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阳光华苑

小悦究竟是我的女儿吗?我其实很想知道。

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在周末的时候,默默隔着望远镜看着她们,从阿娇的穿着打扮来看,她已经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面馆老板娘了,仿佛是一位十分有修养的富太太。

我有时候忍不住想,实际上我已经在网上购买了一套灰太狼的卡通装扮衣服,乔装打扮去接近她们。不知道为了什么,好想近距离地看看她们,然而到现在为止一次都没有实施。因而总是在欲望和理智之间展开拉力赛,不知道何时就会失控。

我太了解人性了,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欲望,一旦靠近了她,总还会想要抱抱她,一旦抱了她,总还会想要拥有她,想要成为她真正的爸爸,以父之名……不如就此打住好了,我并不能给她们带来更好的生活,能够像这样远远看着她们开心幸福地生活就很好了,我反复告诉自己‘这已经是上天最好的馈赠了’。可是我一边如此想着,一边还要拼命压制心中的恶鬼。我与恶鬼之间的战斗在那一刻已经点燃了导火索,撕破脸皮是迟早的事情。

心中的善与恶总是在不断互相争斗,我生怕某一天突然闯入她们的生活,破坏一切。

然而我这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什么意义?我特别想知道。

我在星罗数组公司只是麻木地工作着,我曾经以为我会热爱这份工作,就像我热爱玩游戏一样。可我渐渐发现自己只是别人创意的傀儡,一个码农,我的那些创意和想法并没有得到实现。这份工作就只是为了赚钱,为了生存下来,而生存又是为了什么?生存就只是活着,而活着就是活着,让体内那上百万亿细胞继续将极其复杂的化学反应进行下去。

总之,我只是信誓旦旦地进入这家公司,然后认识一帮全新的小伙伴,有时候甚至会偶然遇见Lope公司的老朋友们。他们似乎已经淡忘了从前发生过的事情,唯有我始终不能忘记,始终感到隐约的不安。因而开始有意识地避开从前的老朋友,逃避那隐约的不安。

偶然在望远镜上看到了老搭档谢小雄,毕竟Lope公司就在离时代广场不远的香年广场,这时他已经和一个美丽的成都本地女子结婚了。我在他的博客上看过他妻子的照片,长得像一个中国特色的芭比娃娃一般,和谢小雄的高大身材对比起来有巨大的反差萌。尽管他们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差异,看起来也不搭,但是从他们的婚纱照上看起来俩人都流露出真挚的幸福笑容,很难想象谢小雄就这么从遥远的荷兰跑到中国来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这种真爱是让我嫉妒的,有时候我真怀疑我是被爱神诅咒了,被丘比特放逐了。

谢小雄的姻缘使我想到,也许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是未得其所的。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具体的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故乡,就像有的人总是仰望着星空,届时那种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仿佛他们就来自其中某颗神秘莫测的遥远星辰。在这些人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区,对他们来说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

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子身独处,也许你身边就有这样一个孤僻又不合群的人,或许那个人就是你。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奇怪的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国他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不知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

我想谢小雄在成都这个使无数异乡人着迷的城市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为了方便上班,我从双流那偏远的蛟龙工业港搬到软件园附近的阳光华苑,那是一个相对陈旧的矮层小区,每一个单元只有6楼。我、镇元大仙以及我曾经的老朋友世恒,三人一起合租了一栋三单元的101号套房,这是一个三居室的套间,世恒住主卧,我和镇元大仙分别住次卧,除此之外有一个大客厅,一个厨房,两个卫生间,还有一个大花园。

说来奇怪,我对于这个小区非常熟悉,仿佛曾经到过这里,仿佛在这里生活了有一个世纪,仿佛我有一段尘封的往事在这里曾经上演过。这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使我头皮发麻,有一阵奇怪的电流经过我的身体,每个细胞因此而欢呼雀跃。

镇元大仙是和我一起在星罗数组上班的同事,同样是程序员的他就喜欢别人称他的雅号“镇元大仙”,如果是对西游记还算熟悉的人,就会想起这是位住在西牛贺洲万寿山五庄观上的地仙之祖,所以亲近的人也叫他“镇元子”,他本人就是一个人如其雅号一般的真实存在。你甚至可以惊奇的发现,这个镇元子和电视剧里面那位镇元大仙,在长相上、气质上、一言一行上、一颦一笑的细微表情上,竟然惊人的相似。

性格上镇元子就像是西游记中那位大佬一样,是一个特别骄傲的人,曾经是他们学校象棋社的社长,是高校象棋界的一霸。我对于他高超的棋艺着实感到佩服,和他对弈未尝一胜,和他下象棋是令我感到绝望的事情之一。

