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古音及相关问题综合研究:以复辅音声母为中心
- 庞光华
- 22993字
- 2020-08-29 14:57:16
第九节 从训读论上古音的复声母问题
在古汉语中一些字的读音既不是自古相传的音,也不是古代方言中的音变,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语音讹变,而是由于这个字与另一个字在意思上相同或相近,于是便被读成了和那个意思相同或相近的字的读音。这就是所谓的训读。训读音不是直线式的音变,与复辅音也没有关系。训读现象产生得很早,在先秦就很可能已经存在。训读是音韵学和训诂学上很重要的现象。许多不合规律的读音现象都与训读有关,前人对此也颇有论述。然而,不少主张古有复辅音的学者对古汉语中的训读现象未能给予充分的注意,而是根据训读音的材料来构拟复辅音,这是不可信的。为了便于精确地讨论,我根据长期收集的材料,在这里比较详细地列举前辈学者关于训读的论述及其相关著作,但本书不引录原文的论著并非说其不重要[713]。
唐朝的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八“仇”条鲜明地指出当时有训读之例。其文曰:“怨偶曰仇,义与雠同。尝试之字,义与曾同。邀迎之字,义与要同。而音读各异,不相假借。今之流俗,径读仇为雠,读尝为曾,读邀为要。殊为爽失。”[714]
《后汉书·段颎传》:“颎复追击于鸾鸟,大破之。”李贤注:“鸟音爵,县名,属武威郡,故城在今凉州昌松县北也。”《后汉书·西羌传》:“贤追到鸾鸟,招引之。”注:“鸾鸟,县名,属武威郡,鸟音爵。”“鸟音爵”的注音该怎样理解呢?这实际上是训读。因为“鸟”与“雀”义近,而“雀”与“爵”古音相同,都是精母药部,所以唐代的学者可以注音为“鸟音爵”。古有“鸾雀”一词。考《史记·礼书》:“和鸾之声。”《集解》引《续汉书·舆服志》曰:“鸾雀衡也。”《后汉书·舆服志上》:“龙首衔轭,左右吉阳筩,鸾雀立衡。”可知《后汉书》注的“鸟音爵”完全可以理解为“鸾鸟”训读为“鸾雀”,这与任何复声母都没有关系[715]。
《周礼·大宰》:“以扰万民。”郑注:“扰犹训也。”扰,徐音“寻伦反”。实则,这是训读的问题。“寻伦反”为“训”音。“扰”义为“训”,音亦读为“训”。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徐邈所看到的版本原文是作“训”,而不是作“扰”[716]。古人这样的标音法很容易导致训读的大量出现。
《周礼·封人》:“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楅衡,置其絼,共其水稾。”郑玄注:“郑司农云:楅衡所以楅持牛也,絼著牛鼻绳所以牵牛者,今时谓之雉,与古者名同,皆谓夕牲时也。玄谓絼字当以豸为声。”《经典释文》:“絼,持忍反。”《集韵》承袭《经典释文》之音,注“絼”音为“持忍反”。但郑玄不同意这样的注音,所以他说:“絼字当以豸为声。”如果从纯粹的音韵学本身来看,确实应当如郑玄所说的“絼字当以豸为声”,断无读“持忍反”的道理。为什么《经典释文》和《集韵》都注音为“持忍反”呢?这其实是训读的问题。把“絼”字注音为“持忍反”其实是“纼”的训读。明代学者黄生不懂训读的问题,但已经注意到了这个现象。黄生《字诂》[717]的“絼纼”条赞同郑玄的观点,说:“据此,絼、雉当同音明矣。《疏》云‘絼本又作纼。持忍切[718]’。按《礼·少仪》云‘牛则执纼’。纼则絼之别名。云别名,则二字同义不同音可知。字书止因絼本又作纼,二字遂误合为一音,殊属鲁莽。”黄生解释“絼”读“持忍反”的原因是正确的,尽管他批评训读不合音理,但训读现象的大量存在是不可置疑的事实。
明代学者陈第《读诗拙言》也论及了训读,眼光很犀利,其文曰:“故音有相通,不妨其字之异也;义有可解,不妨其音之殊也。古之达人如郑康成辈,往往读与俗异。……盖不改其字而音是更,不变其章而读互转,亦变通之权宜也。故‘杂佩以赠之’,今读‘赠’为‘贻’;‘烝也无戎’、‘以修我戎’,并读‘戎’为‘武’。而《东门》《车攻》《桑柔》《烝民》《召旻》《宫》六章,上下不叶,皆借而读之。”陈第指出的《诗经》中的“杂佩以赠之”,读“赠”为“贻”;“烝也无戎”“以修我戎”,读“戎”为“武”。这是典型的训读。
清代大儒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十五有论训读曰:“毛公《诂训传》每寓声于义,虽不破字,而未尝不转音。《小旻》之‘是用不集’,训‘集’为‘就’,即转从‘就’音;《鸳鸯》之‘秣之摧之’,训‘摧’为‘莝’,即转从‘莝’音;《瞻仰》之‘无不克巩’,训‘巩’为‘固’,即转从‘固’音;《载芟》之‘匪且有且’,训‘且’为‘此’,即转从‘此’音。明乎声随义转,而无不可读之诗矣。”同书第233~234页也论曰:“问毛公《诗传》既不破字,何以知其有转音?曰:《大雅》‘俔天之妹’,《韩诗》‘俔’作‘磬’,而毛亦训为‘磬’,音随义转,即读为‘磬’矣。《小雅》‘外御其务’,《左传》‘务’作‘侮’,而毛亦训为‘侮’,即读如‘侮’矣。《郑风》‘方秉蕳兮’,毛训‘蕳’为‘兰’,《说文》有‘兰’无‘蕳’,知‘蕳’读如‘兰’也。《卫风》‘能不我甲’,《韩诗》‘甲’作‘狎’,毛亦训为‘狎’,即读如‘狎’也。《小雅》‘神之吊矣’,毛训为‘至’,‘吊’与‘质’为韵,是读‘吊’为‘至’也。毛无破字,其说盖出于王肃。肃欲与郑立异,故于郑所破之字,必别为新义。虽自谓申毛,未必尽得毛旨也。试以它经证之,‘赓’之正音当如‘庚’,而《书》‘乃赓载歌’,既从‘续’音。《说文》‘续’,古文作‘赓’是汉古文《尚书》读‘赓’为‘续’矣。‘丱’之正音当近‘贯’,故《齐风》以‘丱’与‘娈、弁’为韵,而《周礼·丱人》借‘丱’为‘矿’字,《说文》‘磺’或作‘丱’,此依《周礼》读非谓《诗》‘总角丱兮’亦当读为‘磺’也。‘赓、续’以义转,‘丱、矿’以声转,此古经转音之例。魏晋以后,此义不讲,而读经者动多窒碍矣。”钱大昕在这里说的“音随义转”“声随义转”就是训读,其论述十分精湛。钱大昕已经知道“赓”可以读为“续”音是训读,《说文》并没有错。而我们在前面第二章提到的古文字学家如李孝定、容庚等人坚持认为“赓”是形声字,批评《说文》的错误,这实在是没有懂得《说文》中有训读之例[719]。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720]卷四“斫”条所讨论的实际上也是训读的问题:“斫,之若切。今世俗读如‘坎’。偶阅张文潜《明道杂志》有一条云……东北人谓‘斫伐’为‘坎’,乃知此音之讹由来已久矣。”这是把“斫”训读为“坎”。
清代另一位大学者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五种》[721]卷三“以双声叠韵字代本字例”中也有过精彩的论述,而似乎少有人注意。俞樾称:“‘集’与‘就’双声,而《诗·小旻》篇:‘集’与‘犹’、‘咎’、‘道’为韵,是即以‘集’为‘就’也[722]。‘戎’与‘汝’为双声,而《诗·常武》篇:‘戎’与‘祖’、‘父’为韵,是即以‘戎’为‘汝’也[723]。此以双声字代本字之例也。”俞樾这里讲的实际上就是训读,可知训读现象早在春秋以前就已经出现,古人早已懂得训读之法。龙宇纯《再论上古音-b尾说》[724]也谈到了同样的问题。刘申叔先生《左盦集》卷四“新方言序”[725]中的小字自注有过与俞樾类似的论述,也很有价值,此不录。
