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续与变革: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
- 张小欣
- 10941字
- 2020-08-29 15:05:54
二、学术史回顾与简评
本研究选题的问题意识实际正是源于前人在侨汇研究领域的长时期积累。就近代侨汇问题研究的学术史回顾而言,2014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山大学袁丁教授等撰写的《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一书绪论部分已做了较详细的介绍。本着略人所详和详人所略的原则,本研究的学术史回顾将侧重于介绍并简评学界对1949年及之后中国侨汇、侨批业问题研究的重要成果。
岭南大学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出版的刊物《社会经济研究》将1951年第2期作为“华侨研究专号”,刊发了著名经济学家冯肇伯的长文《南洋侨汇与美洲侨汇》。冯文思考了如何使侨汇数量增加并使之完全经过国家银行汇返而不流入黑市以达到“外汇归公”的原则,指出侨汇政策要注意侨胞的利益和他们的汇款能力,使侨汇能够绵绵不绝地进入祖国以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特提出侨汇分区理论,其中将侨汇来源地分为“美洲侨汇”和“南洋侨汇”两大侨汇区,并就两大侨汇区的侨汇数量、华侨人口、华侨地位、华侨所承受的政治经济压力、侨汇经营机构和华侨籍贯的不同、汇款的效率差异等一系列问题展开比较研究。例如在两区侨汇机构比较方面,冯文就提出南洋侨汇大多采用批信局票汇法或信汇法,批信局是民营的侨汇机构,办理侨汇已有七八十年历史,深得南洋侨胞信任,且批信局多具有地方性,潮州帮、梅属帮、琼州帮以及福建帮为其大帮别。美洲侨汇则有所不同,主要采用昃纸(Cheque,即支票)邮寄的方法,侨胞通常是寄挂号信至内地侨眷,或者寄交香港朋友或商号请其转汇国内家属,又或者寄交广州或家乡的商号再转交其家属等。冯文在文末的建议中提到“二战”后南洋各地政府限制资金汇出甚严,而华侨在当地大部分散居于各都市以及偏僻村落,故南洋的侨汇机构一方面仍应注意借助各批局和水客,由国家银行在各该地的分支机构领导他们吸收侨汇;另一方面仍须注意通过国家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扶助各地侨胞的生产事业,培植他们的汇款能力。至于美洲方面,因当地侨胞既集中于几个较大的都市,而素来的侨汇机构又为现代中外银行,故只要注重国家银行汇率的合理订定、汇款手续的简化以及给予侨胞相应方便等问题即可。冯文的侨汇分区理论对于细化侨汇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事实上冯肇伯就职的岭南大学在新中国成立前已开展华侨问题研究,1948年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就出版有著名东南亚史专家、岭南大学校长陈序经的专著《南洋与中国》,重在阐述南洋华侨对中国的影响。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期间,岭南大学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大部分人员被并入中山大学历史系。从1952年起,中山大学历史系开始了亚洲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亚洲史教研组,重点进行东南亚史和东南亚华侨史的研究。1957年,中山大学历史系成立亚洲史研究室,1959年3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又正式成立东南亚历史研究室。
1956年10月1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正式成立。南洋研究所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开展研究有关南洋华侨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问题的专门性科研机构。建所初期,庄为玑、林金枝、桂光华等历史研究组、政治经济研究组、资料室教师6次赴福建省晋江专区的泉州、晋江、南安、惠安、同安、安溪、永春、德化、莆田、仙游和福清11个县市的侨乡进行调查,1958年编写出《福建晋江专区华侨史调查报告》,报告中就专门提到晋江专区的侨乡经济基本依靠南洋侨汇,全区100个以上侨乡,其接收到的侨汇数量占国民经济的比例普遍在70%以上,侨乡的公共交通、教育事业较为发达,侨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很大。尽管受到当时研究条件的限制,但是调研组共访问到华侨史迹8处,收集到华侨族谱80部、华侨传说歌谣4首、口述资料70件、侨务文件105件、墓志铭26件等,其实地调研的研究方法拓宽了新中国成立后国内侨乡研究的视野。
