赖什人占据麦加,而与之作战,这与乌尔班二世派遣十字军驱逐占领耶路撒冷的穆斯林如出一辙。

其他宗教无法避免的理论与实际上的鸿沟,在伊斯兰教并不显著。阿拉伯人是好色的,而《古兰经》承认多妻制度。但在其他方面,《古兰经》的道德观就像克伦威尔的清教徒道德观一样严苛,只有不明就里的人才会认为穆罕默德教义在道德观点上较不严苛。阿拉伯人倾向于复仇的观念,因此《古兰经》不倡导以德报怨。“谁攻击你,就以同样的方式反击他……任何人受到屈辱,就得起来自卫,别无他途可寻”,“对侮辱只有报复”。(第2章194节,第42章41节)像《旧约》一样,这是一种充满杀气的道德观;《古兰经》强调雄浑有力的刚健德行,正如基督教强调柔情温驯的德行。在历史上,没有一种宗教像伊斯兰教一味地试图使男人强悍,并得到成功的。“信徒们!忍耐吧!忍耐胜过一切!”(第3章200节)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一书的主角查拉图斯特拉正是这种口吻。

《古兰经》被信徒们尊崇到近乎偶像崇拜的地步,它被用优美的技巧抄写,谨慎地解释,并作为穆斯林的启蒙读本,再作为完整教育的中心和巅峰,传世13个世纪以来,深入亿万人的心中,引起了他们的幻想,塑造了他们的性格。但是它或许也冻结了他们的思维能力。《古兰经》教义简洁,缺少神秘及繁琐的仪式,并且没有偶像崇拜与祭司制度。它的预言提高了信徒的道德及文化水准,促进社会秩序及一统,启迪注重卫生,减少迷信思想及残酷行为,改善奴隶的生活状况,提高了阿拉伯人的自尊与荣耀,在伊斯兰世界中(除了某些哈里发的宴享外),塑造了白人世界所不能比拟的清醒与节制。《古兰经》使人们毫无怨尤地接受生命的艰苦及限制,同时激励他们创下历史上最惊人的势力扩张。它给宗教下了一个使基督徒及犹太人都能接受的定义:


你们的面向东方、西方不为义,义只信安拉、末日、天使、经典、列圣;并因爱安拉,能将其财物布施给亲属、孤儿、穷人、旅客、乞丐及赎身的,并守拜功施天课……能履行契约的人,以及能忍受灾难、艰困和暴乱的人:这些人才是正义者,才算信仰安拉的。(第2章177节)

《古兰经》的来源

由于《古兰经》的格式模仿了希伯来的先知们,因此其内容大部分也是对犹太教的教义、神话和主题的修正运用。责骂犹太人的《古兰经》,却给予犹太人前所未有且最真诚的谄媚。它的基本观念——一神论、预言、信仰、悔改、最后审判、天国与地狱——在犹太人看来,与他们自己的信仰是极其接近的,甚至在形式及本质上也是如此。它与犹太教主要的分歧点在于它认为救世主已经到来。穆罕默德认为安拉曾赐给人类104种启示,而只有4种被保存下来——摩西五经、大卫王的《赞美诗》、基督的四福音及穆罕默德的《古兰经》。穆罕默德认为,不论何人,如拒绝接受任何一种即为异教徒。但是前三种已趋腐化,不再得到信任,因此现在《古兰经》已取前三者而代之。曾经有许多令人鼓舞的先知——如亚当、挪亚、亚伯拉罕、摩西、以诺、基督,但是最后得享盛名的却是穆罕默德。穆罕默德接受从亚当直至基督的所有《圣经》故事,但作了一些修正以保持其神圣性,所以上帝并未真正让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先知先谈论《古兰经》与《圣经》的一贯性,以证明其所负神圣使命的真实性,并解释《圣经》的章节,以阐明其身份与任务。

自上帝创造天地直至最后审判,他都采用了犹太人的观念。安拉即是上帝(耶和华)。安拉是al Ilah的缩写,是古老的克尔白神。是相类似的词,以不同的形式在数种闪米特语言中表示神圣之意。所以犹太人用“Elohim”称上帝,而基督在十字架上则求助于以利(Eli)。安拉和耶和华是怜悯之神,同时也是严酷好战的神,了解人类的感情,最后成为至尊无二的真神。用以确定神的统一性的犹太仪式中的以色列的示玛(Shema'Yisrael)也出现在穆斯林信念的第一条——“安拉是独一无二的”。《古兰经》赞美安拉神“大仁大慈”,这一词是犹太法典中的相同语句的回响。称安拉为慈悲的拉赫曼(Rahman)也正是重复犹太法典时代犹太拉比们称上帝为拉赫曼纳(Rahmana)。犹太法典说:“圣者,它是可称颂的。”伊斯兰教的典籍却用同样的语调说:“安拉”(或穆罕默德)“是可称颂的”。显然,承认先知与《圣经》一致的犹太人,同时也认为他撷取了犹太法典中的一些要旨,有近百段的《古兰经》经文反映出犹太《法典本文》与《注释》的精神。《古兰经》关于天使、复活、天堂等的记述,是模仿自犹太法典而非《旧约》。占了《古兰经》1/4篇幅的各种故事,也可从犹太法典注解的注文或寓言中寻找出本源。而《古兰经》上的许多故事,常与《圣经》上的有所出入(如约瑟的故事)。这是因为它们来源于未信仰伊斯兰教前的犹太人已在犹太法典的注释中所表现的各种变异形式。