我们在古书中颇能举出因避讳而采取训读改音的例子。《宋史·礼志》:“庙讳。绍兴二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言: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者,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以威武为义者,今欲读曰‘威’;以回旋为义者,今欲读曰‘旋’;以植立为义者,今欲读曰‘植’;若姓氏之类,欲去‘木’为‘亘’。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者未尝改易。”[726]我们可以看见古人不改字而改音读的办法。宋代的渊圣皇帝宋钦宗叫赵桓。为了避“桓”讳,经传群书中的“桓”并不改字或缺笔,而是将“桓”字读成意思相同的其他字的读音,如书中的“桓”为威武之义,就将“桓”读成“威”音;如书中的“桓”为回旋之义,就将“桓”读成“旋”音等。陈垣先生《史讳举例》第四“避讳改音例”称:“避讳改音之说,亦始于唐。”陈先生文中所举的其他例子也可供参考。
宋代郭忠恕《佩觿》卷上:“颜渊之渊(乌玄翻),读之如泉,水名之治(直之、直吏二翻),读之如理;其避讳有如此者。”这是因为要避唐高祖李渊的讳,于是读“渊”为“泉”音;要避唐高宗李治的讳,于是读“治”为“理”音。
又如宋代的周密《齐东野语》卷四“避讳”条:“本朝高宗讳构,避嫌名者,仍其字更其音者‘勾涛’是也。”这是说为了避讳而把“勾”读成“涛”,字形还是写作“勾”。这些避讳改读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种训读[727]。
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说到,由于林黛玉的母亲的名字是“敏”,林黛玉在读书的时候便采用避讳改音之法。《红楼梦》说:“雨村拍手笑道:是极。我这女学生名叫黛玉,他读书凡‘敏’字,他皆念作‘密’字,写字遇着‘敏’字亦减一二笔。”这些都是避讳改音的好例[728]。
张盛裕在《潮阳方言的训读字》[729]一文指出闽南方言的潮阳话中有很多训读现象,举例多达66条。如在潮阳话中,“欲”又读ai音,乃是“爱”的训读;“吹”又读puŋ音,乃是“喷”的训读;“打”又读pha音,乃是“拍”的训读;“高”又读kuai音,乃是“悬”的训读;“一”又读tsek音,乃是“蜀”的训读。类似的例证非常多[730]。
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杨树达先生关于形声字中有训读的论述。《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三“释鼌”篇论之颇精[731],今详引其文如下:“《说文》十三篇下黾部云:‘鼌,匽鼌也,读若朝。扬雄说:匽鼌,虫名。杜林以为朝旦,非是。从黾,虫旦。’按鼌读若朝者,《左传》王子朝,《汉书·五行志》作王子鼌。《史记》鼌错,《汉书》作朝错。《汉书·严助传》云:‘鼌不及夕。’亦假鼌为朝:此皆许君说所本也。字从黾从旦而读若鼌者,《说文》七篇上云:‘朝,旦也’。古人字音不如今日之确定,旦朝同义,‘旦’字即有‘朝’音也。有类例乎?曰:有。《说文》十一篇雨部云:‘需,也,遇雨不进,止也。从雨而声。’音相俞切。相俞切之音与‘而’字声韵皆远,而‘需’读如是者,九篇下而部云:‘而,颊毛也。’九篇上须部云:‘须,面毛也。’‘而’与‘须’同义,‘而’字即有‘须’音也。三篇部云:‘(今作农),耕也,从,囟声’,音奴冬切。‘囟’与‘农’声远,前人多疑之。吾友沈兼士云:‘农声字有嶩二字,《广韵》皆在豪韵,音奴刀切。又肴韵有硇字,重文作,此囟可读匘之碻证。’树达按:沈说是也。《说文》云:‘囟,头会匘盖也。’囟、匘义同,故囟字有匘音,而字以为声也。”杨树达先生之文还从经典中列举了其他一些例证,我们不再一一详录。可知形声字的谐声偏旁中存在着训读。总之,在古汉语中,训读现象是广泛存在的。杨树达先生总结说:“夫字各有音,今读甲为乙,得无紊乎?曰:古文以屮为艸,屮艸音异也。古文以丂为于,丂于音异也。古文以为泽,泽音非一也。文字若此类甚众。盖字各一音,不相杂越,此约定俗成以后乃能如是。若其始初,同义之字往往同音,字音之界限不严,彼此可以互用也。”杨树达先生的精彩论述是非常重要的。黄侃先生也有过类似的论述。黄侃《说文段注小笺》[732]称:“需,音远而义同之字有时亦可通借。如《诗·文王》借‘躬’为‘身’。《说文》云‘古文以丂为于’,是其证。‘需’之从‘而’亦是此例。借‘而’为‘须’,以‘而、须’义同也。”[733]我们在研究上古汉语的音韵时,千万不可忽视了文字中的训读现象。文字中的训读问题虽然早就有人论及,但注意到文字的谐声中有训读现象存在的学者则是黄侃、杨树达和沈兼士先生[734],这是必须引起音韵学家们高度重视的问题,千万不可马虎。最近注意到古文字学者刘钊《谈考古资料在<说文>研究中的重要性》[735]一文的第28例所讨论的例子事实上就是探讨在形声字的偏旁中存在训读的现象,简单转述于下:《说文》:“褎,袂也。从衣声。似又切”。刘钊认为这里作为谐声偏旁的要训读为“秀”,所以才有“似又切”这样读音。我们认为刘钊的意见是可信的。又如,据《说文》:“凥,处也。从尸,得几而止。《孝经》曰‘仲尼凥’。凥谓闲居如此。”“凥”训为“处”,而在先秦时代的楚系文字中就有训读为“处”的用例。如《包山楚简》第三十二号简有曰:“居凥名族。”学者们已经公认这里的“凥”的读音就是“处”,而不是见母音。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先秦时的训读现象[736]。我们现在根据自己的研究再讨论一些例子:
例一,《说文》:“杓,枓柄也。从木从勺。臣铉等曰:今俗作巿若切,以为桮杓之杓。甫摇切。”考《广韵》“桮杓”作“杯杓”。段玉裁注本称其为形声字,作“从木勺声”。这样,段注本就将大徐本的会意字改成了形声字。《学研汉和大字典》第627页称“杓”是会意兼形声。且说从“勺”声的同源字多有“取出”之义。“杓”为“舀出”之义,同源的“酌”为“舀酒”,把酒从酒器中取出来;“钓”为把鱼从水中取出来。从同源字的角度看,“杓”只有本读“市若切”才能与“酌”“钓”构成同源字;若读“甫摇切”,则明显不能与“酌”“钓”形成同源关系。藤堂明保进一步指出:“杓”读“甫摇切”实际上是训读成了“瓢”字之音。因为“杓”与“瓢”义近,所以就把本应该是“市若切”的“杓”读成了“甫摇切”[737]。考《广韵》,读“甫遥切”的“杓”字下注曰:“又音漂。”《广韵》中从“票”声的字有好些都是“甫遥切”,如熛、瘭、标、幖等。所以藤堂先生从同源字的角度来研究是比较有力的。我们认为汉字是形音义三位一体,在讨论形与声的关系时,不可忽视意思的作用。考“杓”读“市若切”时,其义当是“杯杓”。这时“杓”字又作“勺”。如《汉书·息夫躬传》:“霍显之谋将形于杯杓。”师古注:“杓,所以抒挹也。字与勺同。”玄应《一切经音义》卷18“瓢杓”条注曰:“杓作勺同,可以斟食者也。”当“杓”读“甫摇切”时,其义当是“北斗柄”。如《说文》、《广韵》、高诱注《淮南子·俶真篇》、慧琳《一切经音义》卷87“之杓”条注等;读“市若切”的“杓”和读“甫摇切”的“杓”是异字同形,没有同源关系。而大徐本《说文》称当时的俗音是把作“北斗柄”(当音“甫摇切”)的“杓”读成了作“杯勺”义的“市若切”的“杓”。“北斗柄”的杓读“甫摇切”当与“瓢”是同源字,音义皆与“瓢”相通,而与“杯杓”字没有同源关系。