196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战争、革命与和平研究所出版了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副教授吴春熙(Chun-His Wu)的著作《美元、侨眷与教条:输往共产党中国的侨汇》(Dollars,Dependents and Dogma:Overseas Chinese Remittances to Communist China),这是冷战时期学术界对新中国侨汇、侨批业进行专题研究的一本著作。作者的资料主要取材于中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地的一些报刊资料和学界已有研究成果,力图细化从20世纪初到1964年之间华侨汇款总额和国别侨汇数量等的变化,并借以说明侨汇数量的升降与政府政策的关系、侨汇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香港作为侨汇进入内地的中转站所扮演的重要和特殊角色、侨汇输出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以及不同侨居国作为侨汇输出地在侨汇总量中所占的不同比重等问题。该书第一部分还专门对这一时期侨汇的“赡家”性质做出判断,并援引大陆《侨务报》的数据加以佐证,数据显示,“二战”前海外侨汇中赡家型侨汇约占侨汇总数的84.5%,企业投资或储蓄等其他目的只占15.5%,而“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海外侨汇中赡家型侨汇更占到侨汇总数的90%,而投资仅占2%。该书在第三部分专门讨论了1950—1964年新中国对侨汇的各项政策,认为政府将争取更多侨汇作为主要目的而未能发展出一套有益的、持续性的侨汇体系。此外作者还将1950—1964年中国的侨汇政策划分为四个时期,分别是1950—1952年争取侨汇,1953—1957年保护侨汇,1958—1962年社会主义下的侨务政策,1963年后争取更多侨汇资金。作者始终认为政府对侨汇的争取比对侨汇、侨眷的保护更为重视,而且为争取侨汇而实行的优待侨眷政策引发了社会不平等,但这一问题政府无法解决。最后作者还列举了一些政府对侨汇管理措施的原文规定,以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实施的具体侨汇政策。尽管吴著在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上下了一定功夫,但其史料来源比较薄弱,没有系统接触到银行、侨务部门、侨批业等的一手档案数据,因此其对进入中国大陆的侨汇总量主要是估算,同时也正因为资料有限,吴著对新中国政府政策的讨论过于粗疏,像朝鲜战争、“五反”运动等重大事件对侨汇政策的影响只一笔带过,并未做具体探讨。另外作者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背景和当时国际冷战格局快速变化的复杂性未能做出详细分析,故而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侨汇政策未能给出一个全面客观的评判。
此后直至改革开放时期,对新中国侨汇研究的成果开始大量涌现,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景象。1987年6月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林家劲副教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冯元所撰硕士学位论文《侨汇与广东——1950年至1957年广东省华侨汇款的考察》,是较早利用广东省档案馆、广东省人民银行、广东省侨务办公室所藏档案资料开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华侨汇款问题研究的专门性成果。在学位论文基础上,同年12月冯元还在《东南亚历史学刊》第4期发表了题为“建国初期广东侨汇浅析”的论文。《侨汇与广东——1950年至1957年广东省华侨汇款的考察》全文主体分三个部分,分别论述了近代广东侨汇发展的历史、1950—1957年广东侨汇的发展变化和新中国成立初广东侨汇对广东省及侨乡社会的影响。作者应用了大量档案和侨乡调查资料,使得全文论据充分,在论述过程中,作者对侨汇性质的分类、广东侨汇变化趋势及原因和侨汇对广东侨乡社会影响三方面用功最深,其中有关侨汇对广东侨乡社会影响的分析,显然受到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一书启发,作者努力用社会学的方法对侨眷与普通农户在个人收入、消费支出、消费结构、传统风俗习惯影响等方面的异同做出比较,并最终得出侨汇将使侨乡经济稳步向前发展的结论。冯文提出,新中国成立后广东侨汇的主要用途是储蓄、建筑、投资和特殊消费,但这些资金逐渐引起市场商品短缺,不得不依靠国家计划性商品调拨来加以满足,从而保证侨乡经济的稳步发展,与此同时,侨眷与普通农户在经济收入上的差距也逐渐显现。此外,冯文已开始部分涉及广东侨批业,其中他在第二章第三节就以“侨批业与广东侨汇”为题谈到两个问题,即新中国成立初期侨批业经收侨汇在广东侨汇总量中的比重,以及20世纪50年代中期汕头、海南两地侨批业的特点。虽然这部分并非全文重点,在落笔处也未谈及政府对侨批业的管理政策、实施情况、前后变化和侨批业经营运行状况等,但是冯文对开启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别是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到新中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这一时期的广东侨批业研究有所贡献。
