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值排序与核心价值观
- 张彦
- 3504字
- 2020-06-24 17:22:52
一、问题导向:价值排序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在哲学史上,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哲学有不同的生发和繁盛时期,其中价值哲学较晚才真正形成,就像文德尔班所认为的,19世纪哲学发展的重大转变表现为对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思考重新成为哲学关注的中心问题。这里有很大的原因在于价值哲学的内容是最为庞杂的,涉及本原、存在、认知、需要、价值、意义等诸多问题,深受当世环境和各种文化思潮影响,并且价值哲学讨论的是“世界的存在及其意识对于人的意义如何”(李德顺语),对人类的存在本质和道德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于此,就像哈特曼所理解的,价值哲学是一门以“价值”为对象的科学,关注的是意义的问题。“价值科学与其他任何科学都是一样:它有其自身的原理、定义和演绎规则,以及它固有的界限、测度和运算;不过,它所测度的只是价值,而它所要予以运演的,也正是情境中的价值内容。从而,价值科学如同自然科学一样,是一门潜在的、精确的、确定的和有效用的科学;然而,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和确定性是定量的,而价值科学的精确性和确定性却是定性的。自然科学所致力于的测度对象是时空中的存在;而价值科学的测度对象则是意义。”可以说,价值哲学是哲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革命的产物,也是更新传统哲学的一个重要体现,改变了哲学的基本结构和呈现方式,体现了哲学对于现实的一种“生成性智慧”(孙伟平语)。
在价值哲学研究中,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价值。从词源上看,价值最早表现为“值得珍视的、可珍贵的、有力量的、值得的”等意义,原始含义为“一件事物的有用性”,主要在经济学研究中使用。后经过康德、舍勒等人的哲学拓展和深度解读,价值逐渐成为表征人本身和生活意义的重要范畴,超越了单纯的经济学领域,而成为面对人类全部生活领域的重要概念。对此,就如马克思所认为的:“‘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表明,价值的形成源于主体的需要,价值形成的条件是客体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价值的实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关系的一种建构。对此,海德格尔也在评价价值论的倡导者洛采等学者时,曾指出:“有关有价值物的存在,价值述语的附加丝毫不能提供什么新的启发。它只是又预先为有价值物设定了纯粹现成在手状态的存在方式。价值是物的现成的规定性。价值的本体论起源最终只在于把物的现实先行设定为基础层次。”此外,关于价值的界定,还有关系说、实体说、属性说、性质说等等,但无论是从什么样的立场来分析、什么样的视角来界定,总离不开人所存在的这个关系世界,离不开人对对象的选择和评判,离不开对主客体关系的规定性的价值审读。
并且,这种评判和审读决定了人对评价对象的基本态度和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与对象之间的耦合方式与程度。这个评判过程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对价值原则进行选择和排序的过程,是道德主体的心灵状态追求价值目标的意向性过程,这其中“既需要对行为的背景、行为的方式、相关的对象等具体事实获得经验层面的知识,亦涉及自我的领悟、感受、认同等形式的个体体验;对所涉行为的过程、结果、情景等事实的了解,是对其做出道德判断的经验前提之一,但单纯地从经验事实出发,显然还不足以做出道德的判断:作为评价性的断定,道德判断总是渗入了与价值关怀、情意认同等相关的自我体验”。同时,在这个评判和排序的过程中,面临着价值混淆、价值困惑、价值冲突以及由此导致的两难境地,这是人类生活的常态,也是人永远不可能摆脱也无法逃避的生命境遇。正如以赛亚·伯林所认为的,各种价值是不可兼得的。人总是在不同价值中进行选择、排序,做出无法避免的舍弃。人的“目的是相互冲撞的,人不可能拥有一切事物……于是,选择的需要,为着一些终极价值而牺牲另一些终极价值的需要,就成为人类困境的永久特征”。对此,赵汀阳也有类似的论述:“生活所需之诸多道德原则中,只要至少有两个原则无法形成价值排序而是并列重要的,伦理两难就难以避免。伦理两难对道德原则的挑战,在于它说明道德原则难以自洽解释生活。”
因此可以说,关于价值排序的思想一直是价值哲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些年来日益受到多方重视的一个现实研究论题。从“价值决定论”到“价值多元论”,从“价值选择论”到“价值评价论”,等等,这一研究论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而变得更加突显、紧迫和复杂。一般说来,每个道德主体都有自我所认定的价值排序表,外显着不同价值原则的优先性,并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遵循和体现这些价值序列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价值排序也体现在各种共同体(如国家、社会、政府、企业及各种组织)的价值体系中,在这个价值体系之中,各种价值原则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相同,也导致了它们在价值等级序列和影响力中的位置不同,并最终体现在不同的道德决定和实践行动中。