穆罕默德从犹太《法典本文》和《哈拉卡》(Halakah)——犹太人的口述律令——中汲取了许多仪式的基本要素,包括饮食及保健的细节。祷告前必须行洁净礼,如没有水来洗净双手时可用沙来代替——这完全是犹太拉比的方法。穆罕默德非常欣赏犹太人安息日的规定,他采用这一传统,但是规定星期五是穆斯林的祈祷日以示区别。伊斯兰教的禁食方法也模仿希伯来人。如犹太拉比们教犹太人每日须祈祷三次,祈祷时须身体匍匐,额头触地,且须面向耶路撒冷及圣殿,而穆罕默德承认这些规则也适用于伊斯兰教。《古兰经》第1章规定的伊斯兰教的基本祈祷文,也源自犹太教。希伯来人的致候词Sholom aleichem与伊斯兰教的“愿安拉赐你平安”一词相同。最后,犹太法典中的天堂,与《古兰经》中的天国,都指赤裸裸的肉体上和浑然忘我的精神上的一种喜悦境界。

在教义及施行上,两者某些规则乃共同承袭了闪米特的文明,其中某些部分——如天使、魔鬼、撒旦、天国、地狱、复活及最后审判——是犹太人模仿巴比伦尼亚或波斯,因此也很可能直接从波斯传入伊斯兰世界。祆教的末世说——复活的死人必须经过一座悬吊在深渊上的危桥,恶迹昭彰的将堕入地狱,而良善的则顺利抵达乐土,除了美食之外,还可享受周旋在青春永驻的美女间的乐趣,这和穆罕默德的末世说是完全一样的。除了犹太人的教义、伦理、仪式及波斯人的末世说以外,穆罕默德另外又吸收了阿拉伯的魔鬼论、朝圣、克尔白祭典,而综合成伊斯兰教。

他直接吸收自基督教义的内容并不多。我们从《古兰经》判断,他对基督教并不完全了解,对它的经文也只是间接得知,而对其教理大部分是通过波斯的景教辗转获得。他所传播的因惧于未来的审判而做忏悔则染有基督教的色彩。他将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希伯来语为米利暗(Miriam)——与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混为一谈,同时见基督教世界中对玛利亚的礼拜日趋隆重,便认为基督教视她为构成圣父、圣母及圣子三位一体的女神(第5章116节)。他约略知道些耶稣行神迹的故事,但他不宣称自己有此能力(第3章48节,第5章110节)。他也接受非正统的有关耶稣及“童贞女生子”的传说(第3章47节;第21章91节)。他相信幻影说,认为上帝以幻影代替耶稣在十字架上受罪,而将耶稣毫发不伤地带入天国,但是穆罕默德不认耶稣为上帝的儿子。“安拉何须一子,在诸天与在地的一切都属于他的。”(第4章171节)他请求“有经的人们”,“让我们彼此达成协议,我们只祭祠唯一的神安拉”。(第3章64节)

总而言之,尽管穆罕默德否认与基督徒的亲密关系,他对基督徒仍颇具好感。“在这世界中,与基督徒要融洽相处。”即使在他和犹太人发生争执后,他仍然要求对“有经的人们”——犹太人和基督徒——宽容。此一观点及其政策后来也为波斯人吸收,因其也有一部圣典《火教经》。穆罕默德教义,虽然其狂热不亚于任何信仰,却承认穆斯林以外的人也可得救,并要求信徒敬重“律法”(《旧约》)、四福音书和《古兰经》,认为它们共同构成“神道”的全部内涵,这是一个相当清新而宽宏的观念。穆罕默德要求犹太人服从他们的“律法”,基督徒服从《新约》四福音书,但是他也请他们接受《古兰经》是上帝最新谕旨的观念。早期的启示已经腐化并被滥用,而最新的启示可使它们统一、净化,提供人类一个完整而激励人心的信仰。

有三部经典形成并普及于信仰时代,它们是《圣经》、犹太法典、《古兰经》——好像在说,在罗马帝国那种野蛮状态下,只有通过超自然的伦理观,方可恢复社会秩序及个人灵魂。这三部经典全是闪米特人的产物,大都是属于犹太人的。而整个中世纪,也可说是这三种经典在信仰上的争执及在教义上的残忍争斗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