冯元研究成果的背后实际上体现出从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起,中山大学从事东南亚研究的学者们对侨汇史问题的大力关注和着力研究。1975年1月8日中山大学以党委1号文的形式向广东省高教党委、省革委科教办提出拟在中山大学举办东南亚研究所,同年2月3日广东省高教党委批复同意中山大学党委报告。随着“文革”结束,1978年暨南大学复办,同年8月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也开始复办,该所最早是在中国科学院和广东省委领导下由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社科院前身)和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的东南亚研究机构,1970年停办。中山大学经研究并报省文教办,将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改名为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此后直至1988年11月,为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和研究领域的扩大,研究所才又更名为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中山大学从事东南亚研究的学者们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就着手研究侨汇问题,部分研究人员深入侨乡收集有关侨汇资料,如对新会地区利用侨汇办企业所做的调查报告,以及对广州东湖新村华侨利用侨汇购房情况的分析,同时有意识地引导硕士研究生以广东侨汇为毕业论文选题,而冯元的硕士学位论文正是其中的代表作。到20世纪90年代初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再度派出研究人员,兵分三路到广东重点侨乡——潮汕、兴梅和五邑地区调查侨汇情况,并组织人力到广东省档案馆大量查阅新中国成立前有关广东侨汇的卷宗,得到一批史料价值珍贵、从未有学者利用过的侨汇原始材料,经整理分析撰写出一系列有关新中国成立前的广东侨汇论文,并从1992年4月起先后发表于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所办《东南亚学刊》。1999年由该系列论文辑录而成的《近代广东侨汇研究》一书正式出版。该书尽管未涉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侨汇问题研究,但对本研究有启发的是对作为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和自由港地位的香港在华南地区侨汇流通过程中所起重要作用的较深入论述,其实正是由于香港在侨汇转驳过程中所起的跳板作用,使得该地区拥有大量避港外汇,而且港币也作为有保值价值的货币而广泛流通于华南特别是广东地区,这对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侨批业管理措施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另外,《近代广东侨汇研究》一书还分章对侨汇方式、侨汇种类、侨汇政策、侨汇功能及影响等加以论述,该书是研究民国时期侨汇问题的一部相当系统的论著。
1992年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林金枝在《南洋问题研究》第2期上发表的《侨汇对中国经济发展与侨乡建设的作用》一文提出,侨汇不但是国内侨眷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国外华侨和祖国家乡密切联系的纽带,也是国家非贸易外汇的重要收入,对国际收支和贸易平衡,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侨乡的建设都起着积极作用。林文还根据广东、福建两省有关部门提供的侨汇数字并结合其他资料,对1950—1988年的全国华侨汇款数字进行了统计,得出共计96.10亿美元的结论,并将1950—1988年侨汇的增长变化分为六个时期,对各个时期侨汇数额增减原因进行了分析。1993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李国梁、林金枝、蔡仁龙撰写的《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一书,书中专门提到“二战”后福建地区侨批业的发展和1949年后福建省侨批业的改造问题。