在古书中“瓢”与“杓”“勺”为同类。《庄子·逍遥游》:“剖之以为瓢。”成玄英疏:“瓢,勺也。”《汉书·货殖传》:“而颜渊箪食瓢饮,在于陋巷。”颜师古注:“瓢,瓠勺也。”二者有联称之例。如《南史·陈暄传》:“吾口不离瓢杓。”《南史·卞彬传》:“以瓠壶瓢勺杬皮为具。”[738]从造字上看,北斗柄的“杓”(甫摇切)因为形状象杯勺的“勺”(市若切),所以就取“勺”为字的偏旁;又因为其音义皆得于“瓢”,所以音读为“甫摇切”。而判断同源字的标准是二字的音义相通,无关字形。因此,不能因为同是一个“杓”有“甫摇切”和“市若切”二音,就牵连到所谓复辅音。藤堂明保《学研汉和大字典》用同源字和训读来解释是深刻的,只是没有注意到异字同形的现象。我们知道了“勺”可训读为“瓢”,这可以解释一个重要的谐声问题。有不少的音韵训诂学学者利用“豹、钓”二字都从“勺”声而构拟复辅音tp。现在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是错误的。“勺”之所以能成为“豹”的声符就是因为“勺”可以训读为“瓢”。因此“豹/钓”这组材料与复辅音无关。
例二,有很多音韵学者利用“吏/使、史”这一组材料来构拟上古复辅音sl等。我们认为这组材料不能成为构拟复辅音的根据。今讨论如下:“史、事、士”三字同源,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六《释史》论之最精,其言曰:“殷人卜辞皆以‘史’为‘事’,是尚无‘事’字。周初之器,如《毛公鼎》《番生敦》二器,‘卿事’作‘事’,‘大史’作‘史’,始别为二字。”王国维接着指出金文《毛公鼎》《小子师敦》等铭文中的“事”字“皆所以微与‘史’之本字相别,其实犹是一字也。古之官名多由‘史’出,殷周间王室执政之官,经传多作‘卿士’,而《毛公鼎》、《小子师敦》、《番生敦》作‘卿事’,殷墟卜辞作‘卿史’。是‘卿士’本名‘史’也。又天子、诸侯之执政通称‘御事’,而殷墟卜辞则称‘御史’。是‘御事’亦‘史’名也。又古之六卿,《书·甘誓》谓之‘六事’。司徒、司马、司空,《诗·小雅》谓之‘三事’,又谓之‘三有事’,《春秋左氏传》谓之‘三吏’。此皆大官之称‘事’,若‘吏’即称‘史’者也。……其后,三者各需专字,于是‘史、吏、事’三字于小篆中截然有别,持书者谓之‘史’,治人者谓之‘吏’,职事谓之‘事’。此盖出于秦汉之际,而《诗》《书》之文尚不甚区别,由上文所征引者知之矣。”王国维之说极为精湛,已成定论。据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第104~105页,在战国文字中的“吏”还常常读为“史”和“事”。“史”和“吏”是由一字分化而成,已是定论。只是我们该怎样说明“吏”是来母而不同于“史、事、士”呢?我们认为王国维所说的“‘史、吏、事’三字于小篆中截然有别,持书者谓之‘史’,治人者谓之‘吏’,职事谓之‘事’。此盖出于秦汉之际”这一精辟的论断已经揭示了答案[739]。“吏”本来的读音应与“史、事、士”三字无别,但在小篆中“吏”字开始读为来母,之所以会如此就是如王国维所说的,“吏”在小篆中的意思已经如《说文》所说:“吏,治人者也。”这时候的“吏”实际上是训读成了“理”声。我们认为“吏”读来母是来源于“理”的训读。今举证如次:从义训上看,“吏”可训“治”和“治人”,这显然是与“理”相通。《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自六正、五吏。”孔颖达《正义》:“吏者,治也。”《后汉书·百官志五·亭里》:“边县有障塞尉。”注引《太公阴符》曰:“武王曰:‘吏者治也。’”《艺文类聚·刑法部·刑法》引《风俗通》曰:“夫吏者,治也。”《汉书·惠帝纪》:“吏,所以治民也。”《汉书·景帝纪》:“夫吏者,民之师也。”而“理”训“治”实为训诂常识,不烦举证,可参看《故训汇纂》第1451页。可证“吏”和“理”在意思上相同,因而“吏”就有可能在读音上被训读为“理”。从声训上看,考贾谊《新书·大政下》:“吏之为言理也。”《汉书·王莽传下》:“夫吏者,理也。”《汉书·百官公卿表》:“是为长吏。”颜师古注:“吏,理也。”显然是以“理”为“吏”的语源,二者为双声,治人曰“吏”,治玉曰“理”。这时候的“吏”必读来母无疑,也就是已经被训读成了“理”音。藤堂明保《学研汉和大字典》第215页也意识到“吏”和处理的“理”同源,但他没有认识到“吏”读为“理”是由于训读,而不是“吏”本来就有的读音。黄侃《文字声韵训诂笔记》第191页论曰:“再就‘吏’字言之,《说文》‘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治本水名,本作理。吏与史实为一字。……按史与士、事同字。史于古有二说,就广义言之,凡作官者为史;论其狭义,则为刑官。吏训治人,《孟子》称为天吏,亦以吏为法官。假借作理,又借作李。”[740]黄侃也认为“吏”本与“史”同字[741],“吏”与“理”“李”又可为双声相通假。不过黄侃先生认为:“吏属来纽咍韵,亦可读齿音。”黄侃先生此言的意思不是很清楚:到底是“吏”所有的来母和齿音都是没有关系的两个读音呢?还是来母可以直接音变为齿音?我们不敢代替黄先生作出判断。
从通假字系联来看,上文所引的声训表明“吏”与“理”为双声。如果把“吏”的上古音声母构拟为sl之类的复辅音,那么就得把“理”的上古音声母也构拟为sl之类的复辅音,这显然是没有根据的,因为“里”声字从来不与s声母的字发生通假关系和谐声关系,没有理由把“理”的上古音声母构拟为sl之类的复辅音。这就反过来证明与“理”为双声的“吏”的上古音声母不可能是复辅音sl或sr。如果“理”的上古音声母单独是一个l或r这样的音,则不能与复声母sl或sr构成声训关系。
又从上引王国维之文可知,“使、史”,“士、事”是同源字,古音相通,常常混用。今更稍引他证:徐文镜《古籀汇编》第123页“事”字下引吴大澂《说文古籀补》曰:“古文‘使、事’为一字。”又引容庚《金文编》曰:“‘事’与‘使’为一字。”又引商承祚之说曰:“卜辞‘事’字从有持简书,执事之象也,与‘史’同字同义。”《甲骨文编》[742]第127页:“卜辞‘史、事’同字,‘御史’亦即‘御事’。”《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第2961页姚孝遂按曰:“卜辞‘史’‘事’‘使’无别。”姚先生特别批评将卜辞中的“史”“事”“使”强生分别是“皆沿袭《说文》之讹误,卜辞无此等区分”。高明《古文字类编》第62页也说:“吏、事、使古字形相同。”古文字学家们的这些论述显然是正确的。“事”字据《说文》是从“之”省声,而“事”从来不与来母字发生通假关系和谐声关系,其上古音声母绝不会是复辅音sl之类。这就反过来证明与“事”古音相通的“使”的上古音声母也不会是复辅音sl。
再引别的材料与之稍作系联:《周礼·占人》:“史占墨。”《白虎通·蓍龟》引“史”作“士”。郭沫若《卜辞通纂》第489页对615片卜辞的考释有曰:“卿史,罗振玉释为卿士。今按‘其令卿史’犹《大雅·常武》‘赫赫明明,王命卿士’矣。”罗振玉、郭沫若的研究与王国维相合,是可信的,可知“士”与“史”在甲骨文中就古音相通。“士”与“事”相通的例证在古书中有很多[743],而“士”也从来不与来母字发生通假关系和谐声关系,其上古音声母不可能是复辅音sl之类,因而与“士”有通假关系和声训关系的“史”的上古音声母也不会是复辅音sl。因此,不能利用“吏/使、史”这组材料来证明上有复辅音sl。因为“吏”在古文字中本来是“史”的异体字,音义皆同;到了小篆中,“吏”才读为来母,实际上是训读为来母的“理”,并非“吏”自甲骨文以来就有来母一读。这里面既有时代的先后问题,又有训读的问题,正确理解材料就非常困难。