“不服来战!”镇元子就是这样骄傲地对我说。

而世恒则是我认识将近十年的老朋友了,是一个帅气的家伙,特别受异性欢迎。大概是因为他有着长得像林志颖一样的英俊外貌,又有和我差不多的177身高,说是小鲜肉也不过分。我和他的友谊总是断断续续的,主要是因为我总是在漂泊不定的流浪,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从一个行业到另一个行业,从一家公司又到另一家公司。

世恒却只去过英国,从索尔福德大学毕业归来后,就一直呆在成都。女朋友倒是换了好几个,每一次我流浪回来总是可以见到他的新一任女友,而且她的新女友总是有年轻化的趋势。从最开始的同龄,到小三岁,又到小五岁,这一任小了将近七岁,看起来像是刚刚成年的小女生。一个青涩的,喜欢做菜的,机灵古怪的小女生。

之所以搬到阳光华苑,还有一个只有我知道的隐藏原因是离早教中心比较近,这样我就可以在顶楼上用望远镜看到小悦。潜意识里我大概是刻意找了这么一个居所吧,也极有可能是被我极力压抑的恶鬼蠢蠢欲动的结果,恶鬼们总是无形之中影响、干预着我的想法。

好在世恒总喜欢在这里开派对,我因此认识了更多人和事,这分散了我的精力,并有助于我压制那些可怕的想法,从而不至于让阴暗面控制我的行为。

世恒若是要开派对就会找来他的发小陈晓,一个厨艺了得却又嗜酒如命的人,他总是离不开酒,即使是喝水也要偷偷往里兑酒。我去过他家一次,他的床头柜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精致的小酒瓶,什么不知名的洋酒,其中以红酒、威士忌为主,国产的江小白、小郎酒、五湖四海都有。他常常在睡前和睡醒后小酌一口,说是这样说,其实不知道究竟喝了多少。我常常劝他少喝酒,他因此并不喜欢我,觉得江湖上的兄弟不应该这样。陈晓常常会帮助我们准备派对上的食物,以及酒水,有时还会带着他的妻子和小姨子一起过来玩。

派对开始后,世恒就会组织各种各样的小游戏,例如划拳、摇骰子、真心话大冒险、三国杀、狼人杀、怪奇猜谜等等,有时候则是手机上的各种开黑游戏,总是有层出不穷的玩法,他常常乐此不疲。世恒是个仗义的朋友,因此总是会受大家追捧,人缘极好。

镇元子在派对上总是显得羞涩且拘束,有时候他甚至会避开派对时间。

我们就这样住了大概3个月左右,镇元子突然像是变了个人,常常莫名其妙的大笑。这让我想起了从前的自己,我猜到镇元子一定是谈恋爱了,却没有拆穿他,直到他主动告诉我。原来,镇元子和他们学校的一个学妹恋爱了,他还时常跑去学校里面和她约会。

世恒则告诉我他的新一任女友昨天在学校请了假,从青岛坐了飞机来成都。很快我就可以和她见了面,就在次日早上,我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士高跟鞋,大概知道是世恒的小女朋友。又听见厨房有动静,走过去才看到穿着睡衣的一个小女生,正在煎荷包蛋。

“你就是Cloud吧?”她扭过头看到我后说,Cloud是我沿用好久的英文名。

“嗯,你好!”我尽量表现出我的善意微笑,同时也对她的年轻活力感到吃惊。

“你要吃早餐吗?我做了三明治。”她真诚地问我,似乎并不是客套话。

“不用了,我去公司再吃。”我总是个慢热的人,总不能很快对一个人敞开心扉。

等我下班回来时,又见她在厨房做晚餐,忙得不可开交。

真是一个活蹦乱跳的爱丽丝啊!

她英文名叫Alice,我们姑且就叫她爱丽丝好了。

某一次我们在花园里办篝火派对,爱丽丝像一个痴儿一般看着正在烧烤的世恒,只听她突然对众人说:“我的老公好帅啊!”,引得众人为她的花痴而哈哈大笑。

然而爱丽丝对于他人的想法和言行总是不管不顾,她只是认真勤劳地为世恒做饭、打扫卫生,像一位早熟的贤妻。有时候我能从他们房间里听到他们嬉戏玩闹的声音,有时候则是不可描述的声响,有时候是在为什么事情而争执,吵架的声音渐渐大声起来,最终都是以爱丽丝的哭泣结束。世恒有时候待她极差,尽管如此,她仍然深爱着他。

问世间情为何物,叹痴情人总被辜负。

除了这些儿女情长的琐事之外,就是那些神奇的动物们可以说了。某一天世恒带回来一只德国牧羊犬,是极其聪明的犬种,拥有相当于人类六岁左右的智商,我们叫它伏特加。陈晓非常喜欢这个名字,因而也特别喜欢这条聪明的狗。伏特加总是能够找到隐藏在房间里的食物,记得之前超哥赠送我一袋胡桃,据说可以改善睡眠质量,但是我拿回来后总是忘记吃,久而久之就彻底被雪藏了。直到伏特加来了之后,他竟然用灵敏的嗅觉将那装胡桃的密封袋找了出来,我接过袋子,打开后扔一个给他。