其中指出,1945—1949年可以说是侨批业的畸形发展时期。抗战胜利后海外侨胞纷纷汇款接济国内眷属,侨批局纷纷在厦门、泉州等地设局或兼营,南洋各埠和省内各地民信局迅速复业。国内外的民信局利用当时国民政府币制的不断贬值及交通不便的情况,几乎将侨汇全部攥在自己手中,一般利润都在10%~15%。国内外侨批局相互联合,利用侨汇进行投机,造成了“二战”后侨批业的畸形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华侨汇款大部分为侨批业经营,仅福建省登记的侨批局就有185家,其中厦门86家、泉州30家、福州25家。福建省的资料表明,1950—1958年侨批业经营的侨汇占福建全省侨汇总数的78.7%~86.91%,进一步说明侨批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收汇比重相当大。1950年在北京召开全国归侨侨眷福利会议,规定国家银行按侨汇数额付给侨批局12.5‰的手续费。为了引导侨批业逐步走上集体化道路,1955年前后福建省各地侨批业成立联营处,统一解付侨汇。1957年各地侨批业先后成立联合派送处、派送站或派送小组,把过去长途专跑分散解付改为短途接力派送,缩短了派送时间,提高了解付效率。《华侨华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一书对本研究有参考价值。
在方法论上对侨汇研究有所创新的作品当推日本学者滨下武志的研究成果,其《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一书,摆脱了西方“冲击—反应”模式对中国和亚洲近代化所做的解释。作者认为正是历史上曾有过的朝贡贸易、帆船贸易使得中国与东亚、东南亚国家间形成了一个广泛存在并持续发挥作用的金融和贸易网络,西方国家不是冲击破坏而是适应、利用并改造了这一网络,因此该网络的存在和运行才是亚洲步入近代化所拥有的真正国际契机。文中,作者还对侨汇和侨批局做了专门论述。他认为西方国家在亚洲兴办的农场、工矿企业等对中国劳动力的需求,引发了大量移民并使之具有一定的收入,这是造成近代侨汇增多和大规模流动的原因。但侨汇在流动中因为上述亚洲金融和贸易网络的存在,而直接或间接地与欧美经济发生联系,因此侨汇并不仅仅具有赡养家庭、归还债款等功能,还具有国际贸易结算、外汇投机、经济投资以及平衡一国国际收支等多项作用。而侨批局作为经营华侨汇款的金融机构,则具有邮政和汇兑银行的双重性质,它既发挥着形成和维持华南—东南亚交易圈在金融上的功用,又兼有从事贸易事业和金银交易的业务职能,因此它的存在就形成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间的外汇兑换汇款网络。侨批局在亚洲金融和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可以说滨下武志的上述研究为侨汇、侨批局问题的进一步探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观点。
2001年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著的《中国银行行史(1949—1992年)》(上、下卷)正式出版,全书分专节对新中国的侨汇政策、中国银行做好侨汇工作的措施、联合召开全国华侨侨眷福利会议、扶持私营侨汇业等进行了论述。2001年出版的庄国土《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一书,在主体上用七章内容概括了从秦汉时期到改革开放后海外移民同中国的关系,其中第四章谈到“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侨华人的政策及其成效”,作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对华侨的政策主要有三点:首先是号召和教育海外侨胞团结在中央人民政府周围,组成海外统一战线;其次,保护与促进海外华侨以侨汇为主要手段支持中国的经济发展,动员华侨协助祖国建设;最后,明确海外同胞的侨民性质,规定海外侨报、侨教的中心任务是宣传爱国主义和培养爱国华侨后代。文中对国家“外汇归公,利益归私”的侨汇政策进行了简短说明,又对土地改革运动在侨眷中的影响有部分涉及。但总的来说,作者对该时期政府的侨务政策并未展开论述。同年,由艺苑出版社出版的邹金盛《潮帮批信局》一书,则以潮汕地区侨批业从产生到结束为主线,论述了清代、民国和新中国等不同时期潮汕侨批业的发展历程。同时该书还专门列举了潮帮600家批信局的侨批封图例及简史,有较好的文献价值。