例三,很多音韵学者利用“唐/庚”这组材料来构拟上古复辅音dk之类的声母。我自己久经思考,认为这条材料不能成立,我们可以解释“唐/庚”的谐声问题。[744]我们认为“唐”所从的“庚”是“赓”的省略形式。我们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在古文字中“贝”可以作为羡文,可有可无,对意思并无影响。如在战国文字中,“造”有很多例子是从“贝”从“告”[745]的,“贤”字在古文字中常常省去“贝”,只作“臤”。《郭店楚墓竹简》和《九店楚简》中的“亡”多是从“亡”(在上)从“贝”(在下)。《郭店楚墓竹简·缁衣》引《论语》“人而无恒”的“恒”从“贝”从“亘”。《郭店楚墓竹简》的《语丛一》88号简、《语丛三》55号简、《古玺汇编》5297号玺印中的“宾”字形都不从“贝”。容庚《金文编》第220页字下所录的金文《辛鼎》《克鼎》《多友鼎》等铭文中的“”字有“贝”作偏旁。《包山楚简》145号简中的“归”作从“贝”从“帚”之形。《包山楚简》92号简中的楚国行政长官“令尹”的“尹”作从“贝”从“命”之形。《郭店楚墓竹简·语丛四》的26号简有一个从“贝”(在下)从“人”(在上左)从“石”(在上右)结构的字,整理者释读为“祏”。《语丛四》一号简有一个从“贝”(在左)从“寿”(在右)结构的字。裘锡圭在按语中将此字读为“酬”或“雠”。裘锡圭、李家浩《曾侯乙墓竹简释文与考释》第528页注253指出曾侯乙墓竹简中的从“贝”从“兮”的字(此字在曾侯乙墓竹简中多次出现)当释为“兮”。同书第502页注13指出曾侯乙墓竹简中的“纷”有异体作从“贝”从“纷”,“颁”有异体作从“贝”从“颁”[746]。在《信阳楚简》中的“貮”省作“弍”。战国中山国胤嗣壶铭文上的“赁”字,张政烺读为“任”[747]。又,“货”的古文又作“化”,无“贝”旁[748]。类例尚多,在古文献中也有例可寻。考《周礼·缝人》:“衣翣柳之材。”注:“故书:翣柳作接橮。郑司农云:接读为歰,‘橮’读为‘柳’,皆棺饰。”《经典释文》:“橮音柳。”“橮”读音如“柳”,所从的“贝”为羡文。此例实与复声母无关。“藏”在《郭店楚墓竹简·太一生水》以及楚简《老子》中从“贝”[749],“益”在楚简《老子》中从“贝”[750],“亡”在楚简《老子》中有从“贝”[751]之例。而“赓”正是“续”的古文。《说文》:“续,连也。赓,古文续,从庚,从贝。”《尚书·益稷》:“乃赓载歌曰。”《经典释文》:“赓,加孟反,刘皆行反。《说文》以为古‘续’字。”[752]“赓”在古文字中还见于高明《古文字类编》第221页收录“鄂君启节”和战国时期的陶文中的“赓”字,罗福颐《汉印文字征》[753]13·2上。我们可以认为是“赓”训读为“续”。段玉裁注论之颇为精辟:“按《说文》非误也。许谓会意字,故从庚贝会意。‘庚贝’者,贝更迭相联属也。《唐韵》以下皆谓形声字,从贝庚声,故当‘皆行反’。不知此字果从贝庚声,许必入之贝部或庚部矣。其误起源于《孔传》以‘续’释‘赓’,故遂不用许说。抑知以今字释古文,古人自有此例。即如许云‘舄,也’,非以今字释古文乎?《毛诗》‘西有长庚’。《传》曰:‘庚,续也’。此正谓‘庚’与‘赓’同义。‘赓’有‘续’义,故古文‘续’字取以会意也。认会意为形声,其瞀乱有如此者。”段玉裁的见解非常精到。[754]但在古文字中“庚”又可能是“赓”的省写形式,读音不同于“皆行反”,而同于“续”。“赓”为“续”的古文,其音同“续”。钱大昕《潜研堂文集》[755]卷十五在答问中论“声随义转”时说:“‘赓’之正音当如‘庚’,而《书》‘乃赓载歌’,即从‘续’音。《说文》‘续’,古文作‘赓’,是汉古文《尚书》读‘赓’为‘续’矣。”钱大昕说的“声随义转”实际上就是训读。而“续”上古音为邪母屋部,“唐”的上古音为定母阳部。屋部的阳声为东部,东部与阳部在战国时代读音相近[756],完全可通假。邪母与定母关系非常密切,许多学者主张邪母古读如定母[757]。因此,我们可以说邪母屋部的“赓”与定母阳部的“唐”的上古音是非常相近的,作为“赓”的省略写法的“庚”(也可以说“唐”是从“赓”省声)完全可以作“唐”的声符,没有任何不自然,绝对牵连不到复辅音的问题。以上的解释表明“唐/庚”这组谐声材料不能作为构拟上古复辅音声母的根据[758]。
我们还可以用通假字系联法来证明“唐”的上古音声母绝不可能是复辅音dk之类。有证据显示“唐”与“荡”有声训和通假关系。如《论衡·正说》:“唐之为言荡荡也。”《文选·七发》:“浩唐之心。”李善注:“唐犹荡也。”五臣本“唐”作“荡”。《白虎通义·号》:“唐,荡荡也。”《太玄·唐》:“唐处冥。”范望注:“唐者,荡荡之貌也。”商朝开国之君“成汤”的“汤”在甲骨文中都作“唐”。“唐”与“荡”应为双声关系[759]。如果把“唐”的上古音声母构拟为复辅音dk,势必也得把“荡”的上古音声母也构拟为thk之类的复辅音,但“荡”从来不与见母字发生通假关系和谐声关系,没有理由把其上古音声母构拟为带有见母的复辅音,这就反过来证明与“荡”有双声关系的“唐”的上古音声母不会是带有见母的复辅音dk等,否则二者不能有声训关系。类似的证据还有“唐”与“堂”有声训和通假关系。如《淮南子·修务篇》:“唐牙莫之鼓。”高注:“唐犹堂。”《后汉书·延笃传》:“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李贤注:“《风俗通》曰:‘吴夫概王奔楚,封堂溪,因以为氏。’典为五官中郎将。‘唐’与‘堂’同也。”《史记·魏世家》的“仓唐”,《汉书·古今人表》作“仓堂”。类例尚多。足证“唐”与“堂”音近相通,而“堂”从不与见母字发生通假关系和谐声关系,因而“堂”的上古音声母不可能是带有见母的复辅音,这就反过来证明与“堂”有声训关系的“唐”的上古音声母也不会是带有见母的复辅音。
例四,我们再举“果/祼”这组谐声材料来讨论训读的问题。“祼”的古音本来是读与“果”同,后来读与“灌”同音实在是后起的训读音。《说文》:“祼,灌祭也。从示果声。”段玉裁注曰:“按此字从果为声,古音在十七部。《大宗伯·玉人》字作‘果’或作‘淉’,注两言‘祼之言灌’。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义以为训诂,非如‘读为’之易其字、‘读如’之定其音。……以是言之,‘祼’之音本读如‘果’。”段玉裁此注还有大量举证,称汉人训诂中的“之言”不一定是声训,此不录。后来王国维也有非常精辟的论述。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载有《再与林博士论洛诰书》一文专论“果/祼”之音,稍详引王先生之言:“康成于《大行人》注云‘故书祼作果’,于《玉人》注云‘祼或作果或作淉’。案殷周古文未见从示之祼,以示部诸字言之,如禄,古文作录;祥,古文作羊;祖,古文作且;古文作彭;禘,古文作帝;籞,古文作御;社,古文作土;知古祼字即借用果木之果。《周礼》故书之果,乃其最初之假借字,而祼乃其孳乳之形声字。故果字最古,祼字次之。惟《论语》《戴记》始有‘灌’字。此‘灌’字果为先秦以前所用之字与?抑汉人以训诂字代本字与?疑不能明也。此‘祼、灌’二字之不同也。祼字之音,陆德明《音义》以降,皆读如‘灌’,唐本《切韵》以入换韵。段氏玉裁《说文注》始正之……‘祼’之形音义三者皆不必与‘灌’同,则不必释为灌地降神之祭。……《诗》《书》《周礼》三经与《左传》《国语》有‘祼’字,无‘灌’字,事实也;‘祼’,《周礼》故书作‘果’,事实也;‘祼’从果声,与‘灌’从雚声部类不同,事实也;……吾侪当以事实决事实,而不当以后世之理论决事实。”段玉裁、王国维之言颇精。在先秦“祼”本作“果”,读音就是果木的果。在中古以后“祼”才开始有“灌”音,这实际上是把“祼”训读为“灌”,并非“祼”本有“灌”音。