在西方价值哲学的研究中,价值排序主要呈现于价值分类说、价值等级说、价值样式说、价值评价说等各种价值学说中,也呈现于不同排序依据分析的哲学诠释中。其中,舍勒的四等级价值样式说、哈特曼的价值类型说和杜威的价值评判说等是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他们提出了价值排序研究的基本范畴和基本观点,奠定了价值排序研究的主要框架和发展趋势,并使得关于价值的分类、选择、排序、评判成为当代价值哲学研究的新领域。在东方的价值哲学研究中,价值排序主要呈现于“最高价值准则”或“基本价值”等价值思想中,以最高价值的设定和追求作为价值排序思想的主要体现,其中儒家以“仁”为最高道德原则,道家以“道”为最高道德原则,法家以“礼”为最高道德原则,名家以“辨”为最高道德准则,阴阳家以“术数”为最高道德准则,等等,这些都是其中著名的代表。在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研究中,主要体现在马克思早期的经典著作中,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思维出发分析了异化劳动、生产实践、现实的个人等基本概念,对价值的本质及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究,确立了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价值思想。其中,异化劳动是马克思研究价值问题的重要起点。马克思运用价值介入的方式推进了劳动和异化劳动的研究,并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挖掘价值要素,使价值思想得以丰富和发展;同时,马克思早期价值思想最后旨归于“现实的人”,从多个维度分析了“现实的人”所具有的种种价值和权利的规定性,为当代价值排序思想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价值排序研究的兴起,是对价值哲学研究的理论拓展和视角创新。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回答和应对现实生活中诸多的道德冲突和伦理困境,最终是为了解释与解决价值哲学研究中的理论难题和现实生活中的两难问题。
目前,价值哲学研究中无法回避且难以突破的理论难题主要有以下三个突出的表现形式:首先,经济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当今社会出现了“经济报喜,道德报忧”的突出矛盾,并且由这个不平衡矛盾产生了大量贫富分化扩大、社会不公加剧的问题。其次,价值共同体和价值个体之间的排序冲突现象。共同体不够尊重和重视个体的需求和价值,一些个体不理解、不认同共同体所作出的价值选择,两者之间的价值目标存在不一致甚至严重冲突的地方。其实,无论是个体还是共同体都存在价值排序问题,“但是,个体的价值排序与社会整体的价值排序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关乎国家和社会的道德共识和价值认同的程度。阿罗(K.Arrow)曾在1950年的一篇论文中特别区分了‘口味’——对各种私人状况的价值排序,与‘价值’——对各种社会状况的价值排序。尽管如此,由我们的价值偏好所决定的道德行为,仍是一种‘后果论’的道德行为,因为‘偏好’已经对各种行为排序并且我们选择这一排序当中价值最高的那些行为——它们的‘后果’具有最高价值。另一方面,由我们的意志所决定的道德行为,则是义务论的道德行为。因为自由意志的决断不依赖于任何经验判断或对行为的后果的评价,它来自‘先验’世界。”最后,就是关于道德教育理念和道德实践行为之间的冲突问题,产生了“教育至善,行为作恶”的知行不一致的背反现象。由于以上三个价值难题的存在,导致在现实生活中,价值排序的问题成为重要的现实两难,困扰着价值主体的选择与行为,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关键时刻,利己与利他之间的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他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效率与公平之间不同的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社会之间伦理关系的不同维度;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坚持发展第一抑或环境第一的不同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不同向度;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之间的排序选择,体现了人与世界的伦理关联。所以,价值排序无一不体现了人之存在、人之主体以及人之困境。对此,杜威就这样说过:“道德判断实际上表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谓的‘社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