2002年3月杨世红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第2期上的《新中国侨汇工作的历史考察(1949—1966年)》一文,是近年来涉及新中国侨汇研究为数不多的论文之一。作者以侨汇收入为主线,将1949—1966年分为三个时期,即1949—1956年、1957—1962年、1963—1966年,分别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三大改造、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两条路线斗争等运动对侨汇、侨眷和侨务政策的不同影响,以及为维护侨汇收入,侨务部门在一系列侨务政策制定上保持连续性、一贯性等不同于“左”的做法的原因。而作者由此得出的结论对我们极有启发,“当侨务政策不能得到很好执行时,归侨、侨眷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国家侨汇收入就会下降。这时,国家有关方面就会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或者是重申以前的侨务政策或者是通过新的具体政策措施——来制止对归侨、侨眷权益的侵害,扭转侨汇收入下降的趋势。这种互动关系使得‘文革’前的侨务工作没有受到大的或持续的冲击,侨务政策大体上保持了连续性和一贯性”。这点对我们理解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侨批业的政策有所帮助。但是杨文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江苏省档案馆藏江苏省华侨事务处档案,其局限性在于江苏并非华侨大省,侨汇收入有限,其侨汇数量变动并不能代表全国侨汇收入的变化。另外该文未涉及新中国政府对侨批业的管理。
2005年6月厦门大学焦建华的博士学位论文《私营经济与国家控制:福建批信局与国家邮政及银行之关系研究(1928—1958年)》,大量利用了福建省档案馆藏福建省省政府秘书处档案、省财政厅档案、省邮政管理局档案,厦门电信局档案馆藏厦门邮电局档案以及厦门档案馆藏厦门侨务局档案等一手档案史料。其第六章专门论及1949—1958年后福建批信局与国家邮电局及银行之关系,并在史料论证基础上提出,新中国成立后,“批信局的邮政职能相对弱化,金融职能日益突出。批信局与邮局关系处于相对从属地位,批信局与国家银行的关系占据主导地位,更显重要。因国外侨汇受到严格管制,批信局的侨汇业务受到很大制约,国内外批信局的联系日益受到限制;国内则因新中国政府极力加强对经济的干预与控制,批信局逐渐被纳入国家银行管理和控制的社会主义经济轨道上”。这一判断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2005年东京论创社出版的日本学者山岸猛的论著《華僑送金:現代中国経済の分析》,于2013年由刘晓民译为《侨汇:现代中国经济分析》并出版。该书以改革开放后中国的侨汇数量发展和新移民发展为相互交织的主线,重点探讨了福建晋江和广东台山地区的侨汇问题,同时还以新中国各类公开经济统计数据为基础,着重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侨汇数量迅速增长的现象进行分析,指出了侨汇数量增长背后是中国海外新移民的不断增长、中国内地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其资本回报率较高等原因,进而提出侨汇发展的引导及其监管问题。该书对新时期侨汇问题所做的探讨对本研究具有一定启发意义。
2007年王炜中、杨群熙、陈骅编著的《潮汕侨批简史》一书,专门论及新中国成立后潮汕侨批业的发展和变化,该书提出潮汕地区解放后由于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便利侨汇,服务侨胞”“外汇归公,利润归私”“维持保护,长期利用”的方针政策,使潮汕地区侨批业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潮汕地区也杜绝了走私套汇和黑市买卖外汇的活动,使潮汕侨批局成为国家银行吸收外汇的一种代理机构,侨批业的性质因此发生了变化。直至1979年,根据国务院“侨批业应归口银行”的指示,潮汕侨批业完成了历史使命。该书中收集到不少有关潮汕地区侨批局的详细信息和资料,有些还整理为图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1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王冰瑾的硕士学位论文《汕头地方政府对侨汇政策的宣传与执行(1958—1966年)》,主要利用广东省档案馆藏华侨档案、汕头市档案馆藏专属侨务局档案、广东省华侨事务委员会机关报《广东侨报》以及口述、访谈资料等,对汕头市贯彻中央和广东省侨汇政策的过程从宣传教育视角做出分析,其中作者强调这一时期归侨侨眷与国外亲人的通信被赋予重要意义,特别是侨批中的回批回文工作已不再单纯是为侨眷代书的服务,而是一支群众性的向国外华侨进行宣传的队伍,是争取华侨支援祖国建设的一种方式。尽管全文篇幅不长,但是视角颇有新意,对侨汇政策的落地过程从基层的视角做出了有意义的分析,深化了相关研究。