“狗怎么可能吃胡桃呢?”爱丽丝向我质疑道。

只见伏特加用尖利的牙齿轻咬桃核,只听喀喀喀清脆的碎裂声,伏特加竟然将胡桃咬破了,然后他用灵巧的舌头将桃仁吃了,仿佛一个十分精明的食客一般。

“哇,你好聪明啊!”爱丽丝惊喜地抚摸着伏特加的脑袋。

我也十分高兴,却见他吃完后呜咽着望着我,好像告诉我没吃够一般,我只好再扔给他一个,我们看着他如法炮制地吃起来。一个接一个,伏特加很喜欢吃胡桃呢!

大约吃了五个胡桃,他就不再继续吃桃仁了,而只是将胡桃咬破,放在我们面前。

“伏特加,你这是要请我们吃吗?”爱丽丝天真烂漫地问道。

“我可不吃!”我摇着头斩钉截铁地说。

“怎么?你还嫌弃伏特加不成?”爱丽丝有些生气的说。

“你不嫌弃你吃呀!”我指着地上那些被伏特加咬开的胡桃仁道。

“我当然嫌弃了!所以你不要再喂他吃那么多了,多浪费啊,请你吃你又不吃!”

爱丽丝已经不是第一个我遇见的不讲道理的女人了,我因此可以淡然的应付她而内心不起丝毫波澜。‘尽管把她当作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妹妹好了’,我默默安慰自己。

等世恒下班回来,爱丽丝开心地把伏特加吃胡桃的趣事告诉了他,世恒因此又拿了胡桃做试验。尽管伏特加只是咬破而不吃,不得不说伏特加是一个懂得节制食欲的好孩子,而世恒是绝不会吃一条狗咬过的东西的,爱丽丝这时却不觉得丝毫浪费,更没有丝毫抱怨。

女人,特别是恋爱中的女人,根本没有逻辑可言,不要试图和她们讲道理。

某一天,我、镇元子和世恒都去上班了,等我下班时,世恒告诉我爱丽丝把伏特加弄丢了。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伏特加是一条会自己开门的聪明狗,所以世恒特别叮嘱爱丽丝外出的时候要把门反锁。然而爱丽丝竟然把这样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在她出门买东西的时候,伏特加就自己开了门悄悄尾随着她去了超市,然后就在超市附近走失了。

这个事情的经过是通过调取小区周边监控以及超市附近监控录像来看,然后反推出来的,整个过程中爱丽丝似乎陶醉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一路上蹦蹦跳跳的,丝毫没有察觉到尾随的伏特加。而智商超越同类的伏特加也似乎是在刻意跟着她,并没有要追上去打招呼的意思,伏特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至今仍然没有理解。

某一天,也许你深爱的宠物也会莫名其妙的离开,尽管你那么喜欢她们。

事后我们到处贴寻狗启事寻找伏特加,在互联网上也请求网友们转发消息。

第二天,一位好心的网友小柯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看见伏特加了,于是我们一路跑去小柯所在的广都寻了一夜,未果。爱丽丝一路上一边挂着泪水,一边不断地自责。因此我们不得不轮流安慰着她,同时更加卖力地四处奔走贴寻狗启事,或是询问宠物店和路人。

第三天,小柯也来帮我们寻找,我因此认识了小柯,一个特别喜欢小动物的女生。

小柯曾经有一只小鹦鹉,叫可儿,总是站在她肩膀上,偶尔会自己飞出去,在空中飞一圈,最后又落到她肩膀上。在某一天,可儿似乎和小柯缘尽了,于是从小柯身边飞走,再也没有飞回来,小柯因此哭了很久,眼睛都哭红了。人与动物之间,隐约也有缘分吧。

我已经忘记我们那时寻找了伏特加多久,大概跑遍了成都的天府新区,始终没找到。

半年后,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家非法屠宰场,专门屠杀各种动物,其中就有犬类。我看见视频中那将近十吨的犬尸,默默留下眼泪,人类究竟是什么样的生物,可以忍心杀害这么多可爱的狗狗。不是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吗?我发现自己不太了解人类了。

于是我常常把自己的钱捐出去,然后又从网络上借贷,我将这种行为称为“劫富济贫”。例如我从A机构这里借贷的钱每周捐出去90元,剩下的自己花;到分期还款日期时,就从B机构上借钱分期还给A机构;到了B机构的分期还款日期时,又找C公司借钱……

如此循环往复,我逐渐陷入了可怕的借贷危机,我欠的钱越来越多,利息也越来越高。我那所谓的劫富济贫简直是虚伪至极,因为我根本没有劫富,而是自己被那些资本家劫得越来越贫穷了。我因此更加的困窘,身体内的恶鬼们却渐渐变得越加强大,隐约已经不受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