例五,《说文解字》中已有训读之例。如《说文》:“囮,译也;从口化。率鸟者,系生鸟以来之,名曰囮;读若讹。五禾切。,囮或从繇。”囮又作,事实上是把的“(音‘由’)”训读成了“囮”。大徐本注:“又音由。”其实这才是它的本音。因此,《说文》说的“囮或从繇”与复辅音无关,不能作为构拟复辅音声母的根据。
例六,《说文》:“貈,似狐,善睡兽。从豸,舟声。《论语》‘狐貈之厚以居’。”下各切。是匣母铎部。大徐本称:“舟非声,未详。”“貈”从“舟”声怎么会读成“下各切”呢?这其实是训读的问题。段玉裁注:“凡狐貉连文者皆当作此‘貈’字,今字乃皆假‘貉’为‘貈’,造‘貊’为‘貉’矣。下各切,按此切乃‘貉’之古音,非此字本音也。其字‘舟’声则古音在三部。《邠诗》‘貈、貍、裘’为韵,一部三部合韵也。”钮树玉《说文解字校钅录》也认为“貈”是以“舟”为声符,举《诗经·豳风》的押韵为证。其实,《说文》对“貈”的形声结构的分析是对的。段玉裁注非常有见地。“貈”读“下各切”是训读成了“貉”音。因为在古书中“貈”有异体字就是“貉”。《尔雅·释兽》:“貈子貆。”《经典释文》:“貈,乎各反;《字林》云:似狐,善睡。本作‘貉’,亡白反。《字林》云:北方人也,非兽也。”光华按,“亡白反”的字又作“貃、貊”。《康熙字典》第1201页指出“貉”本作“貈”[760]。虽然我们现在不大清楚为什么“貉”会成为“貈”的异体字和同义词(“各”与“舟”在古文字中的字形并不接近)[761],但是事实就是“貈”读“下各切”是“貉”的训读音,段玉裁已经意识到了这点。
例七,《尔雅·释诂》:“艐,至也。”郝懿行《尔雅义疏》:“艐者,《说文》云‘船著不行也’。《方言》云‘艐,至也’。《史记·司马相如传》云‘蹋以艐路兮’。徐广注本《尔雅》‘艐,至也’。《汉书》张揖注本《说文》‘艐,著也’。‘著’与‘至’义亦近。郭本孙炎以‘艐’为‘届’,注竟作‘届’,‘届’字误也。郭注《方言》‘宋曰艐’。今误作‘届’。证以《释文》,‘艐’郭音‘届’。孙云古‘届’字。可知孙、郭本并非改‘艐’为‘届’矣。《释言》云‘届,极也’。极、至义同。张参《五经文字》以为‘艐’《尔雅》或作‘届’。盖自唐本已误矣。”然而考《说文》“艐”字下注音曰“读若”。《唐韵》注音为“子红切”。邢昺《尔雅疏》所引《释文》注音“艐”音“宗”。“艐”无论读“子红切”还是“读若”都与“届”音不同。但是由于《尔雅·释诂》将“艐、届”都训为“至”,二者是同义词。于是古人有的就将不大常见的“艐”读为“届”。这完全是训读,与音变或通假无关。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明确指出“艐”与“届”古音不同,曰:“郭注古‘届’字。按届、声隔,届义非届声。”朱骏声的意见是对的,但未能注意到古人在训诂中常用训读之法。最早将“艐”读音为“届”的可能是孙炎的《尔雅》注。《经典释文》:“艐,郭音届;孙云古届字;顾子公反。”[762]东晋郭璞的《方言》注承袭了孙炎之说。《方言》卷一:“艐,至也。艐,宋语也。”郭璞注曰:“艐,古届字。”本来“艐、届”二字是同义词,并无语音上的关系,自从孙炎注《尔雅》和郭璞注《方言》把二者标为古今字以后,人们就把二者的读音混同了。且据上引《经典释文》“艐,郭音届”,表明郭璞已经把“艐”读音为“届”。《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集解》引徐广曰:“艐音介,至也。”《索隐》引孙炎云:“艐,古‘界’字也。”徐广是南朝刘宋时期的学者。郭璞之后的《玉篇》注“艐”音同“届”。邢昺《尔雅疏》:“‘艐’读为‘届’。”《广韵》注“艐”有“古拜切”一音,曰:“《尔雅》云至也,一云古届字。”钱绎《方言笺疏》[763]第30页称:“家君曰:‘艐’‘届’古声同。”[764]黄侃《尔雅音训》第12页也说:“艐与《释言》之届异体。”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765]已经觉察到经典用“艐”,古注用“届”。阮元曰:“张参《五经文字》云‘艐’《尔雅》或作‘届’,此依注改经,非也。”上引郝懿行《尔雅义疏》对《五经文字》也有类似的批评。然而古人颇为流行训读之法是不争的事实,这与上古复辅音的分化没有关系,绝不能利用为构拟复辅音的材料。
例八,有的音韵学家利用“尼/匕”这组材料来构拟复辅音np或ngp。我们认为这是不可靠的。考《说文》:“尼,从后近之。从尸匕声。”女夷切。段玉裁注:“古音盖在十五部。”就是脂部[766]。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泥母的“尼”怎么会从帮母的“匕”得声呢?段玉裁注、桂馥注都没有作出说明。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答。因为“尼”所从的“匕”虽然字形是帮母的“匕”,但“匕”却是“人”的变体写法。王筠《说文解字句读》[767]“尼”字注曰:“言从后者,於字形得之。‘尸’是卧人,‘匕’是反人。匕者,比也。人与人比是相近也。人在人下是从后也。”《说文》:“匕,相与比叙也。从反人。”[768]正因为如此,“匕”才可以训读为“人”,或者干脆认为就是“人”的异体。“尼”从“匕”得声,实际上是从“人”得声[769]。“人”的上古音为日母真部。在上古音中,日母读如泥母,脂部与真部为严格的阴阳对转。这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尼”是从匕得声。日本学者诸桥辙次《广汉和辞典》第1044页“尼”字注也认为:“因为匕是人的异体字,所以大概可以把‘匕’看作与‘人’形音皆同。”这样也不失为一种处理办法,就是如同《广汉和辞典》一样干脆就把“尼”所从的“匕”看成是“人”字的异体[770]。类似的例子如“死”所从的“匕”也是“人”的变体写法,非唇音字[771]。总之,“尼/匕”这组材料与复辅音无关,不能用作构拟复辅音的证据。
例九,包拟古《原始汉语与汉藏语》[772]第132页在构拟上古汉语的复声母khl-的时候,所根据的材料有“去/魼”这组谐声字。“去”是溪母,“魼”是透母。今按,“魼”其实也是溪母,并非透母。考《唐韵》音“去鱼切”、《集韵》音“丘於切”。这应该是其本音。但《广韵》又音“吐盍切”、《集韵》又音“讬盍切”,则是透母音。我们对此有合理的解释。“魼”的透母音其实不是其本音,而是训读成了“鲽”。“鲽”正音“吐盍切”。考《说文》:“鲽,比目鱼也。”《尔雅·释地》:“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可知“鲽”是比目鱼,而“魼”在古代有时可以指比目鱼。考《类篇》:“魼,一曰比目鱼。”《汉书·司马相如传》:“禺禺魼鳎。”注:“魼,比目鱼也。”《玉篇》“魼”一作“鲽”。可见二者作为比目鱼的时候是同义词,所以可以发生训读关系,于是溪母的“魼”就又音透母的“鲽”。这样的训读音是很清楚的,与任何复声母无关。
