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軨广路:中国古代交通史论集
- 曾磊 孙闻博 徐畅 李兰芳
- 2190字
- 2021-02-03 11:08:48
四 禹步三
顾名思义,“禹步”就是大禹行走迈步的步法。下面,我们分别讨论“禹”、“步”及“禹步三”等问题。
传世文献中的夏禹,始终是作为墨家、儒家所推崇的圣王面貌而示人(位居“三皇五帝”之一),近年来陆续出土的战国及秦汉简帛资料则重新再现出了大禹形象的多面性。[29]工藤元男论述了大禹的“行神”特征,[30]笔者大抵同意他的看法。但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先秦时人(特别是社会下层民众)之所以将“大禹”奉为“行神”而特加崇拜,恐怕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常年在外奔走治理水患获得成功后所塑造的圣人形象以及圣人崇拜心理,而更多是基于世人眼中的大禹作为“山川神主”所拥有的对山川河流统御能力的神化。[31]这恰是道教将“禹”视为神祇化身及“禹步”在道教法术中大行其道的重要理论支撑。[32]
“步”,《说文·步部》训曰:“行也。”[33]《释名·释姿容》训曰:“徐行曰‘步’,步,捕也,如有所伺捕,务安详也。”[34]必须指出的是,现今“一步”与古人所说的“一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今人“一步”是指行走时跨步迈出后,左右两脚间的距离,而在古代称作“跬”——即半步之义,而只有两脚各跨出一次后的那段距离才叫作“步”,即如《小尔雅·广度》所云:“跬,一举足也。倍跬谓之步。”[35]弄懂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禹步”的基本步法及为何会有“三步九迹”之说。
有关“禹步”的由来,《尸子》卷下介绍说:“古者,龙门未辟,吕梁未凿,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不窥其家。生偏枯之病,步不相过,人曰禹步。”[36]鉴于大禹神话的影响,古代巫觋及部分民众通过模仿大禹走路时“步不相过”的姿态和步法,[37]希望借此获得了大禹的庇护或拥有超越自然的神力,乃至成为巫者娱神的专用舞步。[38]嗣后,禹步为道教所继承和改造,并作为最重要的法术步法而不断强化和累次神化[39],乃至成为道教仪式、法术体系中的核心动作——诚如东晋葛洪撰《抱朴子内篇·登涉》所言:“凡作天下百术,皆宜知禹步”。[40]此外,《抱朴子内篇》还收录了当时盛行的两种禹步之走法,[41]日本学者坂出祥伸根据葛洪的描述绘制出了这两种踏法的步伐图(图1)。[42]这两种禹步所踏步法都是直线式的“三步九迹”,差别在于先迈出左足抑或右足(《仙药》篇先跨左足、《登涉》篇先跨右足)。而后世道教“步罡(纲)踏斗”时,对于左足与右足哪个先迈,是有严格规定的。北宋元妙宗编《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八《太上正法禹步斗纲掌目诀法国文》“禹步斗纲诀”条云:“夫禹步者,法乎造化之象,日月运度之行也。一月三交,一交三旬,三旬者,三盈数也。一时三交,三交者,九旬也。是以一步一交,一交三迹,三步九迹,象一时也,并足象天交也。先举左足者,春秋之步也。先举右足者,冬夏之步也。春秋之孟者,阳辰也。冬夏之孟者,阴辰也。故生杀制御用春秋,收藏积聚用冬夏也。又云:男当用春秋,女用冬夏也。”[43]由此可知,禹步时先迈左足还是右足,是根据季节或性别而决定的。
图1《抱朴子内篇》记载的二种禹步法(复原图)[44]
“禹步”的本质特征就是“三步九迹”,“三”“九”均为阳数,“九”更为阳数之极,故“禹步三”实为跨出三“步”(古代之步,即“倍跬”)、完整地实现“禹步”的一系列步骤。那么,秦汉出土文献中反复出现的“禹步三”[45]是否存在重复三遍“禹步”的可能性呢——即九步、二十七迹?对此,笔者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其原因有如下几点:其一,禹步及直五横等动作均应在临时清整出来的祭坛内进行(古代及当今道士均是如此),这个划定的坛场地域即象征仪式时的圣域空间,这就决定了这个空间通常不会很宽阔(尤其“行道”更是如此),据《抱朴子内篇·仙药》所云“如此三步,当满二丈一尺,后有九迹”。若按照东晋时的度量标准(东晋1尺等于24.5厘米[46])换算,“二丈一尺”即为5.145米。“三步九迹”(走直线)共计5米多的场地尚为正常范围,若按照“禹步三”就是重复三次“三步九迹”走直线禹步的说法则需要长达15米左右的场地,如此宽旷的场地实属罕见,尤其对于出行“祖道”仪式更不可能。其二,或许还有人问是否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即从A地“禹步三”到达B地,再从B地“禹步三”折回A地,旋即又从A地“禹步三”重新回到B地,从而实现九步之可能,即AB。[47]笔者认为似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古人行进过程中原路折回(俗称“走回头路”)是很忌讳的,尤其不可能出现在祈求出行平安的“祖道”仪式中。后世道士步罡(纲)踏斗时仿照北斗星象或八卦九宫等图案进行迂回、曲折式地行进,借此拟象随斗运转之意,所踏步法已非直线(见《洞神八帝元变经·禹步致灵》“禹步法”、《贯斗忠孝五雷武侯秘法》“禹步罡”)。
道门中人又将“禹步”称作“宇步”“羽步”,并将其步法复杂化,除了最常见的“三步九迹”外,又新增出了“十二迹”“十五迹”“二十八迹”“三十五迹”等说法。[48]原题李淳风注《金锁流珠引》[49]卷九“上元上部将军步纲图”条注曰:“禹受三等禹步:一、三步九迹,二、十二迹,三、二十八迹。”[50]北宋元妙宗编《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八《太上正法禹步斗纲掌目诀法图文》“禹步斗纲诀”条:“又云:
图2 禹步法[51]
三步九迹者,法步三元九炁也。又十二迹者,法于律吕也。又十五迹者,法三五之数也。因用制宜之术,存乎法诀之轻重。……经曰:禹步是禹受于太上,而演天纲地纪。出为禹步,求真禁百物,人神龙鬼恶兽蛇毒之虫等,伏而勿杀。拒而不伏者,诛之。其理有并五斗作三步九迹,或十二迹,或三十五迹,或一十五迹。”[52]