2013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了邓锐的《梅州侨批》,全书第五章论及新中国成立后梅县侨批业的部分发展情况,如其提到1949年10月24日潮梅行政委员会公布了《潮梅解放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私营侨汇金圆券侨批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水客管理暂行条例》《侨汇业申请登记办法》《优待侨汇业条例》《优待侨汇结兑办法》等,给侨汇业以优待侨汇价结汇及免收侨汇转汇汇费的优待等。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金银实行严格管理,金银收购统一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1950年6月成立了中国银行梅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外部与海外中国银行以及香港、澳门各家中资、侨资银行逐渐建立了通汇关系,使中国银行国内外联行和代理行结成了广大的通汇网络,进行收汇汇入与解付。根据外汇归公、利润归私的政策,水客与侨批局的收汇,可通过香港银行汇入国内,通过国内银行结汇、验批、解汇;海外侨胞也可以在海外银行直接汇入,或通过香港转汇内地,进行解付。邓著对于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梅州侨批业简略发展情况有所助益。
2014年袁丁、陈丽园、钟运荣撰写的《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一书出版,该书植根于前期厚实的研究成果之上,史料主要取材于广东省档案馆藏民国时期中国银行、邮政厅、财厅档案,主要研究1927年至1949年民国政府对华侨汇款的管制,包括中央政府的各项侨汇政策及其实施的过程、粤闽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及政策、公营银行业以及邮政储金汇业局对华侨汇款的管制、民信业(侨批业)的侨汇经营及其同官办机构的竞争等等。特别着重于研究国民政府时期的各种侨汇政策与实施过程,包括1927—1949年中央政府政策的演变、地方当局的施政、公营行局与民间侨批业的竞争等方面。其中特别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华侨汇款的逃避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指出了侨汇逃避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逃避方式和影响等问题,揭示了民国政府通货膨胀和不合理汇率等侨汇管理政策最终导致大量侨汇通过外商银行、民营侨批局、钱庄、银号等机构流入黑市,这不仅是民国政府腐朽统治的结果之一,也是其最终垮台的原因之一。此外,该书在1947年广东省银行编印的刘佐人《金融与侨汇综论》一书的基础上,对侨汇逃避形式做了深入探讨,对汇单买卖、与进出口商划拨款项和金银现钞走私三种逃汇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这不仅直接展示出新中国成立后侨汇管理方面所面对的基本现实,而且使我们对此后新中国政府做出的一系列侨批业管理措施得以有深刻理解。
另就史料出版方面来看,可以说反映新中国成立后侨批业的相关史料汇编的出版作品种类十分丰富。
就广东地区而言,1991年《广东中国银行历史资料汇编(1949—1989)》由中国银行广州分行行史编写组编写完成,其中就辑录了部分有关广东侨汇和侨汇业管理政策的文件内容。2003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写的《潮汕侨批萃编》(第1—3辑)正式出版,收录了不同时期大量潮汕侨批影印件。而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从2007年开始至2015年累计出版《潮汕侨批集成》共计三辑108册,收录了近十万份潮汕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侨批影印件,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和历史价值。2011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编辑出版了《梅州侨批档案选编》,其中主要收录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梅州籍水客熊耿基经营侨批的较完整单据。同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等编辑的《泰国侨批业资料汇萃》出版,该书辑录了20世纪初至50年代末期与泰国侨批业有关的各类报业报道、评论和广告等,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011年江门市档案局和五邑大学广东侨乡文化研究中心合作出版的《江门五邑侨汇档案(1940—1950)》,也收录了个别新中国成立后的侨汇档案。2014年广东省档案局编印了《梅州侨批 世界记忆——魏金华收藏侨批档案汇编》,其中收录有不少梅州地区的侨批彩照。2015年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古巴华侨银信:李云宏宗族家书》,该书收录了江门李氏家族三代86封古巴银信,展现了跨越清末、民国、新中国三个不同时期的江门籍古巴华侨家族的百年奋斗史。