例十,有的学者利用“岡/网”来构拟上古的复辅音声母。我们认为这也是不可信的。《说文》:“岡,山骨也。从山网声。”古郎切。《说文解字诂林》所引各家注都认为《说文》的“山骨”应是“山脊”之误,这是正确的。但“网”是明母字,“岡”是见母字,明母的“网”怎能作为见母的“岡”的声符呢?而且《说文》各家注都没有怀疑过《说文》对“岡”的形声结构的分析[773]。我们认为“岡”的形声结构中包含了训读和自反的问题。“岡”是自反字,得音于“山网切”,而不是仅仅得音于“网”。“山”的古音声母是山母,上古音与心母相近,与见母仍然相去甚远。我们认为“岡”所从的“山”要训读为“高”。今举证如次:《说文》:“山,宣也。……有石而高。”《管子·形势解》:“山,物之高者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风为天于土上,山也。”孔颖达疏:“山,是地之高者。”《孙子兵法·军争》:“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曹操注:“高而崇者为山。”《易·遯·象传》:“天下有山。”孔颖达疏:“山者,地之高峻。”《广雅》:“土高有石,山。”《玉篇》:“高大有石曰山。”足见“山”有“高”义实为常谈[774]。正因为如此,“山”可训读为“高”。“高网切”正是“岡”音。这与复辅音声母没有关系。
从东汉的声训材料也可以证明“岡”与复声母无关。考《释名》:“岡,亢也。在上之言也。”这明显是声训[775],而“亢”的上古音绝不能是mk-之类的复声母,只能是单辅音的舌根塞音,因此,“岡”的上古音只能是单辅音的见母,不可能是任何复辅音。
例十一,今本《老子》第64章:“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帛书甲乙本都作“慎”。而《郭店楚墓竹简·老子》与“慎”字相当的是“誓”。这个异文关系该怎样解释呢?我认为这个现象不是“慎”与“誓”是通假字,而是这个“誓”并非“发誓、誓愿”的“誓”,而是从“斤”得声的形声字。上古汉语中的“斤”与“堇”都是见母文部字,古音相通[776],所以“谨”和从“斤”声的“誓”古音相通,只是“誓”增加了“手”作为饰符,这就与“誓愿”的“誓”变得同形了。所以《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誓终如始”当读成“谨终如始”,这与“慎终如始”完全同义。而且我们释为“谨”的这个字有可能在《郭店楚墓竹简》中因为与“慎”义近而训读为“慎”。在《郭店楚墓竹简》中有的“从言从斤”的字被学者读成了“慎”,这是可以解释为训读的。那些字可参看张守中等撰集《郭店楚简文字编》[777]。如今本《老子》第四章:“和其光,同其尘。”帛书乙本也作“尘”。而郭店简本此处与“尘”相当的字是“从幺从言从斤”,此字按照我们的分析,这就是“谨”的异体字,但这里只好解释成训读为“慎”,从而与“尘”古音相通,形成通假字。
例十二,有的音韵学者利用“更/丙”这组谐声材料来构拟复辅音pk或证明上古音中的唇音和舌根音相通。我们认为此例不能成立。《说文》:“更,改也。从攴丙声。”古孟切,又古行切。“更”字的形声结构虽然比较难解,但是清代著名的《说文》学四大家段玉裁、朱骏声、桂馥、王筠都没有表示过怀疑。现代的古文字学家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778]中的《释更》一篇对《说文》的解释也是深信不疑,认为“丙”“更”为叠韵,所以“更”以“丙”为声符。于省吾释甲骨文中的“更”为“鞭”的古文。高鸿缙《字例》二篇第302页有与于省吾大致相同的观点[779]。然而林义光《文源》注意到“丙”与“更”的声母相差太大,不易相通,林义光认为“更”所从的“丙”本来不是“丙”字,而是“庚”之误,因为“丙”的古文与“庚”的古文比较形近,故而致误。林义光的观点似乎有道理,然而并不见得正确。《金文诂林(第四册)》第1905页录有张日昇之说就反对林义光的说法,张日昇曰:“林义光谓丙、更不同音,疑从攴庚声。按古音丙、更同在阳部,而古文‘更’字无一从‘庚’者,丙、庚分别至显,未可谓形讹。”张日昇的见解是有说服力的,我们也认为不能轻易地说“更”所从的“丙”就是“庚”的古文的形近错字[780]。那么“更”的形声结构该怎样解释呢?古文字学家们对“更”和“丙”的声母的巨大差异都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我们的研究认为“更”确实是如同《说文》所说的“从攴丙声”,但“更”是自反字,并非仅仅得音于“丙”,而是得音于“攴丙切”。“攴”的古音是滂母,与“更”的古音见母相去甚远,这又是为什么呢?其实这里面有训读的问题。在故训中,“攴”与“击”义近。如《说文》:“攴,小击也。”《说文》:“击,攴也。”这明显是以“攴”与“击”互训。《玉篇》:“攴,小击貌。”《广韵》:“攴,击也。”《诗经·豳风·七月》:“八月剥枣。”毛传:“剥,击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攴”字注和“剥”字注都指出这里的“剥”为“攴”之借。足见“攴”训“击”是训诂常谈,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偏旁的“攴”才可能训读为“击”,而“击”的古音是见母,“击”与“丙”相切正是“更”声。这绝不是偶合。
我们也可以将“更”所从的“攴”训读为意思相近的“戈”。在古文字中,作为偏旁的“戈”与“攴”义近可以互通。如“寇”字在战国时代的三晋兵器铭文中多从“戈”而不是从“攴”,例证甚多[781]。又如“救”字,在战国时期的中山王鼎和壶的铭文中作从“戈”之形,而不从“攴”。《包山楚简》中有一个作左“堇”右“戈”之形的字,这个字在《包山楚简》中有异体作左“堇”右“攴”之形。容庚《金文编》第210页“启”字下录《虢吊钟》铭文中的“启”字作从“戈”之形,不从“攴”。《金文编》第220页“敔”字下录有金文中的异体作从“戈”之形,而不从“攴”。又“搏”字,《金文编》第776~777页录有金文中的异体作左“尃”右“戈”之形,而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第598页引录《古玺汇编》0335号、《包山楚简》142号简、《搏武钟》铭文中的“搏”是作左“尃”右“攴”之形。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三“鬼方昆夷狁考”一文指出:鬼方之名,在《易》《诗》作“鬼”,然古金文作从“鬼”从“戈”之形,或作从“鬼”从“攴”(左右结构)之形。王国维还说:“凡从攴、从戈,皆有击意,故古文往往相通。”王国维此文颇有举证。张政烺先生曾指出:“战国秦汉间文字,从‘攴’常改为从‘戈’,盖形近致误,马王堆帛书中其例不可胜举。”[782]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783]第142页第14条专门论述了在古文字中,作为偏旁的“攴”与“戈”因为意思相近而常常通用,多有举证,此不详录[784]。足见在古文字中作为偏旁的“戈”与“攴”义近可互作。因此“攴”可以训读成“戈”,而“戈”的古音是见母,“戈”与“丙”相切正是“更”音。这也是合理的解释。我们以上的两种解释都是采取了训读的方法才能合理地说明“更”的形声结构。
我们还可以从通假字系联的角度证明“更”的上古音声母绝不会是复辅音pk。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指出“更”与“庚”古音相通。“更”与“庚”有声训关系,例证甚多。如《释名·释天》:“庚,犹更也。”《玉篇》同。《礼记·月令》:“其日庚辛。”郑玄注:“庚之言更也。”《广雅·释诂三》:“庚,更也。”《广雅·释言》:“更,偿也。”王念孙《广雅疏证》:“更、庚、赓并通。”钱大昭《广雅疏义》:“古更与庚通。”[785]类例尚多。而“庚”从不与帮母发生通假关系和谐声关系,其上古音声母不可能是复辅音pk,这也反过来证明与“庚”为双声相通的“更”的上古音声母也不会是复辅音pk[786]。
于省吾在上引文中还举有一条旁证:《周礼·考工记·轮人》:“视其缏。”注:“郑司农云:绠读为关东言饼之饼,谓轮箄也。”我们这里举出《经典释文》的注音:“绠,音饼,又方善反,又姑杏反,一音补管反。”《经典释文》的几个又音该怎样解释呢?其实这是《周礼》的注释家们对“绠”的形声结构有不同的认识造成的。郑司农读“绠”为“饼”音是认为“绠”从“更”得声,而“更”又是从“丙”得声,而“丙”与“饼”古音相近。把“绠”读为“方善反”是认为“绠”所从的“更”是“便”之省,也就是说“绠”是从“便”省声;把“绠”读为“姑杏反”是认为“绠”从见母的“更”得声;“补管反”一音则并不是对“绠”的直接注音,而是说这里的“饼”有异文作“”。“”与“饼”形近易混,而且二者意思相近,《广韵》:“,屑米饼也。”无论是因为“”与“饼”形近相混,还是因为“”与“饼”义近而相互替代,总之,“饼”有异文作“”,所以研究《周礼》的学者才注音为“补管反”,这与“绠”自身的读音没有直接关系。关于怎样认识经典中的异读音问题,本书后面还有专章研究。基于以上的研究,我们的结论是“更/饼”不能作为构拟复辅音pk的根据,也不能说明上古音中的喉牙音与唇音相通[787]。
我们再顺便提及“便/更”的问题。“便”是会意字,不是形声字,不是从“更”得声,这是古来学者的共识。因此“便/更”这组材料与复辅音无关,更不能作为批评本书的理由。考《说文》:“便,安也。人有不便,更之。从人更。房连切。”根据《说文》的体例,“便”应为会意字,不可能是形声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都明确地说“便”是会意字,不是会意兼形声字。
例十三,“姏”的读音让不少学者感到困惑。“姏”不见于《说文》,应该是东汉以后才出现的俗字。从字形结构分析,“姏”应该是从“甘”得声的形声字,可是《广韵》《集韵》都注音为明母。《广韵》音“武酣切”,《集韵》音“谟甘切”。这是为什么呢?关于这个字的意思,《集韵》:“姏,老女自称。”《广韵》:“姏,老女称。”[788]有的学者就利用这个词的读音来构拟复辅音声母。且不说这个字不见于东汉以前,不能作为构拟上古音的根据。我们不必借助复声母也能解释其读音的来源。我们可以把“姏”分析为自反字,得音于“女甘切”,而不是仅仅得音于“甘”。“姏”的意思是“老女自称”,而“老女”正是“姥”的意思。考《集韵》:“姥,女老称。”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十一注引《江表传》:“姥,妇人老称也。”同书卷九十一注曰:“姥,村中妇人老称也。”《玉篇》:“姥,老母也。”所以“姏”所从的“女”应该训读成“姥”,“姥甘切”正是“姏”音。这与任何复声母都没有关系。
例十四,有的学者利用“区/枢”这一组谐声字来构拟上古音复辅音。我们认为这组谐声材料与复辅音(昌母加溪母)无关。本来这组材料可以有很简明的解释:“枢”是昌母三等字,为照三系;“区”是溪母三等字,为见系。照三系字与见系三等字在古音中可以相通[789],这是许多学者的共识,已成定论,与复辅音声母毫无关系。这样简单的解释是非常通达的,没有任何困难。
不过,我们这里也提供一种比较复杂的解释:《说文》:“枢,户枢也。从木区声。”昌朱切。段玉裁注对“枢”的形声关系别无新解。今按,我们可以把“枢”当作自反字,乃得音于“木区切”,非仅仅得音于“区”。可是“木”是明母字,与“枢”的昌母相去较大。这该怎样解释呢?其实,这里的“木”要训读为意思相同的“触”。考《白虎通·五行》:“木之为言触也。阳气动跃,触地而出也。”《春秋元命苞》:“木之为言触也。”《淮南子·天文》:“东方木也。”高注:“木,触地而生也。”高诱注实际上也是以“触”训“木”。“木”训“触”是有古人的观念作根据的。《风俗通义》卷六《声音》“角”条引刘歆《钟律书》曰:“角者,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五行为木。”足见西汉末年的刘歆已经通过五行观念把“木”和“触”联系到一起了,东汉学者普遍接受了这一观念。刘歆是古文派经学家,其说当是汉代古文经学家上代流传下来的学说,定有根据。因此“木区切”实际上要读成“触区切”,这正好是“枢”音,因为“触”与“枢”的上古音同为昌母。所以,“区/枢”这组材料与复辅音无关。
如果有人提出批评说五行观念是战国以来才盛行的,未必与“枢”在造字时的读音有关,也就是说“枢”读“昌朱切”的音如果是产生在春秋以前,那时五行思想尚未出现,又怎能用五行观念来解释“枢”的读音呢?我们对这个可能有的批评作出以下的答复:①五行观念现在看来出现得很早,并非像有的学者说的那样晚[790]。今考古文献,如《尚书·洪范》就说过:“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尚书·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把这些话当作夏代开国之君夏启时代的语言当然是不可信的,但总是在战国以前的语言,绝不会晚至西汉,因为司马迁《史记·夏本纪》已经引用到了这些语言,可证司马迁是把《甘誓》中的这些话当作战国以前的语言。《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对赵简子说:“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史墨)对曰: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左传》说的“五行”显然是指“水火木金土”。《左传》中也常常提到五行的水、火、木、金、土相生相克的观念,此不详录。《国语·晋语二》:“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觉,召史嚣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这里分明以“白毛虎爪”之神与西方相配。这是典型的五行思想,因为在“五行说”中,西方在色是白,在兽是虎。可见五行思想早在春秋以前就已经存在,并非晚至战国[791]。春秋战国时期正是我国文字大量新生的时期,因此文字的产生完全有可能受到了五行思想的影响。②在先秦古文字中,从甲骨文、金文到战国时期的各国古文字资料中都没有发现“枢”字[792]。我们有理由说“枢”字的产生最早也只可能是在战国时代,不可能更早。有可能“枢”是在战国时期的秦国的小篆文字中出现的一个字,时代较晚。那时五行思想早已流行于世。因此,“枢”非常有可能是在五行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一个字。以上两点说明是我对可能出现的批评的答复。我们无论采取哪一种解释,“枢/区”都与复辅音声母无关。
例十五,与上一个例子的情况有些相似,有的学者利用“杵/午”来构拟复辅音声母。我们认为这组谐声材料与复辅音无关。《说文》称“杵”从木午声。实则“杵”是自反字,得音于“木午”相切,并非仅仅得音于“午”。正如上一条所论述的一样,“木”可训读为“触”。“触”的古音声母是昌母,与“杵”为昌母相同,“触午”相切正是“杵”音。如此惊人的吻合岂能视为牵强附会?更考古文字资料,可知从甲骨文直到战国古文都没有“杵”字[793]。现在发现的最古的考古文字资料也是《睡虎地云梦秦简·日书》中才开始出现“杵”字。我们似乎可以说“杵”是战国晚期以来的秦系文字中的一个新生字形,时代已晚,不能据以论上古音。因此不能根据“杵/午”来构拟任何复辅音声母。