就福建地区而言,1994年和1996年由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委会编辑,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泉州侨批业史料》和《闽南侨批史纪述》两书,则是将新中国成立后与泉州侨批业相关的当地报刊文章、政府档案资料、已有研究成果和相关人员回忆录集合在一起的“史料集”,其重要性也正在于两书的史料价值。《泉州侨批业史料》分上下两编,叙述了1871—1976年泉州侨批业的发展历程,以及新中国对侨批业经营的继承、管理和改造。《闽南侨批史纪述》一书除对新中国成立前泉州地区侨批业历史做出说明外,还集中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泉州侨批的邮路和批路、侨批业的经营管理、部分侨批局的发展史,同时该书还将部分侨批工作者的回忆录整理成文,集中刊载,这为新中国成立后对泉州侨批业的全面认识奠定了基础。这两部著作为广东侨批业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同样是反映福建侨批业的资料,1997年《中国银行福建行史资料汇编(1949—1990)》正式出版,其中收录了大量关于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侨批业有关行业登记、成立侨汇联合派送机构、反限汇斗争等管理政策的银行史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1999年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行史资料汇编》(上)(1915—1949)、(中)(1950—1978)、(下)(1979—1995)三册是史料价值极高的银行史资料集,该套书将80年来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的各时期经营资料分阶段编辑成册。其中中册详细列举了1950—1978年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各项经营活动和行业规章,并对厦门侨批业的管理措施分章予以归类,其中主要涉及侨汇的处理办法和管理规定、侨批业的登记管理、侨批业的机构与人员状况、对派送机构的改造、侨批业收汇与盈余分配情况、侨批业的取消等内容。该书是了解新中国成立后厦门地区侨批业发展变化的一部权威、翔实的史料集,对本书的写作多有参照和借鉴意义,而且还能弥补广东侨批业现存资料的不足。2016年《闽南侨批大全》(第一辑)正式出版,共收录1894—1992年闽南地区侨批及相关资料6000多份,包括侨批、回批、信局汇票、汇款单据、电汇单等文献资料。
此外,反映新中国成立初期侨汇管理和侨批业管理政策的还有以广东和福建为主的包括两省各基层市、县的华侨或侨务志,诸如《广东省志·华侨志》、《广州市志》(卷十八)、《汕头市志》、《台山县华侨志》、《惠阳华侨志》、《珠海侨务志》、《福建省志·华侨志》、《厦门华侨志》、《漳州华侨志》等,其中都包含不少相关内容,在此不一一罗列。
综上,我们可以认识到:第一,包括侨批业在内的新中国成立后侨汇问题研究以及相关侨批资料的影印出版,在研究和出版对象的地域上仍以闽粤为主,而且闽粤两地学者做出了大量基础性的重大贡献,极大地丰富了侨史研究。第二,利用闽粤以外地区侨汇史档案进行研究的著作渐渐出现,这些现象一方面从一个视角反映了侨史研究机构和队伍逐渐扩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侨史研究领域的繁荣和发展,这对于进一步促进新时期华侨华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在专门性的侨史研究著作中强调一手档案史料的挖掘和应用,是侨史研究深化并形成新的选题的重要方法论基础,也是进一步推动侨史研究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第四,尽管前人研究成果较多,但真正对与本研究相关的档案史料的挖掘还有大量工作待做,而随着档案馆藏部门的法治化、规范化以及保存与利用并重、加快档案电子数据化管理理念的推广,大量涉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侨汇档案史料得以逐步公开,加之银行部门对于档案史料的整理出版,特别如中国银行及闽粤地方分支行档案史料的整理出版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新中国侨汇史研究提供了重要条件。第五,就1949—1956年广东侨批业管理政策研究这一选题而言,重在强调从政策视角来考察政府与社会私营经济组织及个体经营者的关系,不仅要考虑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过程,还要考虑到从民国政府崩溃到新中国政府建立这一复杂历史时期相关政策的变化与发展,这就需要多方面深入搜集这一时期相关资料并将其管理过程刻画清楚,由此就要求进一步深入挖掘相关历史时期广东省政府不同机构所涉及的侨史档案资料,这也是本研究得以开展的重要前提。
以上是相关学术研究的回顾与简评,本书的写作正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得以展开和逐步深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