例十六,有许多音韵学家根据“庞/龙”来推测上古的复辅音bl/bhl,因为“庞”是从“龙”得声而读唇音。我们的考证认为这个证据不能成立。《说文》:“庞,高屋也。从广龙声。”薄江切。“庞”字早已见于甲骨文,但是我们认为“庞”在上古就有並母与来母两个不同的读音,而与复辅音没有关系。考古文献中“庞”出现得最早的用例是《诗经·车攻》:“四牡庞庞。”毛传:“庞庞,充实也。”[794]《经典释文》:“庞,鹿同反。徐扶公反。”[795]《诗经》这里的“庞”音,古代学者的意见颇有分歧。有的认为读“鹿同反”[796],是来母字;读唇音的“扶公反”是晋代的徐邈的注音。后来《切韵》系韵书注“庞”为“薄江切”、《玉篇》有“步公、步江”二切、《说文系传》为“贫双反”,这些注音实际上是沿袭了徐邈的注音。《康熙字典》“庞”字注已经指出《诗经》《汉书·司马相如传》的“庞”读音如“笼”,因为《康熙字典》是在引录《集韵》《韵会》的注音“庞”为“庐东切”之后,紧跟着就列举了书证《诗经·小雅》和《汉书·司马相如传》。《故训汇纂》“庞”字条下也认为《诗经·车攻》“四牡庞庞”中的“庞”要读如来母。诸桥辙次《广汉和辞典(上册)》第1215页以及《王力古汉语字典》[797]“庞庞”条也是把“庞庞”二字都注为来母。但是我们经过研究后认为《诗经·车攻》“四牡庞庞”肯定是读为並母的“庞”,断然不会是来母,也不会是复辅音bl。因为类似的文句在《诗经》的其他地方也有出现。如《诗经·小雅·北山》:“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毛传:“彭彭然不得息,傍傍然不得已。”[798]《广雅·释言》:“彭彭、傍傍,盛也。”《诗经·郑风·清人》:“驷介旁旁。”郑玄注:“驷,四马也。”这与“四牡庞庞”显然是同一类型的文句,是《诗经》中的常语。而“彭”“旁”都是唇音,所以“庞”必读唇音的並母无疑。更考战国时期的中山王墓出土的中山国胤嗣壶上的铭文有曰:“四牡汸汸。”这正是引用《诗经》“四牡庞庞”或“四牡彭彭”之言,而“庞”作“汸”[799]。《说文》“騯”字下引《诗经》也是作“四牡騯騯”。翟灏《通俗编》[800]卷三十五“声音·庞庞”[801]条也称:“唐子西诗‘叠鼓闹庞庞’。按,《博雅》:,声也;《广韵》:,鼓声,匹江切。唐氏亦但以音发之。”《通俗编》认为“庞庞”与“”相通,当是唇音无疑[802]。据此各证,可知《诗经》“四牡庞庞”中的“庞”肯定是读为並母,不可能读来母。还有可参考的旁证如《诗经·四牡》:“四牡騑騑。”这与“四牡庞庞”是同样的句式变现。而“騑”的上古音只能是从“非”得声的唇音单声母字,不可能与复辅音相关。因此,这个旁证也可以表明“庞庞”一定是並母音,不可作其他解释。《诗经》中其他例子如《采薇》中的“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其中的“业业”“骙骙”都不可能是复声母,无须详辨。也就是说《诗经》中凡是与“四牡”相配搭的重叠联绵词没有一个复声母,怎么可能单单一个“庞”是复声母呢?
但是“庞”的並母音是怎样产生的呢?[803]我们有合理的解释。考《说文》:“厖,石大也。从厂尨声。”段玉裁注:“石大其本义也。引申之为凡大之称。……或假此厖为尨杂字。”《尔雅·释诂》:“厖,大也。”《方言》卷一:“庬,大也。庬,深之大也。”[804]而在古文字中,“龙”与“尨”有的时候可以混用,如《周礼·玉人》:“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注:“郑司农云:全,纯色也;龙当为尨。尨谓杂色。”《周礼·牧人》:“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注:“故书毁为甈,尨作龙。杜子春云:甈当为毁,龙当为尨;尨谓杂色不纯。”《经典释文》:“尨,亡江反。”《周礼》的郑司农注和杜子春注都说“龙当为尨”,“当为”二字如段玉裁所说是汉代人表示误字的用语[805]。因此,“庞”在先秦时代就可以用作“庬”字,这可以看作是异字同形,不应认为是二者由于韵母同为东部而通假。也可以解释为训读,因为“庞”与“庬”皆有“大”义[806],所以本为来母的“庞”就可以训读为明母的“庬”[807]。“庬”的上古音为明母,完全可能稍稍音变而为並母。因此,古人用“庞”字来表示竝母音的“扶公反”。也就是说“庞”之所以有並母的读音是因为“庞”可以用作“庬”,是得音于“庬”。这与复辅音无关。我们还可以从通假字系联的角度予以证明。如“龙”在上古汉语与“弄”有通假关系。《老子》十三章:“宠辱若惊。”马王堆帛书家本“宠”作“龙”,乙本作“弄”。这样的异文只能解释为通假关系。而“弄”的古音声母只可能是来母,这就证明与“弄”有通假关系的“龙”的古音声母也只会是来母,不会是复声母的bl/bhl。因此,“庞”的並母音一定另有来源,决不会仅仅是得音于来母的“龙”。
“庞”的来母音上古就有。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称:“庞,通作栊。《广雅》‘栊,室也’。”今遍考文献,“栊”字从无唇音一读,古今都只有来母的读音。如“栊”《广韵》作“庐红切”,《集韵》《韵会》作“庐东切”、《正韵》作“庐容切”,均为来母字。而且“栊”又与“”相通。《古今韵会举要》[808]称:“‘栊’与‘’通。”又称:“若鸟兽之笼也。”分明也是以“栊”只有来母音,没有唇音一读。《说文解字义证》称“庞”与“栊”相通就是说“庞”本来是读来母。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更是明确地说:“庞,《吴越春秋》载禹《涂山歌》叶庞王昌行。按,读如‘郎’也。今音如‘旁’,误。”朱骏声非常犀利地指出“庞”读如“旁”是后世的误读音,而不是上古时其本来的读音。再如《水经注》卷十五引《竹书纪年》曰:“晋出公十九年,晋韩龙取卢氏城。”考“龙”字,传本《竹书纪年》作“庞”。《水经注》卷三十九:“都山即都庞之峤。”《四部丛刊》本有校注曰:“案,‘都庞’近刻讹作‘部龙’。”“都”为“部”是讹误,“龙”与“庞”却是通假。更考《汉书·地理志下》:“居风,都庞。”东汉学者应劭注曰:“庞音龙。”师古曰:“音聋。”钮树玉[809]称:“庞,又力容切,县名。”这是说“庞”作地名时要读来母。我们通过考察文献可知“庞”在先秦时就有用作地名的用例。如《史记·魏世家》:“十三年,使子击围繁、庞,出其民。”同篇:“与秦战少梁,虏我将公孙痤,取庞。”这些“庞”都读如“龙”[810]。
例十七,更考《说文》:“窌,窖也。从穴卯声。”匹皃切,是滂母音。而此字《集韵》音:“居效反。”是见母音。这是否与复声母有关呢?完全无关。“窌”音“居效反”实际上是训读成了“窖”音。
综上所述,训读现象不是语音自身的演变,而是因为二字的意思相同,就把二字的读音也读成一样,这实际上不属于语音的演变问题。然而,有许多音韵学家忽视了古文字和古汉语中的训读问题,把文字谐声中的异常读音一概当作直线性的音变。学者们所标举的复辅音声母有许多事实上是训读现象,而不是语音自身的演变。这是在研究上